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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

分手信 尼古拉斯·斯帕克斯 11716 2018-03-21
二○○○年,維明頓我叫約翰.泰里,生於公元一九七七年,在北卡羅萊納州維明頓長大。維明頓以身為州內最大港市為榮,還有久遠繁盛的歷史,不過我現在覺得這個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當然,宜人的天氣、完美無瑕的海灘都很吸引人,不過大批移民潮多半來自北六小州,是些看準低廉房價、想在海邊養老的大批退休人士。湧入的新移民似乎讓這個城市有些措手不及,畢竟小小的腹地就僅是開普菲爾河與海洋間的方寸之地。十七號公路北通麥爾託海灘、南達查爾斯頓,將此城一分為二,同時也是主要交通幹道。當我還小的時候,開普菲爾河附近的舊城區到萊茲維爾海灘開車只要十分鐘,不過中間的紅綠燈和購物中心實在太多,尤其周末假日遊客蜂湧而入,我爸和我可以花上一個鐘頭才到。萊茲維爾海灘位在維明頓北端海岸外的小島上,無疑是州內遠近知名的海灘勝地。沿著沙丘而建的房子貴得離譜,大部分都在夏天租給度假的遊客。雖說外灘因為是海上的島鏈,感覺起來就比較浪漫,也因為奧威爾和威爾柏這對萊特兄弟那次著名的試飛,讓外灘頗負盛名。不過說句良心話,不管去哪裡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麥當勞或漢堡王的地方才會自在,不僅是因為萬一小朋友不喜歡當地名產時不會餓肚子,在大城附近,夜生活的選擇也比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樣,維明頓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窮人出沒的區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單純的公家單位-郵局,每天就是幫郵局送信。他的那份薪水還夠我們生活,不算富裕,但是過得去。我們沒什麼錢,不過住的地方靠近富人區,剛好讓我能上城裡其中一所最好的學校。不過我家跟朋友家都不一樣,我家又小又舊,前廊還有一部分開始塌陷,不過庭院倒是維持不少門面,院子裡有一棵很大的橡樹,八歲的時候,我還跑到附近工地撿了不少木頭,自己蓋了一棟樹屋。我爸從頭到尾沒幫過忙(如果他釘了根釘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同一年夏天,我也無師自通學會衝浪。我想其實早在那個時候,我就應該要了解我跟爸是天差地別,不過只能說小時候真的懂得不多。

爸和我兩個人不能再差更多了:爸害羞內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討厭獨處。爸覺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對我來說,學校是一個有運動社團和體育課的俱樂部。爸的姿勢不良,走路常常拖著腳;我到哪裡都是跳來跳去,老是叫他計時,看我從街頭跑到街尾再回來要花多久。到八年級的時候我已經比爸還高了;一年後比腕力也贏他。我們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頭髮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還有雀斑;我是褐色頭髮和眼珠,橄欖色的皮膚到夏天會曬成黝黑,我們長得一點也不像,難怪有些鄰居覺得怪,不過這也難免,畢竟爸是一個人把我養大。後來我比較大以後,還聽過鄰居嚼舌根,說媽在我不到一歲的時候跟人跑了。雖然後來我懷疑起媽是否真的紅杏出牆,不過爸從來都沒證實過。爸只說媽發現自己太早結婚,還沒準備好要為人母親。爸從沒埋怨過,不過也沒有說過媽的好話。但是一定叫我在祈禱的時候記得提到媽媽,不管她人在哪裡、做了什麼。 "你讓我想起你媽。"有時候爸會這樣說。時至今日,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媽說一句話。

