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外國小說 拿著剪刀奔跑

第5章 拿著剪刀奔跑(4)

“嗨,奧古斯丁。”霍普說,她是一個小時後回來的。 我仍舊坐在沙發上出神,“嗨。”我模糊地回答。 “你在幹嘛?” 我眼睛盯著電視屏幕。 “沒什麼,我剛和布克曼從外面散步回來。” 她扭頭望瞭望,“是嗎,太好了,我正想和他談點兒事。他在哪裡呢?” “哦,他離開了。”我說。 “見鬼,你覺得我現在跑出去追他,能不能追上呢?” “追不上。”我說,“他大概一個小時以前就走了。” 她坐到沙發上。 “真該死,”她說,“我想問問他,這個星期五他能不能替我在爸爸的辦公室值班,我想去阿默斯特看我的朋友維維安。”接著,她把手伸進繡著彩虹圖案的帆布坤包裡,從裡面取出一本小開本、白色封皮的聖經。

“你和我一起做聖經占卜,好嗎?” “好。”我說。 芬奇大夫一家人都喜歡做“聖經占卜”。這就像是問“水晶魔術球”(一種代替抓鬮或投幣的球裝玩具,通過它隨機顯示的答案,使用者可以決定誰該得什麼或該做什麼)一個問題,只不過這一次你是在問“上帝”。具體方式就是一個人把手放到聖經上,而另一個人思考該向上帝請教的某個問題,比如,“我可以把頭髮剪短一點兒嗎?”接著,那個手放到聖經上的人打開聖經,隨意地翻到任何一頁,而提問問題的人把手指放到這頁的任何位置,手指停留處所顯示的文字,就是上帝給他的回答。芬奇大夫熱衷於做這種“聖經占卜”,認為這是和上帝溝通的一種直接的方式,他的大多數病人都做過這種占卜。不過,沒有任何人做得像霍普這樣頻繁。

我手捧聖經,而她閉上了眼睛。 “準備好了嗎?我問。 她睜開了眼睛:“好了。” 我打開了聖經。 她的手指落下來,放到了一個詞語“清醒”上。 “啊,我的上帝,”她說,“這真是難以置信。” “你剛才問的什麼?” “我問的是,我錯過了和布克曼見面,是不是意味著我不該去看我的朋友維維安,這是不是一個暗示? ” “所以呢?” “呵呵,所以嘛,”霍普說,“我該清醒一下了。上帝對我說,要是我去看望維維安,我就會打擾她的。維維安上一月得了感冒,而且她七十四歲了,所以她可能需要更多的睡眠。要是星期五到她那裡去,我就可能把她吵醒。” 我點了點頭。她抬頭看著天花板,“謝謝你,上帝。”她虔誠地說。

霍普和上帝是好朋友,甚至是鐵哥們。他們之間的關係,與宗教儀式無關,與傳統信仰無關。這是某種更為親近、更為隨意的關係。 霍普上週曾開汽車載著我到城裡購物,我們在桑頓廣場前面尋找停車的地方。當一輛紅色的維加小汽車離開一處殘疾人專用的停車位時,霍普高聲喊道:“太好啦!” “你不應該停在這裡。”我提醒他。汽車裡散發出甜兮兮的,就像是有些人的胳肢窩的氣味,我長時間坐在裡面,難免感到噁心,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她不該佔殘疾人的車位。 “這個位置就是為我準備的。”她說。 我們下了車。她打開後備箱,從裡面取出她繡著彩虹圖案的坤包。除此以外,她每次出門,還帶著一個帶有“公共廣播系統”字樣的背包,外加一個塑料購物袋。 “幫我把後備箱關緊。”她對我說。

我使勁關上了後備箱。不過我看不出這有多大意義,裡面沒什麼值錢的東西,扒手沒什麼可偷的。他們會對放在裡面的東西感興趣嗎——一個紀念父親節的小徽章,一大把氣球,一把藍色的塑料梳子,它通常放在儀表板上。對了,後備箱裡還有一卷衛生紙,一瓶止痛藥。 霍普把手伸進包裡,掏出了一台電子鬧鐘。 “你有一角錢嗎?” 我把手伸到口袋裡,首先摸到的是瘦骨嶙峋的屁股,我感到骨頭有些紮手。我拿出了一角錢。 “給。” 我把它遞給霍普。 隨後,我注意到這裡沒有停車計時器。 “霍普,這裡沒有計時器。” “我知道。”她彎下腰,把錢放在汽車前面的馬路上。 “這是一點小意思,給上帝的。我想感謝上帝, 他幫了我的忙。”

