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外國小說 漫漫長夜

第4章 4

司機不知道,馬蒂也不知道。 “公司的車,”司機答道,手依然探在車底在灰塵裡摸索著。 “挺新款的。買了一兩年吧。” “我覺得它看起來新極了。里程計顯示它只開了七千公里。” 終於,司機找著了掉落的螺母,把它牢牢地擰在了一個輪子的螺栓上。他汗流浹背,襯衫已經濕透了,手上沾滿了潤滑油和灰塵。他聳起了寬厚的肩膀,用有力的前臂握緊了千斤頂的把手,把康尼車放了下來。他不喜歡這個警察如此註意細節。 “我得請你倆向我出示一下駕駛執照。”警官說道,他的手電光看起來直接照在了金屬盒上。他偏了偏頭,把光線移得更近了一些,正照在盒子上。 “等一下,別動。下頭那些是什麼?那些粘在引擎支架上的是什麼?” 司機以為自己又聽到了爆胎聲,這兩種聲音幾乎一模一樣。接著,警察猛地向前倒下,倒在了他的懷裡。牛仔帽撞上了司機的肩膀,皺成了一團,麥格麗特手電從警察手中跌落下來。

“上帝!”司機站起身來,晃動著輪胎扳手。 “這他媽的是怎麼了?”他撿起麥格麗特手電照向地下。一縷鮮血正從警察的後腦冒出來。 他把手電對著馬蒂,馬蒂正把一把帶著消音器的短管手槍往腰帶裡塞。 “馬蒂,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他媽都乾了些什麼?” “他看見了那些盒子。你注意到了不是嗎?他在看那些盒子。” 馬蒂的語速很快,幾乎有些模糊不清。 “我本來可以試著掩飾過去的,你這該死的笨蛋。他沒有足夠的理由來搜查我們。耶穌啊,現在我們他媽的怎麼辦?你告訴我!還有,以上帝的名義,你拿著那把槍幹什麼?我們應該把所有的裝備都放在那些盒子裡。” 馬蒂什麼都沒說。有盞門廊燈的燈光灑過了街面,司機可以看到一個輪廓,有人正透過前窗向外窺視。在得克薩斯的考弗拉,一切都顯得那麼失敗。

“我們得把這狗娘養的弄到別的地方去,馬蒂。快點,幫我把他弄到後座上去。” 馬蒂彎下腰來,抓住了警察的腳踝,很小心地不把自己的衣服和襯衫袖口弄髒,同時也照顧到自己的背痛。司機打開一扇後門,抓住警察前胸的斜紋襯衫,把他舉起來扔進了後座。 馬蒂搓了搓手,又揮了揮手說道:“我告訴過你吧?我不喜歡手裡沒武器。嗨,他會一直這麼流血,把這地方染得一團糟,不是嗎?血跡可是很難除掉的。他的血把真皮墊子都弄髒了,不是嗎?” “馬蒂,閉上嘴,按我說的去做,不然我就把你扔到那個警察上頭去。把他的牛仔帽撿起來扔進車,扔在他邊上。然後回去關掉那輛警車的燈光和馬達。”司機使著千斤頂,讓康尼車四輪著地。他轉著輪胎扳手,上緊了輪子的螺母。工作完成後,他把癟掉的輪胎和工具一起扔進了卡車,猛地關上了門。街那頭的門廊燈現在已經熄了。

他們坐到了車裡,沿著聖哈辛托朝九十號公路那裡開,過兩個街區就到了。司機的襯衫袖子依然高高捲著,前臂肌肉緊繃、塊塊凸起。他向左轉,上了九十號公路,在兩人接近考弗拉東邊的時候點了一支煙。 “我包裡有五分升野火雞波本威士忌的極品高價產品。。幫我拿出來。我需要喝點酒。” 馬蒂轉身探過座位,拉開一隻黑色皮箱的拉鍊:“酒在哪兒?我找不著。” “頂上左邊的袋子裡,和我的刮臉用具放在一起。” “找到了。耶穌啊,這警察的血流得到處都是。我說過會搞成這樣的,不是嗎?我們回到城裡的時候人家會怎麼說呢?” 司機擰開酒瓶深深吸了一口,然後重新蓋好蓋子,把酒瓶塞到了座位底下。 “我們一找到合適的地方就把這屍體處理掉。馬蒂,你真是個愚蠢透頂的混蛋。”

“別以那種口氣對我說話。那個警察是自找的,我就這麼看來著。我不喜歡他的說話方式,瞧瞧吧——開口閉口'你倆你倆'的,這是在放什麼屁?該死的鄉巴佬。而且沒有人,也包括你,可以管我叫愚蠢透頂的混蛋,聽到了嗎?” 馬蒂的聲音已經失去了慣有的那種無知天真,彷彿籠上了一層灰濛蒙的冰霜。 “是的,是的,我聽到了。”司機開始考慮馬蒂的不穩定性,並且想到了他的同伴腰帶裡塞著的S&W32手槍。 他讓酒精麻痺自己,使自己鬆弛下來,然後試著讓氣氛輕鬆起來,以彌補他先前所說的重話。 “對不起。只是因為我們手頭的事情有點兒糟糕,我就有點兒神經緊張了。” “那好吧。只要你道歉了就行。看那月亮。” 馬蒂身體前傾,透過擋風玻璃向上凝望著,“你見過那樣的月亮嗎?”

“不,我從沒見過那樣的月亮。”司機說道。他用力踩下油門,康尼車已經厭倦了整夜的行程,而這黑夜卻越來越長,似乎永遠也到不了天亮。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時費恩正頂著上流紳士的頭銜。他說起話來就像個翩翩公子,穿著打扮也像個時髦精英——他穿著考究的套裝,繫著亮閃閃的領帶,領帶上還夾著祖母綠領帶夾,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適合在高檔地毯和拋光地板上行走,但顯然不適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險。通常來講,一個職業老千往往會保持低調,會以言論和穿著來佯裝平凡,這樣就不會引起關注或讓人們注意到他。然而費恩卻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打工仔,好似在邊境附近的堪地裡蠟一種天然植物蠟, 一般常用來作口紅的基底, 或添加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廠,他面向大眾,扮演著四處奔波的銷售員角色,他愉快地對每個人說:“大夥兒好,很高興結識你們。”很明顯,這層偽裝是十分有效的,因為誰會相信一個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會想著在打牌時出老千呢?

