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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31.絞死松井石根

南京大屠殺全紀實 何建明 11637 2018-03-14
毫無疑問,按照英美法系,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殺期間犯的罪行實證多與少,將直接對整個審判結果產生影響。中國在世界事務中,吃虧的窩囊事不止一兩件,現在有,過去更多,審判日本戰犯中我們先說說證據問題,其實不是中國沒證據,而是當時的中國政府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本身重視不夠,政府出力遠不如一個菲律賓。比如收集罪證,菲律賓從一開始就以“國家力量”來統籌安排,而且由美國人幫著定調定規,所以東京審判中菲律賓部分的審判結果,令人滿意。我們呢?差一點連唯一的一個甲級戰犯——松井石根也放了,但從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審前中國方面收集實證之倉促與簡單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國民政府確實在很多方面很差勁。 筆者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看到,其實在1946年之前的數年間,南京市民間反映日本侵略者犯下大屠殺罪行的證據就留下很多。那個時候不是日本統治時期嗎?南京為何有百姓敢揭露日本人所犯的暴行呢?

是的。這是因為日本人統治期間,在日本軍方的擺佈下,南京於1938年初成立了一個傀儡政府,開始是“自治委員會”,後來便是大漢奸汪精衛的偽政府。飢寒交迫、求生不得的百姓才不管你是誰當政,他們只乞求能有一絲生的希望,因此在這些年裡,出現了許多自發的民間“呈文”,而這些民間“呈文”恰恰為日本在南京大屠殺時所犯下的種種暴行留下了鐵的證據。下面是筆者從當時留下的數以千計民間“呈文檔案”裡找出的幾份原文,雖然由於當時仍處在日偽統治時期,百姓也只是為了獲得“政府”的救濟而呈文,但我們依然可以從另一個層面掌握日本軍隊在南京實施大屠殺的證據—— 呈文選一: 南京市警察廳為劉志才母被害事 致督辦南京市政公署呈文

(1938年5月11日) 呈為呈報事。竊據第四警察局呈稱:本月九日上午六時,據東門街十五號之二居民劉志才報稱:於八日午十二時有一日兵穿白襯衫制服褲,闖入民披房內,意圖強姦,幸民嫂外出未歸,該日兵遂去。至夜十時,復來由窗迳入民嫂居室,因未尋獲復出,由後門入民母臥室,肆行毆打民母,畏而逃避,該日兵仍尾追不止。民因深夜未敢外出,迄今晨民母仍未見歸,當出尋找,行至本街十二號旁,見民母僵臥草地,血污滿身,氣絕多時,所帶鈔洋百餘元亦竟一無所有。請求申雪緝兇等情,前來當即率同官警一面報告頤和路憲兵分所,一面馳赴出事地點,查勘查得死者面胸兩處各有刀傷,惟胸部傷口約長三寸寬寸半。旋憲兵亦到場,並由新街口憲兵隊派來官兵三人,通譯一人,會同查勘。當查出兇手系田上部隊佐波隊兵士,並在該兵身上搜出鈔洋五十四元及長約七寸之尖刀一把,除人贓由憲兵帶該隊訊辦,並飭劉志才候訊外,理合將本案經過備文呈報,仰祈鑑核。等情;據此。除指令外,理合備文轉呈鈞署鑑核。謹呈

督辦南京市政公署 南京市警察廳廳長王春生 呈文選二: 南京市社會處朱壽之調查 田周氏之夫被日軍刺死事呈文 (1938年6月9日) 為報告事。職奉派調查大油坊巷十四號難民田周氏,年二十七歲,南京人。其夫前在學兵隊充排字,於去歲在難民區內被刺殞命。遺有一子,名惠龍,年九歲,長女惠鳳年七歲,次女惠虎,年四歲,且有生母週謝氏,年六十五歲,向依該氏生活。一家五口生計,確係困難萬分,兼之戚友又係貧乏,毫無援助。茲經詳查!確如上述情形,狀極至慘,其情尤憐。 用特具實呈請科長鑑核。轉呈 處長王 職朱壽之謹呈[印] 呈文選三: 朱杜氏呈 (1939年6月26日) 具呈孀婦:朱杜氏,年四十歲,本京人,現住中華門內糖坊廊八號。

