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中國財富夢·溫州大變局

第10章 第三章“資”生萬“惡”

溫州幾十年的傳奇,因大起大落引人入勝。大起是時勢造英雄般的華麗,大落則是遭遇十面埋伏般的悲壯。 各種金融手段,早已如野草燎原之勢,無孔不入。這些資本遊走於法律邊緣,一不小心就踏入雷區。 無限的能力加上無限的慾望,其結果不是一場大勝利,就是一場大災難。 回顧中國民間金融業發展史,1984年的溫州有不可磨滅的一筆,談不上濃墨重彩,但是卻有著首創性的意義。 9月30日,蒼南錢庫,白底紅字的木質招牌“方興錢莊”,豎立在橫街29號方家老宅。 據說這比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分行的開業還早了一個月,這是大陸第一家由私人掛牌營業的金融機構。 開張當天,錢莊創始人方培林把幾沓手寫的借貸利率表張貼在錢庫的大街小巷,不足3萬人口的小鎮一天之內都知道了方興錢莊。

長期存款:月息1.2%,3個月以上結算。 臨時存款:月息1%,隨時存取。 貸出款項:月息2%,視情況而定。 顯然,錢莊在各方面都比銀行更有優勢。比如,銀行、信用社服務時間為法定8小時工作制,而方培林的錢莊24小時不間斷提供服務。 在錢莊籌備之前,在國營醫院當收發室工人的青年方培林四處翻尋中央文件,在中共中央(84)一號文件中發現這樣一句話:鼓勵農民集資興辦各種事業,尤其是興辦開發性事業……“集資如果合法,那麼與股息性質相同的私人利息理應合法”,因此,他為自己的錢莊計劃找到了政策依據。更讓人刮目相看的是,在當時,方培林的經營管理採取的竟然是董事會制。錢莊投股集資,每股金額1000元,個人入股不限,總股為100股,計10萬元。由股東選出董事會和董事長,董事長委任經理主持日常工作。

在向當地鎮政府提交申請時,鎮委書記黃德餘給予了莫大支持:“不要搞股份制,萬一股東思想不統一,容易出問題。就你一個人去辦,不要叫什麼金融服務社,乾脆就叫方興錢莊。”同時,黃德餘還通過鎮裡發了專門的文件——為改革經濟體制,適應商品生產的迅速發展,狠剎社會高利貸活動歪風,經鎮委研究,同意方培林同志試辦方興錢莊。 但沒想到的是,在掛牌的第二天,溫州市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便衝到錢莊門口抗議。不得已之下,方培林將“方興錢莊”的招牌取下,便轉入地下錢莊。 方興錢莊在社會各界引起極大關注後,在溫州市政府的指示下,1984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支行派出專人對錢莊進行了調查,在向市政府提交的調查報告中,這樣寫道:

經過行務會議討論,溫州市人民銀行對要不要試辦錢莊統一了認識,基本的看法是同意試辦,並建議加強管理監督。我們認為在錢庫鎮這個商品經濟繁榮、資金需求量大、民間借貸頻繁、銀行和信用社難以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批准試辦一個錢莊有利於理論探討和金融改革,在實際工作中也有助於探索新路。從理論上講金融形式取決於經濟形式,經濟上提倡和允許國營、集體、個體一齊上,金融形式上也應該適應經濟發展。從實際上看,錢莊在經營作風、服務方式、服務態度上跟當前銀行和信用社相比都有其獨特之處……不過,必須持慎重態度,要加強管理:一要經過批准,發執照;二要有一定的自有資金;三要有一套賬冊;四要接受人民銀行管理;五要上繳保證金;六要照章納稅;七要框定業務範圍;八要確定利率槓子,人行對錢莊資金不擔風險。