除了偶爾消失一兩個月之外,他總是在桑德比特商店裡晃悠著。沒人確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兒,但他回來時總是笑瞇瞇的,說著一些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錯的短途旅行……相當可觀,我必須得承認”此類的話。 費恩在外表上有個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這隻眼睛出於某些原因有點兒斜視,使得他在看人的時候會歪著頭。這可能有些不吉利。然而費恩卻把他變成了自己的獨特魅力,你幾乎會對他感到同情。他把溫切爾帶進了商店的一間後房,便歪著頭斜覷著他。 “年輕的溫切爾先生,我們先來談談撲克的哲學和目的吧,撲克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害別人,這也是它純粹的目的,撲克就是這樣一種遊戲。所以給我好好聽著,並且把這道理記在你的腦子裡,當有這種需要的時候就把它拉出來:殘酷和欺騙是撲克好手的兩種最佳武器。並且,作為一個男人,如果你躺下來聽任自己的天性和心聲,你就會發現,或多或少,這兩種品質都存在於你身上。”費恩挑了挑眉毛,咧開嘴笑了起來。

“玩撲克可得有耐力、智謀和冷靜,同時內心也得一直保持一種'文雅的野性'。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把和人性行為之類的那一套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他輕蔑地說出了'人性'這個詞,彷彿它是一個人能具有的最壞的性格特點)。把友情、慷慨、憐憫、遊戲道德全都拋諸腦後。那些玩意兒在撲克桌上行不通,並且還會破壞遊戲的純粹性,就這麼把它給褻瀆了。撲克可不是什麼友好的遊戲。如果你非要這麼做,那你的技巧就會爛掉、鈍掉、枯掉。明白了嗎?” 溫切爾點了點頭,但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費恩所說的,和他在家裡學到的每件事情都截然相反。 “溫切爾,從你臉上顯而易見的迷惘神情中我看了出來,我剛才所說的話可能和你迄今為止學到的、如何對待他人的理念格格不入。所以這兒就有了個棘手的問題,就是你得把贏撲克的必要態度,與過一種正經良好的生活所需要的態度區分開來。有些人從來做不到這種區分。而你的話,如果你努力去做就會做到。當你不玩撲克時以一種方式生活,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以另一種方式生活。這需要一些實踐,但這是可以做到的。”

費恩讓溫切爾消化了一下他的話,然後繼續開講。 “我所知道的最慈善、最親切的人要數賽勒·羅林斯了。賽勒從東得克薩斯出來的時候既和藹又友善,就像穿透冬日的四月份的太陽,但當他在牌桌前坐下時,你會覺得是一條莫加伏南加州的一處沙漠。響尾蛇在和你打牌。而在牌戲結束之後,不管是贏是輸,他都會回復到原來的面目,要多親切有多親切,他會把嬰兒放在膝蓋上搖晃,還會和你聊聊天氣。” 溫切爾記得他的父親談到過賽勒。數年前山姆在克里爾塞格諾看過他打牌,並說這是他生命裡印象最深的場景之一。 “哦,那個賽勒太厲害了,溫切爾。他的打牌方式讓其他人想在第一輪賭局就繳械投降。就好像他們知道自己沒有絲毫獲勝的希望,於是就決定放棄挑戰直接讓他拿走賭注。”

費恩拿出一把小巧的折疊式小刀,刀柄是像牙的,他開始修指甲,在刮指甲時間或抬頭看看溫切爾,並說了以下的話。 “記著,溫切爾,玩撲克,有時候與生活一樣,除非當一個或者更多的參與者失去了與你所獲得的類似的、真實的、有價值的東西,你的所得才是真實的、有價值的。除非輸家體驗到了真正的痛苦,撲克遊戲才是真正的遊戲。如果沒有痛苦存在,那你就能確信它不是一場真正的撲克比賽。這就是為什麼你應該永遠不跟朋友們玩撲克,把他們的家用當作賭注的原因。這些你都理解嗎?” 確實,溫切爾正在理解著他所聽到的話,但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喜歡這些話。所有的這些關於痛苦、失去和殘酷的名堂似乎離拂過仙人掌的墨西哥柔風很遙遠,離出著汗的馬身上散發出來的可愛氣味很遙遠,離鴿子在臨河搖曳的柳樹上拍動翅膀的聲音很遙遠。但他覺得,學習費恩教給他的東西並不會有什麼壞處。畢竟,他可不必以打撲克來作為謀生方式。如果不出意外,如果他決定成為一個牛仔的話,他便可以最終成為西南部最棒的業餘撲克玩家,專門在篝火邊打牌。又或者,如果他成為一個邊境巡邏人的話,他也許可以揣著幾個餘錢到桑德比特商店的後捨去打撲克。知道費恩所知道的東西沒什麼壞處。一點兒壞處也沒有。