我想爸應該很快樂,這樣說,是因為爸不太表露情緒。長大到現在,我們也很少親吻或擁抱,就算有,通常感覺起來很平淡,就像在盡該盡的義務一樣。我知道爸很愛我,因為他盡全力把我拉拔長大;生我的時候爸已經四十三歲了,有時候我真覺得,與其當個父親,爸如果是個修道士或許會更好。爸是我見過最安靜的人。對我的生活很少過問,幾乎不生氣,也很少開玩笑。生活是一成不變的規律。每天早上都準備炒蛋、培根和土司當早餐;晚上煮晚飯的時候,就靜靜聽我講學校發生的事情。跟牙醫約診,會在兩個月前就敲定;每個星期六早上付賬單、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點三十五分準時出門上班。爸幾乎沒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個人,走固定的路線送信和包裹。爸從來就沒有約會,週末晚上也從來沒跟朋友打牌;家裡的電話幾個星期不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就算真有電話來,不是打錯的,就是電話營銷。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養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從不抱怨,甚至連我讓他失望的時候也沒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自己一個人,爸忙完一天該做的事情后,就會躲回書房繼續玩錢幣。錢幣是爸這輩子最大的熱情。坐在書房看錢幣的他最快樂,通常都是花時間讀一份收藏家的通訊報《灰頁》,順便決定下一次要添購哪枚硬幣。其實最早開始收藏錢幣的是我爺爺;爺爺心目中的英雄是劉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個來自巴爾第摩的金融家,這人是唯一一個完整收藏美國硬幣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的鑄造日期和造幣廠標誌的版本。這個人的收藏就算沒超過,也起碼跟國家藝術博物館有拚。奶奶在一九五一年過世,後來爺爺更是執意要跟爸一起擴展錢幣收藏的規模。每年夏天,這對父子坐火車南征北討,到鑄造廠購買新發行的硬幣,或是參加東南各州的錢幣博覽會,同時爺爺也跟國內很多交易商打好關係,幾年下來,就花了好大一筆錢換購、擴增收藏。不過跟艾氏不同,爺爺一點也不富有,只是在布爾高市開了一家雜貨店。等城裡開了一家威吉利便利商店,爺爺的店就倒了,所以也沒機會建立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多餘的錢都還是投到購買錢幣上。爺爺同一件夾克就穿了三十年,一輩子都開同一輛車,我很確定,爸高中畢業後沒升學,就只在郵局上班,也是因為家裡沒有多餘的錢讓他上大學。爺爺的確有點怪,不過就跟爸一樣。我想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句老話。爺爺過世以後,在遺囑里特別交代要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錢一定要繼續投資在購買更多錢幣上。其實就算沒有他的提醒,爸爸反正也是會這麼做的。

