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倫·瓊斯是警官學校的槍械學教官。他在證人席上告訴法庭,從兩具屍體埋葬處找到的子彈都同是列明頓公司出品的一種特殊型號點三八口徑半殼空尖彈。根據彈殼表面的紋路分析,發射出這些子彈的槍管內應有六道溝槽,而且子彈出膛時向左旋轉。瓊斯教官拿出一張從貝蒂家中搜到的點三八口徑自動左輪手槍的照片,向陪審員們解釋說,用該槍進行試驗射擊的結果表明,試驗子彈彈殼上的螺旋紋與現場發現的子彈一致。
“所以你認為,致季米死命的那些子彈都是出自這把槍的槍膛?”比爾·班迪問。
“完全可能。但是由於長期埋在地底下,金屬表面已被嚴重氧化,所以我不能百分之百地說'是'。”
伊芮·安魯斯等的就是這句話。他在交叉提問時藉此大作文章:“你不能斷言這些子彈一定是從那把手槍裡射出的?”
“不能。”
“所以事實上,根據你的經驗,你對你前面所講的一切,沒有一樣可以下肯定性的結論?”
“沒有。”
也就是說,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貝蒂所擁有的點三八口徑自動左輪手槍是本案的凶器或作案工具。
公訴方還傳喚了里克·魯斯、邁可·奧伯林、斐麗·科爾曼等等,他們的最後一名證人是來自迦蘭的希拉莉·本頓。她說1984年12月24日,她從這位女士——希拉莉指指被告席上的貝蒂——手裡買下了一艘19英尺格拉斯特朗汽艇。
“你當時是否知道彼茨先生已經失踪?”比爾·班迪問。
“不知道。”
“你帶著這張船契去公證處作了公證?”
“是的,因為她有委託授權書。”
“你是否知道,當授權人死亡或失踪後,委託授權書自行作廢?”
“不知道。”
“所以你假定,整個手續都是合法的?”
“我沒有細看那些文件。這筆買賣很划算,她只要了市價的一半,又有委託授權書和其他法律文件,我當時以為是合法的。”
開庭以來第一次,伊芮·安魯斯沒有作交叉提問。
輪到被告方的證人出場了。第一位,費怡·列恩,貝蒂的大女兒。和那次摸底性聽證時一樣,費怡聲稱她對所有的一切都不知情。
“你是否知道有關保險金的事?”伊芮·安魯斯問道。
“我知道季米有一些保險金,受益人是我母親,但她從來就沒有打算要那些錢。”
“你與季米關係如何?”
“我很喜歡他,雖然我們只接觸過五六次。他對我的母親很好。他們從不爭吵打架。”
“公訴人班迪先生找你談過話嗎?”
“沒有。只有里克·魯斯和邁可·奧伯林找過我。”
“你認為你的弟弟羅賓·布蘭遜有沒有可能殺人?”
比爾·班迪起身抗議。伊芮換了一種問法:“你認為羅賓對你很誠實嗎?”
“我一直都很信任他,但他沒有跟我講起過任何與本案有關的事。”
“那你的妹妹雪莉·泰格納呢?她患有失憶症嗎?”
“只有在她喝醉酒的時候。”
“她吸毒嗎?”
“她已經戒掉了。”
“你每週兩次去監獄探望你的母親?”
“是的。”
看來費怡決不會說出於貝蒂不利的話,比爾·班迪放棄了交叉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