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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四輯A、B和C-1

里柯克幽默小品