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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八章:破題——3 南極人的喜淚

中國農民調查 陈桂棣 3373 2018-03-04
在稅改試點工作日益深入人心,各地也不斷地冒出些反彈故事的時候,在江南富甲一方的寧國市,卻傳出了一條轟動一時的新聞:南極鄉三十八戶擺弄山核桃的農戶把鄉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著,就有更詳細的消息傳來,說要告鄉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戶,準確地說應該是三百一十八戶;說農民不光把鄉政府給告了,同時被告的,還有寧國市財政局和林業局;還說農民們又怕寧國本地的法院審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地區法院考慮這是南極鄉農民在全省實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起訴鄉政府強行徵收稅費的行為違法,這在地區,乃至在全省,都是第一例,且原告人數眾多,影響較大,按照規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們念及這麼多農民要從寧國的南極鄉,跑到宣州城裡來打官司,花銷太大,訴訟的又是一件事,完全不需要這麼多人一齊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這依然是從減輕農民的負擔考慮,於是就成了現在的三十八戶。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農村稅費改革,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聞!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並不復雜。原來,早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旬,寧國市政府為搞好農業特產稅的徵收試點工作,曾組織過一個工作組開進盛產山核桃的南極鄉,對全鄉山核桃的稅源進行過一次全面的普查。不過,普查歸普查,農業特產稅徵收計劃的數字,還是層層下達下來,寧國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一樣下派了稅收任務,這任務顯然與普查的結論出入太大。就是說,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況徵收,南極鄉便根本完不成交下來的任務,鄉政府也不得不依照過去的老辦法,以稅定產,把分解後的指標作為任務下達給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製,最後分攤到戶。 每年,南極鄉政府都是這麼幹的,並沒覺得有什麼不妥;擺弄山核桃的農民,以往也都是這麼繳的,雖然不滿,胳膊總歸扭不過大腿,只好就這麼認著。現在農村稅費改革的政策已經同農民零距離接觸,情況就有些不一樣了。

不按照實際產量收稅,首先就背離了稅費改革的政策,更何況,接到徵稅通知單一看,竟發現在徵收山核桃農業特產稅的單子上,還被注有“含育林基金”,這就把稅費混收,“搭車收費”了;而且有的甚至把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重複徵收,明擺著是在胡作非為了。 農民們氣不過,忿忿不平地罵道:“黨的好政策,盡叫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鄉政府發下來的《農業特產品計稅產量核定通知單》上印得明明白白,農戶對核 第一個拍案而起的,是南極村下洪村民組三十六歲的青年農民吳深田。先是由他執筆寫了複查申請,然後二十多位村民就跟著先後在申請上簽了名。但是,當他們把這份書面報告交給鄉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權時,二人卻拒收。這下惹惱了下洪村民組的所有農戶,他們就把下達給各家各戶的核產通知單,統統退還給了鄉政府。

接著聯合村的所有農戶,也全把核產通知單退了回去。 很快,事態進一步擴大。關嶺村栗塢村民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鄉政府遞交了《要求實事求是徵收農業特產稅的申請報告》;沒過多久,關嶺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寫出報告。 這時南極鄉的農民已是群情激昂,強烈要求核查山核桃產量的書面報告,接踵而至,紛紛要求鄉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產量,以減輕因強行下達指標給村民造成的過重的負擔。 然而,所有的申請報告都如泥牛入海,鄉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鄉山核桃的實際產量,更不願做出任何解釋,這使得已經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惡化。不過,南極鄉政府並不懼怕干群關係的這種惡化。在許多農戶的山核桃剛開始採收,尚未售出的時候,鄉里便開始行動。儘管中央一再強調,嚴禁動用專政工具和手段向農民收取錢物,可他們依然組織起有司法機關參加的徵收工作組強行徵收。還劃定出一個時間界線,超出期限一天,交納山核桃的計稅價格,就要從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徵收期間,還對不能及時足額交納現款,或對計徵產量與價格表示不滿的,就破門入戶扒糧抵稅,或扣押東西抵稅;稍不順眼還會當場抓人。

