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國家使命·共和國第一稅案調查

第62章 “你發財,我發展”

流沙就是一個地方政府陷落的典型例子。 在807工作組查處流沙案的過程中,黃小士始終只承認自己是為了鼓勵出口,才想到了貸款給出口企業的辦法,根本不知道這些企業是虛假企業。事實是怎樣的呢?請看林有和黃小士的一段對話:黃小士:市裡決定出口供貨要支持,我們的情況怎麼樣? 林有:現在購貨企業有顛倒現象,真正有生產能力的廠家,大都不願出口供貨,怕檢查、怕麻煩。而喜歡做這些業務的老闆,又大多屬於生產規模不大、生產不正常、一廠多牌的情況,一遇到檢查,就東拼西湊,找廠挂靠。 黃小士:沒關係,假如流沙搞不好,那麼山區鄉鎮不就更慘了嗎?流沙是全市經濟中心,要找挂靠是很容易的。 何為挂靠?普寧市一位企業老闆在寫給工作組的材料中,對此作了詳細描述:“工作組來檢查前,鎮企業管理辦公室的江主任通知我到辦公室,介紹一個姓曾的老闆與我認識,說他是鎮委書記的兄弟,要我與他合作做出口貿易,我不同意。工作組到廠檢查的前5天,江主任到我廠組織接受檢查的準備工作,親自指揮佈置生產現場,重新裝修擴大辦公室,增設曾老闆人員的辦公桌和資料櫃。

“工作組到廠檢查的前一天,江主任通知我:'你們的財務賬已經和曾老闆的合在一起了,等一下你們先看熟,明天按財務賬向工作組匯報。'我向他提出不能合賬,他說:'這是上級的決定,你只能執行。'看到曾老闆的貿易資料、財務賬單據和憑證,全部使用虛假的印章,模仿法人代表的筆跡簽名,我又一次向江主任提出不能這樣向工作組匯報。他說:'你不要耽誤時間了,這是政府佈置的,是上級的命令,也是組織的決定,你要絕對服從。'” 就這樣,真假兩家廠集中在同一間辦公室接受了工作組的檢查。 有一名流沙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憶,他曾接受指派幫助騙稅分子許楚波找企業挂靠。這位工作人員說:“許楚波許諾對方,掛一個廠牌給一筆錢,並說有事他負責。但是該廠老闆堅決不同意,又找幾家老闆談,還是談不成,我們只好向黃小士匯報。後來聽說黃小士安排國稅局出面落實了。”

其實,稅務局也有辦不成的時候,林有在檢查臨近還有虛假企業沒有落實挂靠時,向鎮長黃小士匯報。黃小士馬上讓企業辦主任幫助虛假企業落實挂靠問題,並在檢查前,親自帶領林有、黃小且等人檢查騙稅分子江極島等人落實生產規模、生產設備的情況。 在普寧當地流傳這樣一種說法,生產企業真正生產的,得不到任何的扶持,而虛假企業會得到各方面的扶持。上級機關進行檢查的時候,政府出面到正常的生產企業去為虛假企業強行掛牌,有些生產企業不願意掛牌,政府還威脅這些正常的生產企業,這就使得有一定生產能力的企業在當地苦不堪言。 黃小士等政府官員走到與騙稅分子為伍這一步,與乾部腐敗有緊密關聯,但與乾部管理制度缺陷也不無關係。

1999年,普寧市政府下達給流沙鎮的工商各稅收入任務基數為8100萬元,其中增值稅收入任務為5850萬元。同時規定,完成任務的可按上一年度分成數給予分成;超額完成的,屬增值稅部分則將該市所得分成與鄉鎮四六分成;完不成任務的,則要扣減分成數。 黃小士、林有等人都清楚,該鎮的實際稅源只有任務的60%~70%,很大一部分稅收是靠虛假企業繳上來的。這些企業靠虛假出口,從中央金庫騙取出口退稅,其中一部分又以稅收的形式繳給了當地。這就相當於騙稅分子向當地政府和執法部門交的“保護費”,大家心照不宣,各有所得。於是,不法分子騙取出口退稅的干勁越來越大,對流沙鎮的稅收貢獻也就越大。當年,流沙鎮政府和普寧市國稅城區中心分局都超額完成了稅收任務。其中流沙鎮超收600多萬元,而這些虛假企業虛開的增值稅就達到1370多萬元,鎮政府和稅務分局也分別得到1250萬元超收分成和120萬元經費補貼。

對黃小士來說,流沙鎮全面失守,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認真追究,應站在審判席上的決不只是他一個人。 普寧市市委書記丁韋文在任期間,騙稅經濟在本市大行其道,而他卻從未在公開場合表示過抵抗或批評,甚至連規勸的話也沒有;而市長賴辰俊更慫恿支持騙稅經濟,為下邊騙稅企業鳴鑼開道;到了黃小士這一級更有恃無恐,黃小士乾脆就把上級的意圖領會為一句話:“我們的原則是,你發財,我發展;怎麼掙錢,怎麼幹。” 工作組一位同志說:“我們查了流沙鎮政府兩年的會議記錄,集中的內容有兩個:一個是抓計劃生育,一個就是抓稅收。然而,流沙鎮政府抓稅收是不擇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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