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青春都市 我們無處安放的青春

第7章 愛如歌

我們無處安放的青春 吕挽 8987 2018-03-13
在隨後的日子裡,李然發現,濛濛跟他最常說的三個字不是“我愛你”,而是“我累了”。逛逛街看看電影上完幾堂課,她都會叫累。一開始李然總以為是女孩子撒嬌的表現,有也有點兒,不過她的症狀也很明確:一累就頭痛,嗓子也啞了臉上也沒血色。她每次頭痛起來足以讓人膽戰心驚,捂著腦袋疼得直哼哼,又不肯吃止痛藥,唯一的治療方法就是不停地喝開水臥床休息。伴隨頭痛的,是經常性的胸悶噁心,怕聞汽油味,怕坐汽車。面的和公交車還算好,絕對不能坐皇冠和小巴,坐一次吐一次。從小學上到大學,週蒙的活動範圍只限於城市東南部的文化教育區,難得去一次市中心,那就叫進城了,到現在連市政府在哪兒她都不知道。李然本來計劃兩個人至少要去蘇州玩玩,看她這個身體,他想都不敢想了。有一次,李然特為找方阿姨談週蒙的身體問題,做母親的先有三分不悅,難道說是自己對女兒關心不夠了?據方阿姨講,早就帶週蒙看過醫生,她什麼毛病也沒有,她就是缺乏運動,生活習慣不好,喜歡熬夜。方阿姨還加了一句:以前我們週蒙弱是弱,也沒這樣弱不禁風啊。在北京她也挺好的,人還長胖了點兒,一回來就瘦了。李然聽出來,方阿姨話裡話外的意思是怪到他身上了。

李然也有點兒冤枉,一開始他對濛濛是關心不夠,主要是老不在她身邊,讓她日思夜想的,太耗神了。現在,他也不怎麼出差了,逢休息日就跟長在女朋友家似的,對她不說呵護備至,他也是小心伺候的。定義“小心” :自從方阿姨的“約法三章”通過濛濛跟他公佈以後,不要說誘惑,他對濛濛連親熱點兒的挑逗都杜絕了。公平地講,是她在挑逗他,雖然她可能還不清楚挑逗的具體含義。即使有足夠的椅子,她也會選擇坐在他的腿上。幸虧天氣轉涼了,大家穿得都比較嚴實,不然他可禁不住她老這麼考驗她。濛濛當然不是小木頭,甜美的女孩都特別敏感,只要他撫摩她就會有反應。李然也曉得,細腰以上是可以開放搞活的,細腰以下她還是閉關自守有心理障礙。既然未來的岳母大人怪罪到他身上了,李然還是得想辦法。他先帶濛濛到醫院檢查身體。從心電圖到B超,從血糖到血色素,能查的都查了個溜夠。她唯一能稱得上毛病的只是由於長期節食、消化不良造成的腸胃脹氣,這會導致胸悶嘔吐。還有就是血色素偏低,但在正常範圍以內。最後,醫生的診斷是由於體質羸弱引起的“疲勞綜合症”。怎麼治?像一切現代綜合症一樣,沒藥,多休息,千萬別累著。濛濛還挺不耐煩,她最不愛上醫院,讓她多吃點兒增加營養更是死活不干。李然耐心地給她做思想工作:你現在身體就這麼差,以後怎麼辦? “什麼以後?我活到四十歲就夠了。”

真是孩子話,李然這麼想著,撫著她的臉說:“你活到四十歲就夠了,我呢?我怎麼辦?”“懷念我啊,你會懷念我吧?”看他不說話了,她又哄著他,“我會好的,等我們結婚了我就好了。”“為什麼?”李然克制著激動問她。 “那,我就放心了呀!”她說著,臉一點點地紅了。 他們都不懂,戀愛對於週蒙,不只是個事兒,而是一起事件。週蒙還不到十九歲,她的生命中發生過什麼呢?遇見李然跟他戀愛就是迄今為止最大的事件了。在北京她是因為環境的變化暫時分散了注意力,現在呢,兩個人是天天見面,可是,每一天和每一天又是那麼的不同。 當你愛上一個人,你會愛上他的一舉一動。 即使周蒙討厭聞煙味,她仍然喜歡看李然抽煙。他拿煙的手勢,不管是兩根手指一夾還是三根手指一捏,非常簡單的動作都讓周蒙非常著迷,那好像是他難以觸摸的內心世界在瞬間露出了一個微妙的表情:不動聲色,意味深長。含蓄,她迷戀他的含蓄。

