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美國8大奇案

第48章 第23節

美國8大奇案 胡佳 2059 2018-03-22
克拉任要講的第二個問題是人們關於“百萬美元辯護”的議論。 “我們曾公開地告訴過大家,我們在辦案的過程中絕不會花高價聘請專家,也不會花高價做其他任何的事情。我們在這裡再次公開地告訴大家,我們信守了這一諾言。”克拉任聲稱,被告方專家證人們的酬金標準和公訴方的專家們完全一致。 “如果我方在本案中敗訴,其緣由將不會是因為錢太少,而是因為錢太多。”克拉任說,如果納森和理查德是兩個窮人家的孩子,則伊利諾伊州的任何一位檢察官都不會在他們承認“有罪”之後,再要求法官判處其死刑。 事實上,克拉任·達偌指出,在伊利諾伊州的歷史上,還從未有過任何30歲以下的被告在承認“有罪”之後被判處死刑。 “然而,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我聽到的只是以血還血的呼聲,我聽到的只是被檢察長辦公室愈煽愈烈的仇恨,我聽到的只是人們不斷地援引那些毫無人性可言的原始酷刑,我聽到的只是人們不斷地敦促法庭將兩個孩子送上絞刑架,而無人屑於認真地去考慮本案提供的證據,考慮可資參照的史實,考慮兩名被告人的年齡。”

克拉任列舉了若干統計數據,列舉了芝加哥歷史上的90例絞刑判決,其中只有三例被告承認“有罪”。而在過去的30年裡,“芝加哥共有350人被指控謀殺並承認'有罪',其中只有一人被絞死。”“將此人送上絞刑架的那位榮耀無比的檢察官,便是我們在本案中的首席公訴人朋友。但是請注意,他的那位'受害人'已經年滿40歲。” 羅伯特·科羅檢察長聽到這裡,狠狠地瞪了一眼他的對手。 達偌博士接著說:“在我經手過的案子中,公訴方對案情的形容無一不是'有史以來最冷血、最恐怖、最兇殘、最不可饒恕'等等等等。”“如果是一樁謀殺案,那一定是迄今為止最血腥的。如果是一起搶劫案,那一定是迄今為止最可怕的。如果是一宗策劃陰謀案,那一定是迄今為止最險惡的。”克拉任直言,以他的經驗,勃比·范克斯命案其實算不上十分殘酷,雖然兇殺本身是殘酷的。 “可憐的小勃比實際上並沒有太遭罪。從他進到車裡開始,所有的一切在15分鐘內就全部結束了。”

克拉任·達偌再次分析了公訴方關於二犯“謀取贖金”的作案動機,“這兩個從不知道缺錢是什麼滋味的孩子,會為了區區一萬美元殺人?”“不,這一切不是為了金錢。這一切只是兩個孩子毫無意義,毫無目的,毫無用處,也毫無動機可言的惡作劇。” 克拉任歷數納森和理查德作案過程中的種種細節:他們為了物色目標而在哈佛學校附近長時間地逗留,卻絲毫沒有意識到那裡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認出他們;他們劫持勃比·范克斯的地點就在范克斯家的視野範圍之內,卻絲毫沒有意識到“四周圍任何一扇窗戶的後面都可能有眼睛”;他們帶著屍體在熙熙攘攘的鬧市區穿行將近20英里,甚至停下車來吃晚飯,卻絲毫沒有意識到:“一丁點兒的差錯,一丁點兒的疏忽,一丁點兒的事故,甚至一丁點兒的霉運,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交通違章,都可能給他們招來殺身之禍,滅頂之災。”“所有的這一切為了什麼?什麼也不為!就我所能想到的,只有《李爾王》中那個傻瓜的瘋狂舉動,可以與我的兩位委託人相媲美。”事後,他們又跟朋友、記者,甚至警察大肆談論此案。 “沒有人相信,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會做出如此蠢事。對所有這一切的唯一解釋只能是,他們的神經出了問題。”“他們在本案中自始至終的所作所為,沒有一件事是正常人的行為。”

“當本案從頭到尾所有的細節都一一呈報法庭之後,公訴方的立場依然是,如果不絞死這兩名被告,整個宇宙都會塌陷。我必須指出,在我幾十年的職業生涯中,我還從來沒有見過對死刑如此狂熱的推崇,儘管此前曾有過上千宗比本案恐怖不知多少倍的、動機險惡的兇殺案。是的,以前已經有過了上千宗,今後也許還會有上千宗,無論這兩個孩子是被絞死,還是坐牢。如果絞死他們可以阻止未來更多的謀殺,我或許會親手將他們送上絞刑架。事實上,如果殺一真的能夠儆百,我會贊同所有的死刑,只要被絞死的人不是我自己。但是說實話,我並不這麼認為。因為我知道,那些該發生的事情還是會發生,就像它們曾經發生過一樣,至少就這個話題而言。” “我們的法律中寫進了考慮減刑的變通條件,其中之一便是年齡。為什麼?”達偌博士環顧四周,而後自問自答,“很簡單,因為孩子們不可能對生活對社會作出和成年人一樣的判斷和決定。”

“我們都曾經年輕過,我們都知道孩子們的頭腦中充滿了幻想,我們都知道他們生活在夢一樣的世界,我們都知道在孩子們的世界中,並非一切都是真實的。我們也知道很多孩子們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激,不懂得尊敬,不懂得負責任。因為他們自己還很幼稚,還需要成年人的引導。因為他們自己還很弱小,還需要成年人的保護。現在坐在被告席上的,就是這樣的兩個孩子,一個18歲,一個19歲(克拉任在這裡犯了一點小小的錯誤。理查德·洛易的生日是6月,他剛剛滿了19歲。也有一種解釋說,克拉任指的是他們作案時的年齡——筆者註)。法律尚不允許他們簽訂合同,不允許他們未經父母同意私自結婚,不允許他們投票選舉,為什麼?因為他們還不成熟,還不具備可靠的判斷能力,因此,也不可能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責任。”在1924年,參加投票的法定年齡是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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