呈為孀居無倚,兩子尚幼,生計頻[瀕]於絕境,懇求收容救濟事。竊氏夫向營竹貨業,不幸前年事變時誤為斃命,所遺兩子尚幼,家道素貧。兩年以來時有斷炊,借貸無著,乞討無門。迫不得已邀求保甲長證明苦情具實上陳,伏乞市長賜鑑體恤下情,施恩格外准予收容留養,得能苟全延長蟻命,實屬再造恩同,實為德便,臨穎迫切待命之至。謹呈 南京特別市政府市長高 具呈人:朱杜氏 偕長子,八歲 次子,三歲同叩 第二區十四坊第二保長:呙敬先 八甲甲長:劉義才 呈文選四: 蔡元康呈 (1940年11月6日) 呈為呈請收容救濟以全蟻命事。竊殘疾難民蔡元康,年六十一歲,本京人,向在京經營小販。不幸於事變時,禍起蕭牆,緣當戰事方殷之際,民子老妻兒媳等均相繼慘遭炸彈砲火身亡,而家資什物復被擄一空,房屋則被焚為灰燼。民於虎口僅以身免,日前孤苦伶仃,謀生乏術,兼因年邁之人,悲痛操勞過度,已染成個疾,終日飢寒交迫,行將流為餓莩,特具文哀懇矜鑑苦情,即賜收容救濟以全蟻命。實為德便。謹呈

賑務委員會慈鑑 暫借棲門東轉龍巷十七號 殘疾難民:蔡元康叩呈這樣的呈文,從文字上看雖很簡單,但它具有十分珍貴的歷史價值,因為它是來自民間的,沒有絲毫的“強迫作證”痕跡,是百姓因日本侵略者暴行造成生活所迫而發出的心聲。這些呈文,讀後令人淚下。 抗戰結束後,也不能說國民政府在嚴懲和清算日本戰爭罪行的問題上一點沒作為。特別是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差不多同時成立的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的工作開始啟動後,當時的國民政府即著手對侵華日軍在南京犯下的大屠殺罪行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調查。這也是中國作為戰勝國第一次啟動南京大屠殺的一個全民性的社會調查。政府非常重視,1945年1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受中央政府的指令,組織了市政府、國民黨南京市黨部、首都地方法院、首都警察廳暨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等14個機關團體代表,在首都地方法院召開聯集會議,即席成立了“南京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並決議由南京市政府推動區、鄉、鎮、坊、保、甲等當時的國民政府自上而下地組織進行此項工作。消息一傳出,整個南京市各界反響強烈,甚至有無數百姓主動跑到市政府要求自願加入該調查委員會,他們大多數是受難者的親屬,也有親歷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存積了多年的悲痛,如決壩的洪流傾瀉而出,連鐵石心腸的法警們都時常流下同情的淚水……

“放心吧,同胞們,你們只要有線索,隨時可以來找我們——血債要用血來還!”即日,由南京市臨時參議會議長陳裕光、副議長陳耀東出任調查委員會的正副主任委員,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秘書長肖若虛任總幹事。除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全體委員為調查委員會的委員外,南京市各區長及相關機關團體、市民代表也被聘請為委員。各區、鄉、鎮的調查員人數更多。為了調查的正確和一絲不苟,市區都由政府首長負責,並派遣督導委員,赴各區鎮行指導與督促之責。 不日,南京市參議會和南京大屠殺調查委員會共同發佈公告:“民國二十六年南京淪陷時,敵人對我市民曾大屠殺。現在我們正調查確證,提供給遠東法庭參考,把那些劊子手引渡到南京來審判,並執行判決。希望全市市民給予我們以最大的合作。”