之後溫州分行試探性地為方興錢莊向國家總行申請“金融許可證”,卻不料在整整1年之後,才得到相關回复: 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分行: 11月6日電悉,經與國家體改委研究答復如下: 對於私人錢莊,請按國務院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不能發給《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儘管轉入地下,但錢莊的生意依舊興隆,開張不到1年,存、貸2400多人次,資金周轉總額達500多萬元。 在一日地上錢莊,5年地下錢莊之後,面對銀行的夾擊,方興錢莊無力抗爭,自行停業關閉。而據當時的記載,錢莊的掃尾工作非常認真負責,沒有留下任何糾紛。 方培林的“中國第一私人錢莊”躲躲閃閃地蹣跚前行,其實某種程度上就意味著溫州民間資本力量湧向地面的不可遏制。而最終,錢莊並沒有獲得一紙認同,因此激發了民間資本以極端和激烈的方式進行著貪婪的金錢遊戲。

在方興錢莊做出正面積極試探的同時,溫州地下金融違規操作早已如野草燎原之勢,無孔不入。這些資本遊走於法律邊緣,一不小心就踏入了雷區。 這種能夠奪人性命的金融遊戲,被當地人稱為“抬會”,實際上是對溫州一帶民間融資活動的籠統稱呼。所謂的“抬會”早在解放初期便流行於樂清城鄉。那時作為民間互助籌資融資方式,資金投向主要用於滿足生活消費。隨著規模擴大,以及資金投向發展成生產經營資金的墊支,久而久之,便產生出一些食利階層:“抬會”會主。許多災難後,負債累累的家庭,都或多或少源於鄭樂芬,或者和鄭樂芬擔當會主的溫州婦人。 抬會通過以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優惠吸收存款,再以一個合理的貸款利率放出貸款,通過利率差賺取費用。 1985年前後的溫州,以這種方式進行流通的民間資金超過3億元,成為私人企業發展最重要的資金動力。幾乎所有的業主都從“抬會”中藉貸或出貸過資金。替美軍陸戰隊製造軍徽而名噪一時的陳加樞回憶:“工廠要發展全靠地下渠道,最多一次可藉到1000萬元。”

然而“抬會”以信用作基礎,其在法律保護上的缺失將成為短板,制約著這種信用金融的未來發展。若遭遇信用危機,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將成為不可避免的註腳。 1985年,人們沉浸在“抬會”高回報的片刻喜悅中。更多的人帶著更多的錢湧入會主家中,或許用“瘋狂”來形容都不足以表達當時的情境。 機關幹部、中學老師,乃至拾荒者,不用別人遊說,只要一有閒錢就會將錢放在籮筐里,上面蓋著菜葉,趁天黑時挑著一擔一擔的錢往會主家里送。經歷事件的人描述:錢收進來,先在牆兩頭放著,很快兩頭的錢連在一起,一上午整面牆堆滿了,到晚上一間房子全部是錢,腳都插不進,封門派民兵舉刺刀看門,人群不肯散去,高呼著要入會,把大疊的錢扔進來,民兵只有用刺刀逼他們後退。

人們之所以如此狂熱,那是由於他們被承諾的收益幾乎和高利貸相差無幾。按當時最流行的抬會規矩:一個會員入會交1.16萬元,從第二個月開始,會主每月付給會員9000元,連續12個月,計10.8萬元;第十三個月起,會員再付給會主3000元,連續付88個月,計26.4萬元,會主每月付出9000元。如此循環滾動,一個會期為100個月。最大的風險在第一年,會主要把1.16萬元變成10.8萬元。有人計算過,一個1.16萬元的會員要維持下去,到第六個月必鬚髮展22個會員,到第十二個月要發展69一個會員,到第十八個月就要發展2.0883萬個會員。 誘人的投資,高額的回報,一個“不可能的遊戲”在僥倖、病態的集體驅使下燃燒起來。 30萬人捲入其中,會款發生額達12億元之巨。

