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美國8大名案

第62章 第二節

美國8大名案 胡佳 10433 2018-03-22
1934年7月24日,嫻泰出生於俄克拉何馬州的一戶農家。有趣的是,來自印度的父親和來自愛爾蘭(或荷蘭)的母親給他們的第三個孩子起了一個西班牙名字。在她生命的最初十年裡,她叫嫻泰·露易絲·聖格爾。 嫻泰六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四個孩子到洛杉磯投親靠友。不久,母親便開始酗酒並淪為娼妓。孩子們沒有像樣的衣服穿,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嫻泰小小年紀便終日在大街上乞討、遊逛、偷東西。 10歲那年,她因為偷了一塊奶酪而被店主報警。幾十年後的今天,達威·卡茲丁的屍體就是在那一片街區發現的。 嫻泰家附近有一家咖啡店,店主是一對和善的夫妻,他們允許嫻泰冬天在店裡禦寒,還不時給她一些吃的。奶酪事件發生後不久,店主夫婦徵得嫻泰母親的同意,將她送到400多英里開外的內華達州首府卡桑城、老闆娘的姐姐家裡。這家的男主人愛德汶·恰勃是駐紮在當地的美軍軍官,妻子瑪莉曾是好萊塢的劇作家。這對40多歲的富裕夫妻沒有自己的骨肉,在嫻泰之前他們已經收養了一個比嫻泰小四歲的男孩。和嫻泰家一樣,恰勃夫婦最早也是來自俄克拉何馬州。

嫻泰在她的新家裡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房間和曾經求之而不得的溫飽。唯一讓她傷腦筋的是,學校裡不時有同學打趣她的印度姓氏和西班牙名字。於是在她11歲那年,恰勃夫婦辦完正式領養手續以後,嫻泰為自己更名為姍娣·恰勃。姍娣是嫻泰的英文念法,拼寫幾乎完全一樣。後來她又引申出了姍提、姍卓等與姍娣相近的名字。 應該說姍娣的新生活是幸福的,她是學校拉拉隊、合唱團和各種俱樂部的成員,曾參加競選學生聯合會部長一職,平均成績B,每個週日和全家人一起去教堂。但她偶爾也舊病復發。 16歲時,姍娣因在一家商店偷唇膏而被送進警署,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這期間,她的生母曾專程從洛杉磯來看她,希望能接她回去,姍娣斷然拒絕了母親的要求。多年後,她曾指責養父愛德汶·恰勃對她性騷擾,但因為是姍娣講的話,可信度被大大地打了折扣。姍娣成年後很少與養父母來往,恰勃夫婦去世時她都沒有露面。

姍娣在中學時代最要好的朋友叫璐絲·坦尼,她倆畢業後曾一起進修秘書課程,並結伴去加利福尼亞找工作。後來儘管分道揚鑣,但仍時有聯繫。璐絲不知道的是,嫻泰後來曾多次使用璐絲·坦尼這個名字偽造支票和房地契、開設海外賬戶,甚至註冊空頭公司。 嫻泰曾對人講,她於1962年進入加利福尼亞大學桑塔芭芭拉分校新聞系學習兩年。後來又對另一些人說,她是在50年代中期在該校就讀四年並獲得一個學位。但是在桑塔芭芭拉分校的學生檔案裡查不到任何關於嫻泰或是姍娣,或是姍卓,或是她用過的其他名字的記錄。 沒有多少人知道姍娣·恰勃的第一次婚姻。那是在1952年中學畢業後不久,她的同學李·波爾斯加入了美軍。嫻泰後來說,是那一身軍服吸引了她,於是她謊稱懷孕,催著李匆匆娶了她。這場騙局似的婚姻維持了不到一年便草草收場。