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是嚴謹和細緻的,而且非常專業,不僅對調查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且要求嚴格,每人都要向政府和法律保證其調查的對象和結果具有絕對的準確性。 接下來的調查廣泛而深入,雖然那時沒有計算機,統計不方便,而且戰爭給南京市帶來的巨大創傷尚未彌合,基層組織和市民的情況也十分混亂,但調查是地毯式的,一條條街、一戶戶地入室進行。該工作從1946年6月起,一直進行了整整6個月,除對過去若干機關已經調查的事實進行複查外,重點是對淪陷時期滯留南京的市民進行個案調查。據說當時調查的有萬戶以上,計有確實人證的2784案,有的一個個案就有數人、數十人被害,這些調查得來的材料和表格還要經過調查委員會一一審核,以防差錯。然後再提交遠東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

筆者在現在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看到了當時的調查表原件,這是證明日本大屠殺的鐵證,我以為距大屠殺時間越近,調查所得出的結論也會越可靠真實,因而我覺得當時的南京市參議會做了一件功行無量的事,那些至今仍在懷疑和企圖否定南京大屠殺罪行的人,有機會該看一看。 我看到的調查表,是以“保”為單位的調查結果。 “保”在國民政府時屬於最基層的行政組織,等於現在的街道一級或聯村一級單位。南京市參議會調查委員會派出了至少40個“保”級調查組對全市進行調訪和填表。 顯然,我們可以從抗日剛剛勝利時的社會調查中看出,日本軍隊在佔領南京時的罪行鐵證如山,只是這些寶貴的實證,沒能及時送達東京,後來主要用於南京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這是後話。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自1946年5月3日開庭之後,法庭審理進入緊張而激烈的控辯階段,即戰勝國的起訴方與日本戰犯們的申辯。雖然像松井石根這樣的劊子手已經關押多時,但一旦到了法庭上,他們罪惡的本性與僥倖心理和無賴伎倆,絲毫不減,將其押上歷史的斷頭台的鬥爭依然充滿刀光劍影—— 起訴甲級戰犯、南京大屠殺主要責任者松井石根的法律文件送達其本人後,國際軍事法庭對鬆井石根在監獄裡進行了面對面的庭審核實,這個瘦小的老狐狸,竟然來個全盤否定。下面是存於美國國家檔案館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史料: 問:中國的戰爭罪行委員會稱,13日南京城被佔領後,幾十萬居民被殺,南京城被焚燒、掠奪。除了你陳述南京在被佔領時(居民)受到虐待外,還有其他證據嗎?

答:這完全不屬實。如此指控毫無事實根據。我敢以我的名譽擔保。 問:在此之前,你是否聽說過朝香宮被指控讓手下在南京城放縱自己? 答: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我不相信有這樣的事。 …… 好吧,讓事實來證明你的罪行吧! 1946年7月,關於南京大屠殺的法庭立證對質開始,這是審判過程中最精彩也是控辯雙方鬥爭最激烈的一幕—— 審判法庭庭長韋勃親自出場並主持。 韋勃庭長:松井石根,起訴中列舉你所犯的罪行事實,你認罪嗎? 法庭上所有的目光集中到被告席上的那個瘦老頭松井石根身上,只見他並不慌張地拿起事先備好的申辯材料,然後抬起頭,說:起訴書的內容純係主觀推斷,與事實不符,而對那些超過軍事行動需要的破壞行為的指責也過分誇大。 法庭內頓時一陣竊竊私語聲。 韋勃庭長敲著法槌:安靜!安靜! 控方檢察官薩頓立即舉手:庭長,我請求我們的證人出庭。 韋勃庭長:同意。 薩頓朝證人席中的一位文質彬彬的美國人示意:請羅伯特·威爾遜先生作證。 (威爾遜出庭,站好。) 薩頓問:你是加利福尼亞州阿卡迪亞加的羅伯特·威爾遜嗎? 威爾遜答:是的。 (下面由薩頓提問,證人威爾遜答。) 問:威爾遜(Wilson)醫生,你出生在何時何地? 答:我1906年10月5日出生在中國南京。 問:你的職業是什麼?在哪裡接受教育的? 答:我是名外科醫生,曾在普林斯頓和哈佛大學醫學院就讀。 問:醫學院畢業後,你就回到了中國?