在桑頓廣場附近的食品店裡,霍普遲遲不能決定該買金槍魚三明治,還是火雞三明治,儘管身後還有很多人在排隊等待。她掏出了那本白色的聖經,開始占卜。這次她只能自己搞定了,因為她時間不允許,她很著急。 “收穫,”她說,“我的手指放到了'收穫'這個詞上。”她想了一會兒,說:“難道火雞不是用糧食餵大的嗎?我想肯定是啊,這和'收穫'的意思很接近。”然後,她微笑地看著站在櫃檯後面,看上去多少有些羞憤的姑娘:“我還是要火雞三明治,不過五穀雜糧要多放一些。” 這個家庭老搞這種聖經占卜,起初也讓我有些羞憤。不過,就像對待其它事情一樣,我很快就適應了。 接著,我自己也做這種試驗了,而且讓我越來越著迷,這一點兒也不奇怪。我會提問上帝:“我該去買動力鐵軌樂隊新出的唱片嗎?”我打開聖經,把手放到“飢餓”這個詞上面。我由此知道這張唱片是狗屎唱片,我應該把錢省下來。多麼簡單,多麼有效,就像是把一本書翻過來,看看封底,就找到了答案。

或者說,這就像不懂事的孩子遇到問題,只須向父母中任何一位請教,老練的父母總會給出答案。 弗恩·斯圖爾特是一個牧師的妻子,是我媽媽親密的朋友。她的臉上有著蒼白的笑容,她的笑容很近, 距離她端的那盤果仁巧克力小方餅只有幾英寸遠——這種小方餅是她特地為我準備的美食。她和家人住在一所溫暖而舒適的房子裡。她的房子坐落在一個青草覆蓋的小山頂上,旁邊生長著一大片高大的白樺樹,白樺樹的枝條俯視著琉璃瓦鑲嵌的屋頂。 身為牧師的妻子,弗恩可謂出類拔萃。她和我媽媽一起到商店購買餐巾環(套餐巾用的小器具),喜歡討論當代詩歌,參觀當地的博物館。她有一頭修長的褐色頭髮,留著漂亮的劉海兒,有時候,她還把頭髮用黑色天鵝絨發卡別到腦後。她講話時帶有輕微的英格蘭口音,不過,我聽說她是在加利福尼亞的瓦克維勒長大的,後來和全家人冬季裡滑著雪橇,一路搬到了斯托市。她和丈夫是很有品位的中產階級,他們穿戴講究,喜歡訂購Peterman和Bean服裝公司的商品名錄手冊,了解最新上市的服裝資訊。弗恩經常穿著talbot品牌的鹿皮高跟鞋,脖子上戴著一個小型金質十字架。

弗恩說起話來,很少帶髒字,不過,她倒是常說廢話。 我父母離婚以後,我媽媽和我一時間無處安居。房子被賣掉了,財產也進行了分割。但搬到弗恩那里之前,我們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是弗恩收留了我們。 她安排我們住在她家對街的一處地下公寓。我立刻就喜歡上了公寓裡用鉛框固定的玻璃窗,紫銅材料的下水管道,寬大的橡木地板。有那麼幾個月,我經常住在這個小小的公寓裡,而其它時間,我就住在芬奇大夫家裡,就是浴室旁邊的那個房間,這是霍普特地為我收拾出來的。 許多個夜晚,媽媽和我在弗恩家裡吃飯。她的家人非常和氣,讓我感覺受寵若驚。說真的,他們似乎等待了一整天,迫不及待地等著我們晚上出現。 她的四個孩子都是白皮膚,有一臉可愛的微笑,像太妃奶糖一樣讓人倍感甜蜜。而女孩子們的臉頰上, 都有兩個小酒窩兒。我感覺他們永遠都那麼神清氣爽,彷彿剛剛洗完熱水澡出來似的。

