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中國人還會不會餓肚子

第25章 二、財務掛賬:獅子滾雪球,越滾越大

在1998年4月27日到29日召開的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朱鎔基總理向與會代表提出了一個令人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信的數據:自1992年4月1日以來,我國糧食系統平均每個月產生29.7億元的窟窿,平均每天接近1個億! 對此,《財經》雜誌有一個詳細的披露:到1998年3月底,全國各地的糧食貸款餘額——也就是尚未收回的貸款高達5431億元;而查一查國家糧庫的家底,糧食庫存值加起來只有3291億元——兩者之間,整整虧空2140億元!這意味著2140億元之鉅的資金或者被虧掉了,或者因擠占挪用甚至貪污腐敗而去向不明! “要是不虧掉和不擠占這2000多億元,該能辦多少事!”朱鎔基向參加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的代表,發出深深的遺憾與痛心的感慨。

2140億元,佔全國糧食收購貸款總額的39.4%,是我國一年財政收入的一半,相當於改革開放以來投入中西部地區的外資總量,為1998年長江流域的特大洪澇災害損失的兩倍;用這筆錢,可以蓋100萬個希望小學,可以建上萬個工廠,甚至可以再修一個三峽工程;而如果將這筆錢分給全國糧食系統的職工,連續6年每人每月可分到近1000元……誰敢相信,日昇日落就一天的時間,便有1個億的資金化為烏有,糧食系統400多萬職工6年的辛勞,換來的卻是2000多個億的虧損窟窿,人們不禁要問,這2000多億元錢哪裡去了? 為了查清這2140億的準確下落,國務院決定動用審計之劍。在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和總理辦公會上,朱鎔基三次點將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要審計牽頭,財政等7個部門配合,清查審計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的糧食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佔用糧油收購貸款情況,為下一步的糧改摸清家底。

5月份開始,全國5萬名審計人員厲兵秣馬迅速上陣,審計署、財政部、監察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糧食儲備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八部委組成的16個國務院檢查組,分赴各地對糧食清查審計進行督察。 “不斬樓蘭終不還”,建國以來參與人數最多、審計規模最大、歷時時間最長的一次特大審計行動開始了! 如此巨大的窟窿是怎樣產生的呢?說起這龐大的財務掛賬,財政部門有財政部門的說法,糧食系統有糧食系統的苦衷,以至現在到底是誰虧誰損,也成了一筆算不清的糊塗賬。 實際上,糧食系統不是一誕生就虧損的。從我們查閱的資料可以發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糧食系統不僅沒有虧損的,而且還略有盈利。是什麼原因導致今天這一尷尬局面的呢?這裡有一個演變過程。

從1953年到1960年的8年裡,據會計資料統計,糧食商業平均每年實現利潤1.89億元,加上糧油工業利潤0.88億元,利潤總額2.77億元。 這8年,糧食企業能夠做到對國家上繳一定的利潤,從前面我們對糧食補貼的介紹中可以看出,這主要得益於當時的糧油銷售價格高於收購價格,有合理的購銷差價。 從1961年到1978年18裡,由於多次調高糧油統購價格,而統銷價格沒有相應調整,糧食購銷價格逐漸拉平,個別品種倒掛;食用油購銷價格普遍倒掛,企業經營由盈利變為虧損。這期間,糧油商品雖然還保留有一定的地區差價、原糧和成品糧差價以及品質差價,但遠遠不能彌補企業開支的商品流通費用,需要由國家財政給予補貼。這18年裡,糧食商業經營平價糧油國家平均每年補貼24.06億元,用糧油工業、運輸企業和議價經營實現的利潤2.55億元抵頂後,國家淨補貼21.51億元。

在此期間,國家財政預算和企業財務,都是把糧油超購加價款和提高糧油統購價格而增加的政策性支出作為企業虧損處理,沒有同企業正常經營與實現的盈利劃分開來分別報賬。這樣做的結果,一是助長了這些企業不講核算,開支大手大腳;二是有些企業即使主觀很努力,經營管理很好也是虧損,政策性支出掩蓋了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所取得的經濟效益,以至出現“只抓購、銷、調,不管賠多少”的錯誤認識。這便是政企不分的弊端。事上,除了一部分政策性虧損是糧食系統無法解決的,還有相當一部分虧損屬於企業內部經營出現的虧損,只要加強管理,改善經營,就完全能減少相當一部分的虧損。 1977年糧食系統開展強化管理、增收節支的活動,結果到1978年,年虧損額下降到32億元,1977年、1978年兩年共扭虧20億元,其中13億元就完全是改善經營管理和增收節支而減少的虧損。但後來我們沒有認真總結經驗,加上不敢觸及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購銷價格倒掛現像不但沒有解決,反而倒掛比例越來越大,以至國有糧食系統虧損越來越多,包袱越來越重。