“在我們開始之前還有幾件事兒,溫切爾。我猜想你玩牌的風格會是公公平平的,也許會以此謀生。你看起來像是那種文靜而紳士的傢伙,所以我建議你至少有一套好衣服,這衣服要燙得妥妥帖帖;這樣你總是會看起來很像樣。灰色是種好顏色,因為它不太顯臟。 “系褲帶而不要係皮帶,四處走動時腳上得穿著定制的靴子,因為撲克遊戲可能持續很長時間,你不要讓任何的束縛,或讓任何東西去分散你的注意力。把靴子做成頂部稍微寬一點兒的樣子,那樣你就會有地方塞一支小手槍,一支像柯特式銀行家專用式樣的手槍。柯特槍的槍管只有五厘米長,但是,我的小伙計,在這個世界中的撲克房裡我們可從不談論大手筆的玩意兒。希望你永遠用不到這支手槍,但偶爾在路上會有些相當黑暗的事情出現。讓靴匠在你靴子的右側裡層縫上一根小小的皮吊索,那就是放槍的地方。” 費恩探下身,從自己的靴子裡取出了一支掌心雷美國費城人Henry Deringer 首創的小型手槍,極易隱藏攜帶, 通常有一到兩根槍管。槍。 “這是我的備用,一支41 第三型號的掌心雷。我已經習慣它了,它既好用又輕便,還有許多類似的優點,胡桃木把手配黃銅槍身,真是賞心悅目……至少我那隻好眼看上去覺得很舒服。它幫我解除了幾次危機。但我擔心只開一槍可能不夠。所以,儘管我比較偏愛掌心雷,我會推薦你使用更重一點兒的玩意兒。 “現在,我們來坐在這兒的桌子前吧。讓我來耍上幾把,給你演示幾樁事情。你老爸說你對順子撲克和常規撲克掌握得相當好,所以我們就從那些開始吧。先從順子撲克開始,幾乎已經沒人在玩這個了,但玩玩還是有好處的,它可以用來說明一些特定的事情,卻不用搞出一大堆複雜的理論。” 費恩給小溫切爾發了五張牌。 “我們就不用管賭局的輪數了,溫切爾,直接進入攤牌環節,就好像我們已經下好了注那樣。你手裡是什麼牌?” 溫切爾攤開了五張互不相配的牌。 “什麼都不是。垃圾。一把臭牌。” “好吧,我有一對4。不是什麼好牌,不過我贏了。” 費恩又開始洗牌,一邊問溫切爾在家學得怎麼樣、最喜歡什麼課程。當男孩回答的時候,費恩開始發牌。 “讓我們來看看這次你拿到了什麼牌,溫切爾。” “稍微好一點兒,三張同號牌,三個9。” “太糟糕了,我手裡拿著最大是Q的順子,這樣我就比你強一點。”費恩攤開了五張不同花色的8、9、10、J和Q。 第三把:溫切爾攤開了一手最大是J的同花順,費恩湊成了一副葫蘆,三張K加一對7。 他咧開嘴向溫切爾露出了一個貌似痛苦的笑容,說道:“抱歉,K葫蘆。也許我們一邊玩兒你的運氣會慢慢好起來的,孩子。看這兒,也許你願意湊近點兒看看我的掌心雷。” 他把槍打開,取出彈藥筒,再把槍合上,然後把它遞給了溫切爾。 洗牌、發牌,第四把。 “你的情況好點兒了嗎?” 溫切爾放下掌心雷,拿起牌,然後微笑起來:“好一點兒了。”他攤開牌讓費恩看。 費恩再次抬了抬眉毛:“哦,四張一樣的,還是J。非常棒,確實非常棒。雖然還不太夠。”他給溫切爾攤了牌,從6到10。 “順子,最大的是10。你可不太能見到這一手吧?” “我再發一次牌,然後咱們來稍微討論一下。” 費恩一邊整理著牌一邊談論著天氣,說不久天氣就應該涼快起來了,問溫切爾是不是也這麼想。溫切爾同意他的看法,說感覺天氣是會轉涼。他還感覺到除了氣候將要變化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正在發生。 當溫切爾拿起自己的牌時,他簡直不敢相信。是一副順子,正是費恩剛才的那一把牌。 費恩注視著他:“我還沒看過你的牌,但我猜你對自己手裡拿著的牌感覺非常好,溫切爾先生。沒多少牌能勝過你的十最大的順子”——當費恩攤開他的牌時,溫切爾不可置信地眨了兩次眼——“除非是一副大同花順。” 他展示了紅心A、K、Q、J和10。賭注比例是650000比1,而費恩做到了。 “此時此刻你感覺怎樣,小子?” “像是被一頭布萊默公牛從身上踩了過去,這就是我的感覺。” “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的確如此。首先,我通過大量的嘮叨和讓你看我的槍分散了你的注意力。你正看著那把掌心雷或正想著我問你的話,並且一直在說話,而不是看著我洗牌、發牌。” “現在,第二點是你那些許好奇心,你對自己拿到的牌感到奇怪,並且奇怪為什麼我的牌總是比你的好一點點。也許你有點兒懷疑。你是不是要指責我出老千?那可能是大多數人的第一直覺。” 溫切爾什麼都沒說,只是冷靜地坐著,注視著費恩。 “小子,你剛剛做了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把嘴巴閉牢了。指責一個人出老千時火氣也往往騰地就上來了,通常緊跟著來的就是拳頭、刀子或是槍。 “另外,你怎麼證明人家出了老千?除非你能跑過去從他的袖子裡掏出一張A來,或者逮著他正用大拇指的指甲在某些牌上划拉著做記號。只有二流騙子才會用那些粗俗的招術。要認出行家可就難多了,實際上幾乎是不可能的。要是你覺得有人在出老千,那你最好就規規矩矩地從牌桌邊站起來走人。” “你是怎麼出老千的呢?”