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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7-8

一九八四 乔治·奥威尔 19417 2018-03-21
七 若是有希望,溫斯頓寫道,希望在無產者身上。 若是有希望,這希望必是在無產者身上。這般密密匝匝的百姓素來受人賤視,而他們在大洋國竟要占到百分之八十五。惟有在他們身上,才聚得起推翻黨的力量。黨根本沒法從內部推翻。要說它還有什麼敵人,他們也根本沒法聚在一起,連互相認認清楚也做不到。縱然那神話般的兄弟會真的存在(就算它可能罷),也沒辦法設想,能有兩三個以上的會員聚集起來幹些什麼。造反--只意味著目光一轉,聲音一變,往好裡說,才意味著偶然的輕聲呢喃。然而無產者,只消叫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就根本用不著什麼地下活動。他們只消站起來,抖抖身子--一如馬兒抖掉身上的蒼蠅。要是他們肯做,明天一早便能夠把黨打倒。遲早他們總會這樣做,不是麼?但是--!

他還記得有一次,他在一條挨挨擠擠的街上走。就在這時,前面街上幾百個女人一齊怒吼起來:"嗷!嗷--!"這聲音低沉嘹亮,叫人不寒而栗,帶著氣憤,又帶著絕望,轟轟然,嗡嗡然,如同鐘聲在迴盪。他的心突然狂跳起來。這就開始啦!暴動開始啦!無產者終於砸碎了鎖鏈!可他趕到現場,只看見兩三百號女人,團團擠在街頭市場的貨攤周圍,滿臉悲慘兮兮,彷彿沉船上一群難逃厄運的乘客。這當兒,那普遍的絕望情緒,驟然分散成無數條嗓子的吵嚷。原來,有個貨攤賣起了鐵皮平底鍋。那些鍋子,一例是些個怕摸怕碰的殘次品,然而任是哪一種炊具,永遠都絕難搞到手。不料,那鍋子竟然賣光了--於是那般得了手的,給旁人碰著撞著擁擠著,一心想帶著鍋子快溜走;然而別的幾十個人,依然圍著貨攤吵吵嚷嚷,罵售貨員走後門,生生把鍋子留到什麼鬼地方去啦。這時,又有人怒聲吵了起來--那是兩個女人,滿臉通紅,披頭散發,抓著同一隻鍋子,都想從對方的手裡搶下來。她們搶啊搶的,鍋子的把手就掉啦。溫斯頓滿心厭惡地看她們吵架。可是,就是剛才那一瞬,她們的吼聲表現出幾乎怕人的威力,而她們才不過幾百個人!為什麼那些要緊的事情,她們卻從來不會這樣吼?

他寫道: 惟有覺醒之後,他們才會造反;惟有造反之後,他們才會覺悟。 他心裡想,這簡直像從黨的什麼課本當中抄來的東西。當然啦,按黨的說法,它在把無產者從枷鎖當中解放出來。革命前,無產者受到資本家殘酷的壓迫,他們挨餓挨揍,女人也不得不在煤礦裡面做苦工(其實,女人如今難道不在煤礦做苦工?),孩子六歲就給賣到工廠去。然而與此同時,按照雙重思想原則,黨也教導我們,無產者生來便是劣等人,必得靠幾條簡單的規矩,讓他們處在被統治的地位,就如同動物一個樣。事實上,誰去管無產者們做什麼。多了解他們的情形,根本就沒有必要。他們幹活,繁殖,而且一直如此,其它的活動便毫不重要。對他們聽之任之,猶如阿根廷平原上散放的牛群,他們便回復到自然的生存狀態去,回復到古已有之的生存方式去。他們生下來,在貧民窟里長大成人,在十二歲上出門做工;他們的美麗,他們的性慾,短暫得猶如瞬息即逝的花蕾。他們二十歲結婚,三十歲已經步入中年,到六十歲,多半便一命嗚呼。操勞賣命,養家糊口,尋釁鬥毆,看看電影,踢踢足球,灌灌啤酒,鬧鬧賭博,他們心裡盤算的只有這麼多。控制他們,簡直易如反掌。在他們中間,總派上幾個思想警察的特務,散佈些流言蜚語,挑出些可疑的危險分子消滅掉。至於黨的意識形態,就根本用不著灌輸給他們。無產者不該有什麼強烈的政治情感。黨單單要求他們有簡單的愛國主義思想,一旦需要他們加班加點,勒緊腰帶,便好利用一下。有時候,他們也會有點不滿,然而這樣的不滿到頭來一無所獲;因為他們不懂得普遍觀念,他們的不滿情緒只能針對瑣屑具體的小事,較大的壞處他們老是見不到。無產者家裡多半電幕也沒有,民警也懶得理他們。倫敦成了個犯罪大本營,小偷大盜,娼妓毒販,明榨暗騙,全把倫敦當成天造地設的樂園;然而這些罪行,單單充斥在無產者中間,根本就沒什麼要緊。所有的道德問題,一任他們依照舊時的規矩;性關係上黨所倡導的禁慾主義,對他們一概不適用。亂交挨不著懲罰,離婚辦得成手續。要是無產者需要個宗教,或者有了這樣的意願,也不妨任他們信去。對無產者,簡直不值得懷疑。誠如黨的標語教導的那樣:"無產者和動物才自由。"

溫斯頓把手伸下去,小心翼翼地搔他的腳脖子。這地方又開始刺癢啦。有一個問題永遠繞不開,便是沒辦法知道,革命前的生活究竟什麼樣。他從抽屈裡拿出本小孩子的歷史書,那還是他從帕森斯太太手裡借來的。他開始把書上的一段抄在日記上: 在大革命前的舊社會,倫敦不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美麗的城市。那時,它又黑又髒,讓人忍受不了。大家忍飢挨餓,有千千萬萬的窮人連鞋子也買不起,甚至找個像樣的地方睡覺也沒有。孩子們還不到我們這麼大的時候,就一天要幹十二小時的活;手腳一慢,惡狠狠的主人就會用鞭子抽打他們。他們整天吃的是變了味的麵包屑,喝的是白開水。大家都那麼窮,但也有一些有錢人,住在幾幢又高大、又華麗的樓房裡,光是伺候的僕人就有三十來個。這些有錢人就叫資本家,他們都長得很胖,很兇,很難看,就像邊上這幅圖畫畫得那樣。你們看,他穿一件長長的、黑顏色的大衣,那叫大禮服,頭上戴一頂古怪的帽子,亮晶晶的,樣子像大煙囪,那叫高禮帽。這是資本家才有的打扮,別人都不許穿。世界上一切的東西,都被他們佔有,其他人都是他們的奴隸,什麼土地、房屋、工廠、金錢,都是他們的。碰到有誰不聽話,他們就把他關到牢裡,要不,就叫他沒有活干,把他餓死。老百姓和資本家說話,必須是很害怕的樣子,向他鞠躬,還要摘下帽子,稱呼他"老爺"。這些資本家有一個頭頭,叫國王……

