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中國農民調查

第11章 第三章:漫漫上訪路——3 天高皇帝遠

中國農民調查 陈桂棣 4420 2018-03-04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日的晚上,已是十一點多鐘了,這在有著夜生活的城市里或許不算太遲,但在這偏僻的王營,村民們差不多全都熄燈上床了。就這當兒,一輛客貨兩用車鬼鬼祟祟開進了村。 車在村西頭悄然無聲地停下之後,打上面跳下五個人。事後才知道,他們分別是白廟鎮派出所指導員施燦洲,民警王樹魁、張復春,治安隊員王俊和劉凱。他們交頭接耳一番後,五人就行動詭秘地向村中摸去。 他們的出現,立即引起巡邏的村民的注意,於是遠遠地尾隨著。後來發現這些人,盡在領頭上訪的幾個村民代表家的門口探聽動靜,有幾次竟試著上前推門,這更引起村民的警惕,就跑去敲王洪超家的門,邊敲邊喊:“村里來了幾個偷偷摸摸的人!” 王洪超的小孩他姨李莉,當時正住在王洪超家裡,門外的響聲首先把她驚醒了,她一個激靈從床上爬起來。聽說村里來了偷偷摸摸的人,衝到放有廣播器材的房間,打開開關就喊起來:“王營來賊了!王營的老少爺們,有叉的拿叉,有棍的拿棍,不要讓他們跑了!”

夜深人靜,廣播的喇叭聲立刻把一村人驚醒了。聽說村里來了賊,一個個飛快地穿衣下床,操起傢伙就奔出了門。 驟然響起的喇叭聲,首先就把跟來的兩個治安隊員嚇壞了,知道這次的秘密行動被暴露,村民們最恨的就是跟著幹壞事的治安隊員,罵他們是“二鬼子”,一旦被村民們逮住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員還好講,他們可就慘了,於是二人便像一對受驚的兔子,奪路而逃。派出所指導員施燦洲,聽到響聲,料定事情不妙,連丟在村頭的車子也顧不上了,立即調轉身子,高一腳低一腳,摸著黑,慌不擇路地也朝村外遁走。 民警王樹魁、張復春以及司機趙燦龍因為躲避不及,最後被村民們一個個分割包圍。 村民們喝問道:“你們是哪裡來的?幹什麼的?”

一個民警說:“我們是瓦店的……” 另一個民警說:“我們是……黃嶺的。” 三個人竟有了三樣說法,這自然更引起大伙的懷疑。 王營村地處安徽和河南兩省邊界,王營小學校長王天基住的村西頭,屋外的小路就是河南省沈丘縣和安徽省臨泉縣兩省兩縣的地界,有人說王校長的孩子出門撒泡尿,就澆濕了兩個省和兩個縣的地皮。處在這麼個偏僻而又十分敏感的地帶,突然冒出三個來路不明之人,三人又是三樣說法,其中還有穿警服的,這就不能不格外引起村民們的警覺。懷疑這是一夥利用地理位置上的“優勢”,乘著深更半夜冒充民警暗中打劫的刁徒。 村民要求每人拿出證件來證明自己的身份。這一下,三個人變得越發緊張起來,趁著混亂,落荒而逃。這一逃,村民就覺得問題更大,當然更不能放過,當即追了上去。

三個拼命逃竄的人,因為沒有村民們的路熟,眼看難以逃脫了,這時,穿警服的索性站住了,從腰間拔出手槍來,指著追到面前的村民凶狠地喝道:“不許動!再追,我可就開槍了!” 村民們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了一跳,紛紛站住。 正在狂奔的另外兩個人,發現村民站住了,也就停了下來。 村民們人多勢眾,面對槍口並不怕,倒是更加肯定這是一夥乘夜打劫的刁徒。情況明擺著:既然謊稱是“城絲綢廠”來王營“聯繫業務”的,城怎麼就變出手槍了?如果真的是民警,又為什麼要說是“城絲綢廠”的人?而且,不敢正大光明地亮出自己的身份?再說乾嗎要逃,慌慌張張連個汽車也不要了? 村民盯著司機問:“你們究竟是乾什麼的?” 司機吞吞吐吐不敢說。

村民們不再懷疑了,他們首先採取了自衛,上去解除了對方手中的凶器對大伙的威脅。他們甚至認為,對準大伙的這支手槍,和那套警服一樣,肯定都是假的。幾個村民撲上去,就把對方的槍支打掉了。接著,憤怒的村民對他們認為是打劫的刁徒一頓痛打。 直到嚐到了苦頭,司機趙燦龍才說了實話:“他們的確是派出所的警察,租了我的那輛儀征車,給了我十塊錢,一盒渡江煙,叫我開車來抓人。” 說著,忙把口袋裡的十塊錢和一包煙交出來,求村民們放他一碼。 村民們聽說這其中真來了抓人的民警,忙問王樹魁和張復春,二人只得坦白:“我們是白廟鎮派出所的。” 村民一聽,炸了營: “你們憑哪一條來抓上訪代表?” “抓人為啥偷偷摸摸?”

