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青春都市 流浪的麵包樹

第2章 第二章愛情的瑣碎

流浪的麵包樹 张小娴 16547 2018-03-13
踏入十二月,書店的那條小街,已經由附近的商戶佈置起來了。路燈上掛著閃亮的燈泡,路邊擺著一盆盆盛放的聖誕花,有些咖啡店開始播放聖誕歌,路上的行人好像也愈來愈多,每個人都投進節日的熱鬧裡。一年之中,彷彿只有這段日子才是過節,其他的都不算數。 一天早上,兩個工人扛著一棵足有六尺高的聖誕樹來書店。 “我沒有買聖誕樹,你們會不會弄錯?”我說。 “已經有人付錢了,說是送來這裡的,這裡是'麵包樹'書店吧?”工人說。 “小哲,是你買的嗎?”我問。 “沒有呀!”小哲看見聖誕樹,雀躍地說:“好漂亮啊!我一直夢想有一棵真的聖誕樹。” 工人放下聖誕樹走了。我和小哲合力把聖誕樹搬到陽台上。

“明天我要把這棵樹佈置得漂漂亮亮。”小哲興奮地說。 聖誕樹到底是誰送來的呢? 小哲問過大蟲,大蟲說不是他。 是葛米兒嗎?葛米兒在馬來西亞雲頂高原登台,不可能是她。況且,她這個人甚麼也藏不住,假如是她送來的,她一定忍不住告訴我。 “這是書店有史以來的第一棵聖誕樹呢!”小哲看著那棵樹說。 午飯後,我踱步到“渡渡廚房”。當我推開餐廳的大門時,我看到餐廳裡面放著一棵聖誕樹,就跟我的那棵一樣,樹上什麼飾物也沒有。杜衛平跟同事們站在聖誕樹的旁邊,討論著怎樣佈置。 我恍然明白了。 杜衛平迴轉身,看見了我。 “嗨,你來了?”他輕聲說。 “謝謝你的聖誕樹。”我說。 他笑笑問:“你是怎麼猜到的?”

“本來也在猜,現在看到這棵樹,就明白了。” “今年的聖誕樹特別漂亮,所以我去買的時候,也買一棵給你。你都不佈置聖誕。”他臉上閃亮著光彩,好像我是那麼理所當然的應該擁有一棵漂亮的聖誕樹。 “聖誕和除夕的生意好嗎?”我問。 “已經全滿了。” “那不是很好嗎?” “蒂姝也訂了除夕的桌子,說是跟按摩院的同事來慶祝新年。” “看來你很快可以儲到去普羅旺斯的旅費了。” “可是還沒有假期呢。”他聳聳肩。 “你會怎麼佈置你的聖誕樹?” “會掛些彩球和音樂燈泡。” “會在樹頂掛一顆星星嗎?” “應該會的。” “到時候可以讓我掛嗎?” “可以。”他回答,“但是,為什麼?”

“我就是喜歡掛上最後一顆星星。”我說。 那天,“渡渡廚房”的聖誕樹已經佈置得美崙美奐了。地上堆著禮物,樹上掛滿彩球,在樹身上繞了好幾圈的七彩燈泡在唱著聖誕歌。杜衛平把星星交給我,說: “你來掛。” 我爬上梯子。我一直嚮往這個動作,甚至渴望能夠為世上每一棵聖誕樹掛上星星。總是相信,要是能夠在樹頂上掛上最後一顆閃耀的銀星,便會遇到幸福的事情。 當我把星星掛好,迴轉頭來的時候,我看到杜衛平站在下面,雙手放在身後,微笑望著我,一瞬間,他那雙熟悉而又親近的眼眸,燦燦亮亮,如同天上的繁星。在我俯瞰的短短片刻,我才發現,下面有一張臉,一張親厚的臉,並沒有離開,而是一直看著我完成這個幸福的動作。我想說一聲感謝,可是眼睛已經禁不住泛著淚光了。

“你站在上面乾什麼?快下來。”他喚我。 我從梯子上走下來,沒讓他看到我的淚水。 他從身後拿出一個紅色的小盒子,上面縛著一隻美麗的蝴蝶結。 “聖誕快樂!” “什麼來的?” “你拆開來看看。”他神神秘秘的說。 我解開蝴蝶結,打開盒子,盒子裡放著一個陶土造的搖鈴,搖鈴是磚紅色的,上面髹上很精緻的圖案,有公雞、飛鳥和魚。我拿在手上,在耳邊搖了兩下,搖鈴發出清脆的噹啷聲。 “這是外國人用來喚人吃飯的搖鈴。”杜衛平說。 “有點像我們念小學時,校工用來提醒大家下課的搖鈴,但是漂亮多了。”我說。 “喔,我記得!”他想起來了,笑著說:“那個女校工長得很胖的。” 那個時候,每當學校的鬧鐘壞了,那個胖胖的中年女校工便會拿著一個銅造的搖鈴在走廊上噹啷的響。小小的一個搖鈴,聲音卻可以傳遍校園裡每一個角落。花王養在宿舍裡的一頭公雞也會跟著鈴聲啼叫,忘記自己的責任是在早晨啼叫。老師常常說,那是一隻神經錯亂的公雞,我倒覺得它是一隻感性的公雞,每一次也努力回答鈴聲的呼喚,即使已經天黑了。

“幹嗎送個搖鈴給我?”我問杜衛平。 “以後你想吃東西,可以搖鈴。”他咯咯地笑。 “那我會常常搖的。” “第一眼看見這個搖鈴便覺得很漂亮;買回來之後,才發現原來是西班牙製造的。”他說。 “漾山在西班牙,你在香港,也無意中買了西班牙的搖鈴,你們真是心靈相通!” 他靦腆地笑笑。 “幾公哩之外,能夠聽到鈴聲嗎?”我問。 “沒可能吧?”他搖搖頭。 我想像在聖誕樹頂掛上星星之後,便會遇到幸福的事情。結果,我收到一個漂亮的搖鈴,果然是應驗了。我把搖鈴放在外衣的口袋裡,跟杜衛平說: “我回去書店啦。那棵聖誕樹上的星星等著我去掛呢。” “我這個除夕會很忙的,你呢?” “我也很忙。”我說。

離開“渡渡廚房”,回去書店的那段路上,我每走一步路,口袋裡的搖鈴也會輕輕的響。我想起人們說的“蝴蝶效應”:混沌理論說,亞洲的一隻蝴蝶拍動翅膀,幾個月後會在大西洋造成颶風。當我的搖鈴噹啷噹啷地響,南太平洋上,會不會有一隻感性的公雞隨著鈴聲啼叫,儘管已是黑夜? 除夕晚上,天氣驟然變冷,一直下著微雨。我穿了一件高領黑色毛衣,站在陽台上看風景。 “我走羅!”小哲說。 小哲今天穿得特別醒目,卡其色連帽夾克配一條磨得發亮的古董牛仔褲。他和八級鋼琴去參加派對。 “你要不要來參加我們的派對?”他體貼地問。 我搖了搖頭。 “我們的朋友之中,也有喜歡女人的。”他說。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不打算去碰運氣。”