下面列舉的一長串,他早就知道。那書上準會提到,主教穿的是細布袖套,法官穿的是貂皮長袍。有手枷,有腳鐐,有踏車,有鞭撻,市長大人開盛宴,親吻教皇腳丫子。還有件事情,喚作jus primae noctis(初夜權)的,小孩子的課本八成不會說。這條法律的意思是,每個資本家都有權,跟他廠裡做工的隨便什麼女人睡一覺。 這裡邊有多少謊言,誰說得出來?如今的一般生活比革命之前好,這一點興許是真的。惟有一個證據截然相反,那便是骨子裡無聲的抗議,本能地感覺到生存的狀態惡劣難忍,而在別一個時代全然不應該如此。這讓他覺得,敢情當今時世真正典型的問題,倒不在它太嫌殘酷無情,毫不安全。這時代枯燥乏味,暗無天日,疲塌懈怠,這才是它的問題所在。看看身邊罷,誰都看得到,這生活根本不像電幕上聒噪的謊話,也絕對不像黨企圖實現的理想。即便對黨員而言,生活的許多方面,依照是傾向中性,不論政治。那是拼死拼活做完沉悶的工作,是地鐵裡搶個座兒,是補一雙破襪子,討一份糖精片,省一個煙屁股。可黨樹立的理想呢,卻龐大,駭人,晶瑩發光。那是鋼筋水泥的世界,機器怪物的世界,可怕武器的世界;那是勇士的戰場,信徒的聖殿,團結前進,統一思想,統一口號,永遠工作、戰鬥、勝利和迫害。三億人民,有的便是這同一張臉孔。而現實呢?城市骯髒凋零,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體,卻依然東奔西走,苟延殘喘。他們住的一例是上個世紀千瘡百孔的房屋,身邊一例是爛白菜跟臟茅坑的臭味。溫斯頓彷彿就看到了倫敦城,這龐然大物一片傾圮破敗,成百萬的垃圾箱塞滿了全城;在這城市的慘景上面,再疊印了帕森斯太太的一張照片--滿臉皺紋,頭髮疏落,徒然掙扎著要鼓搗好那堵塞的水管。

他又把手伸下去,搔搔腳脖子。電幕沒日沒夜在耳邊聒噪,拿統計數字告訴你,今天人民吃的多啦,穿的多啦,住的寬敞啦,玩的高興啦--跟五十年前的人比,他們活得也長,幹得也少,個子也高,身體也壯,智力也強,生活也棒,知識也多。這樣的宣傳,你沒法子證明,也沒法子反駁。打個比方,黨說如今百分之四十二的成年無產者有文化;而革命前,識字的成年無產者只有百分之十五。黨還說,如今嬰兒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十,而革命前卻有千分之三百--或者諸如此類。這挺像兩個未知數組成了個簡單方程。沒準兒歷史書上的每句話都純屬瞎編亂造,即便人們篤信不移的事情也不例外。誰知道啦,興許從來沒有什麼勞什子法律叫做jus primae noctis,從來沒有什麼人叫做資本家,也從來沒有什麼服飾叫做高禮帽。

所有的一切,全在迷霧當中褪去了身形。過去給人擦拭個乾淨,擦拭的行為又忘了個乾淨,於是,謊言就變成了真理。平生之中,他只有一次,掌握了偽造行為確鑿具體的證據--而且是在事情之後,這一點真是重要非凡。這證據在他的手指之間,停留了三十秒鐘之久。那該是一九七三年--總之,那會兒他正跟凱瑟琳鬧分居。然而,真正有關的日期,卻還要早上七八年。 其實,這事是開始在六十年代中期,便是那時的大清洗,一古腦兒消滅了革命的元老。到一九七○年,除去老大哥,他們已盡數消滅,一個不剩。他們給揭露出來,變成了叛徒反革命。戈德斯坦成功脫逃,藏身在什麼鬼地方;至於旁人,有幾個消失了踪影,大多數則參加了公審,坦白了罪行,而後處決了事。最後活下來的人裡有那麼三位,叫做瓊斯、艾倫森和盧瑟福。他們遭到逮捕,大約還是一九六五年的事情。像通常一樣,他們先消失了一兩年,無聲無息,生死未卜;而後,又突然給帶了出來,按照慣常的方式坦白認罪。他們交代,跟敵人交換過情報(那會兒的敵人也是歐亞國),貪污過公款,暗殺過好幾個忠誠黨員。他們交代,早在革命以前,便陰謀反對老大哥的領導,他們的破壞活動害死了成千上萬的人。交代了這些,他們便得到寬大處理,恢復了黨籍,委派了職位--那工作表面上重要得很,其實純屬掛名而已。他們在《泰晤士報》上發表了冗長的檢討,解剖犯罪的根源,保證革心洗面,重新做人。

他們給放出來以後,溫斯頓還真在栗樹咖啡館裡見過他們三個人。他還記得,那會兒他用眼角偷著看他們,真個又是著迷,又是害怕。他們的年紀比他大得多,算得上古代社會的遺老遺族,當年黨的英雄歲月,他們幾乎是最後剩下的顯要。在他們身上,還依稀駐留著地下鬥爭和內戰時期的魅力。他對他們彼時活動的事件和日期早不甚分明,然而只覺得,他聽到他們的名字,比老大哥還要早哩。可他們是歹徒,是敵人,是不能挨不可碰的危險分子,命定在一兩年內給人消滅乾淨。只要落在思想警察的手裡,沒有人逃得了這樣的下場。他們不過是幾具死屍,等著給送回到墳墓裡面去。 誰也不坐在他們的附近。挨在這夥人身邊,可絕對算不上明智。他們默然呆坐,面前是一杯杜松子酒,那酒一股子丁香味兒,是這咖啡館的特色酒。這三個人,數盧瑟福的樣子給溫斯頓印象最深。此公曾是個有名的漫畫家,在革命前和革命中,他那尖銳的漫畫就鼓舞過人民的激情。甚至現在,他的漫畫還會偶而登到《泰晤士報》上。這些新創作的漫畫,單單模仿自己早期的風格,死板板,軟塌塌,怪兮兮。漫畫的主題,永遠是舊調重彈:什麼貧民區啦,挨餓的孩子啦,街頭的巷戰啦,戴高禮帽的資本家啦--這般資本家,他們在街壘裡邊還要戴著高禮帽!好一番徒勞無益的掙扎,無休無止,一心要退回到從前去。這盧瑟福,身材高高大大,花白的頭髮油膩骯髒,皺紋滿臉,鬆鬆垮垮,厚厚的嘴唇像黑人一樣嘟得挺高。當初他定然是身強體壯,如今這大塊頭卻是歪斜頹唐,臃腫虛胖,像就要向四面八方散了架子。他彷彿會在你的跟前土崩瓦解,像一座傾頹坍塌的大山。

十五點這個時候頂寂寥。如今溫斯頓早已記不得,他怎麼會在這時到咖啡館裡去。咖啡館幾乎空空蕩盪,電幕輕聲呢喃著一首溫柔的樂曲。那三人坐在角落,幾乎一動也不動,話更是一句沒說過。服務員用不著招呼,便送上來滿杯的杜松子酒。旁邊桌上擺了個棋盤,棋子放得齊齊整整,然而沒有人下棋。過了沒有半分鐘,電幕猛可里變了樣。播放的頻率換了別個,音樂也跟著換了調。那闖將進來的新旋律真個難道難描,它粗啞特殊,戲謔乾嚎,溫斯頓私下里便叫它黃色小調兒。而後,電幕上有人唱了起來: 這栗樹蔭蔭影迷離, 你賣了我,我也賣了你! 他們躺那裡,我們躺這裡, 這栗樹蔭蔭影迷離! 那三人依然動也不動。溫斯頓又瞥一眼盧瑟福疲塌塌的臉,竟看見他的眼睛滿盈著淚水。溫斯頓這才發現,艾倫森和盧瑟福的鼻子都給打得歪歪癟癟,他的心不禁一陣戰栗--然而他也說不上,他的心究竟為什麼發顫。