溫切爾問道。 “哇哦,進度不用那麼快。除非你先學會二流老千耍的那套不那麼高雅的玩意兒,不然你可沒法兒識別出複雜的套路。你沒有賭金,並且一段時間內不會去玩兒高賭金的撲克;高賭金、無限制,在這種遊戲中你才能發現真正的行家,有的誠實,有的狡詐。所以我們就從基本的開始吧,從市井把戲開始,你很可能會在小城鎮的撲克室、聯誼機構,或在那些在工作中賺不了幾個錢的人舉行的集會中看到這些把戲。” 於是事情就這麼進行下去了,當費恩不在大路上的時候,每週六他們便在一起玩牌。他從向溫切爾展示那些他叫作粗俗招術的技巧開始,並且費恩看起來對每樣招術都有活生生的例子,他從自己帶到店裡來的一隻手提箱裡把它們一件件取出來。箱子裡頭有從所謂的魔術師配備屋裡弄到的、標了記號的牌,牌上用稀釋苯胺上了色來作掩飾,可以稍微改變一下大多數牌上的花紋樣式。蜜蜂牌的紙牌背後的菱形特別容易做手腳。 費恩展示給他看,告訴他怎樣用一種肉眼幾不可辨的鐘面暗碼,在自行車牌的紙牌上做手腳——九點鐘的記號就代表9,諸如此類。他繼續講下去,給他演示其他更複雜的標記技巧,比如用沙紙磨牌,並且每講一種技巧都告訴他如何認出那些標記。要是不一次次地反复熟悉每張牌,這活可就難辦了。而且一旦你看見了那些記號,你就會驚訝地覺得為什麼自己沒有立刻就發現。 講完了這些之後,接下去就講到了用來藏牌的機械裝置和特別的口袋。還有叫作“一瞄”的小鏡子,這些小鏡子可以固定在咖啡杯上或粘在一根香煙的末端,讓老千能在發牌的時候看到牌面。 費恩一點兒也不急,悠閒地幫他把老千系統的框架一點一點地搭起來。溫切爾足足用了兩年的星期六下午才總算把費恩的節目清單給耗完了。第二年便花在了更文雅精巧的方式上頭。他學了洗牌時候的小動作,比如從丟牌和一疊牌中揀出自己想要的牌來,或者在切牌時把牌弄皺或彈開。 教每種方式時,費恩都對溫切爾只觀察技巧的做法不甚滿意。他堅持說溫切爾必須得開始適度地把這些步驟操作熟練,不必達到專業水準,但要好到一定程度,這樣他就能理解他外頭的世界有多血腥、可能要遭遇的撲克世界有多殘酷。 “你要能夠熟練地'識別'別人手裡的牌,溫切爾。那就是,暗示, 那些能告訴你對手在想什麼、在幹什麼的玩意兒。不管是老千家還是正大光明的玩家都會使,或許是憑牌的外觀或手感,或許是憑一個人在特定時刻的身體姿勢。” 溫切爾花數小時時間實踐並掌握了其中一些動作,其他動作則花了他幾個月。第二張發牌法很難,但他學會了辨別聲音,從第二張開始發牌時發出的刮擦聲比正常的頂部發牌發出的聲音略響一些,因為第二張牌既和第一張牌產生摩擦也和下一張牌產生摩擦。費恩還展示給他看——除了最棒的二張發牌手之外,所有的發牌手都會在發出那張牌時改變拇指的動作——這就是暗示。 彈洗, 一個技巧一流的牌手可以在洗牌時通過彈牌來安排好自己要的牌,這難度尤其高。溫切爾從來沒有把這門技巧掌握到能讓費恩滿意的程度。這便成了他的個人挑戰之一,數年之後,在他二十歲時,他終於可以做得相當不錯了。 每隔一陣子,費恩就會提起虛張聲勢這一話題。 “在低賭注的牌局中這沒多大用處。人們沒什麼可輸的,你就很難虛張聲勢。只有在高賭注或無限制的牌局中,虛張聲勢才會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在無限制的牌局中,你根本別無選擇,只能時不時地虛張聲勢。但只有在合適的情況下才能這麼做,也別想著虛張聲勢一下就能偷走所有的賭金,可能在對付水平比較低的牌手時你會經常這樣做,但你別讓人家惱羞成怒地把你給踩扁了。有時候,甚至只是讓人感覺到你可能在虛張聲勢也是一種不錯的方式,唯一的方式,讓其他傢伙們都走在正路上,排隊依次這麼走下去。如果你從來不虛張聲勢,那你也就永遠不會對別人構成這種威脅。但是,要選好時機,小心使用,因為如果你用了太多次的話,人們就會注意你,而虛張聲勢就完全失效了。並且在打虛張聲勢的牌時,也一直要像拿著一手好牌那樣去打。” 接下來學的是下注、加註和錢款管理的策略。費恩似乎在這些方面不是很強,不像他在出老千方面那麼強,這使溫切爾覺得有些困惑。 他小心翼翼地問出了一個一直困擾自己的問題:“費恩先生,如果一個人真的知道怎樣把牌打好,那他為什麼還需要出老千呢?” 費恩思索了一會兒,溫切爾可以從這男人的臉上瞧出某種混合的情感——混合著悲哀和某種他無法識別的神色。費恩把玩著自己領帶上的祖母綠領帶夾,把口袋裡的手帕扯直,然後拉出金表研究了起來。 最後,他抬眼看著溫切爾,說道:“我想這可能是有些人的本性,溫切爾,一些和來得快也去得快相關的東西。詐騙很刺激,也許是這樣。換而言之,也許只不過是因為懶惰和貪婪。” “孩子,我得走了,得在明天晚上之前到達聖安吉洛。”他站起來向溫切爾眨眨眼,接著微笑了一下,並且自溫切爾認識他以來第一百萬次挑了挑眉毛。 “有場牌局和一位女性朋友在那兒等著我,一個男人在他的中老年時期還能期望更多嗎?” “此外,我覺得我教你的課程到這裡也告一段落了。我已經把能教的都教了你。