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京城十案

第33章 3.這個案子是個數學問題

京城十案 萨苏 3750 2018-03-14
寫到中間,有位朋友看過前面的段落,問我:“根據時間推算出錢沒出樓!或者還有其他人接應?!”正好當天晚上參加老尹、雷政委一干昔日北京刑警的聚會,薩把這段推測順口說了出來。 不料,說完這句話以後,眾人竟然靜了一下,有人問:“留言的,是不是你說的那個史老柒?寫《六扇門的那些事兒》的那個?”我告訴他,說這話的應該就是個普通網友,沒有警界背景。 有位老大豎拇指,說:“這腦子,他要沒別的事兒乾,當警察挺合適啊。這案子,我們幾個也認定是有個同夥。” 原來,這位,就是當年老黑手下的。 只是,他們的推測,比網友要更進一步——他們認為,必有一個案犯的同夥,開著車,在附近等他。趙老太爺說“好”,不是表揚老黑,是覺得偵破的發展和他的思路連起來了。

“為何有這個結論呢?”老薩問。 那位老大聳聳肩膀:“你可以分析啊。那嫌疑人拿了黑皮包,出了後門不加停頓的沿著馬路走向十字路口,他是去幹什麼的?毫無疑問,他是去與同夥會合的。” 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得手後,罪犯最大的願望和最合理的行動就是盡快離開案發現場。而這名嫌疑人從房子後門出來,連走了五分鐘,去過馬路,這本身就有點兒特別——他為何不在路上攔截出租車呢? 看過大樓後門周邊情況,偵察員們得出了共同的結論:他是要到十字路口對面的街道,去和同夥會合,那名同夥正開著車停在那裡等他。 原因? 第一,案犯為了盡快逃離,乘車是最好的手段。不乘出租車,必然是有預定的汽車在等待。 第二,那個房地產公司後門的街道是單行,而且頗為狹窄,路邊無法停車,兩側也沒有停車場。所以,案犯的同夥只能把車停放在十字路口東邊,等待嫌犯會合逃走。

會不會罪犯只是把車停在那裡,而沒有同夥,是個獨行大盜呢? 偵察員們認為不大可能,在十字路口對面,案犯走去的方向,是一條林蔭道,雖然路邊有停車的空間,但並非正式泊車位。那名嫌疑人此前一直和老馮的丈母娘在一起,把老太太弄得暈頭轉向的,他不可能把車好幾個小時停在這裡。如果在這兒停一輛車司機不見了,鬧不好交警會來干預,真讓警察叔叔把車拖走,可是足以讓案犯哭天搶地的事情。 所以,推測是他的同夥按約定時間在這裡停車等候,人不離車,自然也就沒人管他了。 偵察員認為,這顯然比把車開到大樓後門接他更可靠,因為那樣時間掌握稍有差池,就會形成阻塞,至少讓人對這輛車產生較深刻的印象。 不過,這些結論是在掌握了很多細節後才得出的,“他怎麼就知道有一個同夥呢”?習慣審問犯人的偵察員對這位網友的能耐百思不得其解。

一瞬間,轉了一下心眼——偵察員想到的,馮隊顯然也會想到。 嫌疑人有一個同夥,案犯頗有反偵查經驗,他的同夥是慣犯的可能性較大,趙老太爺是熟悉慣犯的反黑專家……我忽然發現,這個案子馮隊一定要拉趙老太爺下水,恐怕並非盲目崇拜,而是有的放矢! 我後來問馮隊是不是有這個意思,馮隊含笑不語,狀似坐佛。 有偵察員背後說,馮隊,愛玩懸念,愛……裝X…… 馮隊琢磨了半天,也沒弄明白老太爺幹嗎說“好”,想了想,又打電話給老黑:“老太爺有什麼新發現麼?” 老黑回答:“調了五個儲蓄所的監視錄像,案發兩小時內的,讓我們查有沒有人或包出現。” “哪五個?”馮隊眼睛一亮,一邊聽著回答,一邊在地圖上標了起來。

五個儲蓄所,曲曲彎彎掛在地圖上,用一支鉛筆一串,正好形成一條從案發地點到府右街的弧形。 馮隊長的眼睛更亮了,問:“出現了沒有?” “沒有,人也沒有,包也沒有。” 他放下電話,若有所思,把案發地點、府右街用一把尺子連在一起,在地圖上順著尺子向前一看,前面赫然是三個字——“北京站”。 馮隊剛愣了愣神,電話又響了。 接起來,是老太爺的。趙老太爺問:“一個小時,能趕到東興樓飯莊不能?” “能,太能了!”為工作,呃,也為了自己家不要鬧革命,馮隊長連聲回答:“怎麼樣,老太爺,有戲嗎?要帶多少人?” “就你一個夠了。人,沒多大把握,錢,八成能給你找回來。”老太爺答道。 後來,我也看了馮隊那張西城區地圖,頗有些疑惑。想來想去,還是問了:

“馮隊,這發案地點到府右街,就這條路上的儲蓄所,也不止五個啊,你看,這裡有一個,這裡還有一個,幹嘛專門查這五個呢?難道說這五個儲蓄所經常乾非法交易?” 馮隊樂了:“那怎麼可能。我給你提個醒,你自己琢磨為什麼——這條路上共有十家儲蓄所,可另外五家所屬銀行,當時都沒有異地存取業務。” “不明白。”我搖搖頭,難道異地存取業務和犯罪有關係麼? 經過馮隊解釋才明白:詐騙成功以後,一般騙子都會選擇出逃。如今,騙子騙錢的本事越來越大,一個保健方子,能騙好幾千人,差點兒吃出全球性綠豆漲價來;另一方面,膽子卻越來越小,拿了錢走路的,那已經是四等騙子;把錢寄存了人跑,風聲過後再來拿的,那是三等騙子;能混到二等騙子的,都懂得使用國內外五花八門的金融服務,以類似足球比賽中人球分過的手段,空手脫逃,到外地取錢。