等到爸繼承那一批收藏,就已經值不少錢,通貨膨脹到高峰的時候,黃金一盎司價值八百五十美元,那批錢幣就是一筆很不錯的資產,足夠我節儉的爸爸退休好幾次都有剩,不過畢竟那一陣子是通貨膨脹,這些錢幣當然就比二十年後的現在要值錢。爸和爺爺收集錢幣都不是想要發財,這兩個人喜歡的是過程中尋寶的刺激,還有從中建立父子之間緊密的聯繫。要找一枚特定的錢幣的確要花上很多時間精神,找到以後,還要想盡辦法跟賣家討價還價,講個好價錢。有時候想找的錢幣還負擔得起,有時候卻是高不可攀的天價。不過爸和爺爺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幣都是珍寶。爸也希望能和我一起延續這個昂貴的嗜好,當然也包括其中必須的犧牲。長大的過程中,冬天睡覺都要多蓋毯子才會暖;每年就只有一雙新鞋;我從來就沒買過新衣服,除非是救世軍或教會樂捐。我爸連相機都沒有,我們兩個唯一一張合照,是在亞特蘭大的錢幣博覽會,我們站在一個交易商的攤子前面,那個商人拍了我們的照片再寄給我們。這張相片後來就一直放在爸的書桌上,相片裡,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們兩個人都笑容滿面,我手裡握著一枚一九二六年鑄造的野牛五分鎳幣,那枚硬幣狀況完好,是我跟爸剛到手的收藏。那枚硬幣是野牛鎳幣裡最稀少的一批,我們後來一整個月就只能吃熱狗和烤豆子,因為買入價比預期高出太多。

我是不在乎自己錯過什麼,起碼有一陣子是這麼想的。從一開始爸跟我討論錢幣的時候,就把我當成大人看,那時候我了不起只有七、八歲。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當成大人一樣平等對待,對任何小孩來說,都是很興奮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識。過了不久,我就能告訴你,一九二七年跟二四年相比,多鑄了多少聖高敦斯雙鷹硬幣;為什麼在紐奧良鑄造的巴柏一角硬幣比同年在費城鑄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現在我也還是懂得不少。不過跟爸不一樣,最後我並不想繼續收集錢幣。錢幣是我爸唯一能討論的話題,有六、七年的周末,我都跟爸在一起四處搜尋錢幣,而不是跟朋友廝混。但是後來跟大部分的男孩子一樣,我開始注意到別的事情:運動、異性、車子和音樂。長大到十四歲時,我就幾乎很少待在家。怨懟也越來越深,與朋友相較之下,我漸漸發現自己跟別人的不同。朋友總是有錢去看電影,或買一副時髦的太陽眼鏡,我卻得在家努力湊幾個二十五分錢,才能去麥當勞買個漢堡。十六歲那年,好幾個朋友收到汽車當生日禮物;爸卻只給我一個在卡森市鑄造的摩根一元銀幣;家里沙發上的裂痕用一條毛毯掩蓋,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個沒有有線電視或微波爐的家庭。後來冰箱壞了,爸買了一個二手貨。那冰箱的顏色是世界上最醜的綠,跟廚房其它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請朋友過來我就彆扭,爸因而成了代罪羔羊。我知道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錢,大可以去割割草、打點零工什麼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爸頭上,當時的我像蝸牛一樣盲目、像駱駝一樣蠢。但縱使現在我告訴你我很後悔,一切也都不能重來了。

爸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情況有變,但是不知道如何是好。雖然他試過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爺爺唯一的方法,就是討論錢幣。只有這個話題會讓爸自在。除了這個,爸也繼續幫我煮早餐和晚餐,但是我們越來越陌生。在此同時,我也和一直以來的朋友疏遠了,這些人最後都變成小團體,而區分的標準是誰要看什麼電影,或者誰最近在購物中心買了哪一款襯衫。我發現自己是個旁觀一切的外人,後來心想,去他的,學校裡總有我的容身之處,就這樣我開始跟那群所謂的壞學生混在一起,那群人甚麼都不在乎,最後我也一樣。開始逃學、抽煙,還因為打架被停課三次。 我也放棄了運動。一直到高二我都還跑田徑、打足球和籃球。有時候回到家,爸會問我學校的情況,不過如果我講到細節,爸很明顯地不自在,因為他對運動一無所知。爸這一輩子都沒有參加過團體競賽;高二那年有一次來看我打籃球,坐在場邊,頭髮半禿,穿著破舊的運動夾克,兩腳襪子還不成對。雖然爸並不會太胖,但是褲子的腰圍太緊,讓他看起來好像懷孕三個月,當下我只覺得丟臉,根本不想承認他是我爸。比賽完我甚至故意躲開,我知道這樣很要不得,但那就是當時的我。