“你們明明是白廟派出所的,為啥要說是'瓦店'的、'黃嶺'的、'城絲綢廠'的;為啥一追問就逃?” 問得兩人一時語塞。 村民們顯然不會放過:“說!” 一個小聲解釋:“我們是來抓賭的。” 一個卻說:“我們是來巡邏的。” 這麼一說,更糟糕。來抓賭,為什麼專找村民代表的家,顯然不能自圓其說;說是“巡邏”,就更是睜著眼說瞎話了。因為從解放的那一天算起,四十五個年頭了,王營村的父老鄉親們,壓根兒就沒見過派出所的公安人員啥時下鄉巡邏過。早不巡邏,晚不巡邏,鎮裡剛為王營清退了一點點加重農民負擔的多收款,就“巡邏”到了王營?又偏偏是摸著上訪代表家的門鼻子夜半“巡邏”。

村民們越聽越冒火:“巡邏為什麼不開警車?” 這時村民們才發現,這幾人全喝多了“貓尿”,一個個酒氣熏人。農村派出所的許多公安人員,本來就沒給群眾留下多少好印象,有的就與村匪路霸吃到了一塊去,啥壞事都乾得出來。為防止對方藉著酒性胡作非為,村民們搜走了他們隨身帶來的手槍和手銬。特別是發現有四副手銬後,進一步證實司機吐露的是實情:他們確實是心懷鬼胎來抓村民上訪代表的。想要抓的四個人,不用問,這就是王俊彬、王向東、王洪超,外加一個王洪欽。 村民們越說越來氣,七手八腳就把租來抓人的那輛車給砸了。 這就是後來被臨泉縣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的“四二”事件。 被村民王來治稱為“大個子”的民警張復春,在王來治的追問下,他曾懊惱地承認:“誰知道你們莊是有準備的,誰叫我和王樹魁肯喝,要不然怎能把我們弄成這個樣子。”

他承認這酒是在王天玉那兒喝的,王天玉是王營村與縣里某些人有著特殊關係的一個人。蹊蹺的是,王營村村民後來寫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一封信上特別指出,當夜少數村民情緒激烈,並非事出無因:混亂之中“村民在王天玉和村幹部的帶動下,一擁而上,發生了衝突,車也砸了,人也打了,槍也打掉了。”兩個關鍵的地方都有這個王天玉!這或許就把“四二”事件深刻的背景兜底給端了出來。 總之,民警王樹魁和“租來的”司機趙燦龍,不久一個個狼狽地逃出村去;被說是“打成重傷”的大個子民警張復春,這時候的酒性早就被驚醒了,他逃得最快,幾個青年農民追了一截地都沒攆上。後來,村民王洪軍把民警們丟下的槍支、子彈和手銬,集中起來交給了鎮武裝部長王東良,王東良就是王營人,當天也就住在村子上。二更天過後,村民們便陸陸續續地散去,各自回家睡覺了。誰也想像不到,一覺醒來,當縣委書記張西德知道了這件事,這事的性質便發生了變化。儘管白廟鎮派出所的三位公安人員及兩名治安隊員都早已回所,槍支、子彈和手銬也都完璧歸趙,但是,臨泉縣委卻仍向地委謊報軍情,以“解救幹警和搜查槍支”為由,於四月三日上午,對王營村進行了一次空前的血腥鎮壓!

一九九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時,一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八輛警車,驚天動地從縣城開出。 車上駕著機槍,一個個頭戴鋼盔,身穿防彈衣,手裡拿著盾牌、警棍,一路之上,警笛呼嘯。 這支擁有現代化武裝的隊伍,抵達王營村前,來了個“先聲奪人”,他們用高音大喇叭警告:“王營村人不得外出!”顯然這並非是聰明之舉。他們忘了王營村所處的極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這一喊叫,有著一千多口人的王營村,村民們聞風而逃,逃起來十分便捷,逃到村子後面,就是河南省管轄的地帶了。警車進村,村子裡的大人小孩早就跑得差不多了。 當然有不跑的。這些人不是老人,就是從未參加過上訪的,或只是外省來走親戚的。他們認為這事與他們無關。也有極個別跟著上過訪的,覺得不過就是“隨大流”,不會有啥大事情,就呆在村里沒有跑。