為何要這樣做? 很簡單,如果不缺心眼,誰會帶著一箱子現金出門呢?一方面警察看見要查,一不留神碰上老尹這樣的就漏底了;另一方面好不容易騙到60萬,要是讓同行發現,也會憑添許多麻煩。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咱老百姓明白,詐騙犯也明白。 騙了馮隊丈母娘這個案子,看來就屬於二等騙子。府右街正在案發地點和北京站之間,他的出逃路線十分清晰,估計此事已經到了外地。考慮到數額,這騙子拿了60萬,去郵局匯款的可能性比較小,剩下的,就是儲蓄所了,只是既然要出逃,肯定需要選擇能異地存取的銀行了。 有人說了,你這剛講到二等騙子,那頭等騙子呢? 頭等騙子?人家行騙都不為錢了,跟《假若明天來臨》裡邊那對男女似的,所謂“哥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基本就是這境界。

“您碰上過這樣的頭等騙子麼?”我問馮隊。 馮隊搖搖頭,說盜竊癖我倒是抓過幾個。 一笑,再看那張地圖,說馮隊我還是不明白,這發案地點到府右街,中間的地方大了,老太爺怎麼就認為那騙子非得走這條路不可?他會不會把錢給接應的同夥拿走呢? 馮隊笑道:“這其實是一個數學問題。” 數學?薩本來想問一句咱警察破案怎麼還會涉及數學問題,忽然想起幾天前遇到陳光將軍最後的警衛人員,得知這位工農出身的八路軍115師師長生命的最後幾個月鑽研的卻是微積分——這位紅色將領已經認識到未來導彈戰將是不可避免的,他要為出來工作做些準備…… 馮隊長打斷薩的思索,伸出一個手指,問我:“案發時間,這個是清楚的吧。” 我點頭。

“扔那個黑包的時間,也是知道的吧?”馮隊豎起第二個手指頭。 “等等,你們怎麼知道他什麼時候扔包的呢?” “看壓在它上下兩袋垃圾什麼時候丟的啊。這次太巧了,案子破了以後,我去問了。上下兩袋垃圾居然是一家丟的。那家的孩子力氣小,丟了一袋,回到家又拿了第二袋來丟,那個包,正夾在兩袋之間,顯然是他來回的時候,嫌疑人正好來扔包。所以,這個時間,就非常清楚了。” “你們怎麼……”剛想問警察怎麼知道哪袋垃圾是誰家扔的,忽然想起黑警長說過老太爺從垃圾桶裡翻出半個信封來。 看我欲言又止,沒有計較我的詫異,馮隊笑,說:“就沒那半個信封也一樣。每天你家扔的垃圾,如果我們去搜,80%能把你們家地址找出來,那裡頭線索太多了。”

想想每天寄來的小廣告,薩無言。 看我沒話說了,馮隊再伸出第三個手指:“根據時間,計算出那個時段到儲蓄所排隊存錢大概需要多少時間,這不難吧?這是在西城,哪個所都差不多。” “不難。”我點點頭,什麼時候去銀行存錢人多,什麼時候人少,老百姓也能大致估算出來,對警察來說,更不是大問題。 馮隊伸出第四個手指,問我:“調案發時間西城區的交通狀況數據,然後計算從案發地走不同路線行車到府右街所需時間,這不難吧?” 再次點頭,除非案犯有意在發案點周圍多轉兩圈,不然,依靠現在的技術,計算這個也不應該很難。 “那麼,”馮隊豎起第五個手指,“如果用他在府右街扔包的時間減去案發時間,再減去一個在儲蓄所排隊存錢的時間,剩下的,對照一下計算出來的行車時間,他走的哪條路,不就清楚了?”

“再說,”馮隊略帶自得地說,“案犯扔包的時間大約在離開現場一個半小時,這個時間,走是走不到府右街的,這反過來,證明了他確實是乘車逃離。而一個半小時,要開車直著走,或者中間把錢交給別的人,一個簡單的交接,又用不了這麼多時間,所以,這中間他一定做什麼事兒耽誤了時間,最大的可能還是去了儲蓄所。” “會不會是拐彎去了某個地方?把錢交給某個他信任的人。”薩問。 “不大可能,那樣他多半會把錢連包留下,讓別人以後處理——按照犯罪心理學,對方多半會等到天黑後處理。這麼快把包丟了。第一說明是他本人幹的,因為是在逃跑路上,不擔心周圍有人看到;第二說明他已經給錢找好了去處,扔包表示跟這個案件告別,是一個下意識的行為。” 沒話好說了,馮隊應該去當心理學家(我們常常以為警察主要的任務是動手,但與幾名刑偵高手接觸後,覺得對我國警察的認識是存在誤區的)。 只能贊一聲“神了”。 “沒什麼,這些我們的刑警基本都能想到,日常工作罷了。”馮隊謙虛道。 日常工作?薩思索片刻,忍不住問馮隊:“既然是日常工作,都能想到,那您幹嘛還非得讓老太爺出馬不可呢?” 馮隊看著薩點了點頭,道:“問得好。”他指指地圖:“這不是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嗎?你看,儲蓄所那個案犯沒露面,他是怎麼把錢存上的呢?” “這個,老太爺能知道?” “嗯,”馮隊道,“你知道他讓我去東興樓幹什麼?” “抓人?” “不是,是他讓我去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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