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美國8大名案

第25章 第二節

美國8大名案 胡佳 7085 2018-03-22
靜拉著西娜的手順著後院的斜坡往下走。沒走多遠,西娜停下來,說什麼也不再往前去了。靜壯著膽子朝著西娜指示的方向來到大松樹旁。 瑪莎臉朝下,側身撲臥在鋪滿落葉的草地上,渾身上下到處都是已經乾涸的血跡,頭髮也被血凝成了板結的一片。下身裸露,牛仔褲和內褲被一直拉到腳踝處。靜用手輕輕地碰了碰瑪莎的后腰,冰涼徹骨。 回到屋裡,杜麗絲又問:“她怎麼樣?”靜費了好大的勁才將瑪莎情形述說了一遍。杜麗絲頹然坐下,眼淚無聲地簌簌而出。在以後的幾個小時裡,她就這樣僵直地一動不動。 幾分鐘後,兩名警員,丹·赫可曼和米勒·瓊斯趕到現場。他們確定瑪莎·莫克利已經死亡,並決定立即向警署報告。 70年代還沒有手機。老練一點的米勒·瓊斯不想使用警方的無線電系統,因為他不願意過早地驚動記者們。但當他在莫克利家打電話的時候,守在現場的丹·赫可曼卻啟動了步話機。果然,媒體通過掃描器捕捉到了這一信息。在警方設置警戒線之前,現場周圍已經聚集了無數的記者,而記者們的到達又招來了更多的圍觀者,其混亂可想而知。

這時,喬恩·莫克利正在學校參加橄欖球隊的訓練。教練把他從球場上叫下來,告訴他趕快回家。喬恩看出教練的臉色不對,忙問是不是瑪莎出事了。教練說,趕快回去吧,到家你就知道了。 喬恩開著車,瘋了似的在貝爾赫文不算寬的街道上疾駛。到得家門口,他父親的同事盧維爾·羅賓遜正站在前院的車道旁等他。盧維爾本來是準備到莫克利家陪伴杜麗絲和他的妻子瑪利蓮的,因為莫克利夫人已經徹底崩潰,警方於是請盧維爾代表被害人家屬正式鑑認死者的身份。現在他等在這裡,想親口把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訴喬恩。喬恩聽完盧維爾的話,揮起一拳朝他砸去,盧維爾機警地閃身躲開了,他完全理解小伙子的憤怒與絕望。喬恩讓自己冷靜片刻,馬上向羅賓遜先生道歉,然後又瘋了似的衝進屋裡。喬恩來到母親跟前,杜麗絲緊緊地摟住了兒子。現在,她只剩下這一個孩子了。

戴維·莫克利接到瑪利蓮的電話留言後立刻動身趕往亞特蘭大機場。登機前他在候機大廳裡打了一個電話回家,從瑪利蓮口中聽到了這一噩耗。 瑪莎·莫克利兇殺案的調查偵破工作也差不多在這同時正式開始。警探們成扇形分佈開來,挨戶走訪莫克利家的鄰居們。 說起來令人難以置信,本案遇到的第一個難題竟然是,格林尼奇警署不具備處理暴力犯罪的經驗和人力物力條件。當時在現場的所有警方人員中沒有任何人接觸過此類案子。在格林尼奇警署工作達20多年之久的警長思梯文·巴瑞對趕到現場的《紐約時報》記者說:“在我的記憶裡,我們從來就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事。”在此之前,格林尼奇市發生的最後一起兇殺案是在1949年。於是,警署只得向上級部門求援。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康涅狄格州警署的犯罪現場流動實驗室——一輛裝備有各式儀器的大型麵包車——到達貝爾赫文。

格林尼奇的居民們無不為瑪莎·莫克利的慘死所震驚,特別是,這樁案子發生在貝爾赫文島。人們馬上把懷疑的目光投向了外界,他們——包括被害者瑪莎·莫克利的家人們——誰也不願意相信兇手會是這個上流社會圈子中的一員,肯定是外面的什麼人偷偷摸摸溜進來幹的。這種“民意”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了本案最初的調查。 警方到達犯罪現場後不久,即在莫克利家園子的草坪上找到了部分凶器——三截折斷的高爾夫球棍,包括棍頭和兩段長度分別為8英寸和11英寸的棍桿。之所以只是“部分凶器”,是因為球棍的手柄和與之相連的一小截棍桿不知去向。而缺掉的這一部分正是警方認為最為關鍵的,因為手柄上非常可能有作案人留下的指紋和掌印。 從第二天,11月1日開始,格林尼奇警署調集了大批人員找尋那段高爾夫球棍的手柄。他們用摘櫻桃的長桿捅遍了莫克利家園子裡所有的樹,用金屬探測儀掃描周遭的地面。他們抽乾了貝爾赫文島上大大小小的池塘和游泳池,搜遍了所有無人居住的房子、棚子、倉庫、堆放雜物的地下室,還有附近的海灘和大西洋海域,真真把貝爾赫文跟篦頭髮似地篦了一遍,但終究一無所獲。