當弗恩端著一個瓷碗,把蒸煮過的花椰菜和親手製作的奶酪沙司放到桌上的時候,他的兒子會用叉子戳起一根菜葉,首先放到我的盤子裡。 “就算是你不喜歡吃蔬菜,你會喜歡我媽媽做的法國口味的涼菜。”他沖我眨眨眼睛。 他的姐姐會故意拍一下他的肩膀:“不幸啊,丹尼爾,只要媽媽願意,她還會讓我們喜歡上利馬豆呢。 ” 桌子周圍的所有人都會笑起來,然後,大家雙手合十,向上帝禱告和祈福。 對我來說,這些人就如我見過的一家動物園裡的動物。他們是那樣讓人感到新奇,我從沒見過像他們這樣的人。我不能確定是否想成為他們中的一員,還是僅僅生活在他們中間,寫寫關於他們的日記,或者和他們一起照相。 可以確定的是,弗恩不像我媽媽,她永遠不會把聖誕樹從陽台上扔出去,或者頂多為她的孩子做那種玉米澱粉的生日蛋糕,就算萬事大吉了。而且我還確信,她永遠不可能像我那樣,能把香煙頭就著牡蠣三明治一起吞到肚子裡。

我的大腦下部的某個區域告訴我,弗恩一家人才是正常的人,而我又何須人也呢?我更像是芬奇大夫家的一員;我不像弗恩一家人中的任何一個。 很難設想外形俊美、穿著規矩的丹尼爾,會坐在芬奇大夫家的電視房裡,指著家裡的狗哈哈大笑,因為小普比爾正躺在客廳的地板上,嘴裡咯咯地笑著,他的短褲褪到下面,任由那條狗有滋有味地舔著他的小雞雞。很難設想丹尼爾見到這樣的情景,頂多不過是聳聳肩,便轉身回到電視房裡——這種事情在芬奇大夫家裡司空見慣。 我媽媽終於找到了適合我們居住的地方。地點在艾米莉·迪更森街道上,是一所很大的老式住宅的一半,距弗恩家不過幾英里遠。我媽媽很喜歡我們的新居,因為當年艾米莉·迪更森就住在街道對面。 “同為詩人,我和她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我們都選擇了這裡。在我人生的這個階段,住在這裡對我再適合不過了。” 她得意洋洋地說。而我喜歡這裡離北安普頓,離芬奇大夫的家很近,現在,我媽媽不必經常開車送我,我可以做公共汽車過去。另外,我喜歡這個新居的理由是,這所住宅似乎沒有我的位置——我的私人“房間”連門都沒有,因為它只是個小小的角落罷了,這意味著我不必花更多的時間和媽媽在一起了。