後來情況越來越糟,高三的時候,我叛逆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兩年來成績不停下滑,我總是覺得只是因為我不用功、不在乎,而不是因為我笨。爸不止一次在半夜逮到我滿身酒氣,鬼鬼祟祟摸回家。有一次參加了一個有人吸毒、喝酒的派對,還被警察送回家門,後來爸把我禁足;我的反應是跑去跟朋友住了幾個星期,抗議他管太多,叫他別管到我頭上。回到家爸仍舊沒說半句話,早餐桌上還是往常的炒蛋、培根和土司。我的成績都是低空飛過,學校讓我畢業,可能只是要把我早點掃地出門。我知道爸很擔心,有時候也用他自己一貫的方式,木訥害羞地帶點遲疑和保留,提起再繼續唸書的事。不過那時候我已經決心不再升學了,我只想工作、想買車、想要一切活了十八年都沒有嚐過的物質享受。

一直到了畢業後的那個夏天,關於我心裡真正想要的,我始終一個字也沒告訴他。當爸發現我甚至連專科都沒報名,他把自己鎖在書房裡一整晚,連第二天早餐桌上都沒跟我說話。那天晚上,爸試圖再跟我討論錢幣的事,好像努力想要重拾父子倆之間的共同記憶。 爸開口說:"你記不記得去亞特蘭大那一次?那枚野牛五分鎳幣是你找到的,那枚我們找了好幾年的硬幣,記得嗎?那次我們還照了相。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有多興奮,讓我想到我爸和我就是這樣。" 我只用力甩頭,所有跟爸一起生活的挫折全部爆發,我對爸大吼:"我痛恨錢幣的事,不要再跟我說了,你應該賣了那些該死的錢幣,做點別的好不好?任何事都行!" 爸當時什麼都沒說,不過一直到今天,我都不會忘記他臉上痛苦的表情,最後爸轉身踱回書房。我傷了爸的心,雖然在心裡告訴自己,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很清楚這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從那天開始,爸很少再提到任何關於錢幣的事。我也一樣。不過我們父子之間多了一道越來越深的鴻溝,甚至到了面對面都無話可說的地步。幾天后,我才發現我們唯一那張合照也不見了,爸似乎是覺得任何讓我聯想到錢幣的事情都會讓我生氣。或許那個時候是這樣沒錯,我想過爸大概是丟了那張相片,但我還是不怎麼在乎。

長到這麼大,我從來沒想過要從軍。雖然東北卡是美國最多軍事基地的地方,從維明頓開車只要幾小時,附近就有七個不同的基地。我以前覺得走投無路了才會去當兵,畢竟誰會想要一輩子被幾個理平頭的軍人呼來喝去?除了預備役軍官訓練營的人,至少我、還有學校裡很多人,都沒想過要從軍。好學生會去北卡大或是北卡州大,成績不好的畢業以後就是留在家鄉,從一個爛工作換到另一個,每天喝啤酒閒晃,盡量推卸一切可能的責任。 我屬於後者。高中畢業後那幾年,我換過一堆工作,在澳美客牛排坊打零工、在電影院當收票員、在史泰博辦公用品超市當卸貨員、在鬆餅之家煎鬆餅、在幾個觀光區的紀念品小店當收銀員。賺來的每一分錢通通花光,對爬上管理階層全無興趣,最後不管做什麼老是被解僱。有一陣子我一點也不在乎。我自己的生活自己過,總是睡到很晚;每天最重要的就是衝浪。因為還住在家裡,不需要房租、伙食費、保險或買家具。而且,我的朋友都跟我差不了多少。雖然不記得有什麼不愉快,不過我很快就覺得人生無趣,但是衝浪不算(一九九六年,佛蘭颶風和貝莎颶風侵襲北卡,那時候的大浪是幾年來最棒的)。只不過,每回衝浪過後到一家叫"熱絡"的酒吧混時間,卻是無聊透頂。我開始意識到每天晚上其實都一樣。都是在酒吧喝啤酒,然後會碰到某個高中同學,接下來會問我在做什麼,也會告訴我他們在幹嘛,不必用到大腦,就知道我們兩個都在混吃等死。就算有些人自己在外面住,跟我說他們喜歡清水溝、洗窗戶,或當搬運工,我也從來不信。因為我很清楚,這些工作絕對不是這些人從小夢想的職業。