警方綜合現場周圍各戶人家所提供的情況,根據10月30日夜晚那一陣奇怪的爭吵聲和狗叫聲,把兇殺案發生的時間定為是晚9點30分到10點之間。 作案現場分三個部分,以被發現的次序,首先是瑪莎屍體的所在地,位於莫克利家住宅西南方向大約200英尺。瑪莎臉朝下匍匐在地,身體略微左側,頭朝東,左臂壓在身子底下,頭髮浸透了鮮血,以至警探們最初根本看不出她頭髮的顏色。當臉被翻過來後,可以看到瑪莎的前額、鼻子和下巴有縱向的剮劃傷痕,這些血肉模糊的傷口里和衣服的前襟上沾滿了泥土、草屑、小石頭碴和松針。看來,作案人是將她臉朝下拖到大松樹下的。瑪莎的褲子被扒到膝蓋以下,但身體的這一部分,即腰部和大腿,卻比較乾淨。可以推斷,兇手是把瑪莎拖到這里以後才褪下了她的褲子。

從大松樹往北100英尺左右,莫克利家住宅的西側,一棵低矮的日本榆樹下有兩大攤血,直徑各為3到4英尺。同時在這裡還發現了那段11英寸的沾有鮮血的高爾夫球棍桿。 距此處東北方向42英尺,在莫克利家前院環形車道內的草坪中央,警方發現了少量血跡和高爾夫球棍的棍頭以及那截8英寸的棍桿。棍頭上也有些許血跡。 據警方分析,作案的過程與此剛好相反。環形車道內的草坪很可能是第一現場。作案人在這裡將瑪莎擊昏,然後拖到日本榆樹處。警方在這兩個作案點之間的車道路面上發現了有人被拖過的痕跡:血跡和被剮下的人體皮肉。根據日本榆樹下的兩大攤血斷定,此處應該是主要的作案點,瑪莎在這裡遭到了致命的攻擊。同時,從兩攤血的量來看,瑪莎停止呼吸後至少在日本榆樹下躺了半小時以上,流光了她身上差不多所有的血。從日本榆樹到發現瑪莎屍體的大松樹之間,草地和落葉上有一條明顯的彎彎曲曲、血跡斑斑的拖痕。

後來,在被害人的父親戴維·莫克利先生的協助下,格林尼奇警方從底特律市警署請來了兩名偵探。 20世紀70年代,底特律是全美兇殺案發生率最高的地方,那裡的兇殺案偵探被認為是最富有經驗的。再後來,到90年代後期,曾就職於洛杉磯警署的犯罪文學作家馬克·弗爾曼也專門研究過此案。據這些行家們的分析,兇犯把瑪莎的屍體挪到離莫克利家住宅和街道較遠的地方藏起來,說明此人就住在附近,他希望屍體盡可能晚地被發現。第一現場沒有多少血跡,表明作案人至少在最開始時並沒有想要加害於瑪莎。況且該處離街道很近,旁邊又有一盞路燈,若是蓄意殺人,決不會挑在這個地方。由此也可以推斷,瑪莎與作案人很可能互相認識。現場沒有因掙扎反抗而留下的打鬥痕跡,說明被害者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她會遭此毒手。此案發生在莫克利家的園子裡,這在很大的程度上排除了外人進入貝爾赫文島作案的可能。兇手知道瑪莎會來這裡,他極有可能跟踪瑪莎,或者甚至和瑪莎一起走到這裡。由此得出的結論很簡單,作案人認識瑪莎,而且就住在貝爾赫文。