1979年至1984年的6年裡,糧油購銷價格全面倒掛,加上購銷業務不斷擴大,超購比重相應增大,糧油價格倒掛補貼和經營費用以及超購加價等支出越來越多,糧食系統虧損日趨嚴重,糧油補貼居高不下。 1992年全國國有糧食系統虧損230.17億元,1996年虧損380億元,1997年虧損480億元,而1998年僅第一季度就虧損了270億元。三年糧食豐收,三年糧食企業虧損,並且越是產糧區虧損問題越嚴重。 1997年,湖北糧食系統貸款餘額為320億元,當年虧損37.23億元,成為國有糧食企業的沉重負擔,導致整個糧食系統的循環不暢。 如果把所有的虧損都記在糧食系統身上,顯然是有失公正的,而把所有的虧損都放在政策性虧損的籃子裡,也是不符合事實的。那麼到底哪些是糧食系統的經營性虧損,哪些是國家的政策性虧損呢?到底誰虧得多誰虧得少呢?這在過去一直是一筆算不清的糊塗賬。這不怪財務人員做賬不清,也不能怪財政監督不嚴,糧食流通體制裡的政企不分注定了這是一筆扯不清道不明的糊塗賬。

至今為止,我國的國有糧食系統仍然集三種行為於一身:一是宏觀調控功能,二是福利功能,三是經營功能。其中宏觀調控功能和福利功能屬於政府行為,而經營功能屬於企業行為。這也就是說,糧食系統既是政府管理部門也是企業經營單位。這種政企不分的狀況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裡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施,大部分國有企業都完成了政企分開的改革,但惟有國有糧食系統仍然保持著這種“官不官,商不商”的身份。因此有人把國有糧食系統稱為中國改革20年來計劃經濟碩果僅存的最後一個堡壘,它本身保留的計劃經濟特殊性和市場經濟的要求相互撞擊,從而暴露出許多弊端與缺陷。企業行為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而政府行為又要求糧食部門以維持糧食的有效供給為目標,二者混在一起,從經營的角度上看,高政策性捆住了糧食系統的手腳,無法自主開展經營;而從管理的角度上看,盈利性又影響了政府行為的實施,兩方面都要兼顧,結果往往是兩方面都受到影響。

這種既要管理又要經營的體制,必然帶來職責不明、權益不清的情況,虧損掛賬便是其中最直接的後果。由於國有糧食系統擔負著為國家收、銷、存、調糧食的任務,其中因政策因素,必然出現一部分虧損,這就是所謂的“政策性虧損”;而糧食系統同時也是一個經營實體,在其經營中必然出現有盈有虧的現象,這便是所謂“經營性虧損”。雖然名字有兩個,財務制度也是要求政策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分開管理,獨立核算,但事實上是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經營上出現了虧損,往政策性虧損的籃子裡一扔,讓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去背包袱,從而養成一些糧食企業吃大鍋飯的現象;而經營上出現了盈利,往往也會被政策性虧損沖抵,結果又嚴重影響了糧食企業的經營積極性,結果也走上了“不虧白不虧”的道路。這種體制不僅不利於國有糧食系統改善經營、增強活力,更加嚴重的是人為地造成許多漏洞,讓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政策性業務與政策性虧損大做文章。有的把以保護價收購來的糧食甚至國家糧食儲備庫的儲備糧,低價轉手賣給個體糧商,自己坐分紅利的同時,又把大量的虧損掛在國家的賬上;有的甚至挪用國家的糧油收購資金進行非糧油經營,盈了進自己的腰包,虧了由國家“買單”。由此看來,在這2000億元的財務窟窿裡,既有屬於政策性因素導致的虧損,也有糧食系統自身商業性經營出現的虧損。二者有意無意地混在一起,便弄成了現在這本“外行看不懂,內行說不清”的糊塗賬。

