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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42日精神病

生命之痛 曾子墨 6132 2018-03-14
42日精神病(1) 怀揣萬元的農民葉正生在火車站遇上了賊。奔逃之中,開來一輛110警車。他跳上警車,尋求保護,卻被徑直拉往精神病院。打針、住宿、吃藥……葉正生一直堅持自己沒病,卻在精神病院被“治”了42天,所用費用就從他身上帶的1萬元里出。葉正生到底是不是精神病?這42天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2006年11月25日上午9點,37歲的江西樂平市接渡鎮下窯村村民葉正生正在貴溪火車站等車。貴溪是個中轉站,葉正生的目的地是浙江義烏,妻子徐嬌英則要回家。 10個月前,夫婦倆一同到浙江盤安縣打工。工作場所是一家垃圾收購站,他們負責垃圾分類,每月工資800元,老闆管住。 幾天前,接到親屬電話,說兩個留守在家的孩子身體有恙。徐嬌英無心務工,要求丈夫一同回家。葉正生有些不情願,認為農閒季節回家,耽誤賺錢。他拿出1200元現金,讓妻子坐車先回家,自己則帶著1萬元現金返回浙江義烏,要么找朋友做點小生意,要么批發點年貨回家賣。誰知剛掏出錢來買票,就被賊盯上了。子墨:11月25日那天發生了什麼?

葉正生:我在貴溪火車站正拿錢給我老婆買票,被人盯上了。 子墨:你發現被他們盯上之後,有沒有逃跑? 葉正生:當時沒跑,後來一個人過來踢我的箱子,另一個人伸手拉我的箱子,我開始害怕了。 子墨:箱子裡裝的什麼? 葉正生:衣服。 子墨:箱子被搶走後,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葉正生:我想跑,因為錢在身上,箱子裡的衣服反正不值錢。我開始沿著馬路拼命地跑。三四個人跟在後面追,還打我。我的左眼挨了打,打了4厘米寬一個口子。 子墨:用什麼東西打的? 葉正生:鐵器。我左眼看不見,就知道是個鐵傢伙。就在這千鈞一發的危急關頭,奔跑中的葉正生看見一輛巡邏的110警車……獲救之後,巡警提出要么送葉正生去火車站,要么移交派出所處理,葉正生拒絕了這些要求。他仍處於極度緊張之中,和巡警寸步不離,甚至用雙手抱住警察不讓其離開,並表示自己身上有錢,要求巡警用警車送他回樂平老家。在和葉正生糾纏不清的情況下,巡警認為葉正生精神有問題,騙他說要送他回樂平老家,讓他上車後直接把他送到了貴溪市精神病醫院。子墨:看到的警車是哪裡的?

葉正生:貴溪的。 子墨:有沒有告訴警察到底發生了什麼? 葉正生:告訴了,發生搶劫了嘛。 子墨:你當時的表現是不是特別驚恐、害怕? 葉正生:主要怕的是錢。錢比命還重要,命當時都沒有多想到。不是為了保住錢,左眼不會被打得這麼厲害。 子墨:你在警車上有沒有過激的行為,導致警察會覺得你精神狀態有問題,比如特別狂躁、不安,有一些和普通人不一樣的行為? 葉正生:只有緊張。 子墨:民警有沒有暗示過你要把你送到精神病院? 葉正生:沒有。我說送我到樂平市公安局去,他叫我上車,上車後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了。據最早對此事進行報導的《江南都市報》記者表示,他在採訪當地警方時看到了巡邏大隊對這件事的處警記錄:“處警時間:2006年11月25日9時30分;發案地點:建設大路;簡要案情及現場處理情況:葉金生(真實姓名為葉正生)在建設大道被一個不知姓名的人用鐵棍打傷左眼,移送到貴溪市燒箕山派出所;處警人員姓名:章劍星、汪永輝;領導批示:譚洪堂。”在這份記錄上,沒有找到將葉正生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的任何記錄。子墨:你有沒有問過警方這樣做是否合乎手續?