對於真正的牌局你現在還只是個門外漢,當你真正去那兒開始為賭錢而打牌時,你就會覺得這不僅僅是在消磨時間。當你穿著最好的衣服坐在牌桌前時,你獲得的經驗是無與倫比的,除此之外,我再沒有什麼更有價值的東西可說了。” 費恩從口袋裡掏出了五張一美元的鈔票。 “這是你的初始賭金,可別用謝啊謝的那一套來侮辱我。在這些年頭里五美元是一個邊境墨西哥人一個月的薪水,也是大夥好一陣子的生活費,所以你得把它抓牢,讓它越變越多。把我說了一遍又一遍的話記好了:當你遇上一個貨真價實的一流牌手時,你就會,就會永遠搞不清楚他有沒有出千。但記住我教你的,你會有一種感覺,感覺有什麼不對勁兒的地方。這時你就應該把籌碼兌換成現金,然後離開……彬彬有禮地迅速離開。” 接著他笑了起來,把頭向一側斜了斜,向溫切爾擠了擠眼睛。 “當心那些擅長彈洗和第二張發牌法的傢伙們。碰上了就站起來走開,就像我現在正在做的那樣。走開就行了,溫切爾。另一個牌局總是在什麼地方候著你呢。” 塵土又飛揚起來了,從吉娃娃原產地為美國中南部的微型狗。的產地那邊被風吹過來,一輪夕陽向著卡門斯的方向緩緩沉淪。費恩左手提起一隻手提箱,用另一隻手用力握了握溫切爾的手,說道:“你是個好孩子。打牌要打得好,打得直截了當;你不做那些可笑的營生也能過得不賴。是的,年輕的溫切爾先生,你會過得不賴的。你不但聰明,還是個得州人,得克薩斯一直都出全世界最棒的撲克牌手。” 他把一頂棕色軟呢帽以一個合適的角度拍上了自己的腦袋,穿過了桑德比特商店的前屋。他在現金登記處買了三根雪茄,然後邁出門廊,走向一百米開外的臨時火車站,那車站只有一個房間,他邊走邊看了看金表。 就溫切爾看來,這個老邁的老千似乎比他們第一次碰面時個頭小了。這部分是因為溫切爾在過去兩年里長高了十二厘米,現在他高達一米七八,比費恩高了十厘米。也許還有一部分的原因,他思忖著,是一個人對老師的感覺——當你已經學得了老師所知道的東西、而老師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教你的時候,就會有這樣的感覺,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它混合了感情、感激和逐漸消亡的光彩。出於某些原因,溫切爾覺得自己需要去給他送別,於是就跑去了車站。 一如既往,費恩掐點到達,就在火車將要出站、長鳴著向北前兩秒鐘登上了火車。車站前有一些運輸汞礦石的車,還有一輛普爾曼式客車加貨車與它們停在一塊兒。費恩正站在貨車站台上,當他看見自己的學生來目送他離開時,他朝他揮了揮手。 在一百米開外的軌道上,被風吹起的塵土環繞著火車。但有那麼兩次,在捲起的塵土旋渦中,溫切爾瞥到費恩正靠在貨車的鐵欄上回望著他,或是回望著邊境,或是回望著生活本身。此時此刻,間隔著這些距離,費恩看起來已老邁無力,最多只擁有某種自命不凡的小人物的莊嚴自尊,已經不像溫切爾一度認為的那樣氣度不凡、高雅尊貴。 五天零兩個小時之後,從聖安吉洛那裡有消息過來說,費恩在一場無限制撲克牌局中被人用槍打死了。傳聞說是由於從第二張開始發牌之類的事情。傳聞還說,費恩當時已經探身去拿藏在靴子裡頭的掌心雷槍了,但卻已來不及了。 那時是一九四○年,當溫切爾聽到這消息時才十六歲。第二天他就十七了,當天他就去了那塊平坦的岩石處,他在那兒練習了二張發牌法,把這作為某種對費恩的致辭,同時也是向他身上那些自己尚未淬成的品質致辭。 費恩是對的——當你抽出第二張牌時,這張牌摩擦另外兩張牌時發出的聲音十分柔和,就像老鼠在牆裡發出的細碎聲音一樣。但如果你知道怎麼去聽,它聽起來便依然清晰無比。 當溫切爾通過虛張聲勢的手法從一個愚蠢的叫做里克的年輕牧場主那裡贏得了兩對農場時,印第安人已經住回到戴爾布羅峽谷達六個月之久了。溫切爾頭一回聽說他還是從一個牧場主那兒聽來的,就是那個向他租借兩對的放牧權的傢伙。 “你意識到那個印第安人的事兒了,對吧?”傑克·斯達克曾經問過他。 “什麼印第安人?” “就是住在你後頭的峽谷裡的,後邊十公里的地方。他已經在那兒住了一陣了,具體有多久不清楚;可能現在他已經有了合法居住權,雖然我懷疑他根本不太在乎有沒有居住權。老法葉或小法葉,隨便哪一個在的話,肯定已經把他給攆走了,既迅速又決絕。但小里克似乎不在乎誰來了,誰踩上了這片土地。” “那個印第安人,他是怎麼上這兒來的?”溫切爾問道,意會了傑克的間接批評。 “不知道。我懷疑他有時狩獵幼獸。男孩們告訴我,鬧市區的藝術品和手工藝品購物中心裡出現了一些鷹的羽毛,但沒人能說出它們打哪兒來,並且我有一陣子沒看見這兒的懸崖上有墨西哥鷹了。那可能就是他的收入來源。峽谷裡既沒有草也沒有水,所以也沒什麼可儲備的,我也一樣。我只見過他一次,還是遠遠瞧見的,一個看起來挺粗獷的男人。我只是想,你應該意識到他回來了這一事實。” 從他擁有兩對開始,溫切爾就從沒見過這印第安人。在傑克提到了這個居住者之後,溫切爾曾兩次把那幅買了九年的畫裝上馬鞍,策馬回到戴爾布羅峽谷裡,一路穿過了坐落於桂帕山南坡上的拉·塞拉舊銀礦,這所銀礦已經廢棄五十年了。