沒過多久,這三人重又被逮捕。看上去他們剛給釋放,立刻開始新一輪的陰謀活動。他們再次受到審判,這次是坦白了一系列新犯下的罪行,連同舊有的罪行,來個數罪併罰。於是他們給處決掉,這下場記在黨史裡,給後代做個儆示。可約摸過了五年,在一九七三年,有一次氣動管把一卷文件送到溫斯頓的桌上。他展開紙捲,發現一塊紙片,顯然給忘掉了夾在這裡邊。打開紙片,他登時看出它的重要意義。那是十年前一份《泰晤士報》的半頁剪報,剛好剪的是上半版,連日期也留在了上面。剪報上有張照片,照的是紐約的一次黨代表會議。照片的中央,頂頂突出的位置,便是瓊斯、艾倫森和盧瑟福那伙人;起碼這三人絕對不會錯,照片下面的說明里還有他們的名字。

問題是在兩次公審之中,他們三人都一口供稱,那一天他們是在歐亞國的領土上。他們從加拿大的一個秘密機場起飛,抵達西伯利亞的什麼指定地點,跟歐亞國總參謀部的人員接了頭。他們便把重要的軍事機密出賣給人家。這日期溫斯頓記得牢之又牢,因為那一天正是夏至;而這樣的事情,準記在無數旁的地方。可能的結論只有一個:他們的坦白準是些謊言。 當然啦,這才算不得什麼發現。便是那時,溫斯頓也從來不曾想過,清洗中消滅的人們,真的犯下了他們被控的罪行。然而這卻是個活生生的證據;過去早給人消滅,它卻算得上過去的一個碎片,猶如一塊骨骼的化石,竟然在明明錯誤的地層冒了出來,便使得地質學的理論土崩瓦解。要是有什麼途徑,把這張照片公佈於世,讓大家了解它的意義所在,這沉重的一擊足以讓黨化為齏粉。 那會兒他本是在工作。一看到這張照片照的是什麼,意味著什麼,他立即拿一張紙蓋住了它。可幸他打開紙捲時,從電幕那邊看,照片是顛倒的。 他把拍紙簿放在膝頭,將椅子推後,盡量離開電幕遠一點。控制住臉上的表情一片漠然,這本不是難事;只消花點子力氣,連呼吸也能夠控制住。然而心跳,那卻沒辦法控制得了;可電幕卻相當靈敏,能夠感知得到。他等了約摸足有十分鐘,心裡擔驚受怕--別出了什麼情況暴露他,比如他的桌上突然刮過一陣風,害他的掩飾行為前功盡棄。而後,他也不打開桌上的紙片,索性把那張照片連同其它的廢紙,一古腦兒丟進記憶洞。再過上一分鐘,想必這照片便化成了灰燼。 這事情早過了十年--十一年啦。沒準兒如今,他會把那張照片留下來。怪得很,這照片正如它記載的事實一樣,早已僅僅剩下記憶中的存在;然而它畢竟曾經捏在他的指間呀,他還是覺得非同一般。難道一紙消失了的證據曾經存在過,這便會使得黨的統治不再固若金湯? 然而今天,縱然這張照片能從灰燼裡復活,它也早就算不上證據。他發現照片那會兒,大洋國已經不跟歐亞國開戰,可這仨死鬼是向歐亞國的特務機構出賣了祖國。打那時以來,大洋國的敵手變來變去--足有兩三次哩,他也記不得到底有幾次。很有可能,他們的坦白一再改變,起初的日期事件早已經毫無意義。過去不光給篡改了事,它就這樣子改來改去。有一件事情最讓他覺得噩夢般駭人,便是他從來鬧不清楚,為什麼要這般大張旗鼓地搞欺騙。篡改過去,眼前的好處自是一目了然,然而終極的動機卻顯得神神秘秘。他又提筆寫道: 我懂得方法,可我不懂得原因。 他想,恐怕他很有點精神失常啦。這一點他已經想過無數次;沒準兒,單個人的少數派,便是精神失常哩。從前,相信地球繞著太陽轉,便意味著成一個瘋子;而今,相信過去無法給篡改,也意味著成一個瘋子。或許惟有他獨自堅持這信仰;若真是他獨自一人,那他便精神失常。然而感到自己精神失常,才不最最讓他膽戰心驚--駭人的是他也可能走了條錯路。 他撿起那本兒童歷史書,看著開卷第一頁上的老大哥像。那雙眼睛叫人昏昏欲睡,緊緊盯著溫斯頓看。那彷彿有種巨大的力量壓在你身上--這玩意兒直刺穿你的腦袋瓜,捶打你的腦,嚇破你的膽,逼你放棄心中的信念,誘你否認眼見的證據。到頭來,黨不妨宣布二加二等於五,你便好乖乖地一信了之。這一點躲不開避不掉,他們遲早總會這樣宣布,他們所處的地位鐵定要求他們這樣做。他們的哲學,自然要求否認經驗有什麼效力;而且,這哲學甚至否定了客觀現實的存在。一切異端當中頂大的異端--那便是常識。他們會因你心懷異見殺掉你,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們有可能正確。說到底,二加二等於四,這如何能夠知道?有一種地心引力在作用,這如何能夠證明?過去無法給人改變,這如何能夠弄清?要是過去跟客觀世界,僅僅存在於常識當中,要是意識可以給人控制--那又如何? 然而,不是的!他猛可里滿心充滿了勇氣。奧勃良的面孔出現在他的腦際,這絕非由於什麼顯明的聯想。他曉得,他比以前更加確切地曉得,奧勃良站在他的一邊。他寫這日記,便是為了奧勃良--便是寫給奧勃良:它猶如一封信,長得無休無止,沒人讀得到它;然而它畢竟寫給一個特定的人,這便叫它也變得生動多彩。 黨教導你,不得相信你耳聞目睹的證據。這是他們最終的命令,這是他們最根本的命令!他要面對的是何其巨大的力量,那般黨內秀才會何其輕易駁倒他!那些論證簡直精妙絕倫,他懂也不懂,更何談反駁。想到這些,他的心頭禁不住一沉。然而--他畢竟正確。他們錯誤,惟有他才正確。顯明,素樸,真實,這一切一定要捍衛。自明便是真理,這一點一定要堅持。物質的世界畢竟存在,世界的規律絕不能改變。石頭畢竟堅硬,水畢竟潮濕,懸空的物體畢竟落向地心。他覺出自己乃是說給奧勃良,也覺出自己闡明了一個重要的公理,便寫道: 自由就是宣稱二加二等於四的自由。承認了這一點,其它的一切便會迎刃而解。 八 一條胡同的深處,什麼地方飄出股烘咖啡的味兒,直溢到當街來--還是真正的咖啡哩,不是勝利牌咖啡。溫斯頓不由自主停下了腳步。興許有兩秒鍾光景,他回到了遺忘大半的孩提時代。而後,一扇門砰然一響,突然間斬斷了這股香味,彷彿它也不是氣味,倒是聲音一般。 他在人行道上走了好幾公里,靜脈曲張的地方又開始刺癢。三個星期以來,他已有兩次沒有參加街道活動中心的晚間活動;這樣的做法煞是冒失,因為參加活動的次數,一准給人仔細記錄下來。