1986年春天,抬會鏈條出現斷裂崩盤的跡象,恐慌如瘟疫般在各個鄉鎮飛散開來。一場金融大災難洶湧而來。短短3個月裡,溫州全市有63人自殺,200多人潛逃,900多人被非法關押。 災難之後,一個名叫鄭樂芬的女人,一個死刑犯,在她第三十八載痛苦離世,連一張照片都沒有留下。作為災難主角之一,鄭樂芬不幸成為政府竭力整治的靶心。這位溫州婦人在潛逃百天后被捕,5年後被判執行死刑。其丈夫蔡勝南潛逃一個月後主動自首,被判無期,總算是保住了1條小命。 如今仍有不少人對會主抱有復雜的怨恨與偏見。若客觀追論金融風波的始作俑者,與其將全部責任歸咎於這些會主,倒不如說這場本不該發生的錯誤源於當年溫州民營企業的迫切融資與國家尚未對私營經濟開放的金融政策之間的張力——這種張力成為“抬會”快速發展的內在動因。

世界金融發展的歷史,是一部由民間金融不斷完善演變為正規金融的歷史。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市場、黃金市場、外匯交易市場、信託、金融租賃……各種金融形勢,無一不是由民間發起,而後才得到相關官方認可。 溫州遍地都是企業家,事實上,也曾經有不少溫州人在成為銀行家的道路上奮勇前行,可惜的是,最終守得云開見月明者少之又少。 1986年,全國最早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鹿城城市信用社在楊嘉興等人的努力下宣告成立。 6天之後,全國第一家私人獨資的城市信用社——東風城信社新開張,開創了民營金融機構的先河。兩年後,16家農村金融服務社獲得批准,是設立在溫州市下屬縣城的股份制信用合作組織。 1992年,溫州蒼南成立了第一家農村合作基金會。

“兩社一家”,是溫州民間辦金融的典型成果。數據顯示,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溫州存在過51家城信社、34家農村金融服務社、188家農村合作基金會,平均每個鄉鎮至少一家機構,城信社數量佔浙江全省的1/3。 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溫州的民營小金融出現了存款量突破億元大關的案例,而當時全國各地的官方農村信用社的存款規模平均值為四五千萬元。溫州民營金融機構總資產達20億元,在全市的存貸市場上占到20%的份額。 1991年,溫州泰順縣金鑫城市信用社成立,當時的股東構成非常複雜,有政府集體性質的當地村委會、政府部門,有企業,也有單獨的農戶和工商個體戶,總投資50多萬元。金鑫城市信用社發展不錯,股東每年的利息和分紅都非常可觀,成為民營金融機構的典範,被當時相關部門寄予厚望。 4年之後,這家口碑出眾的“金鑫社”法定代表人葉青、總經理吳小明挪用存款潛逃,頓時,一場人心惶惶的擠兌風潮爆發。據知情人士透露,“金鑫社”負債1000餘萬元,破產告終。 “兩社一家”在“血統”上就存在著硬傷:股東關聯貸款過多。作為民間金融機構的先行者,摸著石頭過河,經營管理上始終難以規範化。更有甚者,利用當時金融體制改革初期政策的缺失,大肆投機。 “金鑫社”的變故只是點燃了一根導火線。 1998年底,溫州22家城信社、34家農村金融服務社、33家民間融資服務部的資產不良率分別為7.7%、20.6%、22.4%。 2000年3月,溫州蒼南縣23家農村合作基金會,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其中12家基金會業務併入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其餘11家基金會被強制清盤關閉。 金融機構的民營化、自由化與金融監管的不成熟不穩定,導致了這場民營金融機構的改革失敗潮。 90年代,全國走紅的東風信用社創始人蘇方中也同樣沒有“善終”。 當時的東風信用社全部由企業控股,個人不佔股份,但所依託在蘇方中的東風家具廠,也基本等同於個人控股。 東風信用社的發展速度也遠遠高於當地的官辦金融服務機構,漸漸成為了蘇方中資本運作的“搖錢樹”。 1988年,蘇方中兼併了3家國有企業,創辦了溫州市第一家民營股份企業——東方企業集團,自任總裁。 1991年,蘇方中的膨脹之心漸起。走出溫州的他,在深圳投資了耗資1億元的中南大廈。