第一次去時,他下了馬,由拉·塞拉的主要隧道摸索進了山里,小心翼翼地走過運礦車曾碾過的橫木,並提防著蛇,每當六月的驕陽把光禿禿的沙漠烤得像窯房一樣火熱時,那些蛇就會對隧道裡的陰涼和黑暗格外眷顧。 進入隧道縱深十二米處,他的右方出現了第二根水平軸。再往裡十米,他的手電就照到了橫木的盡頭以及橫木下頭的地面。溫切爾在縱軸邊蹲下身子,把一塊小石頭扔進了黑暗裡,集中精神去聽它什麼時候落到底部,然而他什麼也沒聽到。他找了一塊大些的岩石,又扔了一次。這一次大約過了兩秒鐘,他聽到了石頭觸地的模糊聲響。很明顯,這根軸至少長達三十米或更長一些,就好像那塊石頭一樣,沒入了桂帕山的腹中。 這座舊銀礦使溫切爾有一種紛擾不安的感覺,於是他朝著有光亮的地方折了回去,騎上馬朝戴爾布羅峽谷而去。在峽谷深處,離三十米高的火山口不遠的地方,他發現了一個用帆布和木頭製成的棚蓋,頂部覆蓋著松枝。那裡的許多痕跡都標示著,有個人在那兒住著,包括使黑了的廚具、毯子,一隻陶罐裡還整齊地放著一束剛採下的黃色報春花,但印第安人沒在那兒。他友好地呼喊了幾聲,希望印第安人會自己現身。但什麼也沒出現。 但每隔六個月上下,溫切爾就會發現自己屋舍後頭的沙漠紅柳上掛了一面鹿肉,鹿肉在晨風中輕輕晃動,並開始招引蒼蠅。這是某種形式的租金,他想,於是便一直這樣下去。印第安人沒有打擾他,他也沒必要去打擾印第安人。 彼得·朗·格拉斯對這種狀態也挺滿意。在二十年前,翁迪德尼美國南達科他州西南部派恩里奇(Pine Ridge)印第安人保留區中的村莊名和小河名,1890年曾發生過血腥大屠殺,250名美國印第安人被美軍在此處射殺。聯邦軍隊的圍攻剛結束不久,他的理想便已經在美國印第安人運動中徹底幻滅,於是便開始了漂泊的生活。他在舊金山做了三年碼頭工人,在一所內華達的監獄里呆了兩年,罪名為持致命武器襲擊別人,當時一個牛仔侮辱了他,他便用一隻打破的啤酒瓶還以顏色,隨後他又在一艘商船上當了七年普通水手。生活在繼續,彼得也得繼續生活,他日復一日地在一種模糊而無力的憤怒感中煎熬著,這種感覺既無法溢於言表,也無法徹底把它驅逐出身體。 兩年半前他狼狽不堪地爬上了一條西得克薩斯的大路,開始考慮環繞四周的開闊鄉村,它們延綿數百里,無邊無際。他已經攀過了山脈,俯瞰了峽谷,直到他終於找到了美國國土上的這處荒蕪之地。在峽谷入口附近有一處火山上沖斷層,正是他的祖父說起過的那種。 那意味著水源。他在九月份一路跋山涉水地進入了墨西哥來巧取豪奪,這卡曼其人早已知曉這種岩石就相當於貯水器,在旱年裡盡可以依靠。彼得向上攀了十米,幾乎攀上了上沖斷層的頂部,他研究了一下裂隙,判斷著在雨季里水是如何流下來的。他沿著水可能流過的路徑,第二天就找到了水。底部上方二米半處有一個突起,在它下頭是一汪半米深、一米見方的水潭。他從水潭里喝了點兒水,然後微微一笑;水比他想像的還要涼,這意味著上沖斷層不僅採集了雨水,還在岩石內部的什麼地方匯成了一條清泉。 彼得步行了二十多公里來到鎮上,購買生活用品花去了他餘下的大部分現金。為了把帳篷配備齊全,下個月他得跋涉六次。他沒錢購買武器,帶著重罪的記錄和身份不可能通過檢查,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買到一支武器。於是,整整一天一夜,他就蹲在火堆邊打撲克,努力回想著祖父說過的每件事,以及展示給他看的那些老方法,祖父曾告訴他如何利用手中的材料來製作矛、弓和箭。他的記憶有些盲點,但他努力回想著一些事情,直到他的記憶中盪滿了祖父悠遠的吟唱。他一邊回想,一邊通過試驗掌握了製作武器這門技術。終於完成了,矛磨得筆直,弓已上緊,五支插上羽毛的箭在四十米內百發百中。 形影相吊、孑然一身,彼得以一種老方式生活著,他拉上鹿皮簾子,回到毯子裡。擁有這片牧場的那個老人似乎並不在意他。雖然彼得同樣也不在意那個老人,為在此居住的特權付些錢還是恰當的,唯一的原因就是這麼做是正確的,沒別的理由。所以每年兩次,他會精力充沛地穿過沙漠之夜,把鹿肉掛上牧場屋舍附近的沙漠紅柳,讓它在晨風中輕輕晃動。 他注意到了這片房產西面的洞穴,它就在桂帕山的山腳附近,雖然他不知道那洞穴叫做朗來福山洞,也不知道它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四十年前法葉在那兒發現了一具骨架和一把槍。山洞入口是深達二米的縱向通道,但有人在那兒放了一把用樹枝和生皮製成的梯子,梯子直達洞底。然後,洞穴再深入幾米便接近了一條隧道,那條隧道只比印第安人的肩寬一點。 在對戴爾布羅峽谷的這一小片地方宣稱了所有權後的第七個月,彼得翻過山脈去探索那個洞穴,希望能找著一兩個古代箭頭,這樣他就可以完成他這些年來一直想完成的那個圓。他搜索了一下洞穴底部,除了一隻生鏽的鹿肉罐頭和一個薯片塑料袋,什麼都沒找到,其他來尋物的獵手已經上這兒來過了,並已留下了表示到此一遊的痕跡。 