誰知,公安武警一進村,不分青紅皂白,見人就打,連一個走親戚的外村的小學生也不放過。 一時間,到處是拳打腳踢聲,東西的摔砸聲,大人的哀求聲,小孩的哭喊聲,雞飛狗叫豬跳牆的吵鬧聲。 王洪嶺的妻子周敏,從來沒有參加過上訪,公安人員撲上去要抓她,站在一旁的已是七十多歲的王洪彬只是說了一句氣話:“挨著誰,你抓誰;她一個女同志啥啥沒參加,你們抓她幹啥?”話音未落,一電棍就打在他的臉上,頓時血流滿面,昏死過去。 五保戶老人王永臣當時嚇呆了,他只是站在邊上一動沒動,也被幾個公安打得口吐鮮血,拖上警車。 毫無疑問,上訪代表的家成為重點打砸對象。他們家的鍋碗瓢盆全被搗碎,連灶台煙囪也被推翻。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抄了王洪超的家仍不罷休,還把王洪超買來的四箱八千包老鼠藥,砸爛以後都倒進了麥囤子裡,並惡狠狠地用大鍁使勁攪拌,之後這才離去。

四月三日當場被抓的十二個人,其實大都是與上訪或與所謂的“四二”事件無關的一些老人與婦女,還有外村走親戚的女孩子,以及河南省臨縣的學生。 對這種荒唐而血腥的鎮壓,臨泉縣委工作組在《致王營自然村群眾的一封公開信》中大肆宣傳:“地委秦書記指出,'四二'事件的反饋是及時的,處理是正確的,不應該有什麼非議,應當充分肯定;縣委考慮是很細的,是依法辦事的。”甚至,言之鑿鑿:“對此,中辦國辦信訪局、省、地領導都給予了充分肯定。” 在這件事發生的七年之後,我們採訪了王永明。王永明是王營村的村委,是與村民上訪八竿子也扯不上的一個忠厚的農民。警車進村時,他正忙在豬圈裡,他想不到要跑,就是看到公安武警氣勢洶洶走來時,仍覺得即便是把村里人抓光了也抓不到他,他照樣在壘他的豬圈。 一個武警突然指著他問一群公安:“這人抓不抓?” 一個公安馬上接話:“抓走!” 就見那個武警頓時撲過來,連抓帶搡就把他趕進了警車。 王永明從沒見過這陣勢,他一下驚傻了。在白廟派出所,他和被抓去的所有的人,都被繩子五花大綁,手錶不知怎麼也沒有了,接著就是無緣無故地被打了一個多小時。他親眼看到,警察竟用開水從同他們理論的王洪豔的頭上澆下去,澆得王洪艷嗷嗷叫,叫得已經不是人的聲音。 他當時怕極了,挨打得再厲害,也不敢吭一聲。 押到臨泉縣看守所時,一下車,一個個就被打跪在地,任警察用高壓線作的鞭子劈頭蓋臉地抽個夠。直到他們抽累了,就給每人的雙腳戴上大鐐,戴鐐還要自己掏腰包,每個人付了七塊錢。那鐐足有八斤多重,戴上後就逼著你在大院裡跑上三圈,跑不動就打。 當天晚上,他們都被關進號子裡,號子的頂棚上有個洞,守在上面的警察斥責著,要王永明把手從洞裡伸上去,王永明不知道警察為什麼要他這樣做,卻又不敢不去做,他剛把右手伸出洞口,一隻大皮鞋就照著手上跺下來,痛得他差點背過氣。可他依然不敢把手抽回來,生怕那樣會招惹出更大的禍害。就這樣,他一聲不敢哼,手被扎心痛地跺了又跺,直到尋找發洩的那個警察不想再跺了,他這才小心地抽回手。 又過了兩天,王永明就跟死刑犯關在了一起。已經絕望了的死刑犯,更是把他視為發洩的對象,一次次神經質地撲過來,撕他,捶他,揪他的頭髮,敲他的腦袋,警察看了卻只當沒看見,直到他被打得趴在地上苦苦哀求,死刑犯才算住了手。 王永明前後被關了八天,放出來的時候不僅不給個“說法”,還逼迫交出八天的生活費。走出看守所時,又被厲聲警告:“出去不准亂說!” 已經過去七年多了,王永明雙腳上至今留有清晰可見的大鐐啃爛過的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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