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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一章

巨人传 弗朗索瓦·拉伯雷 1745 2018-03-21
詭辯學教師為高康大製定的學習方法 這樣度過了頭幾天,並把大鐘歸還原處之後,巴黎市民感激高康大的慷慨,提議替他照料並飼養那匹牝馬,隨便養到什麼時候都行,高康大很樂意地接受了,於是那匹馬便被送到比愛爾樹林①。我想現在早已不在那裡了。 此事過後,高康大想集中精力,遵照包諾克拉特的指導,用功讀書。但是包諾克拉特叫他開始時,仍照過去的習慣去做,也是想弄明白高康大過去的教師,費了這樣長的時間,卻把他教得這樣呆、傻、糊塗,用的是什麼方法。 高康大的時間是這樣規定的:每天八點至九點之間,不管天亮與否②,照例醒來;這是過去教師的吩咐,他們說大衛③說過:“Vanum est vobisante lucem surgere④。”

然後,在床上跳幾跳,蹬蹬腿,打幾個滾,清醒一下自己的頭腦;這才按照季節穿衣服,但是他喜歡穿一件又寬又長、襯著狐皮的毛呢長袍;隨後,用阿爾曼⑤式的梳子梳頭,所謂阿爾曼式的梳子,就是五個手指頭,因為他的老師說不這樣梳洗,便是在世界上浪費時間。 接著是拉屎、撒尿、嘔吐、打噎、放屁、打呵欠、吐痰、咳嗽、嗚咽一陣,打打噴嚏,大量地擤鼻涕,然後用吃早飯的方法驅逐寒冷和污濁的空氣,早飯是:油炸香腸、炭火烤肉、美味火腿,乾炸羊肉,還有大量的早餐濃湯。 包諾克拉特向他指出,一下床不先運動一下,就突然吃這許多東西,不好。高康大回答說: “怎麼!我運動得還不夠么?未起之前,就在床上翻過六七個跟斗了。 這還不夠么?教皇亞歷山大①在他的猶太醫生指導下就是這樣做的,雖然有人仇視他,他還是活到了死的時候。我的頭幾位老師把我這樣弄慣了,他們說早餐能使人記憶力好,因此一開始便喝酒。我認為這倒也不錯,中飯就吃得更多。土巴大師(他在巴黎時考過文科第一)跟我說,他說不但要跑,還要跑得早。因此,人類要保持身體健康,不能像鴨子那樣只管咕嚕咕嚕地往下灌,而是要喝得早。 Unde versus②:

早起非為福,晨飲真正高③。 ” 飽餐早飯之後,高康大到教堂去,有人用一個大筐子給他抬去一厚本裝在封套裡的經本,經本上的油泥和搭扣及紙張一齊算在內,稱一稱,不多不少,正好是十一公擔零六斤。他在教堂裡望上二十六台或三十台彌撒。這時① 比愛爾樹林:即楓丹白露,地近比愛沃村及比愛沃河,十六世紀時該地尚是牧場。 ② 八九點鍾天不會不亮,這裡是諷刺。 ③ 大衛:公元前十世紀以色列人之王,詩人及先知。 ④ 拉丁文:“清晨早起,本是枉然。”見《舊約?詩篇》第一百二十七篇第二節。懶惰人每藉此自辯。 ⑤ 雅各?阿爾曼是十六世紀初一位神學家,據說是個生活疏懶、不修邊幅的人。此外,阿爾曼(Almain)與“德國人”(Allemands)同音,作者又可能有意嘲笑德國人。

① 一說系亞歷山大六世,他有一御用醫生,是個從普羅溫斯來的改信天主教的猶太人。另一說是亞歷山大五世,據說這位教皇胖得連坐都不會,他的醫生馬爾西留斯叫他每天早晨跟一個女僕作跳舞玩耍。 ② 拉丁文:詩云。 ③ 諺語:“早起非為福,及時真正高。”拉伯雷故意改了。 候,他的神師到來,頭上戴一頂高高的風帽,活像一隻毛頭燕雀鳥,肚裡因為灌滿了葡萄汁,連呼氣也好聞。兩個人一起喃喃念著彌撒經,念得這樣細心,一點一滴也不讓它漏掉。 從教堂裡出來,有人用牛車給他送來一大堆聖克洛德①念珠,每顆珠子都有人頭那樣大,他一邊在修院裡、迴廊里或在花園裡散步,一邊喃喃不絕,念得比十六個隱修士念的還多。 然後,眼睛盯在書本上,讀上小半個鐘頭,但是(正像那位愛講笑話的人說的②)他的魂靈兒老早就跑到廚房裡去了。

滿滿地把尿壺尿滿之後,就坐下來吃飯,由於生性遲鈍鬆弛③,所以一開頭總是先吃上幾打火腿、熏牛舌、魚籽餅、香腸及其他下酒菜。 這時候,四個伺候他的人一個接著一個、不斷地用鏟子往他嘴里送芥末。接著,他一口氣喝了好些白葡萄酒,輕鬆一下他的腎部④。然後,根據季節,盡量地吃飽肉食,一直把肚子撐得直挺挺的才住嘴。 喝酒呢,沒個完,也沒有規定,他說喝酒的量,就是等喝酒的人喝到鞋的軟木底吸足了酒漲起半尺高的時候,才算達到限度。 ① 聖克洛德:法國猶拉省城名,盛產小工藝品,如念珠、木梳等。 ② 指古羅馬詩人戴朗斯(前194—前159),這句話見他的《閹人》第四卷第八章。 ③ 古時醫學把男子個性分為四類,即:血氣剛強,脾氣暴躁,多愁乖僻,遲鈍鬆弛。

④ 作者說白葡萄酒利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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