“那好吧!新年快樂。”小哲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我把書店的燈關掉,只留下聖誕樹上的燈泡,在夜色中閃爍,沒那麼寂寥。 走過煩囂與寧靜的街道,我看到自己短小的影子斜斜投在地上,我趕緊加快了腳步,使自己不至於流落街頭。從書店走路回家,平常要二十分鐘。跟杜衛平一起走,兩個人聊天,時間好像過得很快,而其實是走慢了。今天,我好像走得特別快,我要回去看我的魚。假如魚也有時間,也了解光陰的流逝,它們是否同樣會在今夜想念我,如同我想念它們? 我擰亮了燈,踢掉腳上的球鞋,抖落身上的雨粉,拿著飼料走到魚缸前面,餵我的藍魔鬼魚。它們游向飼料撒落的地方,滿足地張開嘴巴。一瞬間,我了然明白,魚只有內在的生理時鐘,而不知道外在的光陰。日月遷移,對它們是毫無影響的。魚並沒有愛與回憶,也沒有相聚和訣別。

可我不是魚,我怎麼知道呢? 我寧願相信,它們是有感知的。 據說,人的感覺神經之中,最後消失的,是聽覺。眼睛睜不開了,嗅覺失靈了,舌頭再也嘗不出五味,只有聽覺留著。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聽到親人在耳邊的呼喚,竟然會淌淚。 假如是這樣,對一個寫歌寫詞的人,是多麼幸福?他最後聽到的,是海浪的聲音,也許還有回憶裡的歌聲。 在那遙遠的國度,今夜他會否為我放歌?放一闕除夕之歌。 我把燈關掉,坐在窗邊那把扶手椅裡,抱著膝頭,看街上的風景。掛滿霓虹燈飾的對岸,有些茫茫。 那一年,當布列塔尼夜空上最後一朵煙花墜落,我以為我的人生也完了。 今天所過的人生,是我完全沒有夢想過的。原來,人可以度過最無望的日子,抖落身上的灰雨,重披一身星光。

只是,當某些特別的日子降臨,呼喚著記憶裡甜美和沈痛的部分,人還是會感到蒼茫和孤單。 不消一刻,便是新年了,我無意識地搖著手裡的搖鈴,忽然之間,門打開了,杜衛平幾乎是和外面慶祝新年降臨的汽車響號同時衝進來的。 他手上提著個包包,喘著氣說: “幸好趕得及!” 我詫異地望著他。他為什麼好像聽到了搖鈴的呼喚? “新年快樂!”他微笑著說。 “你為什麼會跑回來?”我眼裡泛著淚水。 “怕你一個人躲起在傷感。”他了解地說。 我微笑跟他說:“新年快樂。” 他很體貼地假裝沒看見我的淚水,把那個包包放在桌子上打開。 “我帶了火雞回來給你吃,還有香檳!”他從那個包包裡拿出一瓶冰鎮過的香檳。

我皺起眉頭咕噥:“火雞不好吃。” 他沒好氣的說:“你不要太挑剔,有火雞已經很好了。餐廳的食物幾乎都給客人吃光,這只火雞是我預先留著的。” “餐廳已經打烊了嗎?” “還有很多客人,我只是拿火雞回來給你吃,待會便要回去。你看!”他揚了揚手上的火雞腿。 那隻火雞腿比我的大腿還要大,誰給它打中,鐵定會重傷。 我們吃火雞,喝香檳,我有點醉了。杜衛平忽然站起來,拍拍屁股,搓揉雙手,笑吟吟地說: “要不要看新年餘慶表演?” “你?” 他點點頭。 “你要表演什麼?” 他拿來藤條和碟子。 我憋住笑:“你要表演轉碟子?算了吧!你已經摔破了很多碟子。” 他舉起兩條藤條,吩咐我: “把碟子放上來。” 我只好依他的。 碟子放好之後,他深呼吸一口氣,然後耍出用藤條在半空轉碟子的雜技來,那兩個碟子居然沒有掉下。 我為他響亮地鼓掌。 “怎麼樣?”他吊高眼睛問我。 “我以為你已經放棄了,原來偷偷練習。” “我不會那麼容易放棄的。現在有沒有職業水準?” “好得簡直可以跟獅子一起關在雜技團裡。” 他拋開手上的藤條,接住了掉下來的碟子,懶洋洋地說:“我已經是了!不過,那頭獅子很笨,常常找不到自己的拖鞋。” “萬獸之王才沒空理會這些生活小節。”我說。 他收起藤條,看看手錶,說:“我現在要回去餐廳了。” “火雞很好吃。”我指指桌上那隻火雞的殘骸。 “你剛才不是說火雞不好吃的嗎?” “但是這個不一樣,可能這只火雞是從模里西斯島來的,是吃渡渡樹的果子長大的。”我跟他碰杯。 他咯咯地笑了,把杯裡的酒喝光。 “謝謝你回來跟我過新年。”我感激地說。 “我們八歲已經認識了,別那麼見外。” “早知道你這麼感人肺腑,我從前便不該常常欺負你。” “不,我很懷念那些日子。”他笑笑說。 “我也是。”我朝他微笑。 “早點睡吧,你喜歡吃火雞,我明天再帶給你。”說完這句話,他的耳根徒地紅了起來。 一瞬間,氣氛好像有點怪怪的。我避開了他的目光,他也避開了我的。電話鈴聲這個時候響起,為我們解了窘。 “一定是漾山打來跟你說新年快樂了!”我笑笑說。 杜衛平拿起話筒,說了兩句,指著話筒跟我說: “是漾山。” “幫我跟她說新年快樂!”我說。 醉昏昏的我,溜到床上去。 半夜裡醒來,我發現客廳的燈還是亮著的。杜衛平直挺挺的坐在電話機旁邊,他的藤條放在身邊,鞋子也放在原來的位置,好像沒出去過。 我走到他身邊,發現他臉色蒼白。 “你沒有出去嗎?”我問。 他疲倦地站起來,回去自己的臥室,把門關上。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的時候,他雙眼佈滿紅筋,似乎是徹夜沒有睡過。 “你沒事吧?”我關心地問。 他搖了搖頭,出去了。 接著的一個星期,我和杜衛平每天只是互道“早安”和“晚安”。其餘的時間,他也是閉起嘴巴不說話,臉是灰色的。回家之後,他總是關起門,躲在自己的房間裡。 同住一室的我們,一向有一個默契:任何一方心情不好,不想說話的時候,都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雖然懷念他的笑聲,我也只能夠尊重他的沉默。 我在自己臥室的門上,貼上一張紙,上面寫著: 可是,他一次也沒有敲過我的門。 這樣又過了一星期。一天,我回家的時候,杜衛平把一張明信片遞到我面前。 “你的!”他的聲音有點震顫,臉色難看極了。 明信片是朱迪之從德國寄來給我的,明信片上面的風景,是一個溫泉。 迪之真是的!這些事情也寫在明信片上,郵差看到了,還以為我是女色魔呢。 “你們女人。”