黃昏前一小時,他爬出了山洞,開始攀登桂帕山。他聽到一些岩屑掉落下來的聲音,然後就站回了地面上。一個墨西哥女人正沿著山腳下的小徑上山。雖然天氣還挺暖和,她還是搭了件披肩。在洞口時,她把披肩向上拉去,從身上扯了下來,彼得注意到她腰上繫著一隻包裹。女人走進山洞,在裡面只呆了幾分鐘就出來了,包裹已經不見了。她拂了拂身上的灰,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望瞭望四周。 “你好啊!”彼得說道,同時站起身來,他本來正在一叢沙漠玫瑰後面蹲著。 女人轉過身來,由於驚慌而倒吸了一口氣。她似乎想要說什麼話,但卻欲言又止,她仔細觀察著他,他也仔細觀察著她。 “你是誰?”她最終開口了。 “我是彼得,你又是誰呢?” 她繼續注視著他,目光專注不移,什麼也沒說。顯然,曾經一度,她是有幾分姿色的,也許還挺漂亮。雖然她的臉上有長年風霜留下的痕跡,雖然她比彼得眼中風韻猶存的形像要重了三十磅,她依然看起來賞心悅目,甚至是當汗跡在她的淺色裙子上浸濕了一片時,她看起來依然豐姿綽約。是她保持身體姿態的方式,是她注視著他的樣子,似乎她一直就很接近男人,了解他們所有的想法和做法。這並不會對彼得造成困擾,因為他也一直就很接近女人,也相信自己很理解女人的想法和做法。 “我是索妮婭,我給牧場主幹活。” “我住在戴爾布羅峽谷裡。” 彼得說道。 “你在那兒住多久了?” “有一陣子了。” “他知道你住在那兒嗎?”她輕輕地向牧場房舍的方向偏了偏頭,雖然那房子是在山脈附近,根本就看不見。 “是的,他知道。” “你就住在那兒,就這樣?” “是啊。我打獵為生,以此來獲得大多數我需要的東西。你給他做些什麼事?” “我給他燒飯,給他打掃房間。” 她朝印第安人後頭看去:“我們站在這兒顯得很蠢。我在爐子上熱著晚飯呢。你想不想吃點兒什麼?我住的地方只要朝東走一公里就到了。” 彼得舔了舔臉頰內側,目光向二疊紀盆地的低凹處投去,盆地在索妮婭身後延綿百里。那兒什麼都沒有,既沒有家園也沒有長期生活的痕跡。他可以看見一輛孤零零的半拖車式卡車在九十號公路上向西行駛,朝著厄爾巴索或別的什麼地方駛去,對他而言別的地方根本無關緊要。 他再次把目光轉向女人,說道:“有東西吃當然好。” “我們必須等到天黑。他可以從牧場主屋那兒看到我的磚瓦房,可能會反對我們倆跑到那兒去。” “我明白。” 他們在山洞口坐了近一個小時,抬頭望著延綿數里的干燥盆地,幾乎沒說什麼話,這一點對彼得而言毫無困難,因為他已經和沈默,或至少和沈默親近地生活了許久,那是經年的沉默。女人抱膝而坐,披肩整齊地疊好墊在身下。他們沒談女人在山洞裡做了什麼,也沒談她留了什麼東西在裡面。 不管是什麼東西,總會有時間把它找出來的,印第安人思忖著。 他永遠都找不出來,索妮婭思忖著。 她指向東北方,說道:“看到十公里外那圈像公路一樣繞著匕首山的東西了嗎?” “我看見了。” “那就是人們管它叫作卡曼其大道的遺跡。卡曼其人襲擊墨西哥時用過這條道。據說他們馬騎得又棒又猛,是所有印第安人中最可怕的。” 彼得點點頭,研究著他的祖先留下的踪跡。 “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叫做卡曼其。”她說,開始交談起來。 “這個名稱是尤提——卡曼其亞給的——意思是想要一直戰鬥下去的人。” “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是卡曼其人。” “你想一直戰鬥嗎?” “不。” 在往北幾公里的地方,戴威斯山已經轉成了藍色,然後紫色也暈染了上來,即將與夜晚融為一體。 索妮婭站起身來,說道:“有時我在這兒覺得很孤單。” “我也是,” 彼得回答,“這是一個讓人覺得孤單的地方,它就是這麼設計的。” 他們沿著地上凹下的一個又大又髒的槽狀物邊緣朝磚瓦房走去,那個槽正接著從山上滲下的水流,底部沉著小小一汪死水。 女人把披肩搭在自己的左臂上,走著走著絆了一下。她猛然向右跨了一步來保持平衡,彼得同時也扶了她一把,她的腳落在一叢豆科灌木附近。灌木下頭立刻有了響動,就好像是乾枯的樹葉在秋風中飄揚、旋轉的瑟瑟聲。 “離那叢灌木遠一點。”他安靜地開口。 “為什麼?” “我們有個朋友在那兒下頭,我想。”他抬起右臂放到頰邊,手掌朝下,然後以一種輕揮的姿態把手挪開。 “他沒有惡意。就像我們所有人一樣,他只不過不想被人打擾,當獨處變成孤單時則另當別論。” 當他們走過那叢灌木時她回頭看了看:“你為什麼那麼說……不被人打擾什麼的?” “在這個大千世界裡,不是許多人或事都能讓你的生活變得更為簡單的,事實上大多數情況正好相反。某種肆無忌憚的惡劣行為已經悄悄滋長起來了,我可不要這些玩意兒。我已經有太多壞東西了,已經成了這個世界中的一個逃亡者。” 他一邊這麼說著,一邊拔出了自己的十厘米小刀,熟練地切斷了六朵黃花的花莖,然後把花遞給她:“這些花是月見草,在其他地方人們也叫它晚燭花。我的祖父告訴過我,這花的油能幫助治療割傷和淤傷。” 