如果是,什麼時候你開始在中國行醫的? 答:1936年1月我回到中國,從那時到1940年8月一直在南京的(金陵)大學醫院行醫。 問:你和大學醫院有密切聯繫嗎?如果是的,是以什麼身份? 答:當時我是南京的大學醫院的外科醫生。 問:1937年南京陷落後,醫院的中國醫生和護士都離開醫院了嗎? 法庭上,辯護方律師麥克馬納斯(McManus)突然打斷檢察官薩頓與威爾遜間的對話:如果閣下允許,我反對這樣問話的形式。因為這種問話導向性太強。我請求庭長指示律師不要問一些具有導向性的問題,而應該用恰當的方式來進行提問。 韋勃庭長輕輕地搖頭道:這只是介紹性的問題,他有權在此基礎上引導問題。 威爾遜繼續答:1937年11月末,上海陷落後,日軍向南京挺進。醫院的醫護人員到我們這裡,要求在日軍佔領南京前離開南京。他們這樣做的理由是他們聽說了很多在上海和南京之間的城市裡所發生的事情。這些城市有蘇州、無錫、鎮江、丹陽等。我們的工作人員擔心生命受到威脅,紛紛希望離開南京。我們努力安慰他們,告訴他們在某種法律的保護下,陷落後的南京也沒什麼危險。然而我們無法說服他們,很多人離開,去了長江上游地區,醫院裡只剩下特里默(Trimmer)醫生——另一個美國醫生,我和5名護士,以及一些選擇留下來陪伴我們的清掃工。在此之前,我們醫院總共有20名中國醫生,大約40到50個護士和實習護士。他們是在12月1日離開南京的。 薩頓繼續問:南京陷落前,醫院裡病人的數目減到了多少呢? 答:在我們的工作人員離開時,我們不得不把病人的數目減到不能再減的地步,把所有可能回家的都送回家了,醫院裡只留下大約50個無處可去,或虛弱得無法走動的病人。 問:1937年12月13日之後情況有沒有什麼變化?如果有,以何種形式? 答:日軍於12月13日清晨進了城,12日晚上所有的抵抗就停止了。就在幾天之內,醫院裡擠滿了各個年齡段的男女老少,傷勢不一。 布魯克斯(Brooks)又舉手抗議:如果法庭允許,我反對這種提問。我認為法庭…… 韋勃庭長打斷插話者:我聽不見你說的話,用擴音器再說一遍。 布魯克斯拿起擴音器,大聲說:如果法庭允許,我認為這種提問不可取。這樣會影響法庭法官的判斷力,我認為法庭會公正地註意到,辯方也會同意戰爭中必然會有平民的傷亡,婦女、兒童和其他人的傷亡。如果這一點沒有表明的話,我提議不要把這些問題記錄下來。 韋勃庭長:反對無效,繼續進行。 布魯克斯再度抗議:我再次提出反對,理由是這與我們想顯示的問題毫無關係——誰引起的戰爭?假如這個問題與此有關的話,我看不出體現在何處。 韋勃庭長重重地敲擊法槌:反對無效。 法庭寂靜。 薩頓繼續問:醫生,你能不能講一下你醫院病人的傷情呢? 威爾遜繼續答:我只能講一下南京剛陷落後我救治的一些病人傷情,但除了在座的一兩個證人外,我記不起其他人的名字了。我記憶猶新的一件事是一位40多歲的婦女,送到醫院來的時候,她脖子後有個巨大的傷口,切斷了脖子周圍所有的肌肉。 另一位辯護方律師馬蒂斯(Mattice)先生舉手:我想打斷證人的陳述。首先,證人講的是道聽途說;其次,這和被問及的內容沒有關係。他被要求描述所見的傷情,而他現在說的是那位婦女告訴他的話。 韋勃庭長:反對無效。關於你所說的“道聽途說”再次宣布無效。 威爾遜繼續答:通過對病人的詢問,以及對送她到醫院來的人的詢問,毫無疑問我們知道這是日本兵的所作所為。 韋勃庭長示意薩頓:他應該講述那位婦女告訴他的內容。 薩頓向威爾遜示意。 威爾遜又說:一個8歲的小男孩被帶到了醫院,肚子上有條深深的傷口使肚皮外翻。醫院還收容了另一個病人,右肩有傷,顯然是子彈造成的傷害,而且——假如許可,我將把他告訴我的內容講給大家聽: 他是一群人中的唯一的倖存者——這些人被帶到長江邊被日本兵一個個開槍打死,屍體被投入江里,因此實際傷亡的人數不能確定。他假裝已死,趁著夜色逃到醫院。他姓梁。另一人是中國警察,送到醫院時背部中間有一道深深的傷口。他也是一群被帶出城的中國人中的唯一倖存者。首先,他被機槍掃射受了傷,又被刺刀刺傷——這是日軍確保不留活口的又一種方法。這人的名字是(伍)長德。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房間裡吃飯,突然鄰居們跑來說幾名日本士兵正在他們房間的桌子上強姦婦女。