姍娣又回過頭去找她中學時期的舊情人埃迪·沃爾克,他們於1957年11月,埃迪大學畢業之際結婚,然後雙雙遷居加利福尼亞州首府沙加緬多。婚後姍娣把自己的名字改為姍卓·露易絲·沃爾克,並開始做一些產品營銷方面的工作。據埃迪·沃爾克後來回憶說,她幹得非常好。埃迪最早和他的父親一起做房屋裝修,但姍卓覺得這還不夠,她逼著埃迪拿了一個建築學學位。後來埃迪成了一個不錯的建築師。 這期間,姍卓開始顯出了她的壞脾氣以及對排場、奢侈和豪華生活的追求。 1960年聖誕節,她花去13萬美元買禮物,這差不多是當時埃迪一年的收入。更令埃迪不解的是1961年2月12日發生的事。那天是星期天,夫妻倆走進一個購物中心沒多久姍卓就不見了。埃迪後來找到中心經理才知道,姍卓因試圖偷一把頭髮吹風機被警察帶走了。埃迪趕到警署把妻子保釋出來,說我們有足夠的錢可以買100個吹風機,你為什麼要偷呢?姍卓說我想省錢。三天后,姍卓出庭受審並被罰款13125美元。這是她的第一次犯罪記錄。

1961年的下半年,埃迪·沃爾克從百萬富翁、房地產發展商伊万雷特·瓦格納處承包建造三所房子,姍卓趁機進入瓦格納的公司做了簿記秘書。第二年,埃迪因其工程款項經常短缺遲遲不到位而對瓦格納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耽誤的工期。這時他發現姍卓竟與比她大20多歲的伊万雷特·瓦格納有了私情,而且在其他承包商中有謠言流傳說姍卓截留了工程款項。 1963年9月27日,他們的兒子肯特·沃爾克出世。當埃迪趕到醫院時,發現瓦格納也在妻子的病房裡。後來在一次夫妻爭吵中,姍卓說肯特是瓦格納的兒子,事後又抵賴說她沒有說過這句話。 不久,伊万雷特·瓦格納的妻子提出離婚,指責丈夫與姍卓通姦。這件事披露在當地報端,一時炒得沸沸揚揚,竟釀成一樁醜聞。沃爾克全家不得不離開沙加緬多,遷回姍卓兒時的流浪之地洛杉磯。

1965年,埃迪·沃爾克幫助姍卓用她的原名註冊了一家“嫻泰建築諮詢公司”,當然實際上很多具體的業務都是由埃迪在工作之餘替她做的。然而,埃迪的噩夢並沒有結束。其後一年多,他的業務賬戶三次透支,到銀行查對時才知道,原來是姍卓偽造簽名用支票提款。 1965年12月29日,埃迪下班後發現妻子不知去向,家裡只有保姆帶著小肯特。等到很晚姍卓終於打電話回來了,說她因為非法使用10張別人的信用卡而被洛杉磯警方逮捕。第二天,1965年12月30日,洛杉磯郊區的紐瓦克警署找上門來,指控姍卓盜車。四天后,1966年1月3日,紐瓦克又送來另一張拘捕令,這次姍卓的罪名是,非法盜用他人賬號購買大量物品,如衣服、鞋帽等。在前後不到一周的時間內竟有連續三次犯罪記錄,這種情形真是非常罕見。以下是當時一位律師對記者講的一段話:

“我給你講講盜車的事吧。姍卓走進巴維列山莊一家卡迪萊克車行,說她看中了一輛白色敞篷車。和銷售經理一起上路試開回來後,她把車停在辦公樓前,告訴那位經理先進去準備有關文件,她去找地方泊車,然後就堂而皇之地把車開走了。她開了三四個月,就好像那車是她自己的似的。等警方抓到她時,她竟然一臉無辜地說:'他們讓我試開,我這不正在試開嗎?'” 1966年年底,不甘寂寞的姍卓又與一個叫溫萊德的男人混上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這一次埃迪·沃爾克毅然離開了她們母子,搬到距洛杉磯東南100多英里處的棕櫚泉。