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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第十二章

巨人传 弗朗索瓦·拉伯雷 2485 2018-03-21
德?於莫外納爵爺怎樣在龐大固埃面前聲辯 這時德?於莫外納爵爺開始了下面的聲辯①: “老爺,諸位大人,如果人間的不平能像牛奶裡的蒼蠅那樣容易被清清楚楚地辨認出來,那麼,這個世界呀,真他媽的四條牛!就不至於被老鼠咬成這個樣子了,被它們卑鄙地咬壞的不少耳朵,也許還在地上呢。因為——不拘對方所說的話,如何在文字上、在factum ②的敘述上說得像真的鵝絨一般天衣無縫——諸位大人,計謀、詭詐、虛偽作假,都只等於隱藏在一盆玫瑰花底下的東西罷了。 “現在,當我不轉罪惡的念頭、不說難聽的壞話、喝著我的雙料濃湯的時候,難道我應該忍受別人對我敲著破東西來騷擾我的頭腦,而且嘴裡還說: '誰要是吃酒又喝湯,到死後就二目若盲'麼?

“啊,聖母啊!我們見過多少高大的軍官,在戰場上,當有人分送修院裡祝聖過的麵包時,為了更舒服地受用,彈起琵琶,放起響屁①,在砲台上跳來跳去啊! “現在世界上,路塞斯特②的呢絨已經弄不到了;這個去荒唐,那個去五、四、二,如果法院不下命令,那麼今年搶劫之風要跟過去和將來喝酒的情形同樣嚴重。假使一個受折磨的人到浴室裡用母牛糞抹自己的嘴臉,或者購買冬季的靴子,過路的警官或巡邏人員碰巧從上面的一個窗口裡挨上一盆髒水或者被澆一身糞,那麼就應該割掉銀幣上的人頭③、摔碎帶著皇冠的銀幣麼? “有時,我們想的是這件事,而上天卻偏偏做另一件,等到太陽落山之後,一切生物都落在黑暗裡。如果這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明白作證的話,我也不要別人相信我。

“在三十六年那一年,我買了一匹德國戰馬,高個子、短身材、好皮毛、滿身花點,銀匠給我證實過,只是公證人卻加上一些cetera④。我沒有那樣博學,可以用牙齒去咬月亮,可是只要有放著吳剛⑤工具的奶油罐子。 有人說吃了咸牛肉,在沒有蠟燭的黑夜裡也可以找到酒,即便是藏在賣炭的布袋裡面,上面再蓋好面罩、盔甲也能找到,但這都是為嚇唬那些綿羊腦袋的傻人用的。俗話說得好,享受愛情的時候,就是火燒過的樹林裡的黑母牛也看得見。我拿這件事情請教過博學的人,他們根據frisesomorum⑥得出的結論,首先是沒有比夏天在裝滿羅尼河上里昂城的紙張、筆、墨水、刀子的① 和前章相同,也是語無倫次的文字。 ② 拉丁文:“事實”。

① 有的版本這裡還有:“穿上剪成蝦鬚式的美麗的鞋”。 ② 路塞斯特:即英國當時以呢絨出名的雷塞斯特城。 ③ 指路易十二王朝一五一三年鑄造之銀幣,上鑄國王頭。 ④ 拉丁文:“等等等等”,指瑣碎細節。 ⑤ 吳剛:羅馬人的火神及金神,朱庇特之子,美神之夫,生時奇醜,被其母朱諾自奧林匹斯山上扔下去,成了瘸子,後在埃特納火山下和西克洛波一起打鐵造雷。 “吳剛的工具”意思是指打鐵者的一切工具。 ⑥ 拉丁文,指三段論九個公式的第一個公式。 地窖裡割草更好的事了,在那裡可以東拉西扯,因為一副盔甲只要一有蒜的味道,鐵鏽就腐蝕到內部的肝裡了,於是便會引起午睡以後的脖子疼,所以鹽的售價這樣高。