杜衛平頓了頓,生氣地說:“真的那麼喜歡黑人嗎?” “起碼我不是。”我說。 黑人?一瞬間,我明白了。 “漾山告訴我,聖誕節的那天,她跟隔壁的黑人上床了。”杜衛平痛苦地說。 朱迪之的明信片來的太不是時候了。 “她怎麼說?”我戰戰兢兢地問。 “她說她太寂寞了,她愛我。”杜衛平的樣子憔悴極了。 停了好久之後,他說: “她已經搬出那間公寓。” “那她是決定以後不見那個人吧?我知道很難受,但是,起碼她對你坦白,換了是我,我想我沒勇氣說出來。” 他慘笑:“我寧願她不告訴我。” “因為那人是個黑人?” 他憤怒地說:“什麼顏色我也不能接受,紅、黃、藍、白、黑也不可以!” “你們會分手嗎?” “我不知道。”他茫然地說。 “愛一個人,便意味著接受他,接受他的軟弱。”我說。 他傷心地說:“我不了解。不了解,怎麼能夠接受?” 他沮喪地回去自己的臥室,把門關上。 對於被背叛,我比他有經驗,我知道那是多麼痛苦。可是,後來你會明白,這是人生。 葛米兒的菲傭來開門的時候,那頭金毛尋回犬興奮地跳到我身上。它兩隻前爪踩在我的肩膀上,像舐一支冰棒那樣,不停的舐我。我身上露出來的地方,都掛滿它的口水。 這頭混種金毛尋回犬是葛米兒的菲傭上工時帶來的,這是她肯來工作的附帶條件,主人要接受她的狗兒。而葛米兒唯一的條件,便是要叫它做“貝多芬”,用來記念她早逝的愛鵝“莫扎特”。 這頭原名叫“標標”的金毛尋回犬,適應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夠接受自己已經變成“貝多芬”的事實。 “嗨!你來啦!”葛米兒把貝多芬從我身上拉開。 葛米兒的臉和脖子紅通通的,好像在一池紅色染料裡泡過似的。 “你的臉為什麼這麼紅?”我問。 “我昨天拍一個紅蘿蔔汁廣告,總共喝了幾公升的紅蘿蔔汁。本來導演說不用每次也真的喝,但是,我覺得要真的喝下去才能做出很喜歡紅蘿蔔汁的表情。結果,拍完之後,整個人變成這樣。醫生說,我一下子吸收太多胡蘿蔔素,過幾天脫了色便沒事。”她嘟起大嘴巴說。 我咯咯地笑了:“你也用不著這麼拼搏吧!” 我在沙發上坐下,貝多芬馬上跳到我大腿上,望望我,然後很乖巧地耷拉著頭。我知道它想要什麼,它想我幫牠做穴位按摩。我按摩它的耳朵,它看起來很享受的樣子。 “杜衛平有什麼事?”葛米兒問我。 “他跟女朋友之間有點問題。” “在西班牙的那個?” “嗯。” “假如不開心有十級,他現在是第幾級?” 我想了想:“是九點九級吧!” 葛米兒跳了起來:“那很嚴重啊!你怎可以把他一個人丟在家裡?” “我不知道怎樣安慰他,唯有走開一下,讓他一個人躲起來舐傷口。”我說。 在我的字典裡,可以用來安慰別人的字彙,實在是太有限了。 “我去安慰他!”葛米兒一邊說一邊已經穿好衣服,貝多芬跟在她身邊團團轉。 “你現在就去?” “對了,還要帶道具!” “貝多芬?” “才不是它!它只會流口水。” 葛米兒把花瓶裡的一大束鬱金香抓起來,說:“是這個了,見面禮!” 她一溜煙的跑出去了,我叫也叫不住。 貝多芬睡在我床邊,肚子朝天,發出夢囈。葛米兒已經去了很久,她不打算回來嗎?一個傷心的男人跟一個跑去安慰他的女人會做些什麼?我把貝多芬抱到床上,攬著它睡。 第二天大清早,我回家去。 門打開了,我看見葛米兒蜷縮在沙發上,身上披著毛毯,沉沉大睡。那束鬱金香放在花瓶裡。 杜衛平在廚房喝咖啡。 “她為什麼會睡在這裡?”我問。 “她昨天晚上跑來,不停為我唱勵志歌。你知道,我不看任何勵志書,也不愛聽勵志歌。” “是的,你都不喜歡看《心靈雞湯》。”我說。 “然後,她開始唱一些很慘的情歌。我實在太困了,便溜進去睡覺。今天早上起來,看見她睡在這裡。”杜衛平說。 我望望杜衛平,說:“誰說那些勵志歌沒有用?起碼,你的心情看來好了一些。” “喔,是的,謝謝你們。”他憔悴地笑笑,然後問:“為什麼她整個人好像染了色?” 我笑了笑:“她喝得太多紅蘿蔔汁,過幾天便會脫色。” “我上班了,要一起走嗎?”他問。 “好的。” “我已經幫你餵了魚。”他說。 葛米兒的歌聲填補了字典的空白。最能安慰人心的,也許並不是言語,而是一首歌。和音樂相比,文字便顯得太寒傖了。肯去看書的人,才會得到慰藉,我們可以閉上眼睛,卻無法把耳朵收起來。 聽覺要消失在最後,也許是要聽人間的絕唱。 “為什麼你不愛看《心靈雞湯》?”在路上,我問杜衛平。 他笑笑說:“我受不了那種像罐頭湯一樣的溫情。你喜歡的嗎?” 我笑了笑:“我也不喜歡,真實的人生要復雜多了。” 停了一會兒,我問他: “你已經想通了嗎?” “你說得對,假如對方不是黑人,我也許沒那麼憤怒,我的男性尊嚴受到了踐踏。” “把尊嚴放在愛情之上,你是個值得欣賞的人。可是,把男性尊嚴放在愛情之上,你便是個大男人了。”我說。 他張著嘴巴,詫異地望著我。 “我並不大男人。”他說。 “我知道。可是,再不大男人的男人,到了某些關節眼,還是會很大男人。” 他咧嘴笑了。 “原諒她吧。笛卡兒說的,人的軟弱應該受到上帝的憐憫與了解,任何有生命的人,都不應該鄙視愛的俗世歡樂。” “你比葛米兒更會安慰別人。”他疲倦地微笑。 “我只是不想你後悔。”我說,“我好像一輩子都在原諒一個人。當我決定不再原諒他,他卻永遠消失了,後悔也來不及。” “我已經原諒她了。” “真的?” “嗯,今天早上跟她通過電話。” “那不是很好嗎?” “你說的,愛便意味著接受。” “是的,即使無法了解,也能夠學習去接受,接受對方與自己的差異。”我說。 “今天晚上想吃什麼?”他忽然問。 “你肯下廚嗎?太好了!自從那隻火雞之後,我已經很久沒吃過好東西了。我想吃快樂蘑菇、鵝肝、還有魚子醬!” “好奢侈哇!你的房門上,不是寫著什麼'費用全免,絕對保密'的嗎?” “是'費用全免',沒說飲食全免。” 他咯咯地笑了,那張熟悉的笑臉又回來了。 隔天,葛米兒和我在“渡渡廚房”吃中飯的時候,已經脫色了,不再是一根會走路的紅蘿蔔。 