然後,他的頭會微微一側,下頜略略抬起,淡淡的煙霧在他臉前飄來飄去。不知道為什麼,男人沉默著抽煙的時候,會顯得那樣孤單,李然是這樣,以後,熱鬧開朗的潘多也是這樣。週蒙雖然不喜歡對著鏡頭搔首弄姿, 卻最喜歡看李然聚精會神工作時的樣子,他的左眼斜斜地一瞇,右眉高高挑起,他不是一張張照,而是一連串地“啪啪”按快門,感覺特豪華。 對自然景觀週蒙一向不太敏感,長江三峽美不美?她在船艙裡躺著就過去了。至於黃山,典型的周蒙式回答是:倒貼她錢她都不去。不就是山嘛,她看不出好來。 但是,在那個秋天,她愛上了樹。幾場秋雨一打,一場秋風一吹,葉子就黃了。梧桐是斑斕的,銀杏是純淨的,槐樹是葉子落得最早的。如果說,花是樹的笑容,葉子就是樹的表情,秋天的樹表情是最豐富的。這就像一個人,總要到中年以後才會擁有歲月賦予的滄桑味道。

那個秋天,她一天到晚纏著李然給她拍樹。李然說:樹有什麼好拍的,要拍就拍你。結果,李然拍了樹和她。有一張李然特別得意,放了各種尺寸出來,最大的有一本書那麼大,李然鑲了個木框子擺在宿舍裡;最小的不過三吋,他夾進了錢包。 等這個美麗的秋天就要過去的時候,週蒙才想起,她和李然竟沒有拍一張合影。可是,有什麼關係呢?前面,不知有多少更美麗的秋天等著他們呢。 她不知道,沒有了,這就是她和他唯一的秋天。 李然剛開始迷攝影的時候,覺得人物比景物要難拍一些,現在,他又覺得拍人物比拍景物要有意思一些。他得意的是,至少在那張照片裡,他捕捉到了,平時一閃而過的,她無牽無掛的靜。濛濛是這樣,她對任何東西都沒有特別的佔有欲似的。綠松石的項鍊她喜歡,也不過戴了兩天就放起來了。過了一段,又來找他商量,說戴妍要過二十歲生日了,她可不可以把項鍊送給戴妍,戴妍一定會非常喜歡的。李然問她:你不喜歡嗎?她跟他解釋,正是自己喜歡的東西才要送給好朋友啊。李然不悅地強調:可是,那是我送給你的。她看他不高興了就不再說了。李然補充了一句,你要是想送戴妍我可以再去買。濛濛搖頭:別,挺貴的。 ——她也知道貴。

結果戴妍過二十歲生日,濛濛到底送了根項鍊,是她媽媽從國外給她帶回來的,14K的金項鍊墜了個鑲碎鑽的小小十字架,在國外也不值什麼錢,但做工確實好,晶光四射的。戴妍那種女子,一看到項鍊,“哇”地就叫了出來,摟住濛濛就叫“親愛的”。 濛濛的腔調是:東西一多,放起來多麻煩。 她是沒什麼身外物,以至李然最初走進她的閨房,會有一種不適,雪白整潔空空蕩盪,不要說不像一個女孩子的房間,都不像一活人的房間。如果他不給她送花,這屋裡就什麼擺設也沒有,連一面小鏡子都沒有。書也不多,看完的書她只要覺得好,就迫不及待地主動借給別人。她的衣服算多一點,不過常穿的也就是那幾件,李然都數得過來,不常穿的隔一段她會送給鐘點阿姨。李然心裡打鼓,性格是夠可愛的,以後一塊兒過日子她要還是這種性格,可要老命了。他現在有點兒信了:濛濛怎麼會要小孩呢?不會的。要說麻煩,還有比養育小孩更麻煩的嗎?