我可能不是個用功的學生,但是我不笨。 那段時間我跟幾十個女人約過會。在"熱絡"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大部分都是沒什麼意義或記憶的短暫關係。我利用女人,也讓她們利用我,不會投入真感情。唯一一段維持了幾個月的關係,是跟一個叫露西的女孩。在我們漸行漸遠之前,我還真以為自己愛著她。露西大我一歲,是北卡大維明頓校區的學生,畢業後想去紐約工作。我們在一起的最後一天晚上,露西告訴我:"我很在乎你,可是你我是完全不同的人,你應該可以更有作為,不知道為什麼,你卻寧願整天混日子。"露西猶豫了一下才繼續:"而且,我從來都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我。"我知道她是對的。過不久,露西搭飛機走了,沒費事跟我說再見。一年後,我跟她爸媽要了電話號碼打給她,講了二十分鐘,才知道露西跟一個律師訂了婚,接下來六月就要結婚。 那通電話對我造成的影響比預期還深。那天我剛丟了工作,沒錯,又一次,所以照舊像以前一樣,到"熱絡"去好好紓解一下情緒。酒吧里是同一群無所事事的混混,我突然驚覺,自己真的不想再像這樣,度過一個毫無意義的夜晚,假裝自己生活一點問題都沒有。我最后買了六罐啤酒到海邊坐著。許多年來第一次,我認真開始回顧過去到底做了些什麼,納悶是不是要聽爸的話去上大學。不過已經離開學校這麼久,想到要回去上課,感覺起來既荒謬又陌生。不知道是天注定還是走衰運,剛好兩個陸戰隊大兵從旁邊慢跑過去,看起來年輕、健壯,散發自在和自信。我告訴自己,如果這兩個人做得到,我當然也可以。 接下來幾天我真的好好想了一下,到最後,我的決定還是跟爸有關。當然不是因為我們討論過,那時候我們根本不講話的。有一天晚上,走過廚房,看到爸坐在書房桌前,就像往常一樣。不過這一次我真的仔細看他,才發現爸的頭髮幾乎全沒了,剩下的在耳朵旁邊,也全都白了。爸已經快退休,我赫然醒悟,在爸為我做了這麼多以後,我實在不能再讓他失望了。 於是我就從軍去了。本來想加入陸戰隊,畢竟北卡這一帶就是常看到這些人。在萊茲維爾海灘,常常看到這些從列尊營或切瑞角來的陸戰隊大兵。不過後來我選的是陸軍,我只是覺得不管哪一種,都會拿到槍。但最終的原因其實只是因為時機不湊巧:我去登記的時候,陸戰隊負責徵兵那個人去吃午餐了,不在辦公室,不過陸軍的徵兵辦公室還是開著的,就在同一條街的對面。到最後,我的決定應該算是很隨性,而不是小心計劃的結果。我還記得在申請表底下的虛線簽名,走出門的時候,徵兵處那個傢伙拍拍我的背,歡迎我加入軍隊,我心裡還在納悶自己到底乾了什麼好事。那是一九九七年底,我那年二十歲。 新兵訓練在本寧堡,就跟我想像中一樣淒慘。整個訓練就是要徹底羞辱每個人,還要徹底洗腦,無論要求有多無理,都得讓大家皆能乖乖服從命令。跟大部分人相比,我倒是很快就適應了。訓練結束,我選擇加入步兵團。接下來幾個月都是野戰訓練,去的地方包括路易斯安那州,當然還有必去的布雷格堡。那時候學的作戰技巧,就是用最快的方法破壞東西或取人性命。過不久,我的單位,也就是第一步兵師,渾名紅一縱隊,部分被派遣到德國駐守。德語我是一個字也不會講,不過沒關係,跟我交涉的人全都通英語。轉調德國一開始很輕鬆,不過軍隊生活的壓力很快就開始了。首先是一九九九年去馬其頓,接下來轉到科索夫,在那裡一直待到兩千年春末。軍旅生涯薪餉是不多,不過沒有房租、不用伙食費,就算領到薪水,支票也沒地方花。生平第一次,我的銀行里有存款,雖然不是太多,不過夠我生活了。 第一次休假回家,無聊到快瘋了;第二次休假我就去了拉斯韋加斯。隊上有個弟兄是那里人,我們其它三個人就去他爸媽家打地舖。那一次大概就把存款花得差不多了。等到第三次休假,是從科索夫回來以後的事。我非常需要休息,所以決定回家去,希望無聊的日子可以讓自己真正平靜下來。因為距離和時差的關係,我跟爸很少講電話。不過爸的來信郵戳總是每個月的第一天。這些信跟其它弟兄的不一樣,跟那些老媽、老妹或老婆寫來的不同,沒有太親密的細節、沒有感傷的情緒,也從來沒有說任何想念我的話。爸也沒再提過錢幣的事。信裡總是告訴我附近有什麼改變,還寫了很多關於天氣的話題。