我們立刻衝過去,在這些人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他們家。院子裡的人指著緊閉著的房門。此時,三個日本士兵持槍站在院子裡。我們衝進了房間,發現兩名日本士兵正在強姦兩名婦女。我們立即救下她們,並把她們送到了金陵大學的難民營——校園裡擠滿了大批的難民,這些難民在這兒受到國際安全委員會的保護。 後來又有一個人被送進醫院,他的下巴被子彈擊穿,幾乎說不出話,而他三分之二的身體都被嚴重燒傷。他講述了他的遭遇——我費了很大力氣才明白他的意思——他被日本兵抓住,並被澆上汽油放火點著。兩天后,他就死了。 還有一個人被送入醫院,整個頭上、肩上都是嚴重燒傷。所幸他還能講話,告訴我們他是一大批人中的唯一的倖存者,這些人被捆在一起,澆上汽油,然後被放火燒死。 上述提到的案例我們還有照片。 醫院收治的還有一個60歲的老人,他胸部有刺刀留下的傷口。他告訴我們從難民營出來後,他到南京城的另一個地方去找一個親戚。半路上碰到了日本兵,被刺刀刺傷後被當成死人扔進了排水溝裡。六個小時後,他才恢復知覺並被送進了醫院。 自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後,這樣的事實就層出不窮。醫院的床位是180張,在這段時期,床位天天爆滿…… 此刻的法庭已經完全沉浸在一種悲愴的情緒之中,也許除了被告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美國醫生威爾遜的陳述感染了,而且深深地震撼了! 薩頓問:醫生,在這段時期有沒有其他孩子被送進醫院呢? 威爾遜答:我還記得另外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是個七八歲的小姑娘,肘部嚴重受傷,肘關節的骨頭都清晰可見。她告訴我們日本兵當著她的面殺死了她的父母親,並將她砍傷。另一個是被約翰·馬吉牧師帶到醫院的15歲的姑娘,她說自己被強奸了,檢查之後證實了她所說的。兩個月之後,這個姑娘又被送回醫院,被診斷出得了二期梅毒。 問:這些病人有沒有告訴你是誰使他們受傷的呢? 答:他們只說——他們無一例外地說他們是被日軍所傷。 問:醫生,這兩個病人——樑上尉和伍長德在日本嗎? 答:稱為樑上尉的這個人我認識,當時他是中國軍隊的擔架手。現在他就在日本,我們是一起到這兒來作證的。還有伍長德先生——我前面提到的那位警察他也來了…… 法庭的情緒一下又被推到高潮。就在人們都在期待威爾遜醫生提到的兩位中國受害人出庭時,韋勃庭長看看手錶,將法槌重重一敲:那麼,讓我們暫時休庭到明早9點30分。 真是精彩!首場證人出庭,就把松井石根的氣焰給壓了下去。人們看到,此刻退庭的這位瘦老頭,跟剛出庭時的神情完全變了個樣。 第二天,庭審繼續。中方今天出場的證人是金陵大學教授許傳音。 出庭的程序一樣:先由起訴方檢察官將證人的文字證據材料交驗,再當庭宣誓,以確保作證的法律責任。由於許傳音是大學教授,通曉英文,故日方律師麥克馬納斯一開始就對法庭說:假如許可,我想提出異議,這位證人受過大學教育,說一口流利的英語,顯然他學識淵博。毫無疑問,我們反對用他的宣誓證詞,法庭應該從證人那裡直接獲取證詞。 韋勃庭長:麥克馬納斯先生,我想多了解一下此人。我們還沒有聽他的陳述。薩頓先生,你最好開始發問,這樣我們才可以作出判斷。 麥克馬納斯突然揚了揚手中的文件,頗有怒色地問韋勃庭長:閣下同意接受這份文件嗎? 其實,每位證人出庭前,他們每人都有一份事先向法庭提交的證詞文件,而且該文件都會送達控辯雙方手中,在庭審時給控辯雙方質問所用。為何日方律師對許傳音所提交的證詞有如此強烈的責問,是因為這位證人的證詞太“硬碰硬了”。我們看一看許傳音當時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提交的證詞: 許傳音書面證詞 本人許傳音,哲學博士,現住中國南京高樓門峨眉路7號,作證如下: 我是一名中國人,現年62歲。 1917年獲(美國)伊利諾斯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長期在中國多所大學任教,並在中國交通部工作了25年。