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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章

巨人传 弗朗索瓦·拉伯雷 2315 2018-03-21
神學家怎樣取去呢料;並和其他大師們打官司 這位神學家話一住口,包諾克拉特和愛德蒙就哄然大笑,笑得幾乎斷了氣,不多不少,完全象克拉蘇斯看見一頭笨驢吃蒺藜秧笑死的時候①、菲勒蒙看見一頭驢吃了給他準備的無花果笑死的時候②一模一樣。約諾土斯大師也跟著他們一起笑起來,看誰比誰笑得厲害,直笑得滿眼淌淚,這是由於大腦受到劇烈動盪,因而產生淚水,透過視覺神經流出來的緣故。他們的樣子完全象赫拉克利特化了的德謨克利特③和德謨克利特化了的赫拉克利特。 大笑過了以後,高康大跟他自己的人商量該怎麼辦。包諾克拉特提議讓這位有口才的雄辯家再喝一陣,因為他確是叫他們享受到一次好消遣,笑得比看宋日可樂④還厲害,應該給他在他那使人發笑的演說詞裡提到的十“畔”香腸⑤和一條套褲,另外再給他三百捆好柴、二十五“木宜”酒、一張鋪好三層鵝毛褥子的床,再給他一個又深又大的碗,既然他說這是他老年的必需品。

一切都依照他們商量好的做了,只是高康大恐怕一時找不到適合約諾土斯的套褲,又不知道什麼式樣對這位演說家最合適,是那種為拉屎方便在屁股後頭裝一塊活動開襠的馬丁格爾式①呢,還是寬腰的水手式呢,或是保持腹部溫暖的瑞士式呢,再不然就是不會悶壞腎部的鳘魚尾式呢?不拘如何,高康大叫人給了他七“奧納”黑呢,另加三“奧納”白呢做裡子。木柴叫小工扛去。那些文藝大師們抬著香腸和大碗。約諾土斯大師打算自己拿呢料。 大師們當中一位名叫茹斯?龐都伊的,向他表示自己拿衣料不好看,太失身分,應該交給他們隨便哪一個去拿。約諾土斯說道: “啊!笨貨,笨貨,你毫不懂得in modo et figura(形式和規律)。 這正是運用'推斷'②和parva logicalia《邏輯推理》③的地方。 Panuspro quo supponit(你看呢料是給誰的呢)? ”

龐都伊說:“Confuse et distributive(混和起來大家平分)。” 約諾土斯說:“笨東西,我不是問你quo modo supponit(如何分法),而是問你pro quo(做什麼用);告訴你,笨東西,pro-tibiismeis (是給我的腿用的)。所以,應該由我來拿,egomet(由我來),sicut suppositum portat adpositum(正像主體帶領屬體一樣)。” 於是,象巴特蘭偷呢子那樣①,悄悄地夾起來就走。 ① 克拉蘇斯原是個從來不笑的人,故事見普林尼烏斯《自然史綱》第七卷第十九章,另見埃拉斯姆斯《箴言集》第一卷第十章第七十一行。 ② 故事見魯西安《馬克羅比烏斯》第二十五章,另見瓦雷利烏斯《箴言集》第九卷第十二章。

③ 德謨克利特(前460—前370),赫拉克利特(前540—前480):都是古希臘的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對一切抱樂觀主義,赫拉克利特則認為萬物都在變化,一生憂悶悲觀,這裡是說他們大笑若哭,大哭若笑。 ④ 宋日可樂:即聖?維克多一五二七年圖書目錄中《曆書笑讀》的作者宋日?克樂修斯,一說係作者同時的一個喜劇演員,真名是彭塔萊的約翰?德勒斯皮納。 ⑤ 約諾土斯原來說的是六“畔”香腸。 ① 馬丁格爾式,指前後有活動開襠,大小便時一拉即開的式樣。 ② “推斷”是《邏輯推理》中的一個階段。 ③ 《邏輯推理》系伯多祿斯?希斯帕奴斯的作品,作者即後來的教皇若望二十二世。 ① 巴特蘭系喜劇中人物,劇情是吉奧莫控告放羊人偷了他的羊,當辯論的時候,他發現律師巴特蘭偷拿他六“奧納”呢子,一時吉奧莫氣得神魂顛倒,把呢子和羊攪不清了,法官一直在提醒他,說:“回到你的羊身上吧。”這句話後來在法文里便成了“言歸正傳吧”的代用語了。

而最妙的是這個癆病鬼,在瑪杜蘭②全體大會上,居然又一次神氣活現地索討他的套褲和香腸。別人根據聽來的消息,知道高康大早已給他了,因此斷然拒絕了他。他向他們說,高康大給的是出於他個人情願,gratis(白送的),不能因此就豁免了其他人的諾言。儘管如此,別人還是跟他說,叫他知足,別不講道理,其他的東西他什麼也拿不到。 約諾土斯說:“道理,我們這裡就是不講道理。你們這些說話不算話的壞蛋,不值錢的東西;世界上再沒有比你們更壞的人了,我知道。跛子跟前不要裝瘸腿,壞事,咱們都有份。我以天主的脾臟起誓!我要向國王告發你們親手在這里幹出的為非作歹的事,他要是不把你們一個個都當作異端、賣國賊、邪教徒、惡棍、宗教和社會道德的敵人活活燒死,叫我全身長疥瘡!”

根據他這些話,他們反而去告他了;他這一方面呢,卻設法把官司拖延下來。結果,狀子壓在法院裡,直到今天還在那裡。那些大師們,對於這件案子,發誓在沒有判決之前決不洗臉更衣,約諾大師和他的同黨卻發誓沒有判決不擤鼻涕。 這一發誓不要緊,一直到現在他們還是鼻涕連天,污穢不堪,因為法院連狀子呈文都還沒有好好地看過,判決,那要等到希臘有曆書的那一年了①,也就是說,永遠也不會判決。你們知道,這些人辦事違背自然規律,連他們自己的法令也不守。巴黎的法令就規定說,只有天主造的東西才能永遠存在。自然,就造不出永垂不朽的東西,因為由自然生出的,都有一個結束的階段,omnia orta cadunt②。但是這些靠廢話活命的傢伙可以叫他們的官司永遠是個懸案,沒有結束的時候。這樣做,正證實了在得爾福③祝聖的拉刻代蒙人④奇羅所說的那句話:“貧困是訴訟的伴侶,打官司的人終必變成窮人。因為等不到重申權利,他們的生命就已經結束了⑤。”

② 瑪杜蘭:十二世紀三位一體會創立的一個教派。瑪杜蘭是三世紀的天主教聖人,瘋子的主保。 ① 希臘人無曆書,這句話是說永遠也不會有。 ② 拉丁文:“萬物有生必有死。”見羅馬歷史家薩路斯特的《努米底亞戰爭》第二卷第三章。 ③ 得爾福:古希臘城名。 ④ 拉刻代蒙:古希臘的斯巴達人。 ⑤ 見普林尼烏斯《自然史綱》第七卷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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