但我們又不能不弄清楚。經過5萬審計幹部歷時6個多半月的專項審計,我們終於對這筆龐大的虧損窟窿有了一個比較明白的了解。 12月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髮布了最後的審計結果:經過對全國30850萬個糧食企業和2499個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和2594個財政部門進行專項審計與調查,初步確定,從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新增的2000多億元財務掛賬中,有1400多億元屬於正常掛賬,不正常掛賬的有600多億元。不正常掛賬中最主要的問題,一是虛報財務掛賬,違反財會制度處理賬務比較普遍;二是糧食資金管理漏洞較多,導致資金出現巨大缺口;三是經營不善、管理混亂、違紀違規嚴重。審計發現和查處的嚴重擠占挪用收購資金、管理混亂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資金,以及個人貪污侵占公款等違反財經法規的案件達1181起,其中已有16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2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6年時間產生600多億元的不正常虧損掛賬,一年100個億,數額之大,令人震驚。這600多億元,都是國家的錢,是中國納稅人的錢,是群眾存在銀行里的錢,怎麼會一下子說沒了就沒了呢?人們不禁要問,這600多億元錢,到底到哪裡去了? 據5萬審計人員的審計,這600億元屬於不正常虧損掛賬。不正常在哪裡呢?審計結論是:管理混亂,經營不善,違紀違法,貪污挪用……這其中最令我們切齒痛恨的便是靠糧吃糧的“糧耗子”。從已經查處的一批批涉及金額動輒幾千萬上億元的違法案件中,我們看到,碩鼠猖獗,是造成今天這種不正常虧損大量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據審計人員審計,在吞糧挖款的“鼠群”中,有三種引人注目的“老鼠”:第一種就是糧食系統內部的“倉鼠”,第二種是地方政府及各個權力部門的“官鼠”,第三種是銀行系統裡的“銀鼠”。他們一齊鑽山打洞進入國家的糧倉,偷國家的糧食,吃國家的糧款,挖國家的補貼……先看來自糧食系統內部的“倉鼠”:7月10日,黑龍江省富錦市,面對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審計組的到來,富錦市糧食局、糧庫及市政府的有關領導都拍胸脯說:“我們這疙瘩不會有問題。”