金其會(《江南都市報》記者):警方這樣解釋:葉正生是不是精神病患者,作為警方我們沒辦法判斷。我們只有把他送到精神病院,通過專科醫生來診斷他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是精神病患者,他需要治療,就留在醫院繼續治療;如果不是精神病患者,醫院應該及時把他放出來。上午11時左右,葉正生被警車送到了距離貴溪城郊2.5千米的精神病醫院。這是一家民營醫院,只有3名醫生,3人均從上饒市醫專畢業。除了院長戴迪是主治醫生之外,其餘兩名醫生都相當年輕。戴院長說,患者到達醫院時頭破血流,拒絕下警車。民警將患者強制帶出警車後說,這是一個精神病人,砸了車,要求醫院收治下來。當時,醫院要求民警為患者辦理入院時,民警說,患者身上有錢。

戴院長說,因為患者非常不配合,他們將患者弄進病房非常困難。從病房出來,發現民警已經離開,連姓名和聯繫電話都沒留下。隨後,他們在患者身上搜到了身份證和10100元現金。當時,他們將9600元現金打入微機,作為對患者的治療費用。其餘的500元錢交給護士代為保管,用於患者平時的零用。患者葉正生在這里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被強制治療了42天。他到底是不是精神病? 42天裡發生了什麼?葉正生和戴院長給出的竟是幾乎相反的答案。兩種說法演繹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分歧一葉正生進入精神病院時的狀態 戴院長:他剛來的時候,受到刺激,一直講有人殺他,我們醫生碰都不能碰他。這種情況下,我雖然不能確定他有沒有精神病,但最起碼這個人有問題。我們讓他冷靜一下,但他一到病房就打醫護人員。

葉正生:他騙人! 子墨:你有沒有揪著醫護人員的脖領? 葉正生:怎麼會?他們給我打了一針我就沒力氣了。 戴院長:我們正當防衛,怕他打人,給他打了冷靜針把他保護起來。如果他被人搶劫,情緒好點之後應該會把事情說清楚,但他清醒以後,就開始用被子蒙著頭睡覺,飯也不吃,我們只好讓他休息。 葉正生:醒了之後我就求他放我出去。 子墨:求誰? 葉正生:求戴院長。 子墨:怎麼求他? 葉正生:我說我沒病,放我出去。他就打我,說打你就像打一條狗。 戴院長:我可以對天發誓,他哭哭啼啼地講,我家死人了,出大事了,院長求求你,讓我回去,用這種口氣說的。我絕對不會打病人一下的。分歧二葉正生是否出現過幻覺、幻聽

子墨:戴院長說你求他把你放出去,因為你家裡要出大事了,家裡有人要被殺了。 葉正生:那是他亂說。 子墨:在醫院這42天,你有沒有過這種想法:村里的人告訴你,有人要把你家人全殺了? 葉正生:沒有,不可能。 戴院長:到了第三天,這個病人開始講話了,哭著說,醫生放我出去。我問是什麼事要我們放你出去?他說我家出大事了。我問出了什麼大事?他說不關你事。他25號來的,27號就說家裡出大事了,有人要殺他。 子墨:從來沒有同村的人在你耳邊說話? 葉正生:沒有。 子墨:有沒有告訴過戴院長你聽到過這樣的話? 葉正生:沒有。 子墨:有沒有擔心過有人要把你家人都殺了? 葉正生:不可能啊,他們又沒有得罪人。

戴院長:他說,我聽得到(家裡有人被殺),你聽不到啊!作為一個精神病醫生,從這種言談中可以看出他有一種明顯的幻聽。 子墨:病例上記錄了他說過這些話嗎? 戴院長:病歷沒有記全是我們的最大失誤,但我講話可以對天發誓。分歧三葉正生為什麼不吃飯吃藥 戴院長:病人從30號開始不吃飯,不吃蘋果。他說醫生和村里人串通起來害他,飯裡有毒,蘋果也有毒。我就強制幫他灌了鼻飼,用一根管子從鼻子插到胃裡,把牛奶和藥打進去。一直到他清醒了開始吃飯。 葉正生:我拒絕吃飯,他就給我鼻子裡灌水。 42日精神病(2) 子墨:為什麼不願意吃飯? 葉正生:我想,不吃飯的話你總要放我走吧。我不吃飯會餓死,他們會害怕的。

戴院長:因為他一直不肯吃飯,不能餓死,也不能打針,只有從鼻孔裡引管子插到胃裡。在這種情況下,才把他強制按在地上。 子墨:葉正生說他不願意吃飯是因為飯裡有藥,他不想吃藥,怕藥傷害腦子。 戴院長:飯裡有藥,蘋果裡也有藥嗎?他連蘋果也不吃。 子墨:戴院長說你除了不吃藥,還不吃水果和零食。 葉正生:我要省錢。 子墨:你擔心在裡面吃住花錢? 葉正生:是。 子墨:可是戴院長說你不吃蘋果,是因為你有妄想症,認為蘋果有毒。 葉正生:那不可能,戴院長怎麼這樣說話? 子墨:後來怎麼又吃了? 葉正生:沒辦法啊。他為我買了水果就記到我賬上,他說反正錢在他身上。我的1萬塊錢在他身上。分歧四葉正生接受了哪些治療檢查

