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國家使命·共和國第一稅案調查

第60章 “防火牆”失效了

正當流沙鎮案有了一定突破之時,呂華來到汕頭。 12月1日上午,在聽取了馬森和專案組長劉崇善對流沙鎮案的匯報後,呂華神情嚴肅,提出了對潮普涉案人員的3個不能放過。他說:“第一,犯罪鏈條上的不法分子和與騙稅分子相勾結的相關人員不能放過;第二,涉及案件中的領導幹部不能放過;第三,干預、阻礙執法的領導幹部不能放過。”呂華同時指出,“對主動交代問題的,主動退贓的,可以從寬處理。” 呂華說,流沙鎮案是地方政府操縱騙稅的典型,一定要把案件的來龍去脈查清楚。對涉案人員一定要嚴懲。 流沙鎮政府操縱騙稅的手段之一,就是拆除國家為了防止騙取出口退稅而設置的“防火牆”。 這個“防火牆”就是“預繳稅款”。

國家為了防止騙取出口退稅,要求出口貨物供貨企業在銷售貨物給出口企業之前,應先按增值稅稅率( 17 % )的40 %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由稅務機關開具“出口專用發票繳款書”,簡稱“專用稅票”。出口供貨企業按季度根據規定計算應納增值稅,實行多退少補。如果有生產能力、真實出口的企業,一般也應當繳納這部分稅款;如果是虛假企業,為了騙取出口退稅而假冒出口,一旦被查出來,預交稅款就不能退回,等於增加了騙稅成本,等於額外增加了巨大的風險。流沙鎮政府給出口企業提供貸款,實際上是降低了退稅的門檻,減低了退稅的成本。國家為防止騙稅設置的這道“防火牆”,卻被流沙鎮政府以向虛假企業貸款的形式輕易地破壞了。 林有是怎樣戳穿黃小士謊言的呢?

1999年5月,黃小士曾經問過林有騙稅成本的事,而且還作了記錄。為了讓黃小士能把這個複雜的問題搞明白,林有還在一張公文紙上為黃小士算了賬,計算了黑市外彙和銀行正常外匯牌價的差額、最低稅負、購入進項發票和報關費,等等,並寫上“僅供參考”字樣。 事實證明,黃小士對向虛假企業貸款之事清清楚楚。同時也說明,黃小士到迎賓花園後提供給工作組的筆記本是假的。那麼,他一定還有真筆記本沒交! 黃小士被帶走訊問後,他的辦公室隨之被貼上了封條。 專案組直奔黃小士的辦公室。檢查的結果令人驚喜:他的34個筆記本整整齊齊地碼放在他辦公室套間的資料室裡。檢查人員從其中的一個筆記本里找到了林有講給黃小士聽的騙稅成本核算。

於是,黃小士對騙稅沒有主觀故意的謊言終被擊破。 專案組進攻的流沙鎮案的另一個側翼是財政所副所長何陪共。 何陪共一開始也是避重就輕,否認政府參與騙稅的事。經過一個月的較量,何陪共扛不住了。他承認了1999年總公司給騙稅分子提供貸款的事實,他手裡還保存著約20份給騙稅分子貸款的合同,受用的主要是江極島等三四個人。這些合同就在何陪共的辦公室裡放著。 至此,五號專案獲得重大突破,流沙鎮政府涉嫌操縱騙稅已經昭然。 幾天之後,何陪共還交代了另一個涉及政府腐敗的重大問題。 原來,黃小士在被工作組叫走前,將鎮裡的“核心機密”交給他的鐵杆儿何陪共保管。何陪共將這些機密材料藏到了他的連襟家。何陪共交代後,立即給其妻打電話,要她配合工作組交出資料。這些資料記載著什麼內容呢?

這些資料記載著從1995年開始,流沙鎮利用假工程預算等款項向上面送禮的內容。 黃小士在後來的供詞中說: 1995年至2000年違規籌集資金,用於春節和中秋慰問送禮770多萬元。其中,1995年利用假工程預算籌資130多萬元用於1996年春節,1996年利用假工程預算籌資150萬元用於1997年春節,1997年利用假工程預算籌資150萬元用於1998年春節,1999年春節期間動用臨時財政戶頭150萬元,2000年春節動用臨時財政戶頭160萬元。 1995年~1999年籌資都是經過流沙鎮書記會和聯席會研究的。 1999年和2000年的都是由財政所陳某某和何陪共提出,我請示黃直軍同意的。籌集這些資金的目的是用於每年春節和中秋節時某有關單位、某某班子領導,以及其他一些上級領導慰問送禮。