這當然不是姍卓希望的結局。她幾次三番不辭辛苦往返數百英里,跑到埃迪的住處撒野搗亂,對埃迪軟硬兼施。有一天,埃迪正在客廳看電視,忽聽得臥室里傳來玻璃碎裂之聲,奔進去一看,原來是姍卓用石頭砸破窗戶翻牆入室。萬般無奈,埃迪只得遷回到內華達州老家卡桑城。 1967年5月1日,沃爾克夫妻正式分居。 11月的一天,姍卓打電話給埃迪,說肯特被蛇咬傷危在旦夕。等埃迪搭乘頭班飛機風風火火地趕到洛杉磯,姍卓在機場交給他一紙離婚書和若干頁“協議”,要求埃迪每月付給她1400美元的贍養費。更令埃迪瞠目結舌的是,所有這些文件上都已經有了埃迪的簽字。不難想像,一場法庭惡鬥是不可避免的了。

1969年12月8日,姍卓與埃迪持續了12年之久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離婚後,姍卓把自己的名字又改回到嫻泰,但她仍然不願意從埃迪的生活中退出。這年聖誕節,嫻泰和溫萊德到埃迪家接肯特,生性善良的埃迪提議大家一起去餐館吃頓飯。嫻泰和溫萊德帶著肯特開車前行,埃迪駕著自己的車尾隨,行至一僻靜處,前面的車突然停下。埃迪以為是他們的車出了故障,於是下車準備幫忙。孰料此時嫻泰抓著一把槍從車裡跳出來,對著埃迪就射。三響之後埃迪才反應過來,那槍裡其實根本沒裝子彈。又是一出拙劣可笑的惡作劇。 嫻泰在離婚期間繼續犯罪。據警方檔案記載,1968年11月15日和11月25日,她曾兩次在洛杉磯附近的格林達爾和利維賽被捕。至此,嫻泰已經有了大大小小一共六起犯罪記錄。

不知是由於她的詐騙之術高人一籌,還是因為她的如簧巧舌能說善辯,沒有背景,沒有學歷,卻有一大堆犯罪記錄的嫻泰,居然在70年代初期被南加州一家叫做“健康管理組織(HMO)”的醫療保險公司聘為國會說客,即專攻參眾兩院的公關人員。在美國,各大財團公司都聘有國會說客,比如早年有煙草公司的說客告訴議員們吸煙是安全的,也有釀造業的說客試圖讓議員們立法降低青少年被允許飲酒的年齡。嫻泰所代表的那家保險公司這次想要做的是讓議員們相信,應該由他們,而不是醫生,決定什麼時候對病人施行手術。這種半是雄辯半是欺騙、既要口若懸河又需交際應酬的事,對嫻泰真是再合適不過了。她被派駐首都華盛頓特區,每日出入於參眾兩院,周旋於杯盞之間,使她與生俱來的才能被發揮得淋漓盡致,而且游刃有餘。她逢人便遞名片,逮著機會就吹噓她與《華盛頓郵報》的老闆兼出版商凱瑟琳·格蘭姆是至交,聯合國印度籍的副秘書長西偉·那拉森翰是她兒子的教父,對另一些人又講肯特的教父是著名律師,是後來在卡特總統組閣時擔任文教衛生部長的約瑟夫·加利凡諾,她還說她和內華達州參議員保羅·拉薩爾特早年在老家就認識,與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亞倫·克蘭斯頓曾是上下級,等等,等等。多年後,有好事的記者找到這些名人逐一查對,他們無一例外地否認這些說法,不少人根本就沒聽說過嫻泰。