據此假設再往下推,高爾夫球棍就不是一件事先準備好的凶器,而是作案人隨手抄起的傢伙。更有可能的情形是,此人以前就經常隨身攜帶此物,所以他手裡的高爾夫球棍並沒有引起瑪莎的警覺。 警方很快查出,這支高爾夫球棍屬於六件套的鐵質通尼·賓納,這種老式的品牌當時在市面上已不多見。該球棍缺掉的部分,即手柄和與之相連的棍桿,總長約為20英寸。 兇殺案發生後的第一個下午,10月31日,兩名警探,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來到斯卡克爾家,朱莉接待了他們。作為兄妹七人中的老二和家裡唯一的女孩,在母親去世之後,朱莉不自覺地承擔起了許多母親的義務和責任。她告訴警察,父親這個週末外出,為了照管在萬靈節期間通常會胡作非為的孩子們,老斯卡克爾臨走前安排讓新任家庭教師肯·利托頓於昨天搬進來。朱莉還說,頭天晚上他們去了海灘俱樂部吃晚餐,直到快9點時才回家。

邁克·斯卡克爾在回答警探們的問題時說,昨天晚上9點左右,被害人瑪莎曾經和海倫·伊克斯、杰弗利·拜倫來過這裡。他們四個人一起在林肯轎車裡聽音樂,不久托尼也擠了進來。 那天下午托尼·斯卡克爾不在家。因為邁克在談話中已經告訴兩名警探,托尼是有人看見最後和莫克利小姐在一起的人,所以當盤查完畢斯卡克爾家的上下人等之後,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決定留下來等托尼。托尼直到晚飯前,5點30分左右才回來。根據當時的記錄,托尼說他頭天晚上9點15分去林肯車裡取盒帶,看見瑪莎等四人,就擠進車里和他們玩了一會兒。約10分鐘後,小羅斯頓等過來讓大家下車。當林肯車開走時,海倫·伊克斯和杰弗利·拜倫也告辭回家。托尼和瑪莎又聊了幾分鐘,然後彼此告辭,因為他要回去做功課,那時大概是9點30分。托尼最後看見瑪莎時,她正離開車道朝斯卡克爾家的後院走去。托尼進屋後不久聽見有人摁門鈴,是安迪婭·莎克比爾。安迪婭說朱莉準備送她回家,讓她過來取另一輛車的鑰匙。托尼把鑰匙交給安迪婭,然後就上樓去了。

歸結起來,根據林肯車中的四個人,邁克、小羅斯頓、約翰和傑姆·泰利恩,以及海倫·伊克斯和杰弗利·拜倫的證詞,再加上托尼自己的話,警方已經可以肯定,托尼·斯卡克爾確實是最後一個看見莫克利小姐活著的人。從這一刻起,托尼理所當然地成為了瑪莎·莫克利兇殺案的嫌疑人,他當即被帶到格林尼奇警署作正式詢問。據警方記錄,托尼的陳述與其他幾位證人的證詞一致。 托尼·斯卡克爾並非當時警方唯一的懷疑對象。嫌疑人的名單上還有一個名字,艾德·漢曼,26歲,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MBA研究生。漢曼家住在奧托羅路和威爾士街交叉口的東南角上,這個街口的東北角便是斯卡克爾家的大園子。漢曼家也是莫克利家的近鄰。艾德·漢曼被列為嫌疑人是因為有人反映他性情乖張、行為怪異。 10月31日下午3點,艾德被帶到警署詢問。同時,警方讓他的母親簽署了一份《搜查許可書》並蒐查了漢曼家。儘管後來艾德通過了測謊實驗,警方也無法證明他與瑪莎·莫克利兇殺案有任何關聯,艾德·漢曼還是被列為本案的嫌疑人達數月之久。