然而,這時的蘇方中仍然缺錢。於是,在沒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情況下,蘇方中行走到了尖峰時刻——發行東方企業集團的“認購券”,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認購券,對外號稱“無風險、高利息、信用好”,利息每3個月發還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償還。 此時的蘇方中儼然是炒作的高手,他善於利用媒體為自己宣傳造勢,為自己的融資獲得了巨大的便利。 然而,深圳的中南大廈並沒有給蘇方中帶來預期的利潤,2億多元公眾存款、銀行貸款以及私人借款,都讓蘇方中再也無法自欺欺人。 1999年8月,一向如期兌現的“認購股”停止兌現,空有一身空軀殼的東方企業集團終於撕掉了光彩奪目的畫皮。曾經入選《共和國之最》的方興中身陷牢籠,一個中國民營金融明星人物隕落破碎。 多少風流人物在潮漲潮退中失意泯滅,但總是會有痕跡留下,告訴人們:不管怎樣,歷史可以留白,但不會一片空白。 溫州在民營金融機構上的探索,在多年之後依然引發了一個新的議題。 經濟的發達,資金的密集,貿易的頻繁,注定了溫州在任何一個時期都是金融機構的必爭之地。隨著我國股份制銀行的發展,進入溫州是實力發展的必然路徑。根據相關規定,跨區域經營的股份制銀行,要先獲得當地相關部門的允許,再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批复,方可准入,其過程之繁雜,無形中會增加巨大的前期成本。 通過收購當地擁有金融機構網點牌照的機構,借殼進入,成為最便捷的選擇。而在溫州,那些業已退出舞台或日漸沒落的民營金融機構成為了搶手的“香餑餑”。 最早行動的是浦東發展銀行,於1997年便將溫州支行收購瑞安瑞豐城信社和樂清興業城信社收歸囊中;2002年4月,興業銀行溫州支行成功收購永嘉甌北城信社;2004年,民生銀行相中溫州金鑫社,卻不料被後來者——光大銀行橫刀奪愛。隨後,民生銀行又“另尋新歡”,在溫州蒼南一信用社旗下“抬會”遭整頓之時,趁機而入,企圖接手此信用社,作為打入溫州的新方案。 在若干年後,溫州民營金融原有的探索為股份制銀行的跨區域拓展提供了各種基礎,而當新的母體出現之後,原來的“兩社一家”又將重獲新生。 在經歷1986年血雨腥風的金融大災難之後,溫州的民間金融活動並沒有就此銷聲匿跡。 90年代開始,溫州家庭作坊向正規化、企業化發展,但中小企業依然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創業初期的溫州人只有通過民間資本拓展規模。溫州經濟的第二次創業,民間資本是當之無愧的功臣。 懂得經濟學的人都知道,資金周轉的同時,新的財富也在生成。 但這個真理怎樣具體運用到實踐中,恐怕再沒有人比溫州人更了解。 晉先生在溫州經濟開發區有一個百十人規模的小廠,像他這種階層的老闆,溫州比比皆是。但他的另一重身份,恐怕只有急需用錢的溫州老闆們知道。 也許你已經猜到了,晉先生本人還是一位負責放款的“銀行”老闆,即俗話所說的“地下錢莊”老闆。他這個身份,有一段時間甚至比他身為廠長的身份還要忙碌,比如過年的時候。 晉先生介紹道,很多企業到年關都缺錢,當籌錢無門的時候,就想到從“地下錢莊”借錢。運氣好的時候,晉先生的地下錢莊一天甚至可以放款出去一千多萬。因為每天都有很多人打電話借錢,況且一般借錢的人都是中小企業的老闆,所需的數額比較大,幾萬、幾十萬、幾百萬,數額不等。一天能接五六單這樣的生意,就差不多上千萬了。 晉先生還透露,他經營“錢莊”一年之後,總共放出去大約1億元,自己靠利息獲得的收入也有幾百萬。 像晉先生這種“地下錢莊”,有很多溫州老闆也同時在從事著。這種性質雖然類似於放高利貸,但與我們普通人所理解的高利貸是不一樣的。