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將向法庭證明,大約在去年的10月或11月,兩名被告開始炮製一宗巨大的陰謀,其目的是勒索金錢。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不惜謀殺。”
羅伯特·科羅摘下眼鏡,掏出一張手帕仔細地擦拭。後來有《芝加哥論壇報》的記者報導說,在整個開場發言中,科羅檢察長共擦拭眼鏡“50次”。現在,檢察長走到靠牆擺放的證據台旁,逐件審視著排列其上的物證:納森在現場丟失的眼鏡,從湖底撈起的殘破不全的手提式打字機,深藍色威利騎士牌轎車中被鮮血浸透的腳墊……科羅檢察長展開一封信念道:
親愛的先生:
請馬上帶著盒子到列車尾部的平台。在你的右邊,即鐵道的盡東面,你將看到一幢高大的紅磚廠房,房頂的水塔上寫著“冠軍”的字樣。等列車完全經過了廠房的南端,你數到五,然後迅速將盒子盡可能遠地扔向東面。
切記,這是拯救你兒子的唯一機會。
你的忠誠的
喬治·約翰遜
科羅檢察長解釋說,警方是在每天下午4點整開往印第安納州密執安城的列車上,最後一節車廂的信號箱裡找到這封信的。
科羅檢察長繼續道:“我方將向法庭證明,所有這一切都發生在伊利諾伊州的庫克地區。然後,待公訴方聽證結束,被告方聽證結束,而且雙方的總結性發言結束之後,我們將以全體伊利諾伊州人民的名義,以母親們和父親們的名義,以伊利諾伊州所有孩子們的名義,要求法庭對這兩名冷血的、殘忍的、邪惡的劊子手處以極刑。”
克拉任·達偌代表被告方的開場發言只有5分鐘:“我們將堅持認為,法官大人,這樁慘案,如同所有的殺戮一樣,已經非常血腥,非常暴力了。如若再將兩名如此年紀的小伙子送上絞刑架,在他們的脖子上套上絞索直至他們嚥氣,這無疑將只會增添整個事件的血腥與暴力,而不可能讓勃比·范克斯死而復生,或使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更加和平安定。”
那天休庭之前,公訴方傳喚了15名證人。公訴方的策略是,盡可能詳盡地、生動地向法庭展示納森和理查德作案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和所有細節,以加深法官對事件恐怖性的印象,達到將兩名被告刻畫為殺人惡魔的效果。
儘管如一名《芝加哥論壇報》的記者在其報導中所形容的,“絞索就在他們的頭頂上晃悠著”,第二天一早,納森和理查德仍是一副沒心沒肺的樣子。 “對於今天,我們抱有一個巨大的希望,”理查德一本正經地向記者們宣佈道,“里奧普先生和我經過長時間的分析和討論,最後達成了一項共識。我們只有一個願望。我們衷心期望:今天比他媽昨天涼快。”說罷開懷大笑。
本案庭審期間,共有81位證人為公訴方出庭作證,其中包括勃比·范克斯的父母和叔叔,發現屍體的托尼·曼考斯基與鐵路信號工們,參加辦案的警方人員和驗屍官們,出售給兩名被告那些繩子、鑿子和鹽酸等等的商店職員,以及來自默爾遜飯店、海德公園州立銀行、租車公司、凡德波格與羅斯藥舖、火車站等處與納森或理查德打過交道的工作人員們。公訴方不僅想要證明兩名被告綁架殺人,還要證明他們在事前曾精心部署,以使自己能逃避懲罰,還要證明他們的作案手段十分殘忍,而且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毫無悔恨之意。羅伯特·科羅檢察長希望所有這些因素加起來,可以促使約翰·加維利法官作出死刑的判決。
被告方顯然明白對手的意圖,所以在公訴方的整個取證過程中,克拉任·達偌幾乎不作任何交叉提問,以免因重複而加重證詞的分量,使人們對具體的案情刻骨銘心。但有一次例外。一位名叫詹姆斯·戈蘭的警探作證時,提到他與納森·里奧普在6月1日晚上的一次談話:“我問:'你的律師們將如何為你辯護?'他說:'這要看我父親和律師們的意思。如果他們希望我被絞死,我就作無罪抗辯,陪審團自然會判處我死刑。或者呢,我要是想終生監禁,就在一位友好的法官面前承認有罪。”
克拉任聞聽此言立即轉身緊盯著納森:“你是這麼說的嗎?”
“我沒有!”納森低聲叫道。
次日,待詹姆斯作證完畢,克拉任開始了他在本案中唯一的一次交叉取證。
“當時在場的還有誰?”
“沒有別人,只是我和他。”
…………
“你跟他談了多久?”
“就一小會兒。”
“有筆錄嗎?”
“當時沒有。”
取證繼續進行。詹姆斯·戈蘭說,他曾將此次談話中關於“友好法官”的部分告訴過其他警察、記者、親友,甚至“大街上的市民們”。
“你還告訴過檢察長辦公室的其他人嗎?”
“是的,我給科羅檢察長寫過一張條子。”
…………
“就是這張你親筆寫下的條子嗎?根據你剛才的證詞,這是星期四才寫的?”
“是的,先生。”
“也就是說,前天?”即7月24日,被告方撤回“無罪”抗辯之後。克拉任·達偌逼視著警探:“你知道嗎,你的這個'友好法官'的故事純粹是無中生有的捏造,大有恫嚇法庭之嫌?”
“我不知道,先生。”詹姆斯·戈蘭汗如雨下,但顯然不光是因為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