李然沒想到,當然有,比小孩更麻煩的就是生活。 有時,我們不得不為了麻煩的生活又要了麻煩的小孩。 1997年,李然離婚以後,濛濛那張鑲木框的照片他又拿出來了。 偶然被一個美國小伙子看到,美國佬,嘴甜,哇哇稱讚:“Sheissopretty,lookathereyes.”他端詳一會兒,回過頭問李然:“Shelookssad,doesn?tshe?”sad?李然想說不,但是,寧靜這個詞在英文裡該如何表達? quiet或者sile nce都不夠貼切。可是,後來,在她無牽無掛的寧靜中,他覺出了悲傷。 她不是不在意,她是不相信她會失去。 當她靠近他的時候,她晶瑩的面孔永遠散發著若有若無的淡雅香氣。

那是濛濛使用的唯一的護膚品,她最奢侈的日常投資,按她的話講是非常非常貴,20多塊錢一小瓶。夏士蓮,聞起來真像夏日的白蓮花。後來,李然發現有一個牌子的空氣清新劑,聞起來也是那個味道,那已經是1999年的夏天了。濛濛是沒有杜小彬那種排場的,動輒300多塊的香水。濛濛的排場是洗臉,一天至少要洗十遍,吃個蘋果都得洗一遍臉,讓人擔心她非得把臉洗破了才甘心。洗臉是認真,化妝她又是潦草的。 李然是看過幾個女人化妝的。在電視台工作的姚姿算最講究,濛濛嘛,如果她那也可以叫化妝,就是塗個口紅而已。李然經常看她鏡子都不用照的,在下唇上一抹,上唇再一抿,就完了。她也有一管淺桃紅的口紅,塗上去人顯得特別艷,看上去也成熟一點,李然非常欣賞。可是濛濛自己不喜歡,經常用的是另一款叫不上名字的顏色,塗到唇上唯一的效果是不細看根本看不出來。也只有李越那樣前衛的人才會注意到,極口稱讚,跟李然大拇指:這是今年的國際流行色,你這個小朋友還有點兒品位。男人看女人,跟女人看女人,怎麼一樣呢?李然不在乎品位,他喜歡女朋友要有點兒女人味,不要看上去像個中生,弄得人人誤會他誘惑無知少女。不是嗎?濛濛偶爾來一報社,都要引來無數注目禮,不僅僅因為她漂亮,主要是她看起來太小。可是有一點,濛濛的態度又是特別成熟的,她不當著人跟他發脾氣,甚至可以說,當著人她對他總是過分客氣的。有一類女子,李然見識過,最喜歡當著人向男朋友發威,要么是發嗲,好像有了男朋友就成了特權分子似的。另一種理解是,在男女關係中, 女人還怕沒虧吃嗎?就因為內心虛弱,才來得特別吵鬧。其實,在周蒙情緒穩定下來之後,她並不需要李然一天到晚陪著她。她自己下了課通常都是在圖書館看書,那一段她正開始通讀《西方美學史》,也勤勤懇懇地做筆記,揚言要考美學研究生。李然有時聽她侃侃而談:有什麼文學作品值得一個人一輩子泡在裡頭呢?包括。可是普遍的藝術規律就不同,充滿了智慧。她又經常引述一句話,“高貴的單純和靜穆的偉大”,認為是美的最高標準。李然對美學一無所知,不過,他不相信濛濛真能考什麼美學研究生,做學問的女孩子李然也見識過不少,不是沒有像戴妍那樣風流的,但是,就沒有像濛濛這樣無所用心的。濛濛就是這點可愛,她做什麼事兒都不那麼在意。