從原則上講,黨員的生活不存在餘暇;除去上床睡覺,也絕不能夠單人獨處。依照這樣的原則,彷彿你要么工作、吃飯或睡覺,要么必得參加什麼集體活動;只消顯得喜歡離群索居,甚至獨自個兒散散步,便永遠有那麼點危險。新話裡竟然還有個詞兒專說這一點,那詞便叫做獨活--這意味著個人主義,性情怪僻。然而今晚,他從部裡走出來,四月天的芬芳直讓他心醉神迷。今年以來,他還沒見過哪一天,有這樣溫暖,有這樣湛藍。於是突然間,他再忍不下到活動中心,過一個漫長嘈雜的夜晚,玩什麼無聊難纏的遊戲,聽什麼報告,靠灌大酒撐持什麼緊繃繃的同志關係。一陣衝動,他便離開公共汽車站,信步走進迷宮也似的倫敦城。他先是朝南,朝東,再朝南,終於不辨路徑,迷失在陌生的街道中。 他曾經在日記裡寫道:"若是有希望,希望在無產者身上。"他經常想起這句話,它正道出了一個神秘的真理,一個顯明的悖論。現在他來到一處晦暗朦朧的貧民區,以前的聖潘克拉斯火車站東北。他在一條鵝卵石鋪就的街上走,兩邊一例是小小的兩層樓房,破爛的樓門正朝著人行道,--怪得很,這破門總是叫人想起耗子洞。鵝卵石中間,汪著片片髒水。人,到處是密匝匝的人,多得叫人目瞪口呆,在黑洞洞的樓門口擠出擠進,在樓房兩側的胡同里擠來擠去。姑娘漂亮得像朵花兒,嘴唇抹了個鮮鮮紅;小伙子饞貓似地追姑娘;婆娘的身體胖乎乎,拐呀拐地蹣跚著走(她們的今天,就是姑娘們的明天!);老頭子彎腰傴背,拖著八字腿慢吞吞地挪。小孩子破衣爛衫打赤腳,在髒水坑里邊瘋玩,媽媽怒罵一聲,便四散開去。這街上的窗玻璃,大概每四五塊便有一塊給砸破,又拿木板堵起來。沒什麼人注意溫斯頓,只有幾個人瞧他一眼,那眼光戒備又好奇。兩個女人長得高高大大,赤紅的胳膊交叉在胸前,掩住身上的圍裙,站在一家門口聊大天。溫斯頓走過來,正聽到她們說著: "我就跟她說,是呀,我說這挺好的,可你要是我,準一個樣!說話是省事啦,我說可你哪兒有我的窩心事兒!" "嗯,"另一個道,"可真是。就是這碼事兒!" 這刺耳的聲音登時停了下來。他經過的時候,兩個女人帶著敵意,默默審視著他。可嚴格點講,這還算不上什麼敵意,不過是種警惕,是種一時的木訥,猶如什麼陌生的動物從身邊經過。黨員的藍工作服,在這樣的街上可是個稀罕物兒。沒話講,誰看見你到這種地方來,那你可真真蠢笨之極,除非能有什麼任務在身。碰上巡警,他們準得攔住你:"請出示證件,同志。你在這兒做什麼?你幾點下班?你平常走這條路回家?"--這樣的問題,總是免不了的。才沒有什麼規矩,不許你另走一條路回家;可要是思想警察聽說這件事,你准在他們那裡掛上一號。 突然間,整條街道變得一片混亂。警報器的尖叫響徹四面八方,人們跟兔子一樣直往門裡竄。就在溫斯頓眼前,一個少婦從一道門裡霍地躥將出來,把個泥坑里玩兒的孩子一把抓住,拿圍裙一兜,便躥了回去,只消一剎那的工夫。在這同時,一個漢子,身上的黑衣服活像鐵絲網,衝出一條胡同,朝溫斯頓直跑過來,還激動地指著天上。 "輪船來啦!"他叫道。 "當心,首長!腦瓜頂兒有炸彈!快趴下!" 不曉得為什麼,無產者給火箭彈起了個外號,叫做"輪船"。溫斯頓當即趴到地上--若是無產者這樣警告你,他們多半是正確無誤。他們彷彿有一種直覺,火箭飛來時有本事提前好幾秒鐘覺出來--雖說照理那火箭飛得比聲音還快。溫斯頓剛用胳膊抱住頭,便聽得轟然一響,像要把人行道炸飛了起來,什麼碎東西陣雨般傾到他的後背上。他站起一看,原來是身邊窗戶震碎的玻璃潑了他一身。 他往前走下去。兩百米開外,有些房子給炸彈炸成了廢墟。一團黑煙直衝雲霄,靠地面的地方騰起大片的塵土,人群早把那片瓦礫團團圍住。在他前面的人行道上,也攤了一小堆灰塵,他瞧見塵土當中,有一條鮮紅的東西。他走近前去,竟然是一隻人手,齊手腕炸掉了下來。那隻手惟有手腕那裡血漬一片,其它地方全然是慘白慘白,有如石膏做成的模型。 他把那東西踢進陽溝,避開人群,拐進右邊的一條胡同。不出三四分鐘,他便離開被炸的地方,街上也依然挨挨擠擠,一切如舊,彷彿一直平安無事。這會兒快到二十點,無產者常來的小酒店(他們管它叫"公店")早已是顧客盈門。彈簧門一片臟兮兮,不斷給人開來關去,門裡邊傳出的那股味兒,臊乎乎,濕漉漉,還有種啤酒香。有間房子房門凸出,三個人緊緊擠在拐角,中間一個拿了張折疊的報紙,身邊的兩位越過他的肩膀盯著瞧。溫斯頓還沒走近前,看不清他們的表情,可那模樣,還是看得出他們多專注。不用說,他們正擠著看什麼要緊的消息。他離他們還有幾步遠,三個人突地分開身子,其中的兩個大吵起來。不消一會兒,他們準得動拳頭。 "你他媽不能聽我說?跟你說,末號兒七的十四個月沒贏過!" "贏過!" "沒有!整整兩年的號碼,我全記紙上啦!全記住啦,跟鐘錶那麼準!我跟你說,末號兒從來就不是七……" "咋沒有,七就是贏過!那屌號碼我都能說給你。四、○、七,末號兒不是七?就是二月的事兒,二月第二個星期的事兒。" "滾你媽的二月!我全記下來啦,白紙黑字。我跟你說,從來沒有什麼號碼……" "肏,閉嘴罷!"第三個人道。 他們是在說彩票呀。溫斯頓走出二十米,又回頭去看,見他們還在爭來吵去,一臉的興奮熱烈,這彩票每星期能開一次獎,獎金不少,這樣的活動頂受無產者關注。大洋國的無產者成千上萬,恐怕在他們眼裡,這彩票稱不上他們後半生的惟一目的,起碼算得上最重要的目的。彩票,那是他們的快活,那是他們的放蕩,止息他們的疼痛,刺激他們的腦筋。那般人可以目不識丁,可一碰到彩票,就算也算得精,記也記得靈。有一大幫子人,他們謀生的手段,便單靠兜售押寶秘訣,預測中獎號碼,推銷幸運護符。彩票的活動溫斯頓未曾參加過,這全由富裕部來管。然而他倒知道(黨內的人全知道),獎金基本是付諸闕如。其實付的全是末等獎,高額獎金的得主不過是些個子虛烏有。大洋國的各個部分之間毫無真正的交流,這樣的安排輕而易舉。 然而若是有希望,那希望在無產者的身上。這一點必得堅持不放。把它付諸言辭,聽起來便顯得蠻有道理;看看人行道上走過你身邊的人群,這就變成了信念。他轉進去的街道是個下坡,他覺得曾經來過這附近,不遠的地方還應該有條大道。前邊什麼地方,有人扯著嗓子大喊大叫。街道轉了個彎兒,便到了盡頭,那裡幾級台階,通到一條低窪的胡同,幾個攤販賣著蔫巴巴的菜。