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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公屋婆婆玩殘政府”?

晚來香港一百年 长江 2343 2018-03-14
2004年年底,那時候我剛到中央電視台香港記者站常駐不久,聽著社會到處都在議論“領匯事件”,開始並不覺得有什麼值得關注,不過是香港人自己的事,也構不成什麼重大的新聞。可是2005年1月,最新的一期《亞洲周刊》出來,我翻開一看,有篇文章題目異常刺眼——《司法狙擊與政治角力》,文中刊登了一幅老婆婆的照片,照片說明:“公屋婆婆玩殘政府。”老婆婆一邊用牙籤隨意剔著牙,一邊帶著滿臉的自負,剛剛打下了勝仗一般。我的注意力立刻被集中,馬上回頭詢問身邊正在場的其他記者:唉,你們誰知道“領匯事件”? “公屋婆婆”有什麼背景?怎麼就能夠“玩殘”了政府? 沒人回答,因為我身邊當時的其他同事也都是剛從內地來到香港,大家對“領匯事件”誰都摸不著頭腦,就是讀了文章,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也都不可思議於事件的實質。

這件事情的“實質”是什麼?一個政府、一個市民,一對一的成了對立的雙方,這種開戰的陣容在內地極少見——政府,那是多麼巨大的一種力量?一個普通市民怎麼竟敢公開和政府叫板?這不是做夢或者吃錯了什麼藥? 細看文章,接著立刻找到了我們大廈的物業管理員,人家是當地人,或許知道“領匯事件”的背景,果然一打聽還真清楚了,原來香港的“領匯事件”是政府和受政府援助的社會弱勢群體之間發生的一場官司:2004年香港房屋委員會為了解決長期以來的財政困難,決定把轄下公共屋飾的100間商場以及停車場化公有為私有,以“領匯基金”(The Link)的名義上市,如果事成,香港房屋委員會預計可以從中獲得210億的港元收入,這樣對緩解政府的財政緊張不失為一條簡單的出路。然而就是這項“政府行為”,已經籌備得八九不離十了,誰知道一位老婆婆,長年租住政府的廉價公屋,每個月還會向政府領取3000多塊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簡稱“綜援”),就是她,反對政府的做法,不願意讓“領匯基金”上市,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毅然決然就此事向香港法院申請了“司法覆核”。結果她老人家的沖天壯舉不僅沒有遭到周圍人的一哄嘲笑,而且初戰告捷,最後真的使“領匯基金”第一輪上市遇到難產,從而導致了香港房屋委員會1.3億的上市開支以及已經付給了包銷商的3億多元港幣全部付之東流——

“領匯事件”讓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香港草根階層的厲害,那時候我已經要得出“誰在香港當家做主”的結論了,但是這個“結論”論據還嫌單一,同樣的“論據”以後還會不會有?有,沒過多久,香港就鬧出了“銷售稅”風波,這場風波一直持續了好幾個月,開始的“動靜”也是市民紛紛向政府“抗議”,抗議政府開徵“商品及服務稅”,讓政府“舉棋不定”,接著政府就不得不“投降”,最後乾脆聲明暫時放棄此方案諮詢—— 2006年7月18日,香港特區政府謹慎地向市民公佈了一份《有關建議改革香港現行稅制》的諮詢文件,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解釋說:“香港現有的稅基非常狹窄,過去多年來,香港一直依賴有限的稅種及非稅項收入來應付公共開支,這些收入會因我們無法控制的經濟轉變而大幅波動,同時也大大局限了政府制訂長遠計劃和做出投資決定的能力,因此為了確保香港社會經濟的長遠繁榮,其中考慮開徵'商品及服務稅'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

然而誰知道,唐英年的話音未落,香港社會立刻就炸開了鍋。市民堅決反對徵稅的呼聲鋪天蓋地。這當中沒有人冷靜地考慮香港政府之所以提出征稅,其合理性在哪裡,對香港社會的長期經濟繁榮有沒有前瞻性的責任感,只是一提“徵稅”,大家就受不了,就怒火萬丈:好傢伙,你財政司司長,財神爺,膽子也太大了!多少年來香港一直都是保持著“低稅制”的優惠制度,老百姓幾十年“受益其中”也“樂在其中”;而同時,香港的“購物天堂”,這塊招牌每年都會吸引來很多的外埠客人到香港來消費,外來買家如果聽說我們這裡也要開始徵收“消費稅”了,以後人家誰還來?那不是砸了香港的牌子,摔了全體香港人的飯碗? ! 儘管唐英年代表政府一再向市民曉以利害,費盡口舌,語重心長,表示:“政府無意改變香港令人稱頌的低稅率稅制”,然而,根本打動不了香港人的心。接下去的4個多月,社會各界紛紛採取各種“行動”:座談討論、民意調查、示威遊行,立法會議員提出反對議案等等,強烈抗議政府的做法(實際上還只是個“想法”),結果到底使“開徵銷售稅”的諮詢被擱淺——2006年12月5日,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不得不突然宣布:“政府在餘下的稅制改革公眾諮詢期內,不會再推介銷售稅。”

香港市民齊聲反對開徵“銷售稅”,終使這一諮詢叫停,如此的“民意”取向究竟是犯下了一個集體無意識的“短視”的錯誤,還是挽救了一次有可能使香港“零稅制”的優勢開始喪失的危機?我篤定沒有發言權,但是經過了長達4個月的上下折騰,特別是最後的結果,我非常吃驚:香港這個社會老百姓活得到底和我不一樣,人家心裡比我多了樣東西,什麼東西?底氣。不管哪一任政府、哪一位最高行政長官,要辦大事,首先必須參考市民的意見,“市民的意見”通過什麼渠道來反映?他們的“覺悟”到底是從何時才開始誕生的?英國人統治香港的一百多年的時間裡,老百姓是不是也敢像現在這樣“犯上”?也敢這樣要求民主、參政議政?他們當時也敢和港英政府說一聲“不”嗎?

一個問題引出了許多問題,每個問題擇出答案都要承擔風險。 客觀地評價:香港老百姓,過去,在英國人統治的一百多年的時間裡,說“不”的機會並不是沒有,但是人們說“不”的次數卻極少。那段歲月不是一個單純的“敢”和“不敢”的問題,而是很多人心裡壓根就沒這個念頭,嘴巴上更沒有這道程序;然而現在為什麼人們突然“膽大”了?現在是“特區政府”,那時候是“港英政府”——“說了也沒用,港英政府那時候誰理你中國老百姓?”最後的這句話並非出自我的研究,而是來自一位政府官員,香港人自己解釋,可信度斷然是不會拖帶水分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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