這種錢莊的性質,主要是為了給創業者提供資金上的方便,一般借款的時間比較短,而且如果是熟人的話,根本不需要擔保及各種借據,也不會出現暴力催逼還款事件,完全依靠溫州人的信用。而且借款的人多是熟人,生人的話,即使利息很高也不借。 在放款的時候,為了保證放款能收回,晉先生還跟著借款人親自考察借款者的經營狀況,直到認為對方的投資項目不錯的時候,才放款。這與銀行的借款政策很相似。 由於要繳納一定的利息,加之容易影響自己的聲譽,一般借主在資金周轉過來之後,都會立刻還款。 這種“地下錢莊”的存在,既方便了借款者,又為“地下錢莊”老闆提供了利息收入,可謂是一種不錯的投資方向。 以晉先生為例,他也是無意中發現這是一種不錯的投資項目。在最初的時候,他手上有一些閒錢,他的朋友們也打拼了好幾年,手上也都有一些錢。由於他的廠在溫州老家,熟人比較多,朋友們就把自己的錢先放他這裡,他們之中誰需要資金周轉的時候,從這裡拿,象徵性地交一點利息就行了,這筆錢就相當於大家的共同備用資金。這筆錢當時大約有600萬,加上他,總共6個合夥人。 後來,隨著自己和朋友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備用資金越來越多,他們已經不需要這麼多錢來周轉自己的企業了。於是6個人商量了一下:既然現在有很多老闆需要資金周轉,我們何不把這筆錢向外放貸?於是,這個地下錢莊就形成了。 由於利率調整相對合理,一般企業家都能承受,而且信譽比較好,晉先生的地下錢莊開始有了一定的名氣。後來做久了,有更多更有錢的老闆就充當了上家,將手中的錢交給晉先生的錢莊打理,晉先生徹底晉升為錢莊老闆,錢莊借貸也成了一種新的投資項目。 由於地下錢莊的存在,很多人盛傳溫州人全民皆貸。事實雖然沒有這麼誇張,但這種地下錢莊性質的民間借貸是非常普遍的。 在國家出台了新八條之後,溫州資本從房產中撤出很多,資本的去向一時成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民間借貸因為回報率高、回報快,就成了最熱門的短期投資。當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銀行來獲得資金周轉的時候,通過地下錢莊借貸是最正常不過的了。 2008的時候,軟銀賽富總裁閻焱曾稱中國可能是世界上資本市場效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他說:“目前中國的銀行大約有超過30萬億的存款,佔中國資金市場總量的90%以上,而創業者卻得不到銀行的支持——中國的銀行基本不對創業者貸款,幾年前甚至對民營企業都不貸款。” 在溫州,資本的利用率遙遙領先於全國,這完全得益於民間借貸關係的活躍:溫州的家庭只要有閒錢,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涉足了民間放貸;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溫州市有大約89%的家庭個人和59%的企業都參與了民間借貸;溫州地區30多萬家民營企業,其啟動發展資金的60%以上來自民間借貸。 “民間金融興,則中小企業興。”2009年7月,溫州市副市長徐育斐在一次講話中說:“溫州龐大的民間資本聞名全國,溫州的民間流動資金長期保持在4000億左右的規模,利用這些資金,溫州人在全國各地創辦了3萬家工業企業、500個商品交易市場,溫州的資本為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一方面,數量眾多的民營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另一方面,程序複雜手續繁瑣的銀行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的要求——數額不定、週期靈活、臨時性強。這必然促使民間借貸的興盛。 