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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

黑日堡壘 戴维·鲍尔达奇 3241 2018-03-22
普勒將車緩緩停在路邊,隔著車窗朝外望去。在破案中這樣的機會是唯一的,此後的洞察力由於過程的重複而逐漸變得麻木。 他跨出車門,倚在雪佛蘭的車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的嗅覺在氣流中感知了三公里外他剛才開車經過的那處採礦工地散發出的氣味。他的聽覺捕捉到遠處的運煤車在轟轟作響。他的視覺發現了西側有一束探照燈光在夜空中劃來劃去。為什麼?他不知道。 他開始仔細觀察這片街區。普勒的夜視能力本來就是一流的,加上綴滿繁星的夜幕襯托出的一輪皓月,使他能夠清晰地辨認周圍或遠或近、或大或小的景物。體積不大、陳舊破爛、千篇一律的房屋;散落在院子裡的玩具;角落裡棄置的生鏽汽車;一隻從身旁溜走的流浪貓。這是個陳腐的、垂死的地方。也許它已經死了,就像雷諾茲一樣。被別人滅了。

然而,讓普勒心裡最為不安的,不是他已經看到的這些,而是他沒看到的。 警用隔離帶已經圈在這幢房屋門前,無聲地提示人們離它遠一點。在這戶人家的私家車道上,有人又把兩隻五加侖裝的油桶底朝上地扣在路面,桶和桶之間也攔上了黃色隔離帶,用來充當臨時路障。 普勒沒看到的,是任何一位警察的身影。距案發僅十四小時,可是這裡竟然沒有現場警戒人員。這可不好。事實上,這令人難以置信。他懂得,在犯罪現場未得到嚴密保護的情況下所採集的一切證據,到了法庭只會變得不堪一擊。 他真不願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可是如果不這麼做就是玩忽職守,他和其他一些人也許就得付出丟掉飯碗的代價。他掏出了手機,憑著記憶按了號碼。 她在第二聲鈴響時接起了電話:“不論你是誰,我向上帝發誓非用槍崩了你不可。”

“科爾警長,還是普勒。” “你想找死嗎?”她在電話裡吼著。 “這裡沒有佈置警戒。” “哪裡?” “犯罪現場。” “你是怎麼知道的?” “因為我的車就停在房子外面。” “你錯了。那兒有輛巡邏警車,車裡值勤的是我的手下。我親自下的命令。” 普勒環顧四周。 “嗯,除非他藏進樹林,把車丟進溝裡,要不然他就是變成了隱形人。設置現場保護人員,不就是為了讓他被人看見嗎?” “你真的是在那裡嗎?” “的確是的。” “而那裡真的沒有警車?” “的確沒有。” “我三十五分鐘後到那兒。” “不能再快點兒嗎?” “如果夜裡在這兒的路上開得再快一點兒,我不是在樹上撞死就是翻到山溝裡去。”她停下了,普勒聽到她重重地赤腳走在地上,拉開抽屜,拽出幾件衣服。一點兒不會差。

“聽著,普勒。你能幫我個忙臨時把現場保護起來嗎?我會給本來應該在現場的那個渾蛋打電話,我要臭罵他一頓。” “我可以保護現場。屍體還在屋裡嗎?” “屍體還在那裡。” 屍體留在現場的時間夠長的了,可是普勒決定對此不予置評。而且他在某種程度上為此而高興。他想看到殺手留下的原封不動的東西。 “我並不想搞亂兇殺現場。你們採集指紋信息了嗎?搜尋殺手的足跡什麼的了嗎?” “這些事我們做了不少,今天上午還要接著做。” “好吧。有強行入室的跡象嗎?” “看不出來。” “這麼說我可以從前門進去了。” “門鎖著。至少它應該是被人鎖上了。” “那我就從前門進去。” “普勒——”

“三十五分鐘。” 她緩緩地說道:“好,一會兒見。嗯……謝謝你幫忙。” 普勒關掉手機又向四周望去。這條小街上共有八幢房子。無論哪一幢都是黑黑的,沒有燈光。在凌晨的這個時刻,這倒是沒有什麼不正常的。這些房子的車道上都停著車。街兩側的房子後面都是叢林。 他從軍用背包裡抓出一些物件,又把它們放進一隻他從來都帶在身邊的折疊式小背包裡。他戴上一隻耳麥,把它連接到腰帶邊上一隻小袋裡的便攜錄音機上。然後他又迅速地戴上了藍色的薄手套。 他走到房前,低頭瞧瞧車道旁的礫石路肩,又用鎂光手電筒向路面照去。有輪胎的軋痕。它可能是來這裡調查取證的任何一輛車留下的。他按照時間順序在腦袋裡把事情過了一遍。 郵遞員在下午2點鐘發現了屍體,馬上打電話報了案。最先接警的人是在半小時後趕過來的。