就在這時,溫斯頓想起了這個地方--這小巷通一條大街,再轉個彎兒,走上四五分鐘,便是那家舊貨舖,他買過那本空白日記簿的。附近還有家小文具店,他曾經買了筆桿和墨水。 他在台階上面站了一會兒。胡同對面,有一家臟兮兮的小酒店,窗戶掛滿灰塵,看上去活像結了霜。一個很老很老的老頭兒,弓著腰,動作卻挺靈活,白鬍子朝身前挺挺的,彷彿對蝦的長須。他推開彈簧門,走進了酒店。溫斯頓站在那裡只顧看,他想:這老頭兒少說也有八十歲,革命那會兒便已經中年。像他那樣的人早成了鳳毛麟角;而今資本主義世界已經被消滅,他們便是跟那失落的世界最後的聯繫。在黨內,已經很少有人,在革命之前便形成了思想。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幾乎掃淨了老一代的人;而碩果僅存的一小批,早給嚇破了膽,在思想上徹底繳槍投了降。若有誰活下來,又能照實告訴你世紀初的情形,就非是個無產者不可。突然間,溫斯頓想起他從歷史書上抄到日記裡的那段話,立時覺出一種瘋狂的衝動。他得進那家酒店,跟老頭兒攀談,問他些問題。他得對老頭說:"給我說說你小時候的日子。那會兒過得怎麼樣?跟現在比比,是更好,還是更糟?" 他匆匆走下台階,穿過窄巷,唯恐動作一慢,便生出害怕的心思。沒話講,這樣的做法純屬發瘋。一般說來,還沒有什麼具體規定,不准跟無產者說說話,不准常去他們的酒店;然而這樣的事情簡直不同凡響,沒法不給人注意。若是碰見巡警,不妨跟他們辯解,說自己覺得頭暈要昏倒,不過恐怕他們不會信。他推開房門,撲面就是股酸啤酒味兒,臭哄哄的像乳酪。他一走進去,嗡嗡營營的聲音便低了下來,他只覺得在身後,人人都在盯著他的工作服。房間另一頭,正玩著一場投鏢賽,也給打斷了那麼幾十秒鐘。他隨著進來的那老頭兒站在了櫃檯前,跟服務員正吵著什麼。服務員歲數不大,長得高高壯壯,鷹鉤鼻,粗胳膊。一夥人圍在他們身邊,端著酒杯看熱鬧。 "我夠客氣啦,咹?"老頭兒挺直腰桿,一副好鬥的架勢。 "你敢說這他媽的店裡,找不著個一品脫的杯子?" "什麼叫他媽的一品脫?"服務員拿手指尖抵著櫃檯,往前探出身子。 "你們聽聽!還服務員哩,生不知道一品脫!跟你說,一品脫就是半夸特,四夸特就是一加侖。快教你念ABC啦。" "沒聽說過,"服務員乾脆地說。 "一公升,半公升--我們就這麼賣。喏,杯子在那兒,你眼前那架子上。" "我要一品脫,"老頭兒挺執拗。 "倒一品脫,多省事兒。我年輕那會兒,可沒他媽的公升。" "你年輕那會兒?我們全住樹梢哩,"服務員朝旁的顧客瞥了一眼。 他們哄堂大笑,溫斯頓闖進來鬧出的不安彷彿也早煙消雲散。老頭兒鬍子拉茬的臉漲得通紅。他轉過身,自顧自地叨叨咕咕,一頭撞在溫斯頓身上。溫斯頓輕輕扶住了他。 "能請你喝一杯麼?"他說。 "你真夠紳士,"老頭兒又挺直了腰桿。他彷彿看也不看溫斯頓的工作服。 "一品脫!"他凶巴巴地向那服務員說。 "一品脫咕嚕!" 服務員取了兩個厚玻璃杯,在櫃檯下面的桶裡涮了涮,打上半公升黑乎乎的啤酒。無產者店裡,只喝得到啤酒,杜松子酒照說不准他們喝--其實他們要搞到手,才容易得很哩。投鏢賽重新熱鬧起來,櫃檯前的那伙人又聊起他們的彩票。有那麼一會兒,沒人記得有個溫斯頓還在這兒。窗下有一張松木桌,他跟老頭兒在那兒聊,就不用怕給誰偷聽到。這樣做固然是萬分危險;然而還說什麼?這屋裡竟然沒有電幕!剛一進屋,這一點他就弄清啦。 "他就是能給我一品脫,"老頭兒放下酒杯坐下來,嘟囔道。 "半個公升不夠喝,喝不足性。一個公升又忒多,勾我撒尿。錢哩又貴!" "從年輕那會兒起,你準見好多事情都變啦,"溫斯頓試試探探地說。 老頭兒那淺藍色的眼睛,從投鏢板瞅到櫃檯,又從櫃檯瞅到男便所,彷彿就等著酒店變它個樣子。 "那會兒啤酒才好哩!"他終於說道。 "還便宜呢!那會兒我還年輕,我們管淡啤酒就叫咕嚕。一品脫才四便士!那是在戰前,當然啦。" "哪次戰前呀?"溫斯頓問。 "管它哪次,"老頭兒含含糊糊地說。他拿起酒杯,又挺起了腰桿。 "祝你健康!" 他瘦瘦的脖子上,喉節一陣上下亂動,快得驚人,啤酒便給解決了。溫斯頓到櫃檯去,又帶回兩個半公升來。老頭兒彷彿忘了他煩透了喝一公升啦。 "你比我大好多,"溫斯頓道。 "我還沒生下來,你就長大啦。你該記得從前,革命前,是個什麼樣子。我們年輕人,對那會兒真是一點兒不知道。我們光從書上讀到過,誰知道書上講的對不對。我想听聽你說。歷史書說,革命前生活跟現在一點兒不一樣。那會兒人人吃苦受窮,簡直怕人--糟糕得想都想不出來。我們倫敦城,好多人一輩子就沒吃到過飽飯。一半的人穿不起鞋。他們一天干十二小時活兒,他們九歲就失了學,他們一個屋子要住十個人。可是同時,還有那麼幾千個人,叫做資本家,卻是有錢有勢。所有好東西都得歸他們。他們住著好房子,三十個僕人伺候著,坐的是汽車跟四駕馬車。他們喝的是香檳酒,戴的是高禮帽……" 那老頭兒突然活躍起來。 "高禮帽!"他說道。 "好玩,你說高禮帽啦。昨兒我還想它哩,也不知為了啥。我只是想,有多少年沒見過高禮帽啦。全過時啦!我最後那次戴高禮帽,還是給嫂子辦葬禮。那可是--嘿,我也說不清哪年啦。準有五十年啦!不用說,我可是租來戴的,你知道。" "倒不是高禮帽多要緊,"溫斯頓耐著性子說。 "問題是那幫資本家當家作主,連靠他們活著的律師牧師什麼的也是。什麼都得為他們好才行。像你這樣,一般人,工人,就只是他們的奴隸。他們想怎麼對你,就怎麼對你。他們拿你當牲口,把你運到加拿大。要是高興,他們就跟你閨女睡覺。他們叫人拿什麼九尾鞭揍你們。每個資本家,全帶一幫子走狗……" 老頭兒一下又活躍了起來。 "走狗!"他說。 "這詞兒有日子沒聽過啦。走狗!這叫我想起從前來,可不是?想當年,可有年頭啦,有時候我趕在禮拜天下午,就去海德公園兒聽人家講話。救世軍啦,天主徒啦,猶太人啦,印度人啦,全都有哩!有個傢伙,我也記不住他名兒,講得可真有勁兒!一點兒面子也不給!他就說,走狗!資產階級的走狗!統治階段的奴才!他還叫他們寄生蟲哩!還有鬣狗--他就管他們叫鬣狗!他叫的是工黨,當然啦,你知道。" 溫斯頓覺出來,他們的話題簡直滿擰。 "我想知道的是這樣,"他說。 "你覺得如今你的自由,是不是比那會兒多?旁人待你是不是更像人?從前,那些有錢人,上等人……" "上議院,"老頭兒依依地說。 "就上議院好啦,要是你願意說。我想問問,是不是那些人,拿你低人一等,光是因為他們有錢,你沒錢?比方說,要是碰見他們,你得叫聲先生,還得摘帽子?" 老頭兒彷彿沉思起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才答道: "是啊,他們願意看你朝他們摘帽子。這是尊敬麼。我倒不喜歡,可我也常這麼做。該說,誰也得做呀。" "我得說句歷史書的話--那伙人,還有他們的僕人,常把你們從人行道推進陽溝麼?" "有個傢伙倒推了我一次,"老頭兒說。 "我還記得起來哩,就跟昨天的事兒似的。那晚有划艇賽,我麼,在沙夫茨伯里街上,就撞了個小伙子。碰上划艇賽,他們晚上全鬧得嚇死人!他倒是個紳士,穿襯衫,戴禮帽,還有黑大衣什麼的。他在人行道上,走得歪歪扭扭的,我一下撞著了他。他就說,走路怎麼不看著點兒?他就說。我說,你當這他媽人行道給你開的?他說,你再要橫,打你個滿臉花!我說,你醉啦。有你半分鐘,送你見老警!我說。愛信不信,他舉手推我胸口,差點兒送我公共汽車軲轆下邊!那會兒我年輕,就想還他一拳,可是……" 溫斯頓只覺得無可奈何。老頭兒的記憶,全是些細節瑣事堆成的垃圾。問他一天,也問不出個正事兒來。黨的歷史依然有可能正確;甚至,這歷史很可能全然正確。他最後試了一次。 "可能我沒說清楚,"他說。 "我再跟你說說。你活得很久了,一半兒日子在革命前過的。比方一九二五年,你已經挺大啦。按你記得的,還能不能說得出,一九二五年的日子,比當今好還是不好?要是你能選,你會在那會兒過,還是在現在過?" 老頭兒直盯著投鏢板,沉思起來。他放慢速度,喝光了杯裡的啤酒。彷彿這啤酒讓他覺得通泰舒服,等他再開口,那神情一派隱忍達觀。 "我知道你想我說什麼,"他說,"你想我說,我想要返老還童。大多數的人,你去問罷,准保想返老還童。年輕人嘛,身體也好,勁頭兒也大。到我這把年紀,就全不成啦。腿腳淨是毛病,膀胱也有毛病哩。一個晚上,起夜總得起個六七次。另一面說啦,當老頭兒也有不少好處。從前的愁事兒,不用再犯愁啦。不搞娘兒們,這才是大事哩!我有三十年沒碰個娘兒們,你愛信不信!而且,我也不想啦。" 溫斯頓挺起身,靠在窗台上。再問下去,也沒什麼用啦。他打算再去買點啤酒,那老頭兒卻突然站起身,拖著腳急忙便走--他是到房間對面臭哄哄的茅房去,可見那多喝的半公升,早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溫斯頓坐了一兩分鐘,盯著自己的空酒杯,不注意他的雙腿,又重新送他回到了街上。他心裡想,過上二十年,這簡單而又重要的問題,"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現在好?",就再得不到答案啦。誠然即便如今,其實這也無法回答,因為古代世界屈指可數的倖存者,他們早已做不到在兩個時代做比較。他們還記得一百萬件無用的瑣事:跟同事拌嘴啦,尋找氣管子啦,妹妹屍體的表情啦,七十年前一早刮風揚起的塵土啦。然而所有要緊的事情,他們卻視而不見。他們非常像螞蟻,看得見小東西,卻看不見大的。腦子記不住,記錄篡改過--一旦如此,黨要宣布改善了人民生活,你便只能夠接受了事,因為能夠檢驗真偽的標準並不存在,而且永遠不會存在。 就在這時,他的思緒突然間停頓了下來。他駐足抬頭看,原來走到了一條窄窄的街巷,一片公寓當中,點綴著幾家黑魆魆的小店。就在他的頭頂,掛了三個褪色的鐵球,依稀看得出曾經鍍成了金色。這地方他好像認得--沒錯!就是那家舊貨店,他買過那本日記簿的地方。 溫斯頓心裡一陣恐懼。當初買那本子,已經夠冒失啦,他也曾發誓再不來這邊。然而他剛剛聽任思緒信馬由韁,他的腿竟然把他帶回了這裡。他還巴望靠寫日記,便阻止得了自己諸如此類自殺般的衝動哩。與此同時,他發現那家店鋪,雖然快到二十一點,卻還沒打烊。他想還是進去罷,這總比在人行道上瞎轉悠更少惹人疑,於是走進了店門。要是誰問,他或許可以回答,他想來買幾片刀片。 店主剛點起了一盞煤油吊燈。吊燈的味兒不算乾淨,可卻有那麼點和氣可親。店主有六十歲,體弱背駝,長長的鼻子帶著種慈祥,目光溫和,戴副厚厚的眼鏡。他的頭髮幾乎全白,眉毛卻依然很濃很黑。那眼鏡,那輕柔瑣屑的動作,再加上他那件破舊的黑絨夾克,分明給了他種文質彬彬的感覺,一如他是個什麼文學家,什麼音樂家。他說話的聲音輕柔得很,好像啞了嗓子,而他的口音,也不像多數無產者那樣難聽。 "你還在人行道上,我就認出你啦,"他立時說道。 "你買了那年輕太太的紀念簿。那本子的紙張,可真叫漂亮。奶油直紋紙--就是這樣的名字。這樣的紙,早不生產啦--嗯,我敢說足有五十年啦,"他從眼鏡上面盯著溫斯頓瞧,"我能賣你點什麼?還是只想隨便瞧瞧?"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糊地說。 "我只想看看。還不想買什麼。" "好罷,"店主說。 "我想也沒什麼能夠滿足你,"他軟軟的手做個道歉的動作。 "你也知道;瞧,這店都空啦。咱們倆說說,買賣舊貨--就要完啦。誰也不需要,貨也沒有啦。家具,瓷器,玻璃容器--一天天都在壞下去。當然啦,金屬的東西,多半也給回了爐。我多少年都沒見過黃銅燭台啦。" 其實,這小店塞得滿滿吞吞,然而大多實在沒什麼價值。小店固然空間有限,因為四壁周遭堆滿了蓬頭垢面的畫框,櫥窗裡又滿是些雜七雜八的垃圾廢物--一盤一盤的螺絲螺母,爛鑿子,破旋刀,黑乎乎的鐘錶顯然早就停了擺。只有牆角一張小桌子,上面零零星星還有點稀罕物兒--漆器鼻煙盒、瑪瑙胸針之類,彷彿還找得到點有趣的東西。溫斯頓信步走過去,便注意到一個渾圓光滑的東西,在燈光下輕柔地閃著微光,他便把它揀了起來。 這是塊挺重的玻璃,一面彎曲,另一面平滑,形狀像個半球。玻璃的顏色跟質地全都極其柔和,一如雨水一般。玻璃球的中央,給那弧形的表面放大了一些,裡面是一個粉紅色的怪東西,捲捲曲曲,像玫瑰,又像海葵。 "這是什麼?"溫斯頓簡直給迷住了。 "這?是珊瑚,"老頭兒說。 "該是從印度洋上搞來的東西。他們常把珊瑚鑲到玻璃裡邊。少說也有一百年啦。瞧,準還要久些哩。" "真漂亮,"溫斯頓說道。 "真漂亮,"店主感激地讚歎道。 "不過如今,肯說這話的人太少啦,"他咳了一聲,"你要是想買,算你四塊錢好啦。我還記得--從前這樣的東西值八鎊,八鎊--唉,我也算不出個價,總歸不少錢罷。這全是貨真價實的古董呀--如今還有幾個人識貨?" 溫斯頓馬上付了四塊錢,那渴慕的東西便藏進他的口袋。真正吸引他的,倒還不是那東西美麗無比,而是它的氛圍,分明與當今時世絕不相同。那柔和的玻璃宛如雨水一樣,他以前從來沒有見到過;更叫他感興趣的,是那東西顯然毫無用處--誠然他猜,它倒滿可以當塊鎮紙用。放在口袋裡,這東西沉甸甸的,不過幸好,還不至於顯得鼓鼓囊囊。只消是舊貨,看上去再有那麼點漂亮,往往會招來莫名其妙的懷疑。老頭兒收了他四塊錢,顯然更加愉快--溫斯頓覺出,給他兩三塊錢,這東西他也會賣。 "樓上還有間屋子,你或許樂意看一看,"他說。 "屋裡也沒多少東西。就剩幾件啦。要上樓,我就點個燈。" 他又點了盞燈,便弓著背慢吞吞在前面引路。爬上磨得光溜溜的樓梯,穿過窄窄的走廊,便來到一個房間。這房間不臨街,窗外是個鵝卵石鋪路的小院,還看得見樹林一般密匝匝的煙囪。溫斯頓發現,房裡擺著家具,好像還要住人一樣。地上鋪了塊地毯,牆上掛了一兩幅畫,壁爐旁邊還擺了張扶手椅,椅面深陷,邋邋遢遢。爐架上是一座老式玻璃鐘,還是十二小時制的,正嘀嘀嗒嗒走個不停。窗戶下面,有一張碩大無朋的床,差不多佔了房間一小半,床墊還鋪在上面呢。 "老伴兒死前,我們一直住這兒,"老頭兒的聲音有點歉意。 "我一點點把家俱全賣啦。就剩這張床,紅木的,挺漂亮,當然啦,得先把臭蟲弄乾淨。不過我敢說,你準覺得它太累贅。" 他把吊燈舉高,便照亮了整個房間。燈光暗暗的,暖暖的;怪得很,房間給照得說不出的誘人。溫斯頓不由得掠過一絲念頭:興許,一個星期出上幾塊錢,很容易就會把這房間租下來哩。當然,這得要他敢冒這險才成。這樣的念頭純屬異想天開,必得馬上丟個乾淨;然而這樣的房間,卻喚醒了他的思鄉病,喚醒了他古老的回憶。彷彿他全然知道,坐在這樣的房裡會有怎樣的感覺--熊熊的爐火旁邊,坐在扶手椅裡,雙腿放在圍欄上,水壺吊在爐架上;孑然一身,安然無虞,沒有眼睛盯著你,沒有聲音逼著你,除去水壺的低吟,和座鍾友善的呢喃,你的身邊萬籟俱寂。 "這裡沒電幕!"他不禁喃喃說道。 "哦,"老頭兒說。 "我從來沒安過那東西。太貴啦。反正,我也沒覺得有這份必要。那邊角落裡,還有張折疊桌,挺好的。當然啦,要用折板,就得換個新折葉啦。" 房間的另一個角落,還有個小書櫃,溫斯頓早饒有興致地走了過去。除去破爛,櫃子裡什麼也沒有。無產者區,就跟大洋國旁的地方一樣,搜書焚書早搞了個完全徹底。在大洋國,只消一九六○年以前印行的書,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老頭兒還舉著吊燈,照亮了一幅檀木框的畫--它就掛在壁爐的另一邊,正對著那張大床。 "要是你對這些舊圖片感興趣的話……"他開始輕輕地說。 溫斯頓走過來,端詳這幅畫。它是幅蝕刻鋼板畫,畫面是一幢橢圓形的建築,有長方形的窗戶,前面還有座小尖塔。建築周圍是一圈欄杆,後面彷彿有一座塑像。溫斯頓盯著畫面看了一會兒,似乎有些面熟,可那塑像,他卻再記不起來了。 "畫框鑲在了牆上,"老頭說,"不過我敢說,我可以幫你卸下來的。" "這房子我知道呀,"溫斯頓終於說道。 "早倒啦。就在正義宮外面當街那邊呀。" "是呀。就在法院外邊。給炸掉啦--唉,都多少年啦。從前它是個教堂呢。就叫聖克萊門特丹麥人,"他抱歉地微笑,彷彿意識到自己的話有點滑稽。 "聖克萊門特鐘聲說,橘子和檸檬!" "你說什麼?"溫斯頓問。 "哦……聖克萊門特鐘聲說,橘子和檸檬,我小時候唱的歌兒。我都記不住啦,不過還知道最後一句,一根蠟燭照你睡,一把砍刀砍你頭!是個舞蹈。大夥兒伸著胳膊讓你鑽過去,唱到一把砍刀砍你頭,就放下手來抓住你。歌裡唱的,全是些教堂名兒。倫敦城所有的教堂全給唱了出來--所有主要的,當然啦。" 溫斯頓的思緒朦朦朧朧,鬧不清這教堂屬於何年何月。倫敦的那些建築,要定個年代總是難乎其難。隨便什麼高大雄偉的房子,只要外表還算光鮮,就自動自覺地歸功給革命以後;要是看上去時間太早,索性就判給那暗無天日的什麼中世紀。資本主義那幾百年,據說就沒造出過有價值的東西。建築上固然學不到歷史,正如書本跟歷史毫不相干一個樣。塑像,銘文,紀念碑,街道名--所有的一切,只要能藉以搞清過去,就全給有計劃地改變得面目全非。 "我還不知道它從前是個教堂,"他說。 "剩下的還不少哩,其實,"老頭兒說道。 "可全給派了別的用場。那歌兒怎麼唱來著?哈!我想起來啦! 聖克萊門特鐘聲說,橘子和檸檬, 聖馬丁的鐘聲說,你欠我仨銅板…… 嗐,我就記著這麼多啦。一個銅板,是個小小的銅幣,樣子挺像一分錢呢。 " "聖馬丁在哪兒?"溫斯頓問。 "聖馬丁?它還在呀。就在勝利廣場,畫廊的旁邊。那房子的門廊三角形,前邊是柱子,台階高得很哩。" 這地方溫斯頓挺熟悉。這是座博物館,展出著各色各樣的宣傳品--火箭跟浮堡的模型啦,表現敵人暴行的蠟像啦,如此等等。 "那會兒它是叫原野上的聖馬丁,"老頭兒加了一句,"可我早想不起,那邊有什麼原野啦。" 溫斯頓沒買那幅畫。有這麼個東西,比那玻璃鎮紙還要不妥當;而且,要不是從畫框上面取下來,又怎能把它帶回家?然而,他還是多耽了一會兒,跟那老頭兒說話。他發現,光看門口的招牌,准保以為老頭兒名叫威克斯--可實際上,他的名字卻是查林頓。這查林頓先生六十三歲,早死了老伴兒,在這店裡已經住了三十年。他老想改掉櫥窗上的名字,卻老是不曾做起來。他們談著天,溫斯頓的腦裡把那忘了一半兒的歌謠轉了又轉。聖克萊門特鐘聲說,橘子和檸檬;聖馬丁的鐘聲說,你欠我仨銅板!真怪,這樣一念叨,就彷佛真真聽到了鐘聲,那早失落掉的倫敦鐘聲--那聲音固然不絕如縷,然而偽裝了面孔,忘到了腦後。