後來他發現了一條繞著柵欄的小道,那些柵欄就圍著牧場主屋,這樣就不用翻過桂帕山也能到達索妮婭住的磚瓦房了。這樣很好,因為後兩年他大約每週都會跑去磚瓦房,而以前他繞著柵欄朝戴爾布羅峽谷去的時候總是到得很晚。攀爬桂帕山可是一件很困難的差事,當你筋疲力盡的時候,當你依然在莎脫酒的作用下頭暈目眩的時候,當你依然能感覺到和索妮婭在一起時的柔軟體驗的時候——她恰如其分地從你身上取走了她想要的東西,然後又從自己身上拿出你想要的東西、柔中帶剛地還給你。當她的呼吸變得短暫急促的時候,她便會開始輕輕地訴說一些晦澀難辨的話語。 在那第一個夜晚,她一直等到印第安人離開,然後在黑暗中走回了山洞。只有當她在山洞裡時她才會點上一盞煤油燈,並用燈籠的把手把她的包裹從一塊岩石下挪出來,她已經把石頭下面都挖空了。她已經在這裡藏了數年的東西了,但現在已經不能用了。向西五十米處,一塊岩石突出了一角。她用一把鏟子就著燈光鏟著凸起處下面的土,直到空出足夠的空間來放包裹。她把那些包裹包在一個塑料袋裡,牢牢地把它們塞了進去,然後把石子和塵土重新放了上去,把碎屑拍平壓齊,接著用一根香柏枝把灰全都撣了上去,掩蓋掉自己來過的所有跡象。根本沒留下痕跡,即使是卡曼其人也沒法發現痕跡,她想。她對自己的工作心滿意足,轉身向東走向了磚瓦房。 菱背響尾蛇找到了兔巢,發現裡頭是空的。幾分鐘前,三頭郊狼已經偷偷摸摸地潛入了這裡,把這兒掃蕩一空,把草叢裡所有溫暖的、毛茸茸的、滿懷希望的東西全都填進了肚子裡。它們甚至抓住了母兔,那隻母兔不願意拋下她的孩子,所以在那兒呆得太久了,最終被郊狼們的三角形包圍陣搞得暈頭轉向。菱背響尾蛇猶豫了一下,拖著二米長的身軀向西北方爬去,朝著牧場房舍,依然想要捕獵。有時候在房捨地基附近的草叢裡會有一些老鼠。 溫切爾曾見過這條蛇兩次。雖然他按照大多數得克薩斯牧場主的做法,殺掉任何經過的響尾蛇,但既然這條大蛇已經活了這麼多年了,也就應該再活上些年數。只要它別靠近房子就行。他每次見到這條菱背響尾蛇都是在傍晚,在離房捨一公里開外的牧場道邊。有一次,這條蛇甚至在他面前穿過了牧場道。那一次他是步行的。 第二次遇到它時他正在登山,在溫切爾看到菱背響尾蛇躥到一邊前,他的馬已經驚厥了。蛇被蹣跚不安的馬擾動了,發出了一種三十米開外都能聽到的聲音。溫切爾扯緊了馬的韁繩,使它安靜下來,從後方注視著這條蛇。 “這麼辦吧,老伙計。你從這兒離開到沙漠裡去,我們之間就不會出現流血事件。要是你再靠近這房子一步我就殺了你,就像兩個月前我殺了你的一個兄弟那樣,當時它正決定要靠著那塊突出的石頭睡覺。” 馬依然驚恐萬分,噴著鼻息想把人甩下來。溫切爾穩住了馬,從十米開外的地方繼續研究著這條菱背響尾蛇,它已經蜷成了攻擊的姿勢,忽閃著信子,發出噝噝的聲音。從童年時代起,溫切爾就覺得蛇是一種既需要小心提防,又值得景仰崇敬的混合體。他們身上有著某種高雅的特質,就像海洋中的巨鯊,花紋明晰,意圖純粹。它們不攜帶任何累贅的裝備,也不對自己的生活中的隨機可能性抱有朦朧的夢想,他是這麼認為的。而就菱背響尾蛇而言,它們並不想對人類造成危害,除非人類看起來可能會對它們造成危害。 這條蛇安靜了一會兒,似乎在直勾勾地盯著溫切爾。 “我想我得給你起個名字,大個子。或許……路德吧。我的老牌友路德·吉本斯可能會喜歡你倆之間的相似之處的。” 溫切爾策馬轉向回家,騎出幾米,然後回頭喊道:“記得我們的交易,路德。離開這裡,我就不來打擾你。要是你在房子附近出現,我就會用一大堆12口徑的雙層鉛彈來款待你,它們會把你的腦袋打得稀巴爛,爛得什麼都不剩。” 在去戴爾布羅峽谷的半路上,印第安人盤腿蹲坐了下來,為自己一小時前看到的景象困擾不已。他一隻手篩著一把土,把土在手掌裡捏成一團,然後把它撒回原來的地方。透過牧場房舍的窗戶,他看到了那個老人:他為什麼在肩上掛著槍套,而裡頭還有一支手槍?老人套上槍套,裝好手槍,他的側影投下了桂帕山。這氣息嗅起來不太對勁,就像一陣從敖德薩吹來的怪風,你可以從風裡嗅到一百五十公里以外的油味乘北風而來。 他匆匆上山到帳篷那兒,點上一堆火,再次蹲坐下來,反復回憶著那些影像。他沒得出結論,但他的感覺也絲毫沒有減弱,有個面目隱晦、意圖不軌的什麼東西正時隱時現。即使它不是邪惡的化身,也至少是來者不善,在彼得的世界裡,這兩者並無分別。過了一會兒,他讓火漸漸熄滅,收拾了一些工具,繼續上路了。 在考弗拉東面二十四公里處,得克薩斯州,林肯車的前燈照到了道路左側的一座風車。 “我得把自己弄乾淨,馬蒂,而且我們得把這警察的屍體扔掉。也許這個地方正合適。”司機放慢車速,康尼車的前保險槓正停在一扇上了鎖的牧場大門前。 北方馬類綠色牧場 第六大門,主養殖場 絕對禁止狩獵 亦不准許侵入或在此遊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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