芬奇大夫已經告訴我,一定把他的家當成我的家。我可以在任何時候登門,只要我願意。 “你只要敲敲門,阿格尼絲就會從床上爬起來,為你打開家門。”我知道,霍普其實非常想讓我到她家裡,納塔莉也是如此。她現在住在匹茲菲爾德,和她的合法監護人住在一起,但她經常回北安普頓。而且她也說過,要是我到那裡去,她就會馬上趕回來。 起初,納塔莉有個監護人讓我感到奇怪,因為她已經有了一個父親。不過芬奇大夫認為,人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父母,所以納塔莉十三歲時,選擇了父親的一個病人作為她的監護人。他的名字叫特倫斯·馬克斯韋爾,年齡四十二歲,家庭很富有。因此,納塔莉和她的監護人住在一起,她還有監護人出錢,上了一所私立學校。維基則和一群嬉皮士廝混,在美國各地到處旅行。每隔六個月左右,維基就會藉中途停車的機會, 回到北安普頓的家裡一趟。 我由此感覺,一個家庭的成員應當經常流動,而我也不必過於依附於任何人,任何住所。在某種意義上,我感覺自己像個冒險者,而這恰恰迎合了我內心深處對於自由強烈的渴望。 唯一的問題就是上學。我剛到十三歲,在阿默斯特教會學校上7年級。當初上小學對我來說是一場噩夢,因為在三年級時我曾留級兩次。後來,在我父母離婚之後,我和媽媽搬到了阿默斯特,我轉到了一所新的小學。可這沒有什麼效果,現在我的情況似乎比以前更糟。 從進入校門的第一天,我遭到氯氣味道的襲擊的那一刻起,我就預感到,我不會在這所學校里呆上多長時間。氯氣的味道是從游泳池飄來的,而一座游泳池的存在,意味著這所學校要強制學生學習游泳,也意味著討厭游泳的我不僅要穿上泳裝,還要當著其他人的面,渾身冷濕地把衣服脫得精光,再把乾衣服換上。 另一個問題就是審美感受。對我來說,這所學校面積龐大的灰色平房,看上去就像是一家肉類食品加工廠,或者只是為一些毛絨玩具製作塑料眼睛。這種建築風格讓人每天看了洩氣,我可不想整天呆在這樣的地方。從另一方面說,附近的阿默斯特電影院我倒是經常光顧。它甚至還有吸煙區呢。我也喜歡漢普郡商場的“棋王”服裝店,那裡出售挺括的襯衫,還有一種漂亮的白色西褲,褲線異常清晰,叫人愛不釋手。 不過,和一個真正的大問題相比,這些好處就顯得微不足道了——我一來到學校,就要被那些正常的美國孩子所包圍。他們有好幾百人,在各個房間裡聚集著,移動著,就像是芬奇大夫廚房裡的蟑螂一樣——當然,我對那些蟑螂已經不那麼在意了。 我和這些孩子沒有任何共同點。他們的媽媽會把蠟燭那麼大的胡蘿蔔切成碎片,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而我媽媽能把整隻蠟燭咽到肚子裡。還有,他們在十點鐘準時上床睡覺,而我呢?凌晨三點鐘以後,我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我在芬奇大夫家裡住的時間越長,越是能夠體會到,這個學校多麼浪費我的時間。對於那裡的孩子們來說,它徒有虛名,它不過是個乾涸的蓄水池,沒有更宏大、更長遠的規劃或者想法。而且,納塔莉也說過, 即使她不得不去上公立學校而不是私立學校,她也不會上這種教會學校。 大夫一家人讓我懂得,一個人可以擁有自己的規則。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任何成年人都無權按照他們的想法,替你安排一切。 所以,我每個月只會到那裡上一天學,有時候一連兩天都去。剩下的二十八天,我做屬於我自己的事情。我通常做的事,就是寫日記,看電影,或者閱讀斯蒂芬·金的小說。我保持足夠的警惕,不讓自己連續曠課三十天,因為那樣的話,到了年終,學校當局就會公佈一份“核心鑑定”,我擔心鑑定的結果,就是把我送進少年犯管教所。 我的技巧,就是經常到年級大教室應付課前點名,接著就抽身而退。我這樣做,勢必使學校的記錄產生虛假和混亂。唉,誰讓它漏洞百出,總是可以讓我鑽空子呢?另外,我沒有任何朋友,也不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更使我難以被人注意,成為眾矢之的。 一天下午,我很早就放學回家了。我在大教室露面,順利應付完點名之後,就從那所工廠裡悄悄溜了出來。這是晴朗的一天,當時我口袋裡有七美元。我一直想到電影院去,看看那裡正在播映的德國影片,所以我向迪更森街道方向走去,我想從媽媽那裡再要五塊錢。 當我打開門的時候,我看到了弗恩和媽媽。弗恩的臉朝下,趴在媽媽的兩條腿之間。 我媽媽四肢伸開,躺在沙發上,眼睛緊緊地閉著。弗恩的腦袋左右擺動,就像一條狗正舔一塊肉骨頭。她們兩個都一絲不掛;我媽媽的藍色睡衣搭在沙發的把手上,弗恩的罩衫和裙子堆放在地板上。 一開始,媽媽沒有註意到我,不過弗恩睜開眼睛,把頭轉向門口方向,她的嘴仍放在媽媽身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就在那短短的一刻,從她的目光裡,我看到了一種真正的恐懼。 我感到噁心,我想嘔吐,我震驚得無法自製。我轉身離開。