沒過兩天,李然去圖書館接她下晚自習。遠遠地就看到她端坐著,嘴角帶笑,神情可愛。她抬眼看到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她看到他總是高興的。李然瞥了一眼她合在桌面上的書,花花綠綠的,一看就知道是初高中女生擁戴的港台言情小說。 “你也看這個?” “怎麼了?我還看黃色小說呢。”她趴在他耳邊得意地宣布,“我看過。”她經常會給他這樣一些意外,比如,她從不追問他的過去,可她又肯定他是有經驗的。她說:“我要是再晚一點認識你就好了,我不相信我會是你唯一的那一個,可是我希望我是你最後的那一個。” 李然知道,從各方面講他都是濛濛的第一個,當時他問她:“那你呢?你會覺得單調嗎?”“女人跟男人可不一樣。”她很快地回答,想了想,又不那麼確定了“至少女人不會那麼主動,而且女人很快就老了。可是李然,你信嗎?等你四十歲的時候也不難再找一個十九歲的女孩子。”“當然不信,我怎麼能找一個比自己小一半的女孩子,太荒唐了,她現在幾歲?還在上幼兒園呢。”戴妍每次在宿舍見到週蒙都要抓住她問:“怎麼樣?怎麼樣?還沒上床哪?”到後來戴妍都不耐煩了,她直截了當憂心忡忡地問:“週蒙,他不會是有別的女人吧?不然可怎麼熬得住?要不,他是把你當妹妹了吧?”週蒙一口否認,事實是——她想了想,跟戴妍和盤托出:還是夏天的時候,有一次,她母親不在家,她坐在李然腿上看電視,看著看著,她突然覺得不對了,一下站了起來。她看著他,他也看著她,細長的眼皮卻像抬不起來似的。

“後來呢?” “後來,我坐到他旁邊,他親了我一下。” “That?sit?”戴妍急了,英文都出來了,“唉,週蒙,你真以為他會等你兩年啊?他是男人,跟我們女人是一種動物。記住,戴氏戀愛法則第二條:你跟他上床呢未必會得到他,可是,你不跟他上床一定會失去他。”週蒙糊塗了,她媽媽已經先下手為強,從各種婦女雜誌上找來各類文章,都是講婚前性行為如何有害,男方會對女方產生厭倦輕視等等不健康的情緒,並列舉大量實例,如有一個女大學生居然為男朋友墮了三次胎。看得她膽子都嚇小了。不過,如果李然真的要,她一定不會拒絕。 李然寫給她的第一封信,是當這個城市的候鳥飛向南方,而他去了北部的礦區的時候。出差前兩個人又為周蒙的身體問題爭執過,她覺得他小題大做,他覺得她任性不懂事。講到後來李然口氣硬了:濛濛,我不能總守在你身邊,你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週蒙聽了雖覺刺耳卻沒說什麼,他明天要出差,她不想跟他鬧彆扭,對那種動不動跟男朋友使小性兒的女孩週蒙一向頗不以為然。她覺得,自己跟她們還是有區別的。李然送她到了家,週蒙臨上樓時說了一句:你放心出差吧,我會好好照顧自己的。怪嗎?她真的懂起事來,又讓他特別心疼了。

信其實很短,李然也沒有甜言蜜語。他在信中寫道:“每次看到你頭痛胸悶的樣子,每次想到你身體這麼差,濛濛,你能明白我心裡的難過嗎?如果讓我選擇,是旅行還是你,請原諒我的貪心,我要和你旅行。你不知道,沒有你在我的身邊,路有多長。”等李然出差回來,方阿姨一見他就跟他說:“週蒙最近天天跑步呢,飯也吃多了,從來表現沒這麼好過。”李然轉過頭去看濛濛,當著她的母親,她的神情有點兒忸怩。 現在,濛濛最常說的三個字不再是“我累了”,而是“我胖了”。 以前因為怕胖,她經常不吃晚餐,現在陪著李然,連夜宵都肯吃了。吃是吃了,心理障礙還有,動不動就對著鏡子發愁,然後神經質地揪住他問:你看我是不是又胖了?李然一開始答:胖了才好看呢,我喜歡你胖點。他以為是答得夠完美了。她聽了可非常沮喪——那就是說,我又胖了。