子墨:有沒有做過一些基本的檢查,比如心電圖什麼的? 葉正生:沒有,只量過一次血壓。 戴院長:醫院有50多個病人,我搞精神病研究20多年,精神病人吃藥都有一定副作用,就是怕他們有什麼差錯,我每天對每個病人都查房,檢查以後讓醫生開醫囑。 子墨:有沒有考慮過也許戴院長是為了你好,他認為你有病,所以讓你吃藥? 葉正生:我考慮過,但我沒病。 子墨:你用什麼方式拒絕吃藥? 葉正生:我的腿被他們強行打過針,打得走不成路,我就覺得不對頭。直到現在,我走一里的路都要休息兩次。 子墨:這42天裡,除了幻聽、妄想,他還出現過其他症狀嗎? 戴院長:沒有明顯的,除了肢體上有風濕。他一見我就蹲下,我說你蹲著幹什麼?他說他有風濕性關節炎,現在犯了,只有蹲下去才舒服些。這些都是千真萬確的。分歧五醫院為什麼沒有及時聯繫家屬

戴院長:我告訴他別著急,過幾天你好一點我就和你家里聯系。他清醒一點以後,我們都是以禮相待,很客氣地談話。 葉正生:我不吃飯,走路下樓就發昏。想想只有去吃飯,要不然身體會不行的。 子墨:藥呢? 葉正生:藥也吃,不吃的話他們會在飯裡下藥。 子墨:每天想的最多的是什麼? 葉正生:想自救。我對在醫院上班的臨時工說,你幫我打電話,我給你1000塊錢。 子墨:他幫你打了嗎? 葉正生:開始十來天我不知道。問他,他說打過。後來沒辦法,我說要不你把手機帶來,我親自打個電話回去。 戴院長:沒有及時通知他的家屬是我最大的失誤。因為我看到他的自製力還沒有恢復,對自己的病情也沒有認識,我就說等他病再好一點再通知家屬。如果他沒有病我把他關在這裡,我就喪失了做人的尊嚴,連豬狗都不如! 子墨:假如那個護工沒有幫你打這個電話會怎麼樣? 葉正生:那也沒辦法。只有花錢才可以出來。我知道他們不會放我,那個護工說,你這個錢不用完,他不會放你出去。最後各自的結論 戴院長:我如果連最起碼的精神病症狀都診斷不了,那我不配做醫生,也不配做人。 葉正生:我就是沒病啊,我是受冤枉被送到精神病院的。 1月7日清晨,接到求救電話後,葉正生的親屬非常吃驚。他們原以為葉正生和老婆鬧矛盾後又出去打工了。親屬商量後,決定派葉正生的叔叔袁為善父子到貴溪解救他。袁為善是一名老中醫,他的兒子袁長春是江西東風製藥廠的職工。袁氏父子立刻啟程趕往貴溪,然後找了兩名當地朋友一同前往精神病院。下午1時30分,一行4人到達貴溪市精神病醫院後,醫院拒絕放人,說葉正生是警方送來的病人,應該由警方出面才能放。袁為善在和醫院僵持的過程中,也被指責是精神病患者,於是報警求助。在公安局沒有出警的情況下,一行4人又從郊外步行到城區,然後打的到貴溪市公安局巡邏大隊。隨後,副大隊長譚洪堂開著警車趕到精神病院。經過民警交涉,院方為葉正生辦理了出院手續。袁為善:一共開了5道門我才進到醫院。上了二樓後沒見到人,有人說他在洗澡,我就到洗澡間,他沒在。我喊他名字,他答應後我順著聲音找到房間,在房間外面聽見有個女醫生正對他放話,意思讓他在家屬面前不要亂說話。見到他以後,我問他怎麼這麼多天都不打個電話?他說出不去,給鎖起來了。說進來的時候就打針給打昏了,4個人把他抬上樓,還拿走了1萬多塊錢,在醫院不吃藥就挨耳光。 子墨:你當時看到的葉正生和之前印像中的葉正生有什麼不一樣嗎? 袁為善:沒什麼不一樣。什麼挨打啊,飯裡拌藥啊,他都告訴我了。思維清楚得很,與正常人完全一樣。我可以擔保他不是精神病。他這個人脾氣比較急躁,說話比較粗暴,這個是有的,沒有文化的人是這樣。結賬時,醫院共計收取醫療費用3341.83元,其中床位費430元、護理費430元、心理治療費430元等,還有一些其他費用549元,同時退還了剩餘的6258.17元。家屬對葉正生在精神病醫院被關了42天而沒有得到通知感到很氣憤,他們認為一定是醫院要弄葉正生的錢才會這樣做。戴院長否認了這種說法,他表示即使病人沒有一分錢他們也要進行積極的治療。子墨:賬是怎麼結的? 袁為善:醫藥費、護理費3000多塊錢,剩下6000多塊錢讓我打一張收條。賬上什麼都清楚,藥價過高,比如頭孢噻呋鈉,一般1.3元一支,他這兒一支是14.7元,高得不得了。