“諸位大人,請不要相信當那個女人為了想念她最受寵愛的法警、捉到那隻鳥的時候,五臟六腑都要經過高利貸者的盤剝。為防備卡尼巴人①,沒有更好的方法,就是準備一捆蔥,拴上三百隻蘿蔔②,還要煉丹家分量準足的牛腸膜,把鞋燒成灰,里里外外都用蘿蔔根做的上等醬油泡過,然後自己藏在鼴鼠洞裡,別忘了多留點肥油。 “假使骰子只出雙么、長三、么,那你就把皇后扔在床角上,在她身上跳,哎哎喲,要多喝酒,depiscando grenoillibus③,每人都穿上厚底靴子;讓換毛的小鳥去做搖尾巴的遊戲,等著愛喝啤酒的人去打鐵,融蠟。 “當然,問題中的那四頭牛記性不大好;但是為了學會這一套玩意兒,它們既不怕鸕鶿,也不怕薩瓦的鴨子④,於是我家鄉那些老好人便抱著很大的希望,說道:'將來這些孩子一定是大數學家,法學界的名人。'如果我們的籬笆比對方說的風磨還要高,那麼捉起狼來便有把握了。但是那個大魔鬼嫉妒起來,把德國人放在後邊,這些人只知道喝酒:'Her,tringue,tringue!'⑤一個頂倆,因為沒有任何現象可以說明在巴黎的小橋上,有一種草雞,儘管它們頭上的羽毛很像水鴨。所以真的犧牲紅墨水去塗新近鑄的大寫字或花體字,對我都是一樣,只要書的環襯不生蟲子就行。

“所以在狗的交配時期,年輕人被人捉住了角,公證人也沒有用通神的技術記錄下來,因此運用(除了法院有更好的判決)六'阿爾邦'大的草地,可以做三大桶的上好墨水,不用付現,我們在查理王殯葬的時候,用六塊銀幣,我敢保證,就可以買到市場上擺滿的羊毛。 “平時我看見好的家庭,到野外捉鳥的時候,總是在壁爐上先掃它三遍,記好名字,另外捆直自己的腰,放上幾個屁,如果天氣太熱,就給他一隻球,因為信一到達,牛即退還給他。 “就在十七年那一年,曾經馬丁格爾式地①頒布過一道同樣的命令,因為魯茲弗熱路斯管理得不好,法院頂好能重視一下。 “我以為一個人不可能名正言順地剝削別人,如同喝聖水象拿掉織布者的梭子那樣,凡是不願意接受的,就給他們用上坐藥,不然就一報還一報。

“Tunc,諸位大人,quid juris pro minoribus②?按照撒利族法典③的慣例來說,誰第一個添火,誰就得到牛,誰在唱歌的時候擤鼻涕,沒有唱出補鞋人的針腳,如果是在大肚子的時候,就可以用在做半夜彌撒時凍出來的鼻涕來補他那傢伙的不足,要多喝些昂如的白葡萄酒,喝了酒,便可以和布列塔尼人一樣揪住領子打架了。 ① 卡尼巴人:即吃人的人。 ② 初版上是:“帶著三百個《聖母頌》。” ③ 拉丁文:“跳得比青蛙還要厲害”。 ④ 有意指薩瓦公爵,因為“公爵”(Duc)與“鴨子”(duck)同音,作者便把他叫作“鴨子”。 ⑤ 德文:“來,乾杯,乾杯!” ① 杜沙注:“馬丁格爾式”是通過普羅溫斯的法院馬丁瑪斯;另一說是指聖馬② 拉丁文:“因此,諸位大人,對少數人,有何法律可言?”

③ 古弗蘭克人專橫的法典。 “別的話沒有了,要求賠償費用、損失和利息。” 德?於莫外納爵爺說完話以後,龐大固埃向德?拜茲居爾爵爺說道: “朋友,你有什麼要分辯的麼?” 拜茲居爾回答說: “沒有了,老爺,因為我說的只是實話,看在天主份上,請把我們倆的糾紛結束了吧,我們在這裡都負擔著很大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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