…… 這些交代說明,一個鄉級小鎮的官員們為了護官養官,在5年的時間裡,送禮竟達770萬元!流沙鎮的官員用這些錢滋養著自己的權力,損害著黨和政府的形象,動搖著流沙鎮本來就脆弱的地基! 得悉何陪共交待這件事情后,黃小士的精神堤壩坍塌了。專案組的一位負責人回憶說:“黃小士聽到這個消息後,非常緊張。因為沒有其他幫助自殺的工具,黃小士拿寫材料的筆在自己的腦門上使勁戳了一下,留下了黃豆大的傷口。因為及時被制止,沒有再發生其他意外。” “後來,黃小士在一張紙上寫了一些字,內容是'人心難測,蒼天無眼。善有善報'。我們對黃小士進行了訊問,問他寫這些字是什麼意思,但他不說實話,說只是隨便划划而已。我覺得不是的。我猜想,'人心難測',很可能指的是何陪共,他覺得何陪共是最靠得住的,材料放在他那裡是萬無一失的,結果問題就出在他那裡。'蒼天無眼',可能指的是他自己認為對流沙做了很大貢獻。流沙鎮政府大樓蓋得非常氣派,連圍牆都貼著馬賽克。我們在搜查他的筆記本時,發現黃小士的辦公室很大,一共有4間,中間兩間明屋是辦公的,桌上放著監視器,一邊是會客室,一邊是資料室,比廳級甚至省部級幹部的辦公室還豪華。他覺得他對流沙有貢獻。然而,我們清楚,流沙鎮經濟根本不行,他蓋樓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呢?'善有善報',他認為對流沙辦了事,應該有好的結果。後一句'惡有惡報'他沒寫,要是寫了的話,估計也是對著何陪共的。”

黃小士為騙稅企業提供貸款,是不是得到好處了呢?劉崇善說:“我們追問時他不說,但後來揭陽市紀委的同志訊問他的時候,僅一個晚上他就交代了50萬元。” 專案組又向何陪共追查前幾年總公司支持企業騙稅的情況。何陪共說,1998年沒搞,但1996年和1997年搞了。當專案組追查證據時,何陪共說,資料全燒了。專案組負責人說,燒了資料就建議司法部門加重你罪行。於是,何陪共說,資料就在他的辦公室。調查表明,1996年和1997年兩年,總公司共為江極島、許楚波、陳林強等人騙稅提供貸款1600萬元,這些人除騙稅外,還虛開增值稅發票21.6億元。 為立功贖罪,何陪共還供出了與財政所陳某、鄭某挪用公款50萬元的事,其中何陪共分得17萬元。

林有除指證黃小士對騙稅有主觀故意外,承認自己曾向流沙鎮委鎮政府提交了支持出口產品供貨企業的建議。黃小士大筆一揮,同意讓流沙鎮財政所按出口供貨企業實際入庫稅款金額,分別給予服裝企業19.5%、機電企業14.5%的鎮級財政補貼,同時還決定按此數額給城區中心分局0.5 %的補充經費。 實際上,這些補助是鎮政府給虛假企業的回扣,以刺激這些企業“再生產”。 當然,這個決定是經過“集體討論”。不僅僅是這個決定,所有具有風險的決定,黃小士都要召集鎮委鎮政府領導開會,形成文件,以免日後把賬算到他的頭上。當然,文件上的話說得都冠冕堂皇,從字面上是看不出來的。 林有說,之所以要求對虛假企業進行補助,是因為當時上級和鎮政府下的稅收任務太重。林有最初到分局任職以後,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對分局所轄管部分企業進行了一次全稅源調查。調查的範圍涉及服裝行業、水電行業和專業市場個體稅收。結果表明,城區中心分局每年實際稅源也就5000萬元左右,約佔每年市局下達任務的60%~70%,也就是說,城區中心分局要想完成稅收任務,必須另想辦法。於是,急於乾出點成績的林有和黃小士等人走到了一起。

一位辦案人員說,林有這個人本質不是很壞,交代問題還算痛快。中心分局的公章沒有專人保管,就放在他的抽屜裡,部分稅收繳款書上的章是不是他蓋的,他記不起來了。但他說,只要蓋了章,他願意承擔責任。林有之所以墮落,除了沒有把握好自己外,與環境和任務壓力不無關係。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