我寫給爸的信裡,提過去巴爾干那次讓人心驚膽戰的經驗;爸的回信裡就說很高興我還活得好好的,不過除此之外就沒說太多了。從爸的遣詞用字裡,我讀出他的意思,就是不想知道太多我所經歷的危險。我身在前線這個事實讓他擔驚受怕,後來我就學乖了,知道要跳過那些嚇人的細節。回信裡,我開始告訴爸站哨無疑是史上最無聊的工作,過去幾個星期我做過最有趣的事,不過是數數一起值班那傢伙一個晚上可以抽多少根煙。爸在信末總是說會很快再寫信給我,而且他從沒讓我失望過。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我爸這個人比我好上太多。 過去三年來我成熟了不少,是啦,我知道自己就是個老掉牙的典型:從軍前是個小混混,進軍隊以後變成成熟的男人之類的廢話。不過在軍隊裡,每個人都被迫要趕快長大,尤其是像我這種加入步兵團的。軍隊交給你一大堆價值連城的武器,其它人也把寶貴的性命託付給你,如果搞砸了,處罰可是比沒晚餐吃還嚴重很多。當然,當兵也避不開文書工作和無聊的生活;軍隊裡幾乎每個人都是老煙槍,而且講話要不帶髒字簡直是不可能。此外,刻板印像還說軍人的床底下都是一箱箱成人雜誌;像我這樣的職業軍人,還得面對大學剛畢業的預官,這些小伙子每個人都覺得我們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塔原始人。不過在軍隊裡也會學到人生最重要的一課,就是要為自己負責,而且是好好地負起責任。一個命令下來,不能說不。說句老實話,每個人都是冒著生命危險。一個錯誤的決定,弟兄就會送命。軍隊就是運用這個模式運作。很多人沒能搞懂為什麼軍人可以每天冒著生命危險上戰場,或甚至為某些他們不可能接受的動機而戰。我得說,並非每個軍人都這樣。我跟各國各種立場的軍人並肩作戰,遇過痛恨軍隊的人,也遇過志願從軍的人;遇過天才,也遇過白痴。不過到頭來,我們都是為了彼此,為了友誼,而不是為了國家或什麼愛國情操,當然也不是因為我們已經被訓練成某種殺人機器,純粹只是為了在你身邊那個弟兄。你是為朋友而戰,要保住他一條命,而且這是互相的;軍隊裡所有的關係都是建立在這個單純的前提上。 不過就像我之前說的,我變了很多。從軍以前我是個大煙槍,新兵訓練的時候咳得厲害,差點沒把肺給咳出來。跟隊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後來把煙給戒了,兩年多來都沒碰。酒也是一樣,現在盡量控制不要貪杯,一周一兩瓶啤酒就夠了,有時候一整個月沒喝也不會怎樣。在軍隊裡我的表現良好,從大頭兵升到下士,半年後再升到士官長,也讓我了解自己的確是有領導能力。在火力戰我就負責帶領其它弟兄,我這一小隊在巴爾乾就抓到一個重要的戰犯,指揮官推薦我去候補軍官學校,我也想過要不要當軍官,不過軍官就要坐辦公桌,還有一大堆文書工作,我不太確定自己是否真想這樣。除了衝浪,進軍隊以前我沒好好運動;第三次休假的時候,我已經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贅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時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練拳和舉重。一起健身的伙伴是東尼,紐約來的肌肉男,說話不是用講的,都是用吼的;還打包票說龍舌蘭最催情,不過在隊上是我最好的兄弟。東尼還說服我跟他一樣兩臂刺青,在軍隊裡每一天,都讓我覺得離以前越來越遙遠。 我也看了不少書。人在軍隊裡,多的是時間看書。大家會交換書看,也會去圖書館借,最後書的封面都搞得破破爛爛的。我可沒說自己變成學究,因為我的確不是。我對喬叟、普魯斯特或杜斯妥也夫斯基一點興趣也沒有,對其它已經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樣。我看的書大部分是懸疑小說或恐怖小說,還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別喜歡希雅森,因為他的文筆流暢易讀,又很好笑。