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國家使命·共和國第一稅案調查

第61章 向惡勢力投降

黃小士一開始也是個乾事的人。 黃小士是隨著改革大潮從部隊復員回到家鄉的。他先是在佔隴鎮辦公室當一般幹部,後升為副主任、主任,不久又調到市委辦公室工作。在部隊機關工作打下的文字基礎和政工幹部的理論素養,在這裡幫了他不少忙,他很快當上了資料組副組長,不久又當上了副主任兼資料組組長。 1994年12月,黃小士調到流沙鎮任黨委副書記,1995年3月當選為該鎮的鎮長。 黃小士初到流沙鎮時也想大干一番,他是那種有點理想和有些事業心的人。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何況自己腦袋上扣了一個鎮長的帽子,雖比不上芝麻官,卻也快算個副縣級了。他得乾出點政績來,一是為自己的仕途鋪好路子,二是真得乾出點名堂,不能讓普寧人說他黃小士白吃乾飯,也不能讓人戳自己的脊梁骨。

但是乾著乾著,黃小士就偏離了正道。 那麼,是什麼因素使這個原本年輕有為,身上有著諸多光環,什麼“普寧市傑出青年”、“普寧市人大代表”,不久就有可能飛升的政治新星,一下子黯淡下來了呢? 且看黃小士的自我表白: 流沙鎮在出口退稅、黃賭毒、社會治安上存在的問題,本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一是對決策失誤負責任。我5月份前作為政府第一把手,班子第二位,本應對決策問題起重要作用,但幾年來存在的問題,說明我們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決策上有失誤,特別是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沒有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導致社會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地破壞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我本人對此負主要責任。 二是對經濟發展指導偏差負責任。本人這幾年曾經對經濟發展雄心勃勃,也採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對如何引導企業依法經營、適應市場經濟發展上做得不夠,片面地理解發展,所以在把握政策上未能嚴格要求,而是採取“打擦邊球”的辦法,鑽政策空子,如通過經濟發展總公司貸款給出口公司,這就是一個例子。

三是對政策法規教育不夠負責任。幾年來,對乾部隊伍、對各類人員的教育雖然有一些,但明顯的是走過場、做樣子,沒有形成系統的製度,沒有經常性地開展活動。幹部群眾的政策法規水平、思想覺悟不是提高,而是出現是非不清的問題,導致違法違紀問題日益嚴重。對此,我有一定的責任。 回顧過去,教訓慘痛。幾年來本人雖然整天忙忙碌碌,很少休息,但結局是這樣的,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損失,影響了黨的干部形象,辜負了組織對我的長期培養,辜負了養育我的父母和對我寄予厚望的親人,我心痛至極。這些都是我幾年來放鬆學習改造、對自己要求不嚴、對政策法規理解不透、在重大問題上模糊不清、原則性不強所造成的,是自吃苦果,我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今天只是對問題的初步認識,我還要逐步反思,深刻反省,懇求組織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以痛改前非。

當黃小士找到林有詢問進出口業務的有關細節時,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像徵性的信號,它說明黃小士本人和流沙鎮政府已經完全放棄了一個基層政權應有的使命和責任,放棄了共產黨人的操守和信念,完全墮落成一個打著政府旗號實行騙稅的犯罪團伙。 記得就在黃小士向林有問計的當天,也就是普寧召開2000年經濟工作會議的前一天,已經決意向險惡的流沙鎮經濟秩序全面投降並沆瀣一氣的時候,黃小士卻在工作日記中這樣寫道:新年經濟工作措施及經濟工作總的思想和要求: 正視困難,增強信心。 拓寬思路,抓住機遇。 加強管理,挖掘潛力。 工貿並進,全面增長。 這些在黨政幹部工作日誌上最常看到的文字,現在也同樣出現在黃小士的筆記本里。只可惜,這段激揚文字沒有提供黃小士的前程,倒是後幾頁的一段文字成了黃小士身陷牢獄的導火索。知情人告訴我們,黃小士的筆記本中關於向林有問計的記錄之所以成為他從事騙稅活動的證據,關鍵是其中有“按近期平均每100萬美元換人民幣915萬元,每100萬美金中按收購價826.53萬元,應付市場價與收購價差額為88.47萬元”等字樣,倘若進行正常的進出口貿易,是不用到黑市去套彙的。

在騙稅分子瓜分國家退稅款的過程中,有一個明顯的特徵,就是騙稅分子要墊付用於騙稅活動的“騙稅成本”。任何一個環節被阻止了,騙稅分子就要痛失先期投入。由此,騙稅分子不惜重金大行賄賂之術,拉攏地方黨政領導、執法人員,以尋求騙稅活動的保護傘;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樂意保護騙稅分子,從而派生出一張盤根錯節、相互交織的犯罪網絡。 在騙稅分子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所有要素中,政府對騙稅活動的約束力應該是至關重要的。儘管各執法部門有其自身的監管和約束機制,但惟有政府才具有統而領之引而導之的作用。倘若一個地方政府陷進去,那就是整體性陷落,全城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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