杜衛平特別為我們做了一盤蟹醬義大利面。 杜衛平進了廚房之後,葛米兒從背包拿出一頂粉紅色的廚師帽來。 “可愛嗎?”她咧著大嘴巴說。 那頂高高的粉紅色廚師帽上面印上一隻灰色的鴨子,鴨子的塑膠黃色嘴巴卻是立體的。葛米兒把帽子戴在頭上。 “好可愛呢!”我說。 “我買來送給他的!”她眨眨眼睛,然後問我: “他會喜歡嗎?” “帽子?” “我是說我。”她壓低聲音說。 我著實嚇了一跳。 “他剛剛跟女朋友和好如初。”我說。 “他們早晚會分手的。南極的企鵝怎麼可能跟亞洲的大熊貓相愛呢?”她把頭上的帽子摘下來。 “什麼意思?” “我是說,隔著這麼遙遠的距離,怎麼可能呢?” “你是想做人家的中途站嗎?” “我只是想掛號。” “掛號?” “看醫生也要掛號吧?我掛了號,當他和女朋友分手,便輪到我了。” “萬一他們不分手呢?” “那麼,掛號也沒損失呀!”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他的?” “就是那天晚上啊!我安慰他的時候,他低著頭,一句話也不說,樣子很憂鬱。原來他憂鬱的時候是這麼迷人的!我喜歡憂鬱的男人。” “你不是說只談快樂的戀愛嗎?” “我喜歡跟憂鬱的男人談快樂的戀愛。”她修正。 “我跟他住了這麼久,可沒發覺他憂鬱呢。” “他迷人的地方還包括他做的菜。”葛米兒一邊吃著螃蟹腳一邊說:“我希望每天工作回家之後有一個男人已經準備了一盤美味的食物等我。” “那你可以找一個菲律賓男傭。” “不一樣的。自己喜歡的男人做出來的菜,才有愛的味道,可以忘記所以疲倦。” 當杜衛平從廚房出來,走到我們跟前,葛米兒連忙站起來,把那頂廚師帽交給他。 “送給你的。”她的臉羞得通紅,說:“你戴來看看。” 原來她也會臉紅的。 “喜歡嗎?”葛米兒問杜衛平。 杜衛平戴上那頂廚師帽,表情尷尷尬尬的。他一向很少用這麼鮮豔的顏色。 “很漂亮。謝謝你。”他客氣地說。 “煎鵝肝的時候戴這頂帽子最適合不過了。”我笑笑說。 杜衛平燦然地笑了:“是的!” 他把帽子摘下來,問:“你們還要面嗎?” “今天夠了,我明天再來吃。”葛米兒說。 “那我進去看看有什麼甜品。” 杜衛平走開之後,葛米兒連忙問我: “他看來喜歡那頂帽子嗎?” “對他來說,好像太嬌俏了。” “是嗎?我覺得跟他很襯。” “你明天還要來嗎?你也不用天天來掛號吧?” “我也不可以天天來,下星期便開始要為演唱會練習了,要跑步練氣,練歌,演唱會之後要拍電影,我根本沒時間談戀愛,很寂寞啊!”她可憐巴巴地說。 “他不適合你的。”我說。 葛米兒忽然定定的望著我,說: “你不是也喜歡他吧?你好像不喜歡我喜歡他。” “我要是喜歡他,早就已經喜歡他了。”我說。 “可能是我告訴你我喜歡他,你才發覺自己也喜歡他。” “你喜歡他,便覺得所有女人都喜歡他。”我說。 “假如你喜歡他,我便不跟你爭。”她揚了揚眉毛。 “我怎麼跟你爭呢?你是名歌星。”我賭氣地說。 “但是,你跟他住在一塊。”她酸溜溜地說。 “你也要搬來住嗎?” “那又不用。”她咂著嘴巴。 “我不喜歡跟人爭的。以前沒有爭過,以後也不會。” “那麼,他是我的了。” “你現在只是掛號。” “但你沒有掛號。” “我從來不掛號的,我不會再愛上憂鬱的男人。” “那便一言為定了。”她喜孜孜的說。 我低著頭吃螃蟹腳,覺得好像被葛米兒冒犯了。我不該怪她,她只是想確定我們是否喜歡了同一個男人。我們是曾經喜歡同一個男人的,這也許是我妒忌的原因吧。可是,我仍然堅持,杜衛平是不喜歡那頂帽子的,他戴上帽子的時候,表情很不自然。我了解他。 “那天你離開我家的時候,貝多芬有沒有拉著你不放?”葛米兒突然問我。 我笑了起來:“它又不是人,怎會拉住我不放?” “那就奇怪了,最近我每次外出,它也依依不捨的咬著我的衣服不放,神情讓人好心軟。今天,我的褲腳便全都是它的口水,好辛苦才可以把它拉開呢!” “它會不會患上分離焦慮症?我看過一本飼養寵物的書,原來狗也有分離焦慮症的。”我說。 “你是說它捨不得和我分開?” “嗯。每當主人外出,狗兒便會感到恐懼和不安,甚至感到自己跌入無底的深淵。它們是受不起分離的打擊。” “但它以前不是這樣的。” “可能它長大了,它愛上你了。”我笑著說。 “我以為只有人才會患上分離焦慮症呢!” “我也以為是的。” “那有什麼辦法?” “試試臨走前給它一點美味的食物吧,美食可以使它暫時忘記思念的痛苦。” “如果這個方法行不通呢?” “不要每次外出也好像跟它生離死別似的。” “我沒有啊!” “或者你可以放點貝多芬的音樂給它聽,分散它的注意力。但是千萬別放你自己的唱片,這樣它會更捨不得你。” “如果這個方法也不行呢?” “那麼你可以打電話回家跟它聊天,讓它沒那麼孤單。” “這也是個辦法。”她點點頭。 “還有,專家說,主人可以試試打開門出去之後,馬上又回來,這樣重複做二十次,它習慣了,便懶得理你。” “什麼?二十次?” “或許三十次!” “離別是沒得練習的。”葛米兒說。 是的,人生的乍然離別,常常殺我們一個措手不及。有誰能夠為離別練習呢?倘若可以練習,便不會有那麼多的眼淚和思念。 家裡那張沙發是杜衛平從舊居搬來的,已經有點殘舊了,他想換一張新的。我們從IKEA這一年的產品目錄中選中了一張布沙發。那張布沙發的設計很簡單,看上去軟綿綿的,讓人很想倒下去。 星期天的早上,我們到銅鑼灣的IKEA買沙發。產品目錄里特別推介和做特價的貨品,通常很快便會賣光,我們也很擔心那張沙發沒有了。 我們來到IKEA,很有默契地,首先跑到放沙發的角落,那張布沙發竟然還剩下兩張,一張是鮮黃色的,一張是深藍色的,我和杜衛平同時跑到那張深藍色的沙發坐下來。 “很舒服!”我興奮地說。 “家裡放得下嗎?”杜衛平問我。 “你不是已經量過了嗎?” “實際可能會有點出入的,再量一遍比較安全。”他說。 