民間借貸是一個灰色金融區,溫州人依靠血緣和各種裙帶關係來發生借貸,少有抵押或擔保,而是憑信用來進行約束。同時,民間借貸的利息非常高,但通常因為關係太親近的緣故而無法兌現。因此,作為第三方的地下錢莊就有了存在的必然。 當民間借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有組織的“地下錢莊”便無法遏制地膨脹起來。地下錢莊給予單個的放貸人的月息一般為20%到30%,給錢莊的放貸基本月利息起點則為50%,甚至高達100%。瘋狂的時候,地下錢莊為了最大可能地吸納資金,向放貸人承諾的年利息回報達40%到200%,那麼貸款人要付出的利息便可想而知。高不可攀的利息回報吸引更多的人來放貸,但也為錢莊的資金回籠迅速增大了風險。 地下錢莊的借貸關係沒有得到政府認可,因此放貸人的利益也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於是,不法之徒利用這個灰色的金融體系的隱蔽性,從事著各種非法的活動,在這件貌似華麗實則破舊不堪的袍子下面,隱藏著無數的蝨子與蟲蟻,侵蝕著放貸民眾的權益。 1998年前後,平陽人謝孝忠成為了一名地下錢莊莊主。退休教師的身份為謝孝忠增加了無形的信譽,比同期銀行存款高出將近10倍的月利率也極具誘惑力,到2001年10月,謝孝忠的地下錢莊已有存款戶182家,吸納資金2000多萬元。利用地下錢莊的資金,謝孝忠開設了一家房地產中介所,進行房地產炒作與土地買賣。 2001年10月中旬的一天,謝孝忠突然消失,同時也有風聲放出:由於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加上地下錢莊的經營不善,謝孝忠資金鍊斷裂錢莊無以為繼。 表面上,這是地下錢莊失控導致的債務危機,但其背後卻是一樁資金詐騙案。 利用地下錢莊的資金“炒房”“炒地”的謝孝忠收穫頗豐,完全有能力償還錢莊的債務。但在謝失踪後,由謝孝忠親屬組成的“還債理事會”處理後續事宜。在理事會的操作下,地下錢莊的債務通過各種途徑來逃避或轉移債務,詐騙資金。其中最重要的途徑是,以謝孝忠名下的地產來抵債,但是在估價中,謝的地產高出市場價50%到200%。存錢戶為了盡快拿回存款,不得不同意了這種變相的欺詐,通過此種方式,謝孝忠獲利800多萬元…… 從上世紀80年代初的“抬會”開始,溫州“地下錢莊”的模式基本沒有變化。 2003年高秋荷的“經濟互助會”成立,互助會的門檻不低,50萬到100萬的入會費,但是仍然有成群結隊的樂清人加入。這些會員的資金基本上都是通過整個家族拼湊而來,看中的是互助組的高回報——1萬元的會費,每月可回報1500元。 高秋荷需要做的,就是遵循經濟互助會的基本架構,吸引越來越多的會員入會。高秋荷手握巨額會費,不斷地為自己置辦大量房、車等固定資產。 同時,前期會員高得出奇的利息,必須由新會員的入門會費來支付。為了維持這種循環,高秋荷必須馬不停蹄地進行一輪又一輪的圈錢,房地產開發、成立投資公司等成為了最好的理由。 當所有的會員都享受著“一本萬利”的回報時,“傳銷式”的互助會終於到了崩盤的時候,2007年,高秋荷已欠下115個會員1.16億元的資金。最終,高秋荷被處以死刑,沒收全部資產。判決書上有滿滿三大張紙的受害者名單,這些受害者的每個賬號上幾乎都有近百萬的資金的“一去不復返”。 地下錢莊的借貸中,多數借貸沒有擔保人,部分借貸借據金額與實際借款金額也不符,甚至未註明利息,地下錢莊所承諾的高利息,在實際中也難以兌現。在藉助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時,因為此中的各種不規範,存款戶拿不出受法律保護的憑據,因而家破人亡的悲劇並不少見。 2010年上半年,溫州鹿城區法院今年就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869件,同比上升37%,案件總標的額高達12.8億。