當我走出大門時,我聽見弗恩在後面高聲尖叫,就像是一種大型動物,喊叫聲完全是從胸腔發出的。 我的媽媽也尖叫起來:“弗恩!弗恩!沒事的!” 我走到外面的門廊上,站在那裡一動不動。我感到自己有些麻木和遲鈍,我咧開嘴巴,似乎是哭,又似乎是笑。街道很安靜,兩邊都是二層樓房,籬笆修建得齊齊整整,私人車道一塵不染,還有一隻貓在嗷嗚地大叫。所有的人都在關緊的門後做著一切事情。我回頭看著那座黃色牆壁的房子,綠色的百葉窗,停在車道上的灰色小貨車。你真是無法想像這一切! 好像緊緊過了幾秒鐘,我聽見門打開了,我感到有雙手放到我的肩上,使我轉過身去。弗恩站在那裡。她穿上了衣服,不過沒有系上釦子。她的頭髮有些凌亂,她哭泣著,她的雙頰汗涔涔的,她試圖把我拉到懷裡,擁抱我,親吻我的臉頰,我的額頭,不停地說:“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我想掙脫,我不想讓她的嘴碰我。 隨後,她跑動起來,她穿過草坪,跑到她的汽車跟前。由於羞愧,她的頭低垂下去,就像是在避雨一樣。她把手提包緊緊壓在胸口上。 我想到了她的兒子,穿戴講究而整潔的丹尼爾。我想到了晚飯時,丹尼爾把一籃子麵包交給我的情景: “我媽媽做的麵包特別好吃,來吧,吃一塊吧。” 我回到屋裡時,見我媽媽光著身子,盤著腿坐在沙發上,抽著一支摩爾煙。她的乳房大得嚇人,像面口袋一樣垂下來,耷拉在膝蓋上。她粗重地呼吸著,把煙桿放到嘴唇上,狠命地吸著,就像是嬰兒在吃奶一樣。我想不到居然有人那樣做——像弗恩那樣——對她做那種事情。上帝,我要崩潰了! “我希望你更喜歡呆在學校裡,”我媽媽說,“雖然我知道,上學是一件枯燥的事,你更願意同我在一起。你能把我的睡衣拿給我嗎?” 她輕鬆的態度讓我惱火。她從不關心別人,她只關心她自己。我把她的睡衣從長沙發的靠背上扯下來, 用力扔給她,險些碰上她的摩爾煙。 “留點兒神,奧古斯丁!我手上拿著煙呢,燒著了怎麼辦?”她瞪了我一眼,樣子很生氣,“別這樣好不好?你要是為剛才的事惱火,可以把想法說出來。” “我真不理解你。我的意思是,為什麼?為什麼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些結巴了,“你和她在一起……多久了?” 我媽媽把她睡衣套到頭上,然後站起來,順著身體套下去。 “哦,很早以前,我就愛上了她。幾個月之前,我們有了身體上的接觸。” “是在我們住在她家隔壁的時候嗎?” “奧古斯丁,這些是我私生活的細節,”他的食指和中指夾住煙桿,大拇指頂到太陽穴上,彷彿若有所思,“這是我和弗恩之間的事。”我媽媽說起話來,永遠像是在接受《女性與家庭》雜誌的採訪,她就跟個名人似的。 真相大白了。幾個月以來,弗恩和媽媽已經是戀人了。原來我媽媽是一個同性戀。我不知從哪裡聽來的,說同性戀可能是基因遺傳。或許我也是從她那裡繼承過來的。我很擔心我還從那裡繼承了什麼。我到了三十五歲,是不是也會變瘋,變成精神病呢? 她走進了廚房,我跟在後面。我看著她把一勺咖啡倒進杯子裡,又加上了一些熱水。 “不管怎麼樣,我很為你擔心,”她朝水杯吹著氣,接著喝了一大口,“我擔心你,還有你的學業。” “可我不想再忍受那個地方了!”我說,“芬奇大夫經常說,如果一個人到了十三歲,你就不能夠限制他做什麼事情。到了十三歲,他就是自由的了。” “是的,我知道他說過。”我媽媽說,“但是法律規定,你必須上學。” “行了,去他娘的法律。”我點上了她的一支香煙。 “你最好不要抽我的煙。你自己不是有一盒煙嗎——儘管我不希望你學抽煙。” “哼,我非抽不可。” “是,我知道。我剛剛說過,我只是不希望你抽煙。” “好吧。”我說,我想把煙頭掐滅。 “別,別把它弄滅。我來抽。”她把煙搶過來。她接著說:“好,我知道我不能強迫你去上學。我不能強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 在這樣的時刻,她怎能指望我去想上學的事呢?而且,要是我真的呆在學校——那才見鬼呢,你可以想像我會錯過什麼!弗恩女士,牧師的妻子,她不只是徹頭徹尾的同性戀,而且是我媽媽的情人! “她的家人知道嗎?” “不知道!”媽媽直截了當地說。她轉向我,表情嚴肅:“她的丈夫,她的孩子,他們都不知道我們之間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她說這話的語氣,似乎相當擔心我會馬上跑出去,跑到弗恩家裡,大聲宣布:“ 各位,你們猜猜看,你們猜猜看,趁著廚房的麵包還沒烤熟,你們的媽媽在臥室里幹什麼呀?” 這時,房間內的光線多了起來,彷彿一架照相機的鏡頭蓋打開,長鏡頭伸出來,聚焦到她的臉上。我的耳畔響起一曲曼妙的音樂,裊裊地瀰漫在整個房間裡。我媽媽站在剛剛打開的窗戶前面,她的睡衣浸潤在陽光裡,她的身體形成了一道高大的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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