富錦市地處三江平原,是黑龍江省產糧區,富錦市糧庫是黑龍江省21個國家糧庫之一,常規存儲量在6萬噸左右。在清查中,審計組發現,這個糧庫1997年3月、7月、10月的庫存報表上顯示:庫存量從3.4萬噸突然增加到10.6萬噸。 進一步的調查還發現,1998年5月25日一天出庫糧食2800多噸,通過汽車運輸發往大連,如果以每台汽車裝8噸計算,需要3500多輛車,常規情況需要3個多月才能運完,但糧庫6月25日的賬上反映,銷售款已然入賬,兩者的時間根本就對不上,種種蛛絲馬跡被審計組探到,按圖索驥的結果讓人大吃一驚:從1997年3月到1998年3月,富錦市糧庫分4次集體作弊,偽造假憑證3000餘張,造成收購國家儲備糧570萬噸的假象,套得農業發展銀行貸款3967萬元,騙取國家政策性補貼339萬元。 為了玩這個“空手道”,糧庫十幾名專業人員集中暗室,“流水作業”偽造票據。為了使假賬更逼真,開票人員將以前農民交糧存根上的姓名、村屯抄寫下來,編造收糧數量、金額,填寫收糧票據,然後分蓋各環節經手人名章,完成收糧入庫憑證3000餘張。真可謂煞費苦心。他們以此方法累計四次虛假收購糧食4萬多噸,共騙取國家貸款補貼4300多萬元。其中有1255萬元以個人名義存入各銀行的儲蓄所及信用社30多個戶頭。 對於糧庫所做手腳,作為主管部門的富錦市糧食局並非不知道。 1998年5月,糧食局曾組織單位內部清查,發現糧庫存在虛購問題,局裡並未做任何處理,而且還想了個辦法,讓糧庫將虛構的“糧食”虛銷了事。 1998年7月21日,該市副市長郭某被免職、待審查;對涉及此案的其他有關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發生在富錦市的事說明,在國家的糧倉裡,還有這樣一窩鼠輩,利用權力,擠占用糧款,絲毫不顧手持白條、滿臉痛苦與怨憤的農民,也將緊縮開支、付出巨資的政府擱在一旁。但隨著審計行動的日益深入,人們發現,富錦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隱藏在下面的還有數量驚人的“大老鼠”! 山西省南河灣國家油脂儲備庫原法人代表張金貴,在任期間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近2500萬元。在張金貴任職的11年時間裡,他將其妻、女、婿等親屬9人安排在該庫財務、經銷、檢驗等要害部門,肆意侵蝕國家財產。 1993年2月至1995年,張批准撥付1000多萬元給由其女婿負責、女兒任會計的該庫駐廣州經銷部用於經營。此經銷部的財務收支一直脫離該庫監管,至今不但未交分文利潤,而且還造成呆賬100萬元,本息損失150多萬元。 1994年4月,張金貴擅自與私營企業華晉公司(出資人為張金貴女婿等)龐榮祥(其子為華晉公司出資人之一)簽訂訂購豆油合同,並向龐支付合同款1500多萬元。合同部分履行後,張金貴與龐協商中止,至今仍有1100多萬元款項血本無歸…到此人們不禁要問,如此數額的資金移動,難道沒有製度控制?有,但該庫的一些規章制度純屬虛設;制度雖有,但往往憑張金貴口頭“指示”,即可動用成千上萬的資財。 該案案情傳至北京,震動高層。據了解,張金貴等人目前已被依法羈押。 雲南昆明國家糧食儲備庫膽子也不小。他們竟敢挪用巨額糧油收購專項貸款,從事非糧油經營活動。經調查核實,從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這個儲備庫挪用政策性糧油貸款資金達1.0995億元。其中經省糧食局局長王家仁主持會議同意和個人簽字同意批准的就達2372.65億元;昆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楊和清擅自決定挪用的達8146.98元;儲備庫現主任李國憲決定挪用的475.19萬元。被挪用的資金中僅用於經營白糖的項目就已損失本金337萬元。 除此之外,1997年11月,昆明國家糧食中轉庫在國務院對糧食銷售作出明確規定,不得逆向操作、低價銷售的情況下,為了部門利益多次向省糧食局提出降價銷售陳糧的要求,省糧食局主要領導竟擅自同意這個庫降價銷售糧食1億斤,致使這個庫造成虧損3208萬元。 如此膽大妄為,弄虛作假,再殷實的國庫也會被挖空。 挖國庫,謀私利,是審計中發現的最普遍也最嚴重的問題。他們動輒挪用、佔用數千萬上億元的糧油專項收購資金,建高樓,修賓館,買汽車甚至吃喝玩樂,國家怎麼不會虧個大窟窿?農民怎麼不會拿著“白條”罵娘?在四川,一個縣的糧食系統自1992年以來共擠占挪用糧款1.57億元,用於蓋酒樓飯店、對外投資及其他附營業務;在吉林,一個小城市的糧食企業動用1.6億元糧款,購買了大批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和幾十年用不完的資財;在安徽,一個縣的糧食系統挪用收購資金,不但辦起賓館、招待所、澡堂子、加油站等各種牟利的經濟實體,還在黃山風景區設立了糧食局的“辦事處”;在浙江,許多縣市的糧食部門都有自己的賓館、飯店,從二星級到四星級一應俱全;有的地方還把收購資金借給幹部、職工,有的地方搞什麼“節糧分流”,下崗職工每人分2萬斤糧食,吃光分淨。 