我們拉起捲尺量度那張布沙發。 “怎麼樣?”我問。 “剛剛好,再大一點便不行了。” “那你去找售貨員,我坐在這裡,免得沙發給人買了。”我說。 “嗯!”他把捲尺拋給我,跑去找售貨員。 我一個人守住沙發,看著人們打我身邊走過,突然有一種奇怪的感觸。我談過三段戀愛,可是,從來沒有一個男朋友陪我逛過IKEA。那年買了房子,也是我一個人到IKEA買家具的。 和自己心愛的男人一起逛IKEA也許不算什麼,有些女人可能一輩子也沒有跟自己的男人逛過IKEA;可是,能夠一起逛IKEA,是代表一些什麼的。 瑣碎的生活,也是愛情的一部分。關於這部分的記憶,我竟是如此蒼白。我以為自己跟三個男人談過戀愛,也許,我只是一直在跟自己談戀愛。我們拒絕瑣碎和平凡,後來才明白自己的缺失。 跟心愛的男人用捲尺量度一個衣櫥的大小,揀一盞燈,甚至只是挑選一條漂亮的窗簾布,竟是我此刻最嚮往的幸福。 杜衛平帶著售貨員回來了。 “這張沙發還有一張新的。”他興奮地告訴我。 “太好了!”我說。 每次看到喜歡的東西時,最洩氣的,便是對方說,現在只剩下陳列品了。那麼,到底要還是不要呢?那一刻,小小的慶幸和小小的遺憾,同時在心裡交戰。 “你還坐著幹什麼?”杜衛平問我。 “喔——”我站起來,“太舒服了,捨不得起來。” “我去付錢。”他微笑著說。 他拐了個彎,背影在我眼前消失。我和杜衛平相見的時候,大家的年歲還小,我們相逢的時候,大家已經有了一些經歷。我一直以為他還是我童年的玩伴,就在這一刻,我才猛然發現,他已經長大了,有一個沉厚的肩膀。他不會拒絕瑣碎。 我們在IKEA旁邊的冰淇淋店坐了下來,要了一大桶家庭裝冰淇淋。 “你確定你要吃下一大桶?這裡可是五到六個人的分量!”杜衛平說。 “以前每次經過這裡,手裡都是拿著大包小包的,很想吃也沒法停下來,現在想把以前的都吃回來。”我說。 我們分享著那一大桶冰淇淋的時候,我問杜衛平: “你喜歡葛米兒送給你的那頂廚師帽嗎?” “沒有廚師會戴這種帽子吧?”他笑笑說。 “人家是特別送給你的。” “你喜歡的話,拿去吧。” “我才不要。” “她為什麼要送那頂帽子給我?” “也許她喜歡你吧。” “不會吧?”他嚇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隻眼睛兩個嘴巴,喜歡你有什麼奇怪?你喜歡她嗎?” “我?我沒想過。” “現在想呀!” “她太怪了。” “怎麼怪?” “從頭到腳都怪,顏色、造型、口味都怪。” 我噗哧一笑:“你好像在討論一道食物。” “職業病!”他咧嘴笑了。 “她唱歌那麼動聽,可以天天為你唱情歌。”我說。 他點點頭:“說的也是。” 有誰可以拒絕葛米兒呢?她那麼可愛,那麼主動,歌唱得那麼好。我以為我不會妒忌她了,可是,女人是能夠親密得擠在一個試身室裡試內衣,卻仍然互相妒忌的動物。 這一刻,我、鬱鬱和蒂姝在卡拉OK的房間裡等著。 “的到底來不來的?他已經遲到一個鐘頭零十五分鐘了。”蒂姝問鬱鬱。 “他從來沒準時過,所以我約他來這裡,起碼可以一邊唱歌一邊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時候,每次約會也要等他一、兩個鐘,已經習慣了。” “可是,現在是他想跟你複合呢!這樣也能夠遲到?”我說。 “他就是這樣,每次遲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從前是怎麼忍受的。也許那時太喜歡他了。一個人坐在餐廳等他兩個鐘,也不會埋怨。”鬱郁說。 我和蒂姝是來陪鬱鬱跟她的舊情人見面的,就是那個說過和她一起開甜品店的男人。鬱鬱不想一個人赴約,她不想回到他身邊,但是,她纏不過他。 那個男人終於來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褲裡。我最看不過眼男人把厚毛衣塞進牛仔褲裡的穿法,太沒品味,太礙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來。他個子並不高,有一雙單眼皮。 他坐下來,跟鬱郁說:“我正想出門的時候,忽然拉肚子。” 鬱鬱似乎已經習慣了他的藉口。 “她們是我的朋友。”鬱鬱給他介紹,然後跟我們說:“他叫——” “叫單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記住。”蒂姝一邊說一邊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縮了縮,問蒂姝:“你幹什麼?” 蒂姝轉頭跟我們說:“我每天摸那麼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兩。” “你會秤骨的嗎?那麼,他有多重?”鬱鬱問。 蒂姝沒好氣的說:“不是秤重,而是秤他這個人。”她又捏一捏他的手臂,說:“他的骨頭輕,是虛胖,這種男人很短命的。” 單眼皮氣得七孔生煙,問鬱鬱: “你是在哪裡認識這些的人?” “她們是我的好朋友。”鬱郁說。 “你為什麼老是盯著他的褲頭?”蒂姝湊過來問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來。”我悄聲說。 “我跟她分手了。”單眼皮告訴鬱鬱。 “是嗎?”鬱鬱淡然地說。 “可不可以請她們坐到另一邊。”單眼皮問鬱鬱。 鬱鬱沒有回答。 “我們去別的地方。”他拉著鬱鬱的手。 “我不去。”鬱鬱掙扎著。 “我有話跟你說。” “我不想听。” 我拉開鬱鬱的手,說:“這是她最後一次見你。” 蒂姝說:“她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明白嗎?” 鬱郁說:“算了吧,好嗎?我們再走在一起,已經不是那回事了。” 