吸取教訓,以後她再問同樣的問題,李然總說:沒胖沒胖。她又嫌他誠意不夠。 即使這樣,李然都不覺得濛濛是那種難伺候的女孩子。她是嬌氣了一點,可是非常講道理,甚至可以說,非常寬容。換了別的女孩子,熱戀中的男友要去西藏那麼遠的地方,而且一待兩年,多少要鬧一鬧的,濛濛卻從來沒有表示過反對。她這麼理智,李然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問過她:“濛濛,我要去兩年呢,你真的同意?” 濛濛反問:“那我不同意你就不去了嗎?” 李然說:“至少我會考慮一下,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啊。” “你不去也好,這樣,我考不上研究生可以賴到你頭上了。” “那你媽媽非把我皮扒了不可。” “所以,你還是去吧,我會好好的。其實我也不想考什麼研究生,相信我,我壓根兒不是做學問的料。”李然太相信了,那本《西方美學史》她看了一半就沒興趣再翻開了。 這也很普通,女人生來是不專注的,除了對愛情;男人生來是專注的,也除了,對愛情。 ——“這麼捨得? 你不會想我嗎?”她真的表示不介意他走,他可又不甘心了。 “當然想你,你還沒有走呢,我已經開始想你了。 ” 說這話的時候,他們是在她家樓前那棵玉蘭樹下,遠處的鐘樓已經敲響了十一下,可是,她捨不得離開他, 他捨不得放開她。 後來,週蒙也想過,如果李然不去西藏,如果她當時要他留下來,他們真的會結婚的。可是下一次呢?他會一輩子,為她留下嗎? 即使時光倒流,她可以重新作出選擇,她還是會讓他走的。 不是她寬容而是她理解,甚至,不是她理解而是她膽怯。你愛上的往往是你無法把握的,你無法把握的你就不知道如何去爭取。 李然這一年10月底的生日,9月週蒙就宣布要給他織件毛衣作為生日禮物。她買了煙灰色的細羊毛線,又張羅著讓李然在時裝雜誌上挑款式。 她是大膽假設,李然是小心求證:“你會織嗎?” “別看不起人啊,我小學畢業我媽就教我打毛背心。我還會踏縫紉機呢,我媽說這叫女紅,女孩子都得會。 ”看不出來,週蒙居然有這份家教。 李然還是挑了個最簡單的款式。兩個星期後,濛濛問他:改毛背心行不行?毛衣要織袖子,到他明年的生日她恐怕也織不完。又過了幾個星期,他的生日快到了,濛濛終於給他展示了織了一半的毛背心。李然一看,真沒法誇她,漏針漏出好幾個洞洞不說,還明顯小了。她自己也皺眉頭:要不,我還是給你打條圍巾吧,不打平針打元寶針,漏兩針也看不出來。 等李然真的過生日了,濛濛遞到他手上的是一個包裝得很漂亮的大紙盒。李然打開來,不是圍巾而是一件純白棒針高領毛衣——買的。 下第一場雪的時候,他那條溫暖牌圍巾總算織好了,煙灰色的圍巾,兩頭有兩條赭紅色的細橫槓,流蘇長長的,工藝品一樣精緻。濛濛禁不住自誇自讚:“好看吧,慢工才出細活呢。”大冷的天,她一定要他裡穿西服外罩長大衣,圍巾還必須要掛在大衣領子外頭,一點兒也不暖和。張訊是不愛開玩笑的,看到李然也樂了:“喲, 哪兒來的英俊小生?”濛濛聽了還挺得意。 雪剛停,路上行人很少,天地一片潔白,顯得遼闊而高遠。 這樣冷的天,濛濛即使戴著棉手套手也是冰冷的,李然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毛衣底下暖著。