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多重阻擊戰
華源此次是被動應戰的,目的仍然是阻擊豐原成為名義第一大股東,繼續合併江山報表,融資圈錢。因此,《答辯兼反請求申請書》是採用多重防線來阻擊股權合併。
1.特別聲明
繼續對RT地址進行胡攪蠻纏,主體資格已經裁決了,仲裁庭已經說得很清楚,你們雙方如此熟悉,打得熱火朝天,還不承認我是和你打,硬要保留異議。第一道阻擊防線明明已經被攻破,還要堅守,死抓地址錯誤不放。
2.第一段內容
關於案件過程描述,銀河會議的內容描述是個關鍵點,會議核心是雙方達成一項交易,華源撤銷仲裁和配合報批,老股東給華源提供掩蓋造假的證據。可事後華源沒有拿到這份證據,那麼如何解釋自己主動撤銷仲裁的行為呢?
華源當然不能承認自己造假,編制了一個故事,把確認函的內容,偷換為EA與RT承諾停止股權轉讓,所以我們才撤回仲裁申請,沒有想到對方竟然背信棄義,明明承諾不轉讓了,可很快變卦又開始轉讓了,所以我們才堅持原則,不同意轉讓。這個故事很巧妙地掩蓋了造假的醜聞,而且前後邏輯銜接,還想以受害者的身份博取同情。
這是第二道阻擊防線,通過偷換交易內容阻擊豐原揭露財務造假的問題。
3.第二段內容
華源抓住了合同章程的另一處漏洞,指責EA出資不實。
邏輯推理:你的股權不對,其中還有我的股權,那麼我怎麼能同意你轉讓呢?這樣形成第三道阻擊防線。
4.第三段內容
出資不實又被轉換為增資不到位,既然江山公司增資不到位,淨資產就不對,那麼你們以現在的淨資產作為轉讓價格的依據就不對,我就是承認轉讓條款有效,你們也沒有滿足前提條件。這樣形成第四道阻擊防線。
5.第四段內容
沒有董事會決議和沒有徵得其他出資人的同意,這本身就是仲裁申請的目的,如果是其他股東不同意,那麼這是可以作為一項理由的,可現在事實是華源自己不同意,那麼這樣的邏輯表述:我為什麼不同意,就是因為我不同意。
同樣沒有國家產業政策主管部門的批准也是,只有形成董事會決議才能上報國家主管部門,現在連上報都沒有,就硬說沒有批准,是把後置條件換成前置條件。事實上如果主管部門批准了,那麼還用你同意嗎?
在這地方是無理取鬧,目的是形成第五道阻擊防線。
6.第五段內容
這一段中,華源又設置三道阻擊防線。
第六道防線,理由是影響國有股控股地位。
這理由明顯很牽強,如果是其他國有股東轉讓給外資,那麼有依據,你是怕國有資產流失。現在是外資轉讓給外資,國有股比例是不變的,根本談不上影響國有股控股地位。只能說外資原先是實際控股、名義不控股,現在變成實際和名義都控股,能不能批的問題同樣是國家主管部門的責任,與華源無關。
第七道防線,理由是沒有經過國有資產評估。
這理由還是牽強,實際上外資轉讓給外資,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如果說轉讓中有稅收流失還有道理,但那也是稅務部門的事情,哪有作為股東擔心外資把股權價格賣低了。
第八道防線,理由是“相互”的概念錯誤。
其他股東相互放棄優先購買權,這句話中的“相互”兩個字是多餘的,是老股東在成都會議上特意加的,原先是怕不加有歧義,結果不加還好,加了反而有歧義。 “相互”的本意是EA收購RT持有的江山股權,那麼其他股東對EA放棄優先購買權。可華源硬創造一個歧義,說這是指其他另外三方股東之間的“相互”,也就是說我華源還可以購買,只是我一提出購買,那麼其他兩個股東就對我放棄了。這樣的理解雖然有點牽強,但是沒有什麼不順,而且還能順帶把其他兩個股東的承諾也解釋了。
這三道阻擊防線中,第八道最精彩,因為中國文字確實有趣,允許有不同的解釋,事實上華源還可以進一步論證,你為什麼加這兩字呢?不加意思很清楚,加了有歧義,那不正好說明是為了我的這一種理解而加的嗎?
《答辯兼反請求申請書》整個內容結構看,重點內容是阻擊戰,反對股權合併的篇幅很長,出資不實只是作為一種補充手段,內容較短,證據就是合同章程中的漏洞。
點評:華源設置了多重阻擊防線,目的是阻擊股權合併,至少可以繼續拖延仲裁。 EA出資不實只是一種反擊手段,然而無心插柳柳成蔭,誰能想到最簡單的真相卻成為華源手中最厲害的武器。
虛假出資橫空出世,多重阻擊防線扭轉戰局,本以為不堪一擊的華源竟然反撲過來,豐原將如何應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