而其中這些受理並獲得判決的案件中,又有絕大部分因為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沒有可執行財產,導致借款人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從法律上來說,擔保是指“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製度”;然而在中國的人情觀裡,“擔保”二字隱藏著“義氣乾雲”“兩肋插刀”等潛台詞。 在民間借貸異常發達的溫州,融資擔保網絡以血緣、地緣、朋友圈等為紐帶,千絲萬縷,錯綜複雜,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然而,這種擔保網絡所體現的“抱團”精神,正是溫商最為器重的商業精神與傳統。 遍布全世界的溫州人,成立了大大小小的商會——旨在“相攜相伴,商行天下”。以商會名義成立的擔保公司似乎更加能說明這種團隊精神。 2003年,新疆溫州商會中的15家骨幹企業出資組建的新疆宣樂擔保有限公司,為新疆的溫企提供專業信用擔保,成為第一家溫州商會擔保公司。之後,合肥溫商擔保有限公司、崑山浙商投資擔保公司、桂林溫州人信用擔保公司等紛紛成立,“擔保公司是為解決會員、非會員企業融資難問題而成立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溫州人創辦的企業”,商會的擔保公司搭建了良好平台,為溫州商人與各大銀行建立良好授信關係提供了最大的助力與後盾,讓人們確信“溫商”已經成為銀行授信“金鑰匙”。 與此同時,還有各種投資公司、風險投資也紛紛成立,直接參與到了投資放貸的環節當中。神力集團和溫商林阿信創立上海首華創投公司,並成立了針對溫商的轉向基金,還有一些投資服務類機構湧現,如溫州聚才投資有限公司、溫州天銀投資有限公司、溫州恆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 儘管如此,但在溫州本地,已經有眾多的“擔保公司”產生變異,把手伸向了“民間非法信貸”。每當中小企業融資受挫,或國家政策銀根收緊時,相應的民間信貸形勢——高利貸就異常繁榮,溫州擔保公司的盛宴也同時開啟。 知情人士透露:“溫州小型的擔保公司早已成為民間資金集結借貸的重要載體,我們這裡稱為'倒款'。就是將親朋好友的資金匯集,然後放高利貸。以自然人名義放貸的真實利率,和以擔保公司名義開具的'擔保合同'約定的利率不同,'兩張合同'使他們可以輕鬆應對查處。” 浙江雲光泵閥製造有限公司,矗立在溫州永嘉甌北的一家工業園區內。朱吉光為此風斗爭了整整20餘年。 2007年,當自己多年的生意夥伴葉賢敏的企業資金困難,亟須銀行貸款,朱吉光像所有有義氣的溫州商人一樣,以自己公司的資產為朋友做了擔保。 此後又有多次,葉賢敏請朱吉光擔保借款,並告訴他之前的貸款已經還清,深信不疑的朱吉光總是非常爽快地同意。 直到2008年的一天,葉賢敏與一個叫朱天成的人發生矛盾,並因砸毀朱家住所而被判刑七個月,朱吉光才恍然得知,這是一個連環擔保案:葉為朱天成作擔保而深陷泥潭,為解救自己,無奈之下,葉將朱吉光拉下水,朱吉光成為葉多項高利貸的擔保人。葉賢敏進了監獄之後,“老高”找到了擔保人朱吉光。朱吉光做夢也沒想到的是,連本帶利,自己為葉擔保的借款已達1000萬元,而這些都落到了自己頭上。 在“老高”的瘋狂逼債之下,朱吉光選擇了自殺。 在現行的法規中,擔保公司並沒有放貸的權限,只能在企業向銀行貸款時進行第三方擔保。而葉賢敏的所有高利貸都是來自擔保公司的直接放款。這種擔保公司異化成“地下錢莊”的形式,在溫州早已司空見慣。 在溫州當地的報紙上,幾乎所有的分類信息版面,都被借與貸的廣告充斥。 “地下錢莊”的存在形式多樣,擔保公司、投資諮詢公司、典當行、寄售行等在實際上也是從事著與錢莊類似的民間借貸活動。 