將近30年後的1998年,當嫻泰和她的兒子在紐約被捕時,莫妮卡·萊溫斯基與總統的醜聞正被媒體暴炒。不止一位記者拿當年的嫻泰和當時的莫妮卡作比較。她倆都來自加利福尼亞,都是衝著華府的權與勢而來,她倆都年輕漂亮嫵媚輕佻精力旺盛野心勃勃,甚至連她倆那瀑布般的黑髮和略顯肥胖的腰身都是那麼地相似。 嫻泰和肯·凱梅斯是如何相遇相識的?有人說,是嫻泰從一本《百萬富翁》雜誌上選中了獨身的肯·凱梅斯作為她下一個涉獵的目標,也有人說,是凱梅斯想利用嫻泰的關係混入華盛頓上流社會。總之,這兩個趣味相投的人走到了一起。 凱梅斯有幾種不同的拼寫法,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是一個日耳曼姓氏。和嫻泰一樣,肯·凱梅斯也出生於俄克拉何馬州,只不過早了18年,與伊琳·蘇爾曼同歲。他的全名叫肯尼思·卡瑟·凱梅斯,每一個名字的第一個字母都是K。這三個K並非碰巧湊到一起的,據說肯的父親生前曾是惡名昭著的種族恐怖組織三K黨的崇拜者,甚至極有可能是其中的一員。在嫻泰出生的那一年,凱梅斯舉家西遷到加利福尼亞中部的聖奧昆峽谷區。肯·凱梅斯於二戰期間加入美軍,戰爭結束後,與比他小11歲的得克薩斯姑娘夏綠蒂相遇並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一子——琳達,生於1946年;安德魯,生於1949年。

肯與夏綠蒂夫妻倆省吃儉用白手起家,用乾建築工掙來的辛苦錢買下了第一塊地皮。那時美國全國上下正在大規模地興建高速公路網。他們順利地獲得銀行貸款,在那塊靠近高速公路的地皮上建起了加利福尼亞乃至全美國最早的汽車旅館之一。一舉成功使他們一發不可收拾,到1960年初期,他們已擁有30多座沿加利福尼亞太平洋海岸的汽車旅館及其他產業。 “男人有錢就變壞”。當肯再也不需要夏綠蒂像早年一樣與他形影相隨肩並肩地裝修房屋時,他也不希望她參與他的各種應酬交際飯局派對。他總能找到什麼理由把夏綠蒂留在家裡,而自己卻藉口跑工程在外面一呆數月尋花問柳。而且吝嗇小氣財迷心竅的肯從不允許妻子過問凱梅斯家的財產,連零花錢都是按月發放。終於,1963年6月19日,夏綠蒂正式提出離婚。其實肯也早有此意,之所以遲遲未開口,是因為他轉移隱瞞財產的計劃遲遲未完成。這場離婚官司打了整整兩年。工於心計又視錢如命的老肯在重金聘請的律師的策劃下,一面口稱不願意離婚以拖延時間,繼續在財產上做手腳,一面以重新裝修房屋為藉口,把自己的母親和姨媽都弄到家裡來與夏綠蒂同住。本來就脾氣禀性不合的婆媳之間關係愈發緊張,而二對一的陣勢更迫使夏綠蒂退步抽身離家出走,以至於到了1965年9月13日,當離婚判決正式下達時,夏綠蒂因為不住在家裡,而沒有得到她為之辛勤付出奮鬥多年的凱梅斯房地產王國的一片瓦一寸地甚至一件家具。她只被允許開走那輛她已駕駛了四年的卡迪萊克,和總共78萬美元的贍養費。就是這點錢肯也不願意一次付清,而是每月付給夏綠蒂650美元,這在他們當時居住的洛杉磯根本就不夠打發日子。夏綠蒂只好搬進新港海灘一間小小的公寓,又在附近一家家具店找了一份工作。後來她成了那裡的室內設計師。 自從肯·凱梅斯遇到嫻泰後,他的生意模式就改變了。當時美國正在準備紀念合眾國獨立200週年,國會成立了200週年特別委員會主持這方面的工作。嫻泰說服肯製作一幅有美國50州州旗圖案的招貼畫,成本不到1美元,售價10美元。他們雄心勃勃地揚言要讓美國所有的郵局和中小學教室都掛上這幅畫,並專門為此註冊了一個叫做“人民網”的公司。嫻泰認為,要靠一幅一幅地賣畫並不能賺大錢,最好的方法是說服一些大財團設立的慈善機構,如洛克菲勒中心、福特基金會等等,出資贊助這項“愛國主義”活動,然後免費向中小學贈送。嫻泰四處奔走為肯尋找拋頭露面的機會,以二戰退伍兵兼百萬富翁的身份,在各種場合發表以愛國主義為幌子的促銷演說。