我老是覺得,如果學校英文課指定閱讀的是這些書,世界上愛看書的人一定會更多。 跟弟兄們不一樣,我寧願保持單身,迴避一切異性的陪伴。聽起來很怪,是吧?正值壯年、又在充滿陽剛氣的軍隊,想找個女伴放鬆一下,不是很正常嗎?對我來說並不。幾個我認識的人駐紮在烏茲堡的時候,就跟當地人約會,還結了婚。不過聽過太多這樣的事,知道這種婚姻很難長久。一般來說,軍旅生涯就是婚姻生活很大的壓力。看過太多離婚收場的例子,我很清楚這一點。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碰到很特別的對象,我當然不介意,可是就是沒遇到。而東尼就是搞不懂這一點。 "你得跟我去,"東尼努力遊說著,"你一次也沒來過。" "我沒心情。" "怎麼可能沒心情?莎嬪打包票說她朋友很正,又高,又是金發,還喜歡喝龍舌蘭。" "叫阿唐跟你去。我很確定他一定會想跟。" "卡斯特羅?門都沒有,莎嬪受不了他。" 我什麼都沒說。 "只是好好樂一下嘛!" 我搖搖頭,心想寧可自己獨處,也不要又變回以前那種人。不過我還真納悶自己會不會變得跟爸一樣,像修道士般遺世獨立。 東尼知道沒能說服我,走出門的時候不掩臉上的嫌惡。 "有時候我真是搞不懂你。" 爸來接機,一開始沒認出我,我拍他肩膀的時候,他還嚇得差點跳起來。爸比我印像中瘦小。沒給我擁抱,反而跟我握手,問我一路上飛得怎樣。不過接下來,我們都不知道要說什麼,就只能一起走出航站。回家的感覺有點怪,而且好像一下子不辨方向,覺得有點焦慮,跟上次休假的時候差不多。走到停車場,把行李丟進後車廂,看到爸車子的保險桿上貼著一張標語,叫大家"支持我們的軍隊"。雖然不確定爸是怎麼想的,不過我還是很高興。 回到家,我把行李放進以前的房間裡。家裡每一件東西都跟記憶中一樣,包括架子上滿是灰塵的獎杯,還有內褲抽屜裡面,藏著一瓶半滿的威鳳凰波本酒;房子裡其它的東西也是一樣。沙發上還是罩著一條毛毯;廚房裡那台綠色冰箱看起來就是一句"不配";電視只有四個收訊不良的頻道。爸煮了意大利面當晚餐;星期五都是吃意大利面。晚餐桌上我們試著要聊天。 "回家感覺不賴。" 爸的笑容很短暫。 "那很好啊。" 爸喝了一口牛奶,我家晚餐總是配牛奶。然後爸繼續專心吃飯。 "你記得東尼嗎?"我試著繼續說,"我想我信裡提過,總之,他說他應該戀愛了。那女的叫莎嬪,還有個六歲大的女兒。我警告過東尼,說這不是個好主意,可是他不聽。" 爸小心地在麵條上灑起司粉,好像要確定每個角落都灑到固定的量。 "噢,這樣啊。" 接下來換我吃麵,就沒人說話。我喝點牛奶,再吃了幾口面。牆壁上的鐘滴答作響。 "今年八月就要退休,你應該很高興吧?"我說,"想一想,你終於可以放個假,出國玩玩。"幾乎就要衝口而出,說可以來德國看我,不過我還是沒說。我知道爸不想,而我也不想讓他難堪。我們不約而同拿叉子捲起麵條,爸好像在想到底要怎麼回答最好。 "我不知道。"爸終於說。 放棄了跟爸對話的嘗試,桌上唯一的聲音,就是刀叉敲擊盤子的聲響。等吃完晚飯,我們就分頭做自己的事。長途飛行讓我累癱了,進房間倒頭就睡,不過每個鐘頭都醒過來,就像還在基地一樣。等到早上起床,爸已經出門上班了。我邊吃早餐邊看報,試過要打電話給以前的朋友,不過都沒聯絡上。最後從車庫裡挖出我的衝浪板,在路上攔了便車去海邊。浪不是太好,不過無所謂。已經三年沒衝浪,一開始還真的很生疏,但就算是一點點帶著海味的小水滴,都會讓我希望自己能駐紮在海邊。 那是兩千年的六月初,氣溫已經很高,不過海水很清涼。站在衝浪板上,從這個有利的位置看過去,看到海灘上不少人把東西搬進沙丘上的房子。我說過,萊茲維爾海灘總是擠滿了租好房子、來度假一兩個星期的小家庭,不過有時候也會有教堂丘或洛里來的大學生。後者總是比較有意思,我注意到其中一棟房子後面的露台上,有些女生穿著比基尼開始曬太陽。我一邊打量她們,欣賞好風光,一邊跟上另一波大浪,整個下午就這樣,待在我自己的小世界裡。 我想過要去"熱絡"看看,後來還是打消主意,因為除了我以外,那個地方,還有那邊會出現的人,應該都不會有什麼改變。於是就在海邊小店買瓶啤酒,坐在碼頭上欣賞落日。大部分釣客都回家了,還留在這裡的不是在清洗漁獲,就是把不要的丟回海裡。