對南極鄉政府這種濫用行政權力利違法亂紀的做法,許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區上訪,請求上級領導機關出面乾涉;也想到去地區或省裡的報社,甚至想到與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取得聯繫,求助新聞記者下來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靜下心來作了認真分析,覺得這次農村稅費改革的試點,是中央親自部署的,既然有黨中央為農民撐腰,國家又制定了那麼多的有關規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難道說南極鄉的大老爺們連個“秋菊”也不如?學一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咱也試一試這話是否就當真! 第一個當眾站出來的,是被強行用山核桃抵稅、妻子也被抓進過鄉政府的南極村下洪村民組四十六歲的紅臉漢子吳雲凌。吳雲凌牽了頭,接下去便滾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來三百一十八戶農民,要同南極鄉政府對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無論怎麼看,這都是中國農民了不起的進步。當然,同樣值得稱道的是,宣城地區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長劉順道十分重視,不但多次聽取匯報,還指派副院長吳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長陳衛東,及時深入到寧國市南極鄉去協調這件事,後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便依照法律規定,要求原告補正起訴狀內容和補充提交起訴證據,同時,要作為被告的南極鄉政府提交答辯狀。 南極鄉政府在答辯狀中,避而不談司法機關參與了征收工作組的事實,辯稱鄉財政所徵收農業特產稅的具體行政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出具給村民的完稅收據是財政廳統一印製的,且加蓋有“南極鄉人民政府專用章”,所收稅款還是進了財政金庫的,這不能說是亂收費行為;更避而不談中央的稅費改革政策,辯稱寧國市政府過去下文要求財政和林業部門,互相代征農業特產稅和育林基金,並採取一張票徵收的辦法,因此鄉財政所在徵收農業特產稅時代徵育林基金的行為,既沒超越職權,也不屬於“搭車收費”。只是承認,在徵收過程中,“難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誤之處,應當接受群眾監督,並及時改進”,但依然辯稱:“對少數抗稅者採取強制措施行為是合法的。”

在以生產“文房四寶”中的宣紙而聞名於世的宣城,我們在地區法院採訪了本案的主辦人陳衛東。陳衛東庭長說,處理這樣的行政訴訟案,就要求法官不但要掌握全國人大通過的那些有關的法律,對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規也要熟悉,特別是,從這個案子看,中央部署安徽作為稅改試點省,這就更需要把稅費改革的政策,爛熟於心。總之,他認為,依法為農村稅費改革保駕護航,是人民法官義不容辭的歷史使命! 我們趕到宣城時,宣判大會剛開過,陳衛東介紹說,通過調取證據,又案經庭審質證,合議庭最後認為,被告南極鄉人民政府提舉的有關統計南極鄉山核桃產量的證明材料,只屬一般年度統計數字或屬預測估產證明,不能作為核定農戶山核桃實收產量的依據,原告質疑理由成立,予以採信;被告對原告所述基本事實沒有提出反證,僅是對有關性質問題提出辯駁,質疑理由亦不能成立。

在公開宣判的那天,正趕上初夏的一場豪雨。南極鄉的五六百號農民,包乘了九輛大客車,頂風冒雨,趕到宣城。陳衛東審判長一看來了這麼多人,不可能全讓大家進入法庭,怕會鬧出個什麼意外,就慌忙迎上去,說你們懂得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很好,說明大家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因此希望今天能夠出庭的,和不能出庭的,也都能盡量表現出當今農民良好的素質,模範地遵守法庭的紀律。經陳衛東這麼一動員,他發現,站在雨地的農民群眾,頓時秩序井然。只有一個農民,突然衝動地擠出來,準備要向他提出什麼,卻頓時遭到大家的反對。這場面,又讓陳衛東有說不出來的感動。 在宣讀長達二十四頁紙的《判決書》時,陳衛東曾窺視了一下站在旁聽席上的農民代表,他發現大家就那樣一動不動地站著,沒有一個人交頭接耳,甚至聽不到一點響動,哪怕只是輕輕地咳嗽。

轟動一時的寧國市南極鄉民告官的官司,以民勝官敗而告終。宣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南極鄉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核定徵稅的具體行政行為;宣判強制徵收行為違法,未按規定徵收育林基金的行為同樣違法;本案受理費全部由南極鄉人民政府負擔。 宣判結束時,南極鄉副鄉長周小平已是眼淚汪汪了,他顯然感到委屈,也感到困惑;因為今後南極鄉政府依然無法依照規定去“據實徵收”農業特產稅,而且有些任務壓根兒就是上邊攤派下來的。許多農民代表更是淚流滿面了,他們委屈過,憤怒過,現在當他們擁出法庭,和站在大雨中的黑壓壓一片的農民匯合到一起時,就已經分不清流淌在他們臉上的,是雨水,還是淚水,因為他們運用法律的武器,對鄉政府隨意徵稅收費的行為予以了成功的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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