她的手指漸漸暖和起來,也不老實起來,從他襯衣的縫隙中探進去,觸摸他的皮膚。她臉上的笑容一開始是鬼裡鬼氣的,然後,是默然的。李然眼裡含著笑,問道:“喜歡嗎?” 他們的生日都在冬天,週蒙是12月的。 生日禮物是濛濛自己挑的,一個卡巴其的雙肩小背包,軟牛皮淺棕色,跟劉漪給杜小彬買的那個一模一樣。一模一樣的包,李然也看杜小彬背過,可是,那種沉著的華麗,簡約的俏皮,他覺得,只有濛濛配得上。秋天, 杜小彬其實回了一次師大。 9月,小宗到底陪杜小彬去上海把鼻子墊了,手術非常成功,剛做完的時候是有點兒腫,但是兩個星期以後, 杜小彬看著鏡中的杜小彬滿意得直點頭,這才是她要的杜小彬呢,一管兒完美的希臘鼻子。信不信由你,女人可以沒有雙眼皮但不能沒有鼻樑,沒有鼻樑就沒有氣質可言。按照杜小彬一年前的想法,她現在要見的第一個人應該是省醫大那個男老鄉;可是,在一年後,這個人對她不再具有任何意義。 還不等杜小彬策劃她下一步的行動,助人為樂的小宗老師就託人給她介紹了一個男朋友。這位男朋友是臨江縣文化局的創作員,小縣城裡的大才子,青年詩人。第一次見面,青年詩人自我介紹道:“我叫王勃,勃起的勃。”杜小彬原本不起勁,聽了他這句自我介紹卻“扑哧”笑了出來。王勃雖然個兒不高,自恃有才有貌也不缺個把女朋友,原本是來逗逗悶子的,沒想到這杜小彬還有點幽默細胞,到底省城來的大學生大方,不比小縣城的姑娘,一驚一乍的。 王勃其實不像他刻意表現的那麼風流,他今年才二十一歲,高中畢業,不到十九歲就出了詩集,被當時省內詩壇肯定為聰明天縱的年輕詩人。據說他幼年隨父母在新疆長大,至今還會說幾句維語,因為這點背景吧,他的詩頗有點民歌吟唱的風格。王勃對文學虔誠得像個教徒,一個虔誠的人再胡來,也是有限的。是王勃第一個鼓動杜小彬寫小說的,他揉著自己的頭髮:“啊,杜小彬,我絕望地嫉妒你的敘述能力,我不行,我只會抒情。” 杜小彬喜出望外,只不肯露出來:“敘述不是最簡單的嗎?連中學生都會寫敘述文。”“杜小彬,別說你不懂,敘述才是文學的宗教。而且你知道嗎,杜小彬你的敘述跟別人不一樣,你的敘述優美得像詩啊,又有一種內在張力。天哪,我真想掐死你。” 王勃咬牙切齒,兩隻手箍在杜小彬脖子上,越收越緊。 杜小彬發自內心地,笑了。 王勃勃然大怒:“別得意,杜小彬,你還沒成名呢。” 他說完憤憤地摔開她,走了。 王勃的瘋狂不是不讓人動心,尤其他面孔的上半部,眼睛細長,眼窩深陷,看著他還不覺什麼,回想起來總是沒有明確的眼神,霧濛濛的,又像是森林中一股暗流湧動。 李然,李然也是這樣。 可是,王勃怎麼能跟李然比?只有李然,才會有恰到好處的沉默。 “文學青年常常讓人不由自主地為他們感到抱歉,文學女青年讓人在抱歉以外還感覺到責任,是的,你有責任誘惑她。” 這是杜小彬在她的中篇處女作《爭渡爭渡》中寫下的第一句話。在這篇小說里杜小彬描寫了一個以文學為使命的女孩苦苦追求的青春旅程:她先是遇到了愛情,為了愛情她放棄了文學;然後,她遇到了肉體,又放棄了愛情;最後,她遇到金錢,掙脫了肉體。 如果不是已經到了人生的底線了,杜小彬很懷疑自己能寫得這麼好。不是走到那一步,你完全看不透。這篇小說讓王勃也沉默了,杜小彬不著急,她不急於聽意見,她有信心,她第一次對自己這麼有信心。