兇殺案發生的第二天,11月1日,星期六,法醫埃里奧·格羅司博士會同警方、檢察官等有關方面對瑪莎·莫克利的遺體進行了檢查和化驗。驗屍從中午12點40分到傍晚6點45分,一共進行了6個小時。不出警方所料,瑪莎死亡的原因確實為高爾夫球棍所致。 第一處傷痕是從左耳上方到左邊太陽穴的一條凹痕,形狀與高爾夫球棍的棍桿相吻合。不少人認為, 此傷即是使瑪莎昏厥倒地的第一擊。但後來發現,此處顱骨並無損傷,所以也有人推斷,這是在瑪莎斷氣時,其頭部枕於那截11英寸的棍桿上而形成的。 瑪莎的後腦右部有四處明顯是被高爾夫球棍的棍頭猛擊而成的傷口,傷口周邊大量瘀血,顱骨凹陷。 專家們認為,這才是發生在環形車道草坪中央的第一擊。由於瘀血,所以現場沒有太多的血跡。 致命之傷是在瑪莎的脖頸處。兇犯將已經折斷的、沒有棍頭的高爾夫球棍的棍桿從瑪莎脖子的右部戳進去,凶器穿過整個脖頸,再從脖子的左面出來。死者肺部嚴重充血,說明在遭到這致命的一擊後,瑪莎還沒有馬上嚥氣,她仍在呼吸,她的心臟也仍在跳動,從而將血吸入了肺部。 毒物化驗的結果表明,瑪莎在被害的那天晚上沒有喝酒或吸毒。這一點之所以重要,在於說明了她在案發時頭腦清醒,仍然具有正常的判斷能力。 瑪莎臨死之前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如被強姦等,那又當如何解釋兇手扒下了她的牛仔褲和內褲呢?一種推測是,作案人試圖強姦她,但不知為什麼未能做成,或者是由於某種心理上的障礙,或者是由於外界的干擾,比如有人路過,或聽見人聲犬吠等等。另一種推測是,作案人試圖以這種方式羞辱被害者。若果真如此,則說明兇手與瑪莎認識。 推斷死亡時間最可靠的方法是通過觀察屍體僵硬的程度和皮膚,特別是傷口周邊皮膚的顏色,這些化學變化通常發生在死亡後幾小時到十幾小時之內。可惜在發現屍體後現場沒有法醫,等到埃里奧·格羅司博士開始驗屍時,瑪莎·莫克利至少已經死亡30小時以上,要推斷出比較準確的死亡時間幾乎是不可能的了。格羅司博士只能得出比較粗略的結論:死亡時間為10月30日晚上9點30分至次日凌晨5點。 若干年後,當本案重新立案調查時,許多人質疑警方最初根據那一陣可疑的爭吵聲和狗叫聲而確定的案發時間,即10月30日晚上9點30分到10點,於是便試圖從驗屍報告中尋找依據。剩下的唯一線索只有死者的胃容物了。一般來講,從攝入食物開始2至3小時內,食物將被消化但仍留在胃裡,大約需要4到6小時才能使胃容物排空。格羅司博士的驗屍報告中提到,瑪莎·莫克利的胃裡有大約3盎司,合85克,已經消化的半液態食物。據瑪莎的母親莫克利夫人提供的情況,瑪莎那天的晚飯是在6點30分左右吃了一個奶酪三明治。瑪莎的朋友海倫、杰弗利和吉蒂證實,他們8點左右在鄰居家裡吃了冰激凌。因此,有專家認為,瑪莎的死亡時間應比較精確地推定為當天晚上9點30分到後半夜1點30分。 10月31日下午,當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在斯卡克爾家了解情況時,他們在早餐室的角落裡瞥見一堆各形各色的高爾夫球棍,其中有幾支也是通尼·賓納牌,和現場發現的那一支看上去很像是一套。朱莉告訴他們,那是大家平日里走路時用來作手杖的。因為羅斯頓·斯卡克爾不在家,兩位警探不便把這些高爾夫球棍帶走。第二天,11月1日,待老斯卡克爾在《搜查許可書》上簽了字,警方拿走了那幾支通尼·賓納牌高爾夫球棍。斯卡克爾先生說,這套球棍是亡妻安妮的遺物,每支棍桿上靠近手柄的地方都刻有安妮的名字。安妮去世以後,這套球棍交由朱莉保管,但她只是把它們和其他高爾夫球棍堆放在一起。警探們要羅斯頓和朱莉試試看能不能找齊全套一共六支球棍,以排除斯卡克爾家與凶器的聯繫。 警方在以後的調查中得知,整個貝爾赫文島上只有斯卡克爾一家擁有通尼·賓納牌的高爾夫球棍。不僅如此,格林尼奇所有的商店裡都沒有這種牌子的高爾夫球棍出售。經與廠家聯繫,證實通尼·賓納牌已停止生產出品多年。