肯自稱是官方認可的“美國200週年榮譽大使”,是國會200週年特別委員會不拿薪水的僱員,並將自費周遊世界各國,代表該委員會邀請政府首腦來美參加200週年慶典。有一次,嫻泰和肯找藉口來到特別委員會辦公室,趁著肯與別人交談的時候,嫻泰用辦公室的電話向外四處撥打,以圖使對方相信他們確實是該委員會成員,直到被工作人員發現後予以製止。臨走前,嫻泰順手偷走了印有特別委員會標記的信箋信封,其中一張有委員會主任簽過名的廢紙,後來被嫻泰和肯多次復印偽造。 1974年2月26日,兩位不速之客出現在福特副總統在布萊爾宮舉行的外交宴會上。布萊爾宮位於白宮對面,是由總統邀請的國賓下榻處。誰也不知道沒有請柬的嫻泰和肯是如何躲過保安混入宴會的。那天嫻泰身著一襲19世紀的白色晚禮服,頭戴一頂白色無簷貂皮帽,右耳鑲一顆碩大的萊茵石—— 一種用水晶仿製的鑽石。這一身酷似大影星伊麗莎白·泰勒的裝扮,以及肯的那一頭不合時宜的灌木叢般的長發吸引了眾人的注意。嫻泰告訴一位客人,右耳鑲鑽石是她父親的祖國印度的風俗;又對一位外交官夫人說,她的祖上是美國土著印第安人。當另一位客人直言他認識與會的所有其他人,但從未見過嫻泰和肯時,嫻泰堆出一臉燦爛的笑容說:“多好啊,我們又多了一位新朋友。”嫻泰和肯甚至得以和宴會的主人,當時的副總統後來的總統福特夫婦交談拍照,但最終還是被總統侍衛隊禮貌地“請”出了大門。 兩人又來到與布萊爾宮相鄰的史密桑尼亞學院任尼克畫館,這裡正在為該學院院長任職10週年舉行晚宴。嫻泰和肯若無其事地試圖往裡闖,被工作人員制止。 第二天,華盛頓特區幾家報紙登出了兩個騙子擅闖國宴的報導。嫻泰對此早有準備,在接受采訪時她對記者說,他們本來是要去任尼克畫館送招貼畫樣品的,但遇上一位英文不好的出租車司機,怎麼也聽不明白他們要去的地方,嫻泰只得對他說是在布萊爾宮附近。結果出租車把他們帶到了布萊爾宮,他們卻誤認為那兒是任尼克畫館,隨著赴宴的人流進到了裡面。等後來匆匆趕到任尼克畫館時,他們才發現把招貼畫樣品忘在布萊爾宮了。 沒過幾天,嫻泰和肯又闖進西德大使館為新任保加尼亞駐美大使接風的雞尾酒會。幾分鐘後,當他們正端著酒杯與客人談笑風生時,西德大使夫人走上前來,問他們是不是找錯了地方,老練的嫻泰反問大使夫人這裡是不是比利時大使館。大使夫人以為他們真的是弄錯了,立刻派司機用使館的豪華禮賓車送嫻泰和肯去比利時使館。 比利時大使館一片漆黑,但嫻泰仍然鎮定自若地按響了門鈴。她對開門的工作人員說,他們是應邀來參加晚宴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晚宴在大使家中舉行,嫻泰和肯又讓西德司機送他們去比利時大使家。 比利時大使為他們開了門,以為他們是大使夫人邀請的客人。不一會兒,大使得知他們不過是兩位不速之客,便非常客氣地對他們說:“對不起,這是私人晚宴。不過如果願意的話,你們可以再呆幾分鐘。”等到撤除第一道菜時,嫻泰請求在他們離去之前,允許肯就合眾國200週年慶典和招貼畫發表一則短短的講話。這一次大使拒絕了她。 事後嫻泰對前來採訪的記者說,是200週年特別委員會的主任助理告訴他們,應盡可能多地參加各種外交活動,特別是如果肯·凱梅斯打算去各國邀請政府首腦的話,並建議他們從比利時大使館開始。那位主任助理則稱他只與嫻泰打過一次交道,就是製止她使用辦公室的電話。 