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朱元璋

第45章 第九節解決百姓穿衣吃飯的問題

經過打擊地主和大規模移民,明初社會終於趨向了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狀態。洪武三十年戶部統計:全國土地佔有數超過七頃的大戶,僅有戶,而當時全國戶數為9490713戶,較大的地主僅佔全體戶數的0.15%。全國90%以上,都是小農。 學者黃仁宇說,“很顯然的,朱元璋的明朝帶有不少烏托邦的色彩。它看來好像一座大村莊,而不像一個國家。中央集權能夠到達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組織與結構都已經簡化,一個地跨數百萬英畝土地的國家已被整肅成為一個嚴密而又均勻的體制。” 朱元璋成功打造了烏托邦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朱元璋開始努力構建他的理想社會。 在這個理想社會裡,應該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衣穿。朱元璋投入了極大精力,致力於解決百姓的吃飯穿衣問題。

為了恢復經濟,朱元璋採取了許多具有高度計劃性和組織性的措施。比如為了解決百姓的穿衣問題,朱元璋在洪武元年發布硬性命令:“凡農民家有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如果有田十畝以上,則種植面積加倍。各級官員要親自督察,如果不種桑樹,就罰他交絹一匹,不種麻和木棉的,罰他麻布、棉佈各一匹。”這一規定,要求全國統一執行。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三月,他又命工部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國家計劃種植桑棗。朱元璋的計劃偏好使他的經濟指令詳細刻板到令人無法接受的程度。他硬性規定,一百戶要共同種二畝秧,並且詳細規定了種植方式:每一百戶共出人力,挑運柴草燒地,耕過再燒,耕燒三遍下種。待秧苗長到二尺高,然後分栽,每五尺寬為一壟。每一百戶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 “栽種過數目,造冊回報,違者全家發造充軍。”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朱元璋對此極為重視。洪武年間,朱元璋利用集權的優越性,集中力量,修建了許多大規模的水利工程。洪武二十八年統計,全國府縣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河四千一百六十二處,陂渠堤岸五千零四十八處。這些基礎設施建設大大鞏固了農業的基礎,對明代的農業生產發揮了長久的影響。在大型工程建設之餘,朱元璋甚至還搞了一些民心工程。比如洪武十二年陝西西安甜水渠,引龍首渠水入城,西安居民從此有甜水可喝。 應該說,建國初期,朱元璋用高度計劃和強迫命令的手段,取得了經濟建設的巨大成就,初步顯示了新政權的強大執政能力。不幾年時間,全國的桑、麻、木棉產量就翻了幾翻,有效地解決了人民的穿衣問題。 經過朱元璋的種種措施,幾年間農業生產就恢復起來,大面積消滅了赤貧人口,解決了人們的吃飯問題。洪武二十四年,全國耕地面積比建國之初增長了一倍多。而洪武二十六年的歲糧收入,比元朝盛時增加了將近兩倍。

不過,就像他的強制移民一樣,朱元璋的惠民政策強調全國一刀切,並且以國家暴力作為執行力的後盾。這種粗糙的計劃經濟方式集中過多、統得過死,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作用。以中國地方之大,許多地方不適合種桑麻木棉,但是皇帝命令一下,種也得種,不種也得種,如果不種,懲罰性的課稅必不可少。 極南諸省如福建氣候土地條件不適宜植棉栽桑,可是仍然得上交絹布、棉布。再如中州河南,地罕種桑,“太祖皇帝時要求老百姓種桑,是為了勸百姓勤勞過日子,但卻演變成了一種稅收……到現在為止,河南這個地方不種桑,不織布,每年卻還得交絹布稅”(《古今圖書集成·食貨典·賦役部》)。 《永春縣志》亦載:“國初最重農桑之政,令天下府州縣提調官用心勸論農民趁時種植,計地栽桑,計桑科絹,府州縣俱有定額。然地各有宜,兩浙宜桑,山東河南等處宜木棉,如永春則宜麻苧,當隨地而取之。今有地不種桑,遞年輸絹,取辦於通縣丁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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