王勃放下稿子的第一句話是:“杜小彬,你不是處女吧?” 杜小彬彎彎的清水眼一挑:“你想試試嗎?” 王勃的身體傾向她:“杜小彬,你會一舉成名,而且,你會嫁給我。”他說著,嘴已親到她臉上來了。杜小彬也不客氣,甩手給了他一巴掌。 王勃攫住她的手,聲音沉了下去:“杜小彬,記著,沒有人會比我更懂你。”有時候,杜小彬還真搞不明白這王勃,他是真瘋還是假瘋?他跟她講話,口口聲聲地,每一句前都要加上她的名字,就好像杜小彬這個名字他怎麼叫也叫不夠似的。 是王勃把《爭渡爭渡》推薦給本省最大的一家文學刊物《穀雨》,不到一個星期,編輯部就給杜小彬來信, 讓她去省城談稿子。王勃表示:全程陪同。 杜小彬現時真正想見的人只有一個:李然。 從編輯部談完稿子出來,杜小彬拉著王勃直奔省報社。從宿舍找到辦公室再找到食堂,杜小彬都沒有看到李然的影子,先打個電話就好了,可是她想的是突然出現在他面前。 王勃在省報社也頗有幾個熟人,他問杜小彬到底要找誰,他可以找熟人打聽一下。杜小彬說算了,她想先回學校看看。 一走進師大大門,杜小彬才發現,她其實是懷念她短暫的大學生活的,看著那道長長的緩坡,她堅硬的心, 忽然濕潤起來。 王勃在一邊說:“小彬,昨天我收到了北京魯迅文學院的通知,明年春天——”杜小彬沒有聽見,她的眼睛悠長地註視著那道長長的緩坡。王勃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秋天的中午,陽光和煦而安詳,泛白的水泥路上沒有幾個人,連梧桐樹葉都是靜的。一輛自行車從上坡直衝著下來了,車上是一對年輕的男女,那女孩子好漂亮,眉目如畫,兩條細腿直直地掛下來,悠閒地坐在車的前樑上。她整個上身向後靠去,靠在她身後堅實的肩膀上,男人的臉只能看到半個,嘴唇緊貼在女孩子漆黑的頭髮上,也許並沒有動,可是給人的感覺是輕輕磨擦著。王勃喝彩:“一對璧人。” 他們都沒有看到她,她就站在路邊,看著她愛的人和他愛的人,由遠而近再由近到遠,在她面前了無痕跡地過去了。 不是不知道,只是不知道事到臨頭會這樣恨。 多麼不公平!週蒙懂什麼?她除了撒嬌還會什麼? 連那一對男女的背影,杜小彬都不肯放過地死死凝視,王勃覺得有點兒不對勁兒了,他還是不肯一本正經: “嗨,杜小彬,那女的不會是你的情敵吧?” 杜小彬這才回過頭來,口角嚴峻:“你們詩人,都是這麼淺薄吧?” 淺薄的詩人回答:我的好姑娘啊山上的金珠米花開了讓我們穿過小溪和棗樹林在青草坡上打滾一股突來的熱情讓王勃說了這麼一句:“杜小彬,跟我一起去新疆吧。”“不,”杜小彬說,“我要去的是西藏。” 要說一見鍾情,杜小彬對李然也是,她還嫌一見鍾情這個詞太平凡了呢,應該說,她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愛上他的。當李然走進軟禁她的那間小屋,就像一束陽光走進她千瘡百孔的內心世界。他的目光平和而親切,沒有一絲該死的好奇。 她沒有想到,那是因為她的外形過於平常,不符合李然心目中妓女應有的冶艷形象。而後來,他對她還是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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