後來聯邦調查局冶金實驗室的鑑定表明,現場發現的球棍和在斯卡克爾家找到的那五支的確是同一套。 警方還聽說,貝爾赫文的人們經常看見羅斯頓·斯卡克爾在傍晚散步時手裡拄一根高爾夫球棍。據一位鄰居講:“散步時帶一根高爾夫球棍是斯卡克爾家人的風格。” 即使如此,警方也不敢妄下結論。 11月2日,星期天,警長思梯文·巴瑞在接受《格林尼奇時報》的採訪時對記者說:“孩子們在外面玩耍之後,經常把自行車、網球拍和高爾夫球棍等扔在門口的草坪上。”所以作案人完全有可能隨手撿到了那支凶器。 在本案偵破的最初階段,警方將注意力主要放在外來者、艾德·漢曼和托尼·斯卡克爾身上。但隨著調查的深入,托尼·斯卡克爾成了首要嫌疑人。 1975年11月3日,那個黑色長周末後的第一個星期一,在徵得其父羅斯頓·斯卡克爾的同意(因為托尼尚不滿18歲),並在斯卡克爾先生的陪同下,托尼被帶到位於貝賽尼的凡爾費德地區警署測謊實驗室。自案發之後,小伙子一直睡不好覺。他看上去疲憊、緊張、心煩意亂、焦躁不安,以至於連續三次實驗都未能獲得可靠的結果。 11月9日,托尼再次被帶到貝賽尼。據說這一次他通過了測謊實驗,但警方一直沒有公佈實驗結果,也沒有將托尼·斯卡克爾從嫌疑人的名單上去除。 事隔多年,記者林·列韋特發現,在格林尼奇警署公開的關於瑪莎·莫克利兇殺案的文件中沒有這一次的測謊記錄,而其他所有的一份不少。後來,林·列韋特輾轉獲得了測謊實驗的錄音磁帶。他聽完後的感覺是,整個實驗過程顯得非常不完整。托尼只回答了一些簡單的問題,如:“你是托尼·斯卡克爾嗎?”“你有沒有殺害瑪莎·莫克利?”,等等,當被問及與作案細節有關的問題時,磁帶上沒有托尼的回答。 1975年12月11日,案情有了急劇的發展。當警方再次找海倫·伊克斯和杰弗利·拜倫了解他們最後看見莫克利小姐的情形時,兩位年輕人終於將那些羞於啟齒的事和盤托出。托尼·斯卡克爾和瑪莎之間那些露骨的調情和挑逗似乎很容易使警方推斷出殺人動機:瑪莎沒有滿足托尼進一步的性要求,從未遭到過拒絕的闊少爺一怒之下便殺了瑪莎。 12月13日,托尼·斯卡克爾再次被傳訊。警方沒有披露這次談話的內容,但托尼被要求剪下幾根頭髮作為樣品。 如果托尼·斯卡克爾真是本案的兇犯,他怎麼可能通過測謊儀呢?事實上,在這之前,格林尼奇警方只是聽貝賽尼的人說托尼通過了實驗,並沒有向實驗室索要當時的記錄。現在辦案人員再回過頭去查閱,他們也產生了與多年後記者林·列韋特同樣的疑問。據為托尼做測謊實驗的地區警署技術員說,每當被問到與案情細節有關的問題時,托尼都似乎出現了一片記憶真空。在測謊實驗中,所有的問題都是特殊設計的,被測者只需回答“是”與“不是”。測謊技術員說,有時候托尼連簡單的“是”與“不是”都回答不出來,人就跟呆傻了似的。 1976年1月16日,羅斯頓·斯卡克爾簽署了一份書面許可,允許警方調閱托尼的病歷。辦案人員在調查中得知,和斯卡克爾家的其他兄弟一樣,鄰人們反映托尼也有古怪的行為和暴戾的脾氣。現在警方想要搞清楚的是,他是否可能在盛怒之下失控殺人,以及對自己在神誌不清的狀態下,特別是醉酒或吸毒之後所做的事情一無所知,就像有的人在夢遊時一樣。警方了解到,托尼那天晚上喝了不少酒。 格林尼奇警署把托尼的病案送給耶魯大學醫學院的豪爾博士,請他在不見病人的情況下,單從其病史作出獨立的判斷。根據病歷的記載,托尼在四歲時曾經從一輛正在行駛的車上往下跳,頭部著地,頭頂顱骨骨裂而引起腦震盪,昏迷達10小時,住院兩週。此後托尼變得性情古怪,好動,愛吵鬧,動輒發脾氣。有一次他一拳把門砸了個大窟窿,還有一次把電話從牆上硬掰了下來。在他失去控制的時候,斯卡克爾家的人得去請一位大個子會拳術的鄰居才能把他降服。豪爾博士的結論是,托尼的神經受到了損傷,他極有可能因暴怒失去控製而殺人。但對所謂失憶卻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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