兩位“闖宴客”很快引起了有關當局的注意,200週年特別委員會的法律顧問照會嫻泰和肯立即停止使用該會標記及有關物品,否則將訴諸法律。這場“榮譽大使”的鬧劇在華盛頓媒體的一片抨擊聲中匆匆結束。 “人民網”公司製作的招貼畫只賣掉5000幅,還有200萬幅堆放在倉庫裡。 按說嫻泰傍上了肯·凱梅斯這樣一位大款,過上了百萬富翁的奢侈日子,應該金盆洗手,不再乾那些雞鳴狗盜坑蒙拐騙的勾當。其實不然。 1972年4月26日、8月10日和1974年9月27日,她先後三次在洛杉磯附近的桑坦納、棕櫚泉和新港海灘因偷竊和使用他人信用卡而被拘捕。 肯知道這些嗎?他的家人說:“他當然知道。他和嫻泰一樣,只要遇到有順手牽羊白佔便宜的機會,便會情不自禁地手心發癢。在這一點上,他倆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1975年3月24日,年逾40的嫻泰為肯生下了一個兒子。她也給孩子起了一個三K黨式的名字,小肯尼思·卡林·凱梅斯,暱稱肯尼。中間的卡林是嫻泰哥哥的名字。嫻泰在第一次婚姻破裂後與好友璐絲·坦尼初闖加利福尼亞時,曾說起她夜裡多次夢到父親和哥哥。她告訴璐絲,在她的夢裡,父親是一位東印度王子。後來嫻泰專程去猶他州找卡林,當看見哥哥一身油膩地在一個加油站工作時,嫻泰大失所望。這是她最後一次見到卡林,從此她幾乎不再提起他。 據嫻泰自己說,八年後,1983年,她又生下了肯的另一個兒子,這個名叫肯尼安的孩子在墨西哥被送給別人領養了。至於原因,多年後嫻泰對一位法庭指定為她作診斷的心理醫生說:“我的丈夫已67歲了,受不了兩個不懂事的孩子成天在身邊吵鬧,以及刷奶瓶換尿布之類的瑣事。”但凱梅斯家人卻不以為然。肯的女兒琳達·凱梅斯說:“我父親特別喜歡小孩。他絕對不會放棄他的親生骨肉。那個孩子不是我父親的,是嫻泰跟別的男人生的。” 肯尼出世以後,嫻泰便把自己的名字改為嫻泰·凱梅斯,但她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凱梅斯夫人?據說嫻泰一直不依不饒地纏著肯要嫁給他。儘管肯有過不少女人,但他總是與她們中間的每一位都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他和他的家人都不願意外人染指凱梅斯家族的財產,對嫻泰也不例外。但嫻泰可不管這些,她到處跟人講她與肯已結為夫妻。嫻泰先是說他們於1971年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結婚,對另一些人又說是在墨西哥的提瓦納。過一段時間,他們的婚期變成了1981年4月5日,地點是賭城拉斯維加斯。後來在她寫給朋友的一封信中,嫻泰又稱她和肯是在1984年結的婚。嫻泰確實有一張日期為1981年4月5日,她與肯在拉斯維加斯的結婚證書。經肯的女兒琳達聘請的筆跡專家鑑定,結婚證書上肯·凱梅斯的簽名純屬偽造。至於肯的態度,儘管步入暮年後嫻泰能在許多事情上左右他,但她始終無法說服或強迫肯與她結婚。肯曾經對夏威夷一位經營房地產的朋友說:“我永遠不會娶那個女人。她想從我的身上把每一分錢都榨乾,但是我要把財產留給孩子們。” 正是因為這一點,嫻泰一開始就把肯與夏綠蒂所生的兩個孩子視為眼中釘,而肯的家人,特別是他的女兒琳達也一直不接受嫻泰。兩個女人如針尖對麥芒,誰也不是省油的燈。