過不久,海的顏色就會從灰藍變成橘紅,然後是金黃。碼頭遠處的碎浪上方有幾隻鵜鶘盤旋,下面是戲浪的海豚快速掠過海面。我知道今天晚上是滿月的第一天,當兵久了,這種事都變得像本能一樣。那時候我腦袋裡沒特別的念頭,隨意想到什麼就是什麼。相信我,不管怎麼想,就是沒想過會遇到讓我心動的女孩子。 就在此時,我看到她往碼頭走來。應該說是她們,金發那個比較高,另一個棕髮的很漂亮,兩個年紀應該都比我小,很可能是大學生。兩人都穿短褲和背心。棕髮女孩還背著一個很大的編織袋子,就是有時候夏天去海灘會帶的那種大袋子。她們越走越近,我可以聽見她們邊走邊談笑,聽起來就是一副要過暑假的輕鬆模樣。 當她們走到近處時,我叫了一聲:"嘿!"這招實在不高明,應該也不管用。 金發那個證明我是對的,她看我一眼,打量我手上的衝浪板和啤酒罐,轉轉眼珠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棕髮女孩倒是出乎意料地友善。 "哈囉,陌生人。"她笑著回答我,"我想今天的海浪很不錯吧!"棕髮女孩指指我的衝浪板這樣說。 她的響應讓我一下子失神,聲音裡有一種出乎我預期的善意。棕髮女孩跟金發女孩繼續往碼頭盡頭走去,我發現自己盯著她靠在欄杆上,心里天人交戰,不知道要不要過去自我介紹,不過想想還是算了。這兩個都不是我喜歡的型,更確切一點說,我應該也不是她們會喜歡的那種年輕小伙子。我吞了一大口啤酒,努力不要再往那邊瞄。 雖然試過了,可是我的視線還是忍不住回瞟那個可愛的棕髮女孩。我不想听她們在講什麼,可是那個金發的聲音很尖,實在很難不聽到。金頭髮不停講著某個叫布萊德的傢伙,說自己有多愛他、說自己的姊妹會是北卡大最好的、學期末辦的舞會是歷來最成功的一次,還說其它人明年都應該參加,不止這樣,金發那個還講到自己很多朋友都勾搭上兄弟會最糟的混蛋,有人後來懷孕了,不過都是那女的自己的錯,大家已經警告過她之類云云。棕髮女孩沒說什麼,看不出她是覺得好玩還是無趣,不過三不五時會笑出聲。我又在她的聲音裡聽到友善和體貼,讓我彷彿有種回家的感覺,這實在沒什麼道理。把啤酒放在一邊,我注意到棕髮女孩把袋子放在欄杆上。 這兩個女生就在那邊站了大概十分鐘,然後兩個男的從碼頭另一邊走過來,看起來就是大學兄弟會裡典型的小伙子。一個穿粉色、另一個穿橘色的,都是鱷魚牌的馬球衫,還有百慕達五分褲。我馬上就覺得其中一個就是布萊德,那個金發妞說的傢伙。兩個人都拿著啤酒,靠近的時候一副鬼鬼祟祟的樣子,好像要嚇那兩個女生。我想女生應該是在等這兩個傢伙,待會兒經這兩人一嚇,尖叫幾聲,意思意思打幾下出氣,一行人就會打道回府,一路笑鬧著回去,就像典型大學情侶會做的事。 事情應該會像我預測的一樣,因為那兩個小伙子所做的果然如我所料。兩人一靠近,就一大步跳到女生背後,大叫一聲。兩個女生也很買帳地尖叫,打了兩人幾下。兩個男的打鬧一陣,粉色上衣男的啤酒還灑了出來。他往前靠著欄杆,很靠近棕髮女孩的袋子,兩隻腳交叉,雙手抱在背後。 "嘿,我們待會兒要在海灘上生火。"橘色上衣男說,手環住那個金頭髮的,親親她的脖子,"兩位小姐要回去了嗎?" "要走了嗎?"金頭髮的問朋友。 "好啊!"棕髮女孩回答。 粉色上衣男靠著欄杆撐起上身,手大概去碰到了那個袋子,因為那包包就這麼滑下去掉進海裡。撲通一聲,好像魚跳出水面的聲音。 "那是什麼東西?"粉色上衣男轉頭問。 "我的包包!"棕髮女孩倒抽一口氣,"我的包包被你推到海裡了!" "抱歉啦!"聽起來還真是不怎麼抱歉。 "我的錢包在裡面!" 粉色上衣男眉頭一皺:"我說了我很抱歉。" "你得把我的包包撿回來,趁現在它還沒沉下去!" "別傻了,來不及了。"粉色上衣男說,還把手放在棕髮女孩的手上阻止她。 "跳下去太危險了,海裡可能有鯊魚,那不過是個袋子嘛,我給妳買個新的。" "我需要那個包包!全部的錢都在裡面!" 我知道這不關我的事,但是我跳起來、沖向碼頭邊,只想到:"噢,管他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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