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日本的黑霧

第46章 第十二節

日本的黑霧 松本清张 1412 2018-03-14
赤間等人曾否看見永井川信號所的帳篷這一點,也是法庭爭辯的一個方面。赤間供稱他會看見了帳篷;檢察當局根據這一點,就說赤間等人曾走過帳篷前面,但是帳篷的守衛人員一直堅持沒有看見赤間走過。 對這一點,判決書說:“在有人沿著鐵道走過的情形下,如果從東邊走,可以認為帳篷裡的人必然會聽到腳步聲;但是如果從西邊走過,考慮到該處路面並不特別堅硬,因而難以認定在帳篷裡的人必然會注意到。”判決書所作的解釋是,即便擔任警戒工作的技術員加藤等沒有註意到赤間等三人走過,也不能斷定赤間等三人沒有從那裡經過。 由於檢察官的起訴和判決都是以赤間供詞為本案的唯一基礎,因此,當局無論如何也得咬定赤間會從帳篷前面走過。可是,如果接受守衛人員所堅持的、沒有看見赤間走過的說法,赤間供詞的基礎就要垮掉,於是才形成了“赤間等人是從那裡走過的,只是守衛人員沒有註意到罷”這樣一種牽強附會的論斷。然而赤間已經翻案,否認他犯了供詞上所說的罪行,如果相信這一點,那末他們就沒有從帳篷前經過。既然沒有經過,警戒人員當然也就無從看見,這樣就能夠老老實實地全盤接受守衛人員的證詞。可是,這樣一來,檢察官啦,判決啦,就都陷入尷尬境地了。

在帳篷裡的技術員加藤等三個守衛人員說沒有看見有人從面前經過。從他們一貫堅持時供述來看,這個證詞想必是完全正確的。他們“沒有看見”,是因為沒有人從面前經過,這是實情。但是當夜在現場搞翻車的破壞工作又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引起矛盾的原因實際上是,檢察官方面以赤間等人的供詞為基礎,認定或是想認定破壞工作班往返走的是沿鐵道的小路。然而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性:真正的破壞工作班說不定選擇了與赤問供詞所說的完全不同的途徑。所謂不同的途徑,指的是赤間等往返的沿鐵道的小路以東的陸羽公路。也就是說,我推測真正的破壞工作班是取道陸羽公路到現場去的。我推斷他們是從福島通過陸羽公路,大搖大擺地往南向松川走的。

以下是我的推測。我想,特工班從福島出發後,是乘著美軍卡車或吉普車,藏在車篷裡,沿著陸羽公路馳去的。這條陸羽公路是本案的空白點,辯護人和檢察官兩方面都沒有提到它。 關於這一點,如果進行更具體的推論,在採取措施讓一五九次貨車停駛之後,執行破壞工作的這個班想必是從福島“反間諜隊”總部秘密出發的,他們取道與赤間供詞的途徑或沿鐵道的小路完全不同的陸羽公路,經過信夫橋、濁川橋,在淺川道口跨過東北幹線,徑直到松川町的某處進行最後一次商議,當夜被部署在現場附近的。 破壞活動班當然不會冒風險單獨到現場去幹。所以,松川站自不待言,大概在川俁線和公路交錯地點的東側,即東芝公司松川工廠工會辦事處和東芝公司松川工廠工會八坂宿舍附近,暗中都佈置了崗啃。在石合道口附近也同樣佈置了崗哨,尤其是現場附近,除了作業班之外,在東北幹線兩側還佈置了若干崗哨。據推想,為了防備萬一,在淺川道口和奧羽幹線併入東北幹線的地點以及西北一帶,大概也都佈置了崗哨。算上放哨的車子,出動的車輛總在四輛以上。還動員了幾輛普通的吉普車,以備在緊急狀態下使用。估計特工班就是在這種全面警戒下行事的。

這些工作班都備有超短波,還有無線電話。聯絡工具既完備,又能行使權力指揮列車停駛,所以在現場工作時沒有絲毫顧慮。 當然,那時使用的撬棍和扳子想來早就預備好了——都是正規作業用的。也許是仙台“反間諜隊”之類的機構把這批工具交給幹破壞作業的人員的。 不用說,實際使用的工具當然不會是在現場遺留下的那類蹩腳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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