借助著這種合法組織的形式,地下錢莊公開化或半公開化,在高利貸市場中肆意妄為,堪稱溫州經濟肌體上的吸血鬼。這些擔保公司隱身在溫州市江濱路、景山公園等風景區,以高端會所形式呈現,帶有美容、餐飲、娛樂等服務。在這些身價不菲的客人談笑風生、享受服務的同時,有大量的資金如暗流般流進流出。 比較高端的以會所形式存在,分佈在江濱路、景山公園等風景秀美的場所,集美容、餐飲、娛樂為一體,為腰纏萬貫的會員提供服務。 有數據顯示,溫州在2011年底有擔保公司186家、典當行48家、寄售行360家,投資諮詢公司780家,合計1374家。 在溫州經濟的發展史上,這種類似與擔保公司的“民間借貸”曾被當做中小企業融資的救市觀音菩薩,但在2008年溫州經濟爆發危機之後,這樣的機構頓時成了讓人聞之色變的“催命閻王殿”。 這些擔保公司的背後,往往是一個從事實業生產的大型企業。擔保公司的資金一部分來自民間散戶,而還有一大部分則來自銀行。 2011年,在溫州企業“跑路潮”發生之後,人們驚訝地發現,溫州“巨邦”鞋業、溫州江南皮革、溫州耐當勞鞋業等資金鍊斷裂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這些企業都涉足投資了“非法擔保公司”。 有人說,在溫州的資本鏈條中,企業、銀行、擔保公司之間組成了一個等邊三角形,相互之間的角色可以隨時調換。正常情況下,企業要從銀行貸款,必須通過擔保公司存入一定量的擔保金,然後銀行向企業發放數倍的貸款資金。 隨著民間信貸需求的旺盛,有不少企業開始低調從事高利貸業務。他們以自己企業的資產為抵押,從銀行貸來大筆資金,並不運用於擴大再生產,而是放貸到資金缺乏的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以低息從銀行獲得貸款,成立擔保公司,之後又立即轉手發放高利貸,賺取巨額利息差。在這過程中,中介擔保、投資諮詢公司“反客為主”,銀行淪為擔保的角色,擔保公司反而成為一個龐大的資金供應商。 銀行成為高利貸市場巨大的融資平台,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現象。 這裡是昔日“八大王”叱吒一時的地方,是中國第一家私人銀行誕生的地方;在這裡有中國最活躍的私營企業集群,也有中國最密集的億萬富翁;這裡有高密度的奢侈品商店,也有數以萬計的名車。後來,這裡又誕生了一個在中國其他地方都不能仿效的記錄——數十個跑路的大老闆。 在溫州老闆們的跑路事件還不明朗的時候,輿論中有一種觀點認為溫州的私營企業出現問題是一種必然和客觀的現象,一些溫州企業在近5年的發展中嚴重迷失了方向,盲目地擴大投資。一些企業投資風險大的奢侈品市場、房地產市場,結果在國家政策專項和國際金融危機的雙重打擊下,大批的企業開始出現資金鍊緊張的狀況。 這種觀點認為,溫州出現問題的企業只是一些本身就存在問題的企業,它們出現問題是必然的事情。 從後來的事實來看,當時的這種觀點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我們看一下當時出現問題的那些溫州企業的投資結果,就會發現,大部分“跑路”企業都存在主業之外的投資。 不過從更加客觀的角度去分析,將溫州企業的問題歸罪於投資,不免有些有失偏頗。任何一家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都需要不斷拓展投資領域,如果用我們熟悉的一種投資理念來說就是“不要將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實體經濟的投資。 那麼,“跑路”的眾多誘因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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