嫻泰曾狀告琳達在她的車裡放進一條毒蛇企圖置她於死地,琳達則認定嫻泰在肯的食物裡下安眠藥和慢性毒藥。有一次琳達丟了工作,她懷疑是嫻泰背地裡搗的鬼,因為她聽同事說嫻泰到過她工作的公司,於是她想找嫻泰“開誠佈公地談一談”。聽說嫻泰去了一家酒吧,琳達一路尋去。進得酒吧門,琳達看見嫻泰與一男子坐在角落處的“火車廂”裡,嫻泰的手正在那男子的大腿上摩挲。琳達開口剛要說明來意,嫻泰突然尖聲怪叫道:“她要殺我!她要殺我!”一面衝出“火車廂”滿酒吧亂竄。保安只好請琳達出去。 隨著時間的推移,嫻泰與琳達及凱梅斯家族中其他成員的關係愈加惡化。數年後,年邁的肯差不多完全被嫻泰隔斷了他與家人的聯繫。 1980年2月,在那一系列闖宴事件後的第六年,肯與嫻泰帶著5歲的肯尼重返華盛頓特區,同行的還有保姆及男女傭人各一名。他們下榻康涅狄格大街的五月花豪華酒店,這裡離白宮只需步行5分鐘。 2月3日晚,二人在離五月花幾個街區外的一家旅館的餐廳裡,順手偷走了一件價值200美元的深色純毛西裝上衣。衣服的主人是一位名叫約翰·布茲的商人。他把上衣搭在座椅的靠背上,等他從洗手間出來衣服就沒影兒了。 兩天后,肯與嫻泰來到五月花酒店一樓一間名為“鄉間小鎮”的鋼琴酒吧。湊巧的是,在肯擁有的30多家汽車旅館中也有一處叫“鄉間小鎮”。那天晚上,羅伯特和凱瑟琳·肯沃夫婦正在酒吧里與幾位朋友聚會。肯沃夫人漫不經心地將她價值一萬美元的深棕色貂皮大衣放在身後的椅子上。他們的鄰桌,是從加州來華盛頓出差的惠普公司高級主管查爾斯·科蘭,和他在五月花邂逅的來自俄勒岡州的任娜·卡恩瑪。任娜一進酒吧就注意到了嫻泰,因為,任娜後來回憶說:“很明顯,她不光衣著打扮,而且言談舉止處處摹仿大影星伊麗莎白·泰勒。” 接下來發生的事令查爾斯和任娜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們看見嫻泰和肯不動聲色地換坐到肯沃夫婦身後的桌子,當肯四處張望注意其他客人時,嫻泰走過去旁若無人地拿起肯沃夫人的貂皮大衣披在身上,再把自己的白色貂皮大衣披在深棕色大衣的外面。那天很冷,氣溫低達19華氏度,即攝氏零下7度。嫻泰披著兩件大衣很快與肯離開了酒吧。幾分鐘後他倆又重新出現時,嫻泰身上一件大衣也沒有了。嫻泰甚至還若無其事地踱到鄰桌與肯沃夫婦寒暄了幾句,然後才與肯雙雙再次離開酒吧。 肯沃夫人直到和朋友們道別時才發現貂皮大衣失踪。他們立刻叫來了酒店保安。查爾斯和任娜講述了他們所看到的整個經過,最後說,他們之所以沒有及時告訴肯沃夫婦,是因為這一切實在太令人難以置信了。不久,特區警方聞訊趕到,根據查爾斯和任娜所描述的“一個胖胖的伊麗莎白·泰勒”,酒店工作人員馬上查找到嫻泰和肯在四樓的套房。警察在他們的房間裡搜到約翰·布茲的純毛西裝上衣,和三件只剩下毛皮的毛皮大衣,包括一件純白色狐皮大衣和一件香檳色貂皮大衣,大衣的內襯和品牌標籤等都已用剪子胡亂剪去,以至於警方明知這些都是盜來之物,卻無法確認失主。 警方查遍整間套房,但始終找不到肯沃夫人的深棕色貂皮大衣。這時,一名偵探注意到一扇窗戶半開著。出於好奇,他推開窗戶探出頭去,在強力手電的照射下,發現地上有一團布樣的東西,正是那件貂皮大衣的緞子襯裡。幾天后,一位保洁工在套房近旁的一台製冰機後面找到被揉成一團的貂皮。 這件事無疑又引起華府新聞界的一陣熱鬧。記者們倒騰出六年前的老賬,戲稱這樁案子為“Minky Business(貂皮事件)”,與英文中的Monkey Business(胡鬧、欺騙、惡作劇),聽上去發音非常接近。