我出示醫師證給他,他臉色就不對了,沒有算那麼高,本來絕對不止這麼多的。為什麼講醫院是要弄錢呢?因為他們把1萬多塊錢搶下來以後,就把9600元作為治療費,500多元作為零用費。為什麼要把9000多元用作醫藥費呢?難道不可以少一點嗎?而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沒有儀器做檢查,就僅憑他講。我問他,你怎麼知道葉正生是精神病呢?他說,我講他是精神病他就是精神病,我講他不是精神病他就不是精神病。我說你用儀器做什麼檢查了嗎?他說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哪種儀器能檢查出來,不需要做什麼檢查。 子墨:假如當時他身上沒有1萬元現金,您還會給他治療嗎? 戴院長:曾記者你問得很好。在我的醫院裡,每年至少要收治15個沒錢的病人,都是110民警在外面看到這些病人送來的。哪怕是夜裡12點送來(我都會收),不相信可以看記錄。從精神病院出來以後,葉正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對於自己40多天的離奇遭遇,他至今還沒有緩過神來。但他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決定要討一個說法。 2007年1月11日,葉正生在江西景德鎮昌南精神病學司法鑑定所對自己是否患有精神病進行了司法鑑定。結果是:他是正常人。子墨:你認為這個結果代表什麼? 葉正生:代表我是正常的,我本來就是正常人嘛。 袁為善:我們村的公社也出了證明,他從小到大沒有精神病史。 子墨:但是這份司法鑑定沒有辦法判斷事發的時候他是不是處於精神病狀態。 袁為善:我估計還要做個精神病鑑定。葉正生居住的下窯村是一個並不富裕的小村莊,村里的青壯年基本都在外面打工。葉家說,葉正生是全家人的主心骨。村民說,葉正生平時沒有任何不正常的行為。子墨:他在精神方面出現過異常嗎? 村民甲:沒有任何毛病。 子墨:他有沒有任何妄想? 村民甲:沒有,什麼事都沒出現過。 子墨:你覺得他精神很正常? 村民甲:非常正常。子墨:您認識葉正生多長時間了? 村民乙:從他出生我就認識。 子墨:他精神方面正常嗎? 42日精神病(3) 村民乙:很正常。 子墨:沒有出現過任何異常情況,比如急躁、狂躁? 村民乙:他沒什麼急躁的事情。 子墨:他會不會感覺到有人說話而實際沒有? 村民乙:沒有這個事情,他一貫很正常。在貴溪市精神病醫院“治療”了42天后,葉正生的身體變得很虛弱。每走一小段路程後,他都要蹲下來歇息,說左腿坐骨神經在打針時因為抗拒而遭到傷害,走路稍微遠一點就會疼痛難忍。對於葉正生是否屬於精神病患者以及他的坐骨神經痛的根源,貴溪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法醫鑑定才能確定。子墨:提起戴院長,你會恨他嗎? 葉正生:恨,我沒病,他卻搞得我連路都無法走。 子墨:憑藉您做精神科醫生的專業知識和做醫生的良心,您認為葉正生當時是百分之百有精神病嗎? 戴院長:千分之千的精神病人。我發誓,如果他沒有病,我把他關在這裡,我就喪失了做人的人格尊嚴,連豬狗都不如。子墨點評: 由景德鎮市第四人民醫院內所設立的景德鎮市昌南精神病學司法鑑定所對葉正生所進行的司法鑑定並沒有得出清晰的結論,尤其是對事發時葉正生的精神狀態沒有進行任何的判斷。而在這42天之內到底曾經發生了什麼,葉正生和貴溪市精神病醫院之間也是各執一詞,針鋒相對。回顧整個事件,我們會發現葉正生本人是不是精神病患者似乎已經變得不再那麼重要,更為重要的是貴溪市“110”以及貴溪市精神病醫院是否做到了真正意義上的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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