國家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對北京市、山東省16個糧庫、接運公司1992年以來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審計,發現這16個單位普遍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有的違反國家糧油購銷政策,虛報冒領財政補貼,截留國家專項收入;有的經營收入不入賬,為企業的不良行為提供方便;有的私自挪用糧油貸款。這次審計,共查出違紀金額2億元,佔這些企業資產總額的12%,個別糧庫達30%以上。 1992年4月到1997年末,這些企業共新增財務掛賬佔用農業發展銀行貸款近億元,到1998年5月末,又達到1.22億元,比1997年度增加了2360萬元。在這些不合理佔用的農發行貸款中,有的因經營管理不善而造成巨額資財損失,有的因財政補貼未補而形成掛賬,有的因其他部門擠占挪用大量貸款,有的將收儲糧油資金用於購建固定資產。 盯上糧款這塊“肥肉”的,還有地方政府及各個權力部門的“官鼠”:在遼寧,一個縣工商、外經和公安等部門長期借用糧庫的農發行貸款113萬元,最長的達6年,最短的也有4年;1995年2月,在內蒙古,一個縣政府為解決縣製酒廠無米下鍋的困難,“拉郎配”將酒廠劃歸糧食局,消耗糧食企業資金3100多萬元;在吉林,一些政府駐外地辦事處簡直把糧食部門當成了提款機,伸手即可“借到”數百萬……糧款進入收購程序原本應當封閉運行,但令人無法相信的是,執行封閉職責和國家政策的銀行中也出現了偷扒糧款的“銀鼠”:從1996年開始獲准建立的分支機構的農業發展銀行,一年之內搞了2000多個分支機構,挪用320億元,虧損197億元。到1997年,這種情形有增無減,有的省級分行拿1750萬元貸款先建酒店,有的地區分行把1.79億元糧食專款貸給非糧食收購企業,至1998年5月末仍有7800多萬元沒有收回……初步審計分析表明,挪佔糧款主要是涉及個人侵吞,企業、部門挪用和政府乾預佔用幾方面。那麼糧款哪裡去了呢?變成了賓館、辦公樓,職工住房,還有轎車、手機等高級消費品,以及拿去炒股、炒期貨、房地產去了。 掛賬掛到何時了? 政策性虧,經營上賠,碩鼠挖,於是造成2000多億元的窟窿全部壓在了國有糧食系統。如果分攤到400多萬職工身上,每人要負擔5萬元,如果分解到各個糧食企業,大部分企業將資不抵債顯然,這麼沉重的包袱,由國有糧食系統獨家承擔是承擔不了的,況且其中相當大一部分是政策性虧損,是不應該由糧食系統承擔的。但財政沒有錢補,企業沒有能力貼,在此情況下,糧食系統也只能踢皮球,將這包袱掛到銀行的身上。 許多人也許不明白,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都對糧食系統的政策性虧損有補貼,怎麼還會有政策性的虧損掛賬呢? 這正是國有糧食系統感到冤屈的地方。過去,我國對糧食政策性虧損全部由中央財政補貼,一般虧多少補多少,在這一段時間,虧補基本平衡,因而很少有掛賬的現象。後來,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糧食企業虧損和提價補貼等部分補貼劃歸地方財政負擔,由於一些政策不配套,加上地方財政承受能力不一,以至許多應該由地方財政補貼的政策性虧損卻未有及時補貼,從而造成掛賬現象。而銀行也實行了撥改貸的改革,於是本金未還,利息又來,獅子滾雪球,越滾越大,最後導致今天這個尷尬局面。 在這方面,地方政府也有地方政府的難處。在財政體制上,中央對地方基本實行的是大包乾體制,地方上交中央基數一定幾年不變,糧油提價不能調減包乾基數。而近幾年糧食收購價多次上調,運價也大幅度提高,貸款利率則一漲再漲,給地方財政帶來很大壓力。地方普遍反映,中央只管出政策,不管拿票子,負擔甩給地方財政不合理,因此許多地方政府沒有按中央要求進行財政補貼。據統計,在國有糧食系統現有政策性財務掛賬中,約有90%屬於地方政府應補未補的財政補貼。這部分資金不僅擠占了國有糧食系統的資金,而且還要由國有糧食系統支付利息和罰息,可想而知,在這種情況下,國有糧食系統確實也難以體現自己的經營活力。 除了地方財政補貼不到位,現行“大鍋飯”性質的糧食流通體制也造成國有糧食經營部門管理混亂、經營不善,甚至違背起碼的市場經濟規律進行政策性與商業性經營活動。逆向操作便是其中一個比較典型的現象。