從1928年起,我家一直住在南京。 1937年日軍圍攻南京時,我在這座城市。南京落入日本人手中後,我留了下來。我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負責其下屬的住房委員會的工作,還曾擔任過國際救濟委員會總幹事。南京淪陷後不久擔任紅卍字會主席。 我對日軍佔領南京後這裡發生的一切非常清楚。日軍從南門入城。日軍突破城牆入城後,中國軍隊未作任何真正的抵抗。隨著(日本)軍隊進入城內,他們明目張膽地槍殺平民。有的平民就因為出現在大街上而遭殺害。 日本士兵隨後對房屋展開系統的搜查,把他們看到的食物和其他東西全部搶走;日本兵還抓走其找到的所有青壯年男子,認定這些人有當過兵的嫌疑,將他們押解(到城外)或就地槍殺。我得到確信的消息稱,絕大部分被押走的人後來均被槍殺或以集體屠殺的方式被屠殺。 他們要求有權進入安全區搜查,並從中帶走許多在那裡找到的男子——我曾親眼看見他們押走一批大約1 500人。根據我得到的消息,這些人被機關槍打死,屍體被扔進池塘。後來紅卍字會將這些人的屍體撈出掩埋。 日軍以發放良民證為藉口,命令老百姓全部排好隊。如果對日軍所提問題的回答不能令他們滿意,或者日本兵認定某人以前曾當過兵,儘管這種判斷事實上毫無根據,那麼這個人要么被就地槍決,要么隨著成群的隊伍被押走後再槍殺。 城裡沒有任何一種形式的抵抗。 (日軍)以曾當過兵為藉口將男人們押走或槍斃。在這些人被清理掉之後,(日軍)開始瘋狂屠殺平民,強姦少女和婦女,掠奪和焚燒財物。從13歲的少女到70歲的老嫗均遭日本兵強姦,有些遭到多次強姦。數以千計的婦女在被強姦、軀體被褻瀆後又遭日本兵殺害。日軍的這種暴行在城內和周邊地區到處都有,屢見不鮮。我引用一個發生在城南新開路7號一戶人家的悲慘遭遇為例。這家有11人被殺害。 日本兵來到這家敲門,老爺爺出來開門。他當場就挨了一槍,被殺死了。他年逾七旬的老伴出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結果也被槍殺在距離丈夫幾步遠的地方。他們的女兒懷抱嬰兒走過來,日本兵把她們母子都殺害了。家中兩名年齡分別為17歲和14歲、尚未結婚的女兒被日本兵強姦後遭殺害。一位倒在桌上,身邊有一攤血,陰道裡插了一根棍子;另一位倒在床上,陰道裡插著一個花露水瓶。這家的另外五個女人也被殺害,也就是日本人在那裡發現的所有人。家中其他人都被殺害後,一個小孩在附近躲了一天一夜才逃走。 南京淪陷後,這種暴行持續了將近三個月之久。此後,強姦和殺人就不像以前那麼常見了。 南京淪陷後第三天,因為日本人要與我們協商屍體掩埋事宜,我驅車到外面查看實際情況。我看到,無論是大街上,還是房門口、屋子內,到處都可以見到平民的屍體。死者的軀體狀況表明,他們都是遭到殘忍的殺害,有的人的軀體被肢解。 紅卍字會掩埋了40000多具平民的屍體。這些人都是南京淪陷後被日軍殺害於城內或城市周邊地帶的。也有其他一些組織參加了掩埋屍體的工作,但許多屍體後來是由死者倖存的家人或親友掩埋的。日軍佔領南京後第二天,此時城裡已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抗。日本兵開始有系統地縱火。日本人將軍車開到商店門口,偷走裡面所有的商品,然後放火燒毀店鋪。住宅也經常在被搶劫後付之一炬。偷來的私人財物,只要能拿得動的,日本士兵將其全部擄走。 大約25萬名難民擠在安全區裡。日本士兵對安全區不斷進行侵擾,時多時少地抓走成批的少女和婦女。她們通常是在被日本士兵強姦後遭殺害。 全城共有25所難民營,因外國公民人手不夠,無法照顧到所有難民。最殘忍的暴行發生在離金陵大學和傳教士寓所較遠的難民營中。 我協助馬吉拍攝過電影。這些膠片被菲奇帶出南京,這個情況我清楚。 按我最樂觀的估計,日軍佔領南京,一切抵抗停止以後,南京城區和周邊地區被日軍殺害的平民人數達20萬左右。而要準確統計有多少婦女和少女遭強姦,多少人受傷,多少建築被無情地破壞和焚毀,多少財物被日本兵搶奪則是件不可能的事。 我們屢次抗議均為日軍當局和領事館斷然拒絕。