單眼皮生氣地說:“你是不是信了邪教?這兩個女人是不是邪教派來的?一個隨便摸人,一個老是盯著我的褲頭。” “你才是邪教!”蒂姝說:“所有壞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獄。” “你閉嘴!”他叱喝蒂姝。 “你敢罵我?”蒂姝隨手拿起身邊的皮包打他的頭,蒂姝可不是好惹的。 “你為什麼打人?”他護著頭。 “你這種人,只會在自己的葬禮上才不會遲到!”蒂姝說。 他站起來,悻然地跟鬱郁說:“鬱鬱,你是不是有問題?” 鬱鬱望著他,說:“我已經不是以前的我。” 單眼皮怒氣沖沖地走了。 蒂姝對鬱郁說:“假如他再來騷擾你,你告訴我!我有很多朋友,只要我說一句話,他一個小時之內便會被人掛在香港任何一根電線桿上面暴晒。” “那麼,請你叫你的朋友記著把他的毛衣從牛仔褲里拉出來,太噁心了!”我說。 “那時我為什麼會愛上他呢?”鬱鬱嘆一口氣說:“剛才我仔細看清楚他,發覺他完全配不晚上。” “人的品味是會進步的。”我說。 “對啊!我見到我的舊情人,也不明白以前為什麼會喜歡他。這些記錄如果可以抹去便好了,像奧運會的跳高比賽,只算最高分的一次。”蒂姝說。 “他剛才好像給你打得很痛呢!”我說。 “氣力不夠的話,怎可以做我這一行呢!”蒂姝說。 “假如我到按摩院上班,一天已經支持不住了。”我說。 “要我坐在書店一整天,那才可怕呢!,我這麼大個人,看過的書不夠十本。”蒂姝說。 每一次,我和郁鬱、蒂姝聚頭,也會興高采烈地討論彼此之間的差異,然后慶幸自己並不是過著對方的生活。我們因為人生的差異而成為朋友,同時學會去欣賞別人自己擁有的。 “我們來唱歌吧!”鬱郁說。 隔壁傳來一把歌聲,一個女人在唱《花開的方向》。 “我很喜歡這首歌,每次聽到都會哭。”鬱郁說。 “聽說寫這首歌的作詞人兩年前潛水時發生意外,真可惜,這麼年輕,又有才華。”蒂姝說。 關於我的過去,我並沒有全然坦白。有些創痛,是無法向新相識的朋友提起的。 跟鬱鬱和蒂姝分手之後,我想起我有一本想看的書留在書店裡。也許,我可以回去拿書,看看杜衛平下班了沒有。 來到“渡渡廚房”,我推開門,看到葛米兒坐在裡面,正在跟杜衛平聊天,她果然天天也來。 “你為什麼會來的?”葛米兒問我。 “我回去書店拿點東西。”我說。 “你吃了飯沒有?”杜衛平問我。 “剛才在卡拉OK裡吃過了。”我說。 “你去了卡拉OK嗎?”杜衛平問。 “嗯,是陪朋友。” “原來我們兩個都喜歡湯漢斯和美琪賴恩主演的《緣份的天空》,那部電影很感人啊!”葛米兒興奮地告訴我。 電影裡,將要結婚的女主角愛上了帶著兒子的鰥夫。男主角多年來也活在喪妻的傷痛之中,一次,他在電台節目裡傾訴對亡妻的懷念,女主角無意中聽到了,那一刻,她愛上了他,甚至退了婚約,千里迢迢去尋找他。 “是的,很感人。”我說。 葛米兒伸出一條腿給我看,她的褲腳是濕濕的。 “你看!”她說,“今天出來的時候,貝多芬又咬著我,不肯讓我走。給它巧克力,它也沒興趣。”然後,她轉過頭問杜衛平:“我有跟你說過我的狗嗎?它名叫貝多芬。” “它是失聰的嗎?”杜衛平問。 葛米兒咯咯地笑了,幽默地說: “不,但它會作曲。” 我忽然提不起勁加入他們。 “我回去了。”我說。 “你不跟我們一起嗎?”葛米兒問。 “不了。”我瞧瞧杜衛平,說:“我天天也見到他,我走了。” 杜衛平靦腆地笑笑。 “那麼,再見了。”葛米兒跟我使了個眼色,好像感謝我讓她跟杜衛平單獨共處。 我卻有點失落的感覺。 我孤伶伶地朝書店走去,遠遠見到一個男人在書店外面踱來踱去,我走近點看,發現那個人原來是大蟲。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問。 他大概沒想到我會回來,神情好像比我還要詫異。 “我在附近經過。”他結結巴巴地說,然後問我:“你為什麼會回來?” “我忘記帶東西。你要上來嗎?” “不用了。” “那好吧!” 我走上書店,到陽台拿我的書,看見大蟲仍然站在下面,滿懷心事。 “你真的不上來嗎?”我問。 他仰著頭,好想跟我說些什麼,終於說:“我走了!” 然後,他一溜煙的跑了。我正想進去,他又一溜煙的跑回來。 “程韻,你明天有空嗎?”他抬起頭,氣喘咻咻的問。 “嗯,有的。”我說。 “那我明天找你。” “有什麼事嗎?” “嗯,還是明天再說吧。” 我把陽台的門拉上,在店裡打點了一下才離開。當我蹲下來鎖門的時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為大蟲還沒有走,回過頭去,原來是杜衛平。 “葛米兒呢?” “她走了。”他說。 “你剛剛有沒有見到大蟲?”我問杜衛平。 “他在這裡嗎?” “嗯,這麼晚了,他竟然一個人在這裡踱步。” “近來我有好幾次下班時也見到他。”杜衛平說。 “是嗎?那麼,他並不是第一次在書店關門之後回來的了。他剛才說明天找我,說得結結巴巴的,好像有什麼心事。” “他會不會是喜歡你?” “不會吧?”我嚇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隻眼睛兩個嘴巴,他為什麼不可以喜歡你?” “不至於吧?” “你是說他不至於喜歡你?不要自卑,你沒那麼糟糕。”他邊走邊說。 “我是說我不至於那麼糟糕吧,只能被他喜歡。” 杜衛平咯咯地笑了:“你看不起大蟲。” “我沒有看不起他。” “但你認為他喜歡你是不自量力。” “難道不是有一點點嗎?” “這樣不是更感人嗎?因為喜歡,所以不自量力,冒著被拒絕和嘲笑的危險。” “假如他明天向我示愛,我要怎麼決絕,又不傷害他的自尊心呢?” “沒有一種拒絕是不會傷害對方的自尊心的。”他說。 “哼!為什麼你有葛米兒喜歡,而我只有大蟲。” 他莞爾:“原來你妒忌我!” “誰要妒忌你?你沒勇氣拒絕,但我有。你不知道嗎?能夠拒絕,才是一種身份。”我說。 “如果只能不斷拒絕,從來沒有一個是值得接受的,那倒是可憐。”他笑笑說。 “我寧願高傲地發霉,也不要委屈地戀愛!”我說。 “我不知道怎樣開口。”大蟲結結巴巴地說。 我和他在書店旁邊的咖啡室見面。 “到底有什麼事?”我問。 “真的很難啟齒。” “太難的話,不要說了。” “但是——”他說,“如果一直藏在心裡,我怕將來會後悔。” 停了很久之後,他終於說: “你知道喜歡一個人的滋味嗎?” “我知道。”我尷尬地說。 他不斷搓揉手裡的餐巾,說: “我是說暗戀。” “我從來沒有暗戀別人。”我說。 “當然了,你條件這麼好。” “跟條件無關的,可能我比較愛自己吧。我捨不得讓自己那麼一廂情願地喜歡一個人。” “是的。暗戀是一種煎熬,開始的時候很甜蜜,後來卻會變得愈來愈難纏。可是,一旦開始了,想回頭已經不容易。”他低著頭說。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大蟲繼續說:“就像一隻小鳥不自量力愛上了一條狗,於是,小鳥每天也傷感地飛到狗兒頭上,不知道哪天會不小心給它用爪踏得粉身碎骨,可是,能夠每天悄悄看著它捉蚤子,也是一種幸福。” “大蟲,你看書太多了。” “暗戀是很卑微的。”大蟲說。 “形式或許卑微,精神卻是高尚的。”我安慰他。 “程韻,我——”他的臉漲得通紅。 “不要說了。”我制止他。 “我不說你怎麼知道呢?你會嘲笑我嗎?” “不會。”我只好撒謊。 “我——”他吸了一口氣,說:“喜歡了杜衛平。” 我吃驚地望著他:“你不是喜歡女人的嗎?” “誰說的?” “你是為了舊情人的承諾而去學小提琴的。” “我沒說他是女人。” 我恍然大悟。 “但是,杜衛平是喜歡女人的。”我說。 “是嗎?有些女人會跟同性戀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為……”他難堪地說。 “我們不是姊妹。據我所知,他暫時還是喜歡女人的。” 大蟲的樣子失望透了。 “你要我替你告訴他嗎?” “有用嗎?”他問。 “我想,這不會改變他的傾向。” “那算了吧!說了出來,我覺得舒服多了。” “不要喜歡他。”我說,“小鳥跟狗是不同類的。” 大蟲難過地點點頭。 回到家裡,杜衛平不懷好意的望著我。 “你拒絕了大蟲沒有?” 我搖了搖頭,問:“有沒有見過我的拖鞋?” 杜衛平在沙發後面找到我的拖鞋,踢過來給我。 “你沒有拒絕他?”他問。 “他喜歡的不是我。” 他倒在沙發上大笑:“原來你表錯情!” “是的,他喜歡的另有其人。” “是誰?” “你真想知道嗎?” “有誰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的!”我笑得捧著肚子趴在沙發上。 “我?你別開玩笑。” “我不是開玩笑,他以為我們是姊妹!”我笑得眼淚都流了出來,“他在書店附近徘徊,是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嚇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隻眼睛兩個嘴巴,他為什麼不可以喜歡你?” “我看來像喜歡男人嗎?” “我怎麼知道,也許你兩樣都喜歡。” “現在怎麼辦?” “你自己拒絕他。” “我從來沒拒絕過男人。” “就跟拒絕女人差不多。” “怎樣可以不傷害他的自尊心?” “沒有一種拒絕是不會傷害對方自尊心的。”我說。 他懊惱地坐著。 我朝他笑了笑,說:“我已經告訴他,你是喜歡女人的。” 他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我們各自佔著沙發的一邊,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來。 “大蟲是怎麼說的?”他好奇地問。 “他說他是你的小鳥……” 杜衛平的臉漲紅了:“他這樣說?他滿腦子是什麼!” “滿腦子什麼的是你!他說的是一個淒美的故事,小鳥不自量力愛上了一條狗。” “他說我是一條狗?”他瞪大了眼睛。 “大概是這個意思吧!對了,我們什麼時候戴上迪之送給我們的頸巾照一張相片寄給她呢?差點兒都忘記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說。 “再冷一點吧。現在這種天氣還用不著戴頸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會下雪。” “普羅旺斯會。”我說。 “這個時候,普羅旺斯人會吃烤羊腿……” “還有紅酒洋蔥燒狐狸肉……” “積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著松鼠和兔子的腳印……” “什麼時候可以去普羅旺斯呢?”我嚮往著。 “夏天吧。”杜衛平說。 “那就夏天。”我說。 “他竟然說我是狗?”他喃喃說。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貝多芬就是。” 書店差不多打烊的時候,葛米兒跑來了,手上拿著大包小包的。 “你為什麼會來?” “我剛剛在附近買完東西。” “你買了什麼?” 她把包包裡的東西鋪在櫃檯上給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銀色的毛球跟一套編織針。 “你會編毛衣的嗎?”我驚訝。 “不會啊!我的助手答應教我。” “你要編毛衣給誰?” “我要編四隻襪子給貝多芬。” “狗也穿襪子的嗎?” “保暖嘛!天氣開始冷了。而且,穿了襪子出去散步,不會弄髒四隻爪,所以襪子好!