他彷彿聽到那鐘聲的轟鳴,從一個鬼魂般的尖塔傳到另一個。可從他記事以來,他還從來沒真正聽過教堂的鐘聲。 他離開查林頓先生的小店獨自下樓,省得老頭看見他出門前,要偷偷把大街瞄上幾眼。他已經打定主意,隔上一段時間,比方一個月罷,他還要冒險到這小店來一趟。比起不參加街道中心的活動,這未見得危險多少。頂傻頂蠢的倒是,他買了那日記簿倒也罷了,然而還不知道店主是不是可靠,竟要再到小店來!然而……! 他又想,是的,他還要再來。他還要買些美不勝收的奢侈品的殘渣餘孽。他要那幅聖克萊門特丹麥人,從畫框上面卸下來,塞在工作服下帶回家。他要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當中,把那歌謠的餘下幾句挖出來。甚至那瘋狂的想頭,要租下樓上房間的想頭,他也驀地又想了起來。或許總有五秒鐘,他得意到放鬆了警惕,也不朝窗外先瞟一眼,便一頭闖到了人行道上。他甚至編個曲調,哼了起來-- 聖克萊門特鐘聲說,橘子和檸檬, 聖馬丁的鐘聲說,你欠我…… 他的心陡然一冷,險乎驚了個屎尿橫流。有個人身穿藍工作服,沿著人行道走下來,離他還不到十米遠。便是那黑髮姑娘,小說總局那個姑娘。燈光暗淡,然而也不難認出她的模樣。她徑直看著他的臉,而後便迅疾走開,彷彿根本沒有見到他。 一時間,溫斯頓給嚇得動也動不了。然後他轉向右邊,拖著沉重的腳步往前走,有那麼一會兒,連走錯了方向也沒注意。無論如何,有個疑問,已經不成問題--那姑娘鐵定是在監視他。她準是跟著他到這裡,因為跟他同一個晚上,走到同一條偏僻的胡同--這條胡同離任何黨員居住區,全有好幾公里遠! --卻純粹出於偶然,這樣的巧合根本就不可能。她真是思想警察的特務也罷,單是好管閒事的業餘特務也罷,這一點原本就無所謂。她在監視他,這便足夠啦。或許她也見他進了那家小酒店。 連走路也得費點子力氣。那塊玻璃,放在他口袋裡的,走一步便撞一下他的腿,他幾乎要把它掏出來扔掉。最要命的,是他的肚子一陣疼。有那麼幾分鐘,他覺得不馬上找個廁所,簡直憋不住啦。然而這樣的地方,根本就沒什麼公廁。而後,那一陣痙攣平息了,剩下的惟有隱隱的痛楚。 這條街竟然是條死胡同。溫斯頓停下腳步站了幾秒鐘,迷迷糊糊不知該做什麼。而後,他掉轉身來,開始往回走。就在轉身的當兒,他想起那姑娘離開他才不過三分鐘,他跑上幾步,還滿可以追上她。他不妨跟著她,到個僻靜的所在,拿塊石頭砸爛她的腦袋瓜。他口袋裡那塊玻璃挺沉,幹這勾當倒也很合適。然而,他立時放棄了這念頭,單是想想這樣做,也早就叫他沒法忍下去。他不能跑,他也不能揍誰一下子。更何況,她是年輕力壯,準會自衛的。他又想,快快趕到街道活動中心,耽到關門為止,好算個他晚間在場的佐證。然而,這同樣根本行不通。他的全身,只覺得死一般的困乏無力。快回家罷,坐下來安靜一會兒--他滿心想的就只有這句話。 等他回到公寓,時間早過了二十二點。到二十二點三十分,電燈就要拉閘啦。他到廚房裡,生灌了足有一茶杯的勝利牌杜松子酒。而後,他到壁龕裡的桌前坐下來,從抽屜裡取出了日記本。然而,他沉了一會兒,沒有打開來。電幕上一個女人,粗喉嚨大嗓門嚎著什麼愛國歌曲。他坐在那裡,盯著日記本的雲石紙封面,徒然想把這聲音從他的意識當中趕出去。 他們會在夜間來抓你。總是在夜裡的。該在給他們抓住之前便自殺。毫無疑問,有些人便這樣做了。許多失踪的人,其實就是殺死了自己。然而這樣的世界,完全搞不到槍支,或者隨便什麼迅速有效的毒藥,自殺也需要天大的勇氣。驚人的是,那些痛苦和恐懼,卻無法督促你的肉體下決心;而人的肉體,又如此毫不長進--一旦需要它特別做點事,它一準木呆呆地束手無策。要是他動作足夠快,滿可以殺那黑髮姑娘來滅口;然而那極端的危險,反叫他失卻了行動的能力。敢情面對危險,要對付的根本不是外在的敵人,倒永遠是你自己的身體。如今,灌了杜松子酒,肚子卻依然隱隱發疼,害得他沒法有條有理想個問題。就是那般儼然的英雄場合、悲壯時刻,其實還不是一個樣。戰場也罷,刑房也罷,沉船也罷,誰也記不得自己的奮鬥所為何來,因為你的肉體膨脹開來,添滿了宇宙。你可以不至於嚇得木呆呆、疼得嗷嗷叫,生命卻依然只算場一瞬間到另一瞬間的鬥爭,鬥爭的對象,不過是飢餓、寒冷和失眠,不過是腹痛或牙痛。僅此而已。 他把日記本打開來。寫點什麼罷,這畢竟十分要緊。電幕上那女人開始唱一支新歌曲,聲音活像玻璃碴兒,生生刺進他的大腦裡。他試著去想奧勃良,這日記便是為他寫--便是給他寫的呀。然而頭一件,他想的卻是,一旦思想警察逮住他,接下來會出些什麼事。馬上殺掉你--這倒沒什麼關係。送掉性命,純屬意料之中。然而送命以前,照例要熬過坦白交代這一關--爬著尖聲叫討饒,打斷骨頭揍掉牙,滿頭滿腦血淋淋。這一切,任誰都是三緘其口,然而早已是鐵定的常識。若是結局沒什麼不同,何必要忍受嚴刑拷打?沒有人逃得了提審,也沒人扛住不坦白。只要死心投靠了思想罪,早晚必得掉腦袋。既然這樣的恐怖早已是無所改變,往後乾嗎還得經受這一關? 他還在試著回想奧勃良的模樣,這回才算勉強想起了一點。 "我們會在個沒有黑暗的地方再見面,"奧勃良這樣對他講過。他知道這話的意思--起碼他覺得自己知道。沒有黑暗的地方--便是想像的未來,沒有辦法見到,然而憑藉著先知先覺,卻能夠分享這未來。這真是件神秘莫測的事情。然而電幕那聲音在他的耳邊直聒噪,害得他沒法循著這個思路想下去。他把支香煙放在嘴裡,一半的菸絲登時掉到舌頭上--那東西苦得很,吐也吐不淨。他的腦際浮現出老大哥的臉孔,蓋住了奧勃良的形象。像幾天前那樣,他從口袋裡掏出枚硬幣盯著瞧。那臉孔朝上盯著他,孔武有力,神色平靜,叫人心里安寧。然而,那一口黑鬍髭呀,它背後藏的是怎樣的笑容?於是,那幾句口號,又在他的耳畔想起,一如悶雷般的喪鐘聲: 戰爭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無知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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