在遞交抗議書時我們被喝令滾開。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糾正這種狀況。絕對找不出任何藉口或理由為日軍的瘋狂暴行辯護,這種暴行自南京陷落以來一直延續了差不多三個月,之後才慢慢停止。 在日軍佔領期間,為了逐步敗壞中國人的倫理道德,日本人壞事幹盡。他們提倡賭博、嫖妓,公然出售和吸食鴉片和麻醉品,把城市最醜陋的東西強加到老百姓頭上。 他們毫不留情地破壞教育機構、教堂、教會建築,還有基督教青年會的建築、俄羅斯使館建築以及中國非常著名的人士的住宅。 日本人還實施經濟戰,掠奪自然資源。日本人對各行各業進行壟斷,盡一切努力扶持日本人以及那些與他們勾結的人的生意,並且不允許中國人做生意。這一點,小城鎮比大城市表現得更明顯。 不管佔領一個鎮,還是一座城市,有時甚至是一個小村莊,日本兵到那裡都同樣實施殺人和強姦。小地方的處境往往更糟,因為當地沒有國際委員會為平民提供保護,制止日本兵的暴行。這就是他們的戰爭模式。南京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而已。在江西,在我的家鄉貴池所在的安徽省,據我所知,日本士兵犯下了同樣的暴行。 日本人及其傀儡政府開設鴉片煙館,允許公開出售鴉片及麻醉品。 日本人實施心理戰恐嚇中國百姓,割斷他們與自己曾經擁有的一切美好、神聖事物的聯繫。就算是一名小孩寫了點反對日本的東西,全家都要承擔責任,都會被處決。即便有人說了一些稍微有些冒犯日本人的話,整個村子都會被徹底摧毀,村民被殺害。這樣的事情我知道很多。發生在長江江北離南京不遠的一個名叫天王樹的村子裡的慘劇就是這樣的。 中國人無論何時,只要碰到日本士兵都必須鞠躬。如果他們做得不合日本士兵的意就會馬上受到嚴懲,甚至會被殺掉。 我願對以上陳述簽名蓋章,1946年4月6日。 以上證詞由許傳音當面向我陳述,然後由他寫成書面材料並於1946年4月6日在南京當著我的面簽名。 東京國際起訴部助理檢察官薩頓(David Nelson Sutton) 許傳音首先起誓,於1946年4月6日提供上述陳述作為宣誓證詞,並以其學識和信仰保證所述事實真實可信。 許傳音和威爾遜這“一中一外”兩位證人出庭作證的表現應該是基本完胜,這給向哲浚等中國法官和律師團以極大鼓舞。 緊接著出庭的是伍長德、陳福寶、梁庭芳等中國證人以及貝德士、約翰·馬吉牧師。沒有到庭的證人斯邁思、程瑞芳等十幾份書面證據也被法庭採納。 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最後韋勃庭長又用兩天時間直接與松井石根進行了庭上質證。像所有的日本戰犯一樣,松井能推卸的推卸、能抵賴的就抵賴,但法庭是公正和代表正義的,最終法庭判處南京大屠殺首犯松井石根絞刑。 法庭對他的判決詞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松井石根是日本陸軍的高級將領,1933年被授予大將軍銜。他在軍隊中有豐富的經歷,包括曾服役於關東軍和任職於參謀本部。雖然他與設計和執行陰謀者的密切關係表明他可能已意識到陰謀者的目的和政策,但是提交法庭的證據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個陰謀者。 他1937年和1938年確在軍隊服役,但這本身並不能說明他就是在從事侵略戰爭。為了證明根據第27項指控的罪名成立,訴訟方有責任提供能推斷出他知道在進行戰爭犯罪的證據。但是目前還未做到。 1935年,松井石根被列入退役名單中,但1937年又被重新召回統領上海派遣軍。當時他被任命為華中方面軍總司令官。華中方面軍包括上海派遣軍和第十軍,他指揮著這些軍隊,1937年12月13日占領了南京市。 南京在陷落前,中國軍隊已撤退,日軍佔領的只是一座未設防的城市。接下來就是日本軍隊對無助的平民實施的長時間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士兵犯下了集體屠殺、個人謀殺、強姦、搶劫和縱火等罪行。雖然日本目擊者否認暴行的規模,但是來自不同國籍的中立目擊者提供的相反的證據與不容置疑的誰應承擔責任的證據卻是壓倒性的。