又過了十分鐘,軍方接到了電話。速度很快。現場的警察當中有人很有見識。他猜測會不會是科爾。他在堪薩斯接到了通知,隨即乘機返回。航程一路順風,比預計時間提前了四十分鐘。他回家去了一趟,然後到達CID司令部的時間是下午6點20分。他開車向這裡出發是在7點50分。他幾乎用火箭般的速度狂駛,於凌晨3點到了德雷克。現在快到早晨5點了。 普勒盯著門前的輪椅坡道。馬修斯·雷諾茲不到五十歲,有著一副符合軍人標準的好體格。 他的妻子比他小五歲,不存在什麼健康方面的問題,她的醫療保險記載上幾乎什麼都沒有。孩子們一個十六歲,另一個十七歲,也沒有什麼患過大病的記錄。他們不需要這樣的坡道。這裡不是他們的家。他們到這裡是由於另外的原因,也許就是奪去了他們生命的原因。

他再次打量路肩上的輪胎印,又將視線集中到了旁邊的一片深色的斑跡。如果車頭朝東面的話,斑蹟的位置正好是汽車引擎的下方。他蹲了下來,小心翼翼地避開輪胎印,用手指觸碰液體形成的那片斑跡。溫熱。油斑。時間不長。那個負責保護現場的警察留下的?可能。如果是這樣,他又去了哪裡? 他敏捷地向門口移動,注意到了那些碎裂的玻璃片。他匆匆套上了鞋套。前門的確鎖著,然而不是什麼複雜的安全鎖。開鎖只花了三秒鐘。 他向前挪動,一隻手拿著手電筒向四處照射,另一隻手握著從前面拔出來的M11手槍。 普勒想像著走進有四人被殺害的房子而本應守在門外的警察又不見踪影的情況下,一個人會遇到的各種可能性。他來到起居室。手電照到了他們。

他們都躺在沙發上。列成了一排。四具屍體,一個個歪靠在一起。 普勒把槍插回槍套,向後退了幾步,開始對著耳麥口述,錄下了眼前的情景。 父親在最右邊,女兒在最左邊,母親和兒子在中間,母親挨著父親。普勒借助手電筒光察看他們面前的地毯,沒有噴濺的血跡。他抬起頭,用手電筒照射死者們的頭部。 父親的臉上遭到了槍擊。從傷口看,兇手幾乎是貼著他的臉射擊的。 母親的臉部相對完整,然而她的上身幾乎被打爛了。普勒朝這個死亡女人的手上看去,她的雙手很難辨別出原樣。他推測出,女人在殺手射出子彈的一剎那把雙手抬到了自己的胸前。僅靠兩隻手當然是無法阻擋彈雨的,這只是她面對舉向自己的槍口做出的一種本能動作。 兩個十多歲的孩子身上傷口看不分明,也許是在身體的後部。父母並不是在這裡被殺害的,如果是在這裡,屋裡就應該到處都是血跡。殺手在這間房子的其他地方處死了他們,再把他們搬來排好,彷彿是一家人正在一起看電視。

簡直是精神變態。當然了,也只有變態的傢伙才能屠殺整整一家人。 變態狂,或者是冷漠麻木的職業殺手。也許兩者本來就是一回事。 普勒靠上前去,仔細地移動腳步,避免踩踏地毯上已被標示為證物的任何東西。死者一家的父親穿著舊式B類綠軍裝,按照規定這種軍裝要在幾年後才會被正式地全部淘汰。他右半部的臉幾乎全被打飛了,子彈在脖子後邊穿出了一個大洞,露出了他的脊骨。被擊碎的臉頰骨和空洞的一個眼窩冷冷地回應著普勒的視線。他的上身沒有傷口。近距離的射擊造成的傷口集中在他的臉和脖子上。 造成這種毀滅性創傷的武器,恐怕只會是霰彈獵槍。 屍體的彈孔上有幾小塊白色殘留物。彈殼裡封堵火藥的彈塞。但願他們能通過彈塞測定出獵槍的口徑,或者是發現彈塞上印著的製造商的名稱,如果還有辨認可能的話。

母親的眼睛凝視著普勒。那些沉溺於煽情的情景劇的人一定會認為,這個女人的表情傳遞著一種令人震撼的懇求——抓住殺手。 普勒用手電筒照亮了她的胸膛。十來粒彈丸造成了無規則地散佈的彈孔群。還是霰彈獵槍,然而射擊的距離有所不同。 雷諾茲夫人本來白色的襯衫已經大部分變成了深紅色。普勒從口袋裡取出一把直尺,在她的襯衫上比量彈孔間的距離。他在腦子裡計算著,把尺挪到了一邊。他又摸摸這對夫妻的胳膊。仍然很僵硬,可是會逐步軟化下來,肌肉會越來越松。屍體的溫度和室溫差不多,或者稍低一點。 他掏出溫度計測溫。屍血流淌到低處瘀成了血泊。 屍體的腸道和膀胱早已排空了,皮膚呈藍綠色,腐爛氣味開始散發,五官或被毀壞或發生扭曲。人們死後都是醜陋的。

他的注意力轉向了兩個孩子。突然,他停住目光,迅速轉身。 有聲音。來自房子裡某個地方。顯然,他不是這裡唯一活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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