貝多芬是金毛的,配銀色襪子最搶眼了,我還打算用金色毛線在襪子上織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說:“那可是名牌呢!” “它穿上這四隻襪子出去散步,肯定會顧盼自豪,像一顆閃耀的明星!”她興奮地說。 “是啊!還可以表演貓步呢!” “就是啊!這個點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讓人眼前一亮。”我說。 我們在陽台上喝茶。 “你最近沒去'渡渡廚房'嗎?”我問。 她聳聳肩:“我放棄掛號了。” “為什麼?” “杜衛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歡我。他喜歡的是你。” “我沒掛號。”我笑笑說。 “你不用掛號的,你在他心中佔著最特別的位置。每次見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燦爛。我們聊天的時候,他總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說什麼'程韻喜歡吃這個……','程韻小時候的樣子很可愛……'。那天晚上,我們本來聊得很開心的,你突然跑來,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在你身上。他望著你的眼神,很難讓人相信是沒有感情的。你一聲不響的離開餐廳,他便開始心不在焉了,還撇下我去書店找你。”她撅起嘴巴說:“太不公平了!我喜歡的男人都喜歡你。” 我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你也喜歡他的吧?我看得出來。”葛米兒說。 我笑笑。 “你也是時候忘記林方文了。”葛米兒忽然說。 我笑了一下,然後已經不知道怎樣回答。 “他已經離開了。你該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說。 “沒有愛情的生活,不算圓滿。你為什麼要把自己關起來呢?” “也許我害怕愛上另一個人之後會把他忘記吧。我卻又害怕沒法忘記他,那便永遠沒法愛上另一個人。”我說。 “他出事的時候,你們已經分手了。你沒有義務守住你們之間的盟約。” “我總覺得我是有責任的,我甚至懷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脫下身上的空氣瓶,扯掉呼吸器和麵罩,他不想再回來。”我哽咽著說。 “那麼,我不是也有責任嗎?是我鼓勵他潛水的。但是,其實我們都沒有責任。他比我們幸福啊!他永遠不會老,而且,也不會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 “你知道嗎?我發現世上你是我的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兩次都跟我喜歡同一個男人,我們的品味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著說。 那天才說要等到天氣冷一點的時候戴上頸巾和杜衛平一起拍照,天氣卻已經冷起來了。離開書店,葛米兒抱著毛球回去溫暖她的貝多芬,我把脖子縮進大衣的衣領裡。 這條路已經走過很多遍了,和杜衛平一起走,也差不多兩年了。這些日子以來,林方文一直是我和葛米兒之間的禁忌,大家也盡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對林方文的懷緬是不一樣的。她更像懷緬一位好朋友,她會懊惱鼓勵了他去學潛水。我懷念的卻是生命中的至愛。日子久了,逝去的人變得愈來愈完美,彷彿是沒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樂、痛苦、承諾、背叛和眼淚都變成了今生難以重現的記憶,時刻呼喚著那些湮遠的往事。 我怎麼可能忘記他呢?而他已經忘記我了。在那遙遠的天國,應該沒有人世的記憶吧?假如每個人能夠帶著一段回憶離開塵世作為記念,林方文要帶走的,可會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在他心裡重要,直到他不再回來。我時刻希望他變得年老,那樣他便永遠屬於我。上帝對我的懲罰,是永不讓我看到他白髮蒼蒼的樣子。 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那天,我坐在車廂裡,他在潛水店外面,頭上戴著那頂他放下了許多年的鴨舌帽。我們相識的時候,他總愛戴著那頂深藍色的鴨舌帽,誰又會想到,我們訣別的時刻,他重又戴上那頂帽子。 我的車子向前走,他的車子往回走,從此隔著永不相見的距離。那深藍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帶來我身邊,又悄悄把他從我身邊帶走,是相聚,也是別離。如果我早知道,我會把那頂帽子從他頭上摘下來,永遠不再還給他。那樣的話,是否可以改變看似不可逆轉的天意? 我從皮包裡掏出鑰匙,一如往常地把鑰匙插進匙孔裡。 門開了,屋裡一片漆黑,窗邊的扶手椅裡,坐著一個背影,那個背影戴著一頂深藍色的鴨舌帽,藍得像水,藍得像夕陽沉沒之後暮色四合額藍,藍得像從陰曹地府飄來的藍,慢慢而悲傷地籠罩住房子。 是他嗎? 怎麼會是他?已經恍如隔世了。 為什麼不會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我靜靜地走到那個背影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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