這種無節制的犯罪開始於1937年12月13日占領南京城,直到1938年2月初才停止。在長達6~7週的時間裡,數以千計的婦女被強姦,10萬人以上被屠殺,難以計數的財產被搶劫和焚毀。在這些可怕事件的高潮期間,12月17日松井石根舉行入城儀式並在城內住了5~7天。根據他自己的觀察和屬下的報告,他一定已經意識到了正在發生的事情。他承認他曾從憲兵和領事館官員那裡聽說了他的軍隊的某種程度的非法行為。有關這些暴行的每日報告被遞交給日本在南京的外交代表,並被轉呈東京。法庭認為有充分的證據顯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發生的事情。他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那些能抑制這些暴行的措施。在佔領南京城前,他確實曾發布命令吩咐他的軍隊要檢點自己的行為,而且後來出於同樣的目的進一步發布了命令。但是眾所周知這些命令沒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這一點。辯護方為其辯護說,那時他正在生病。但是在這些暴行發生的時候,他的疾病既沒有阻止他履行軍事指揮權,也沒有阻礙他在城內發生這類暴行時訪問該市達數天之久。他指揮著那支應對所發生事件負責的軍隊。況且他知道這些暴行,他既有權力,也有義務控制住他的軍隊和保護不幸的南京市民。他必須為他的瀆職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1948年12月23日,松井石根在東京的巢鴨監獄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對於判處松井石根這樣的甲級戰犯絞刑,庭長韋勃當時在法庭上還代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委員會作了獨立的長篇說明,指出:如果一個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一場戰爭是侵略性的,而又推動或參與這場戰爭,不論他的職務或地位的高低,沒有什麼特殊的規則可以減輕他們的戰爭責任。韋勃還特別強調:我們有理由認為,對那些挑起或發動戰爭的罪犯,以及由此積累的罪惡而言,死刑只是最低的懲罰。 庭長韋勃最後說:“儘管我不能說我支持已決定的所有判決最有可能達到懲罰的主要目的,但是我沒有聽到任何反對意見,而我自己不能說任何的判決是過重的或是過輕。” 中國參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首席大法官梅汝璈先生在庭審後也直截了當地指出:“南京大屠殺無疑是二次世界大戰日軍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殘酷程度在整個二次世界大戰法西斯暴行中或許僅次於納粹德軍在奧斯威辛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並對判決書作了自己的讀解,他說:“法庭的語言是慎重的,估計是保守的。”然而僅此“可以看出日本獸軍是怎樣的窮凶極惡、無法無天,以及我數十萬呻吟於敵寇鐵蹄下的南京無辜同胞其命運是何等的黑暗悲慘!判決書上的這寥寥數語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間地獄寫真圖'……” 歷史早已在近70年前就為侵略中國、殘害我無數人民的戰犯下了不可更改的結論。今天的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在內,怎可忘卻與無視? 松井石根被絞死並沒有為審判畫上句號。此時的中國首都南京,也在進行一場影響空前的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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