和六年前一樣,嫻泰也有自己的說法: “是我的貂皮大衣丟了。我一共帶來了四件毛皮大衣,因為華盛頓比加利福尼亞冷得多。頭天我們在一樓飯廳用餐時,我把一件貂皮大衣忘在那兒了。第二天我找到飯廳經理,他拿出一件來,那質量跟我的那件簡直沒法比。我們正準備報警……這完全是一派胡言。我堂堂一個百萬富翁的老婆會偷一件貂皮大衣?!” 不管怎麼樣,嫻泰和肯雙雙被拘捕,被控的罪名分別是偷竊價值1萬美元和200美元的物品。第二天,他們的律師為他們分別繳納了保釋金後,兩個人一起飛回夏威夷候審。同年8月,法院通知肯出庭,肯的律師以其身體欠佳為由要求延期,後來又一延再延,直至原告約翰·布茲去世而撤訴。 嫻泰的案子也同樣以所謂健康的理由而一再拖延。在嫻泰交給法院的證明材料中,至少有兩封醫生簽署的關於嫻泰剛好要在開庭期間動手術的信,後來被證明是偽造的。經過五年多的時間和15次延期後,貂皮盜竊案終於在1985年7月11日正式開庭。六天的審理過程中,嫻泰天天穿著伊麗莎白·泰勒風格的晚禮服在被告席上就座,臉上是她慣有的無辜表情,就好像小學生坐在大學課堂上似的,一副不懂又努力想弄懂的樣子。 7月18日上午審理結束,陪審團進入審議室。下午2點半,當陪審團通知法官他們已作出裁決時,嫻泰卻不知去向,連她的律師也找不著她。經過1小時的等待,法官決定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宣布裁決。不出眾人所料,嫻泰被裁決有罪。法官當即簽發逮捕令並設定保釋罰金5萬美元。 3天后,7月21日,嫻泰給法官和她的律師各發了一封電報,稱她在7月18日午飯時遭遇車禍,人事不省地被人送到弗吉尼亞州阿靈頓市一所醫院的急診室。混亂中她丟掉了裝有身份證明的手提包,所以在場的人誰也不知道她是何人。等數小時後傷勢穩定,她馬上飛回加利福尼亞找自己的醫生繼續治療。 嫻泰當時不知道,加利福尼亞也有一張逮捕令正在等著她,這次她被指控的是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極為稀罕的奴役罪。 肯·凱梅斯吝嗇而節儉,他和夏綠蒂當年只在洛杉磯附近的桑坦納有一棟住宅。自從嫻泰進入他的生活後,肯按照嫻泰的想法購置了5處遍布美國國內外的房產,分別在洛杉磯的新港海灘、夏威夷的檀香山、內華達州賭城拉斯維加斯,以及巴哈馬群島的新普羅維登島和墨西哥的加勒比海岸。 70年代,嫻泰特別喜歡住在墨西哥,因為那裡的人工與美國相比極為便宜。她和肯在加勒比海岸的住宅里有一大批傭人、管家、廚子、司機、保姆、花匠、清潔工等等,令她有一種帝王般的感覺。後來她開始把其中部分傭人帶回美國,再後來她專門在墨西哥城走街串巷找尋十幾歲的貧窮姑娘,許以高薪外帶食宿,然後瞞過移民局將她們偷運過海關帶進美國,安置在各處住宅里。有幾次,嫻泰甚至以1500美元的收費專門替人偷帶墨西哥非法移民入境。 這些女孩子大多是文盲而且不通英文。嫻泰威脅她們不能逃跑,否則移民局抓著會被遞解出境。她們被迫每週工作七天,每天從早晨5點一直幹到半夜。她們得不到一分錢薪水而且經常挨打受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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