按照現行政策,國有企業從農民手中買糧所需資金均由農業發展銀行提供貸款;賣糧食的時候,售價是收購價加上最低利潤和合理費用,也即“順價銷售”;最後糧食企業歸還貸款,所賺微利用於自己開支,利息則由財政補貼。如按此操作,則糧食系統不僅不會出現大的虧損,反而會略有盈利,能支付一部分開支。可事實上許多企業沒有這樣做,相反卻搞“逆向操作”。比如,他們按國家規定以每斤糧食0.6元收購進來,常規作法是按國家政策,以每斤0.7元賣出,歸還收購貸款後還有0.1元支付各項費用。但他們偏不這樣做,卻以每斤糧食0.5元賣掉,收回來的錢先補自己的虧損和費用,剩下兩毛錢還銀行,有的甚至這兩毛錢也不還,掛在那裡吧。 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從1995年到1997年糧食連續3年豐收,市場上價格降了,中央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出台政策要國有糧食企業按保護價收購農民手中的餘糧,保護價要高於市場價。如果此政策能夠完全執行,糧源就會集中在國有糧食企業手裡,以後順價銷售就不成問題。偏偏一些地方、一些企業不聽話,沒有嚴格執行政策,農民就跑到集貿市場上低價出售,一些私商低進低出,國有糧食企業糧食賣不出去,一急,也跟著降價,虧本銷售,形成惡性循環,窟窿越來越大,反正虧了本由銀行拿錢,吃大鍋飯的體制加上銀行失於監管,造成了“大黑洞”。另外,國有糧食企業人員包袱重,經營環節多,導致糧食經營成本較高,在市場上難以與個體私營糧販競爭,從而出此下策。這樣一來,虧損越來越大,掛賬也越來越多。而目前政企不分的大鍋飯體制縱容了糧食系統的掛賬行為,以至該掛的掛,不該掛的也掛,反正是債多不壓身,“不虧白不虧,不掛白不掛”。 長期而巨額的虧損掛賬,無論是對財政還是對國有糧食系統,都產生了不良影響,表現在:(1)當年已發生的虧損,不能完整地體現在財政決算上,財政支出不真實,形成隱性財政赤字。 (2)財政欠企業的,企業欠銀行的,貸款超計劃,到期不能歸還,銀行對企業採取加息、罰息、限制貸款等措施,不僅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多角債難清理,而且因債上加息,使企業負擔越背越重。舊的掛賬未解決又出現新掛賬,形成惡性循環。 (3)地方財政為緩解掛賬矛盾,對企業實行盈利虧損捆起來包乾的作法,並把盈利全部或大部分用於抵虧,企業看到無論創造多少利潤都難以彌補平價虧空,索性甩手不干,造成政策性虧損吞了經營利潤。 (4)掛賬成了一些企業不合理開支的掩蔽所,把經營性虧損與政策性虧損一起掛在賬上,以政策性虧損掩蓋經營性虧損。 財務掛賬,是一種典型的違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的作法,說穿了,其實質是一種隱性財政赤字。它不僅掩蓋了財政狀況的真實性,使大量信貸資金沉澱,影響銀行業務的開展,又使地方和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任其發展下去,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把糧食、財政、銀行都拖垮,直到影響整個經濟的正常運轉。這決不是聳人聽聞,事實上,巨額的財務掛賬,已達到國家財政難以承受的地步。因此,制止和消化糧食財務歷史掛賬,杜絕新的掛賬,不僅是個糧食問題,同時也是一個關係重大的經濟問題。 1995年開始,中央對糧食系統實行“兩線運行”改革,其中有一個內容,便是消化財務掛賬。當時採取的措施,一是要求地方財政給足正常的政策性補貼,國務院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對糧食企業的補貼一定要落實,撥補要及時,保證不拖不欠,足額到位。企業不承擔政策性虧損”,二是對實行“兩線運行”後的糧食企業實行掛賬停息,要求5年內消化全部的掛賬。 1998年的糧改則更加突出地把消化歷史掛賬和杜絕新出現的掛賬作為一項硬任務來抓。在“四分開一完善”的糧改政策中,規定以1992年3月底為新老掛賬分開的界限,全面解決糧食掛賬。為此,國務院要求各地糧食企業在5至10年內消化1992年至今的所有虧損,國家財政拿出600億元資金,承擔在此期間內的虧損掛賬的利息,擠占挪用的貸款也將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同時,國務院規定,自1998年6月份以後,國有糧食企業不允許再發生新的虧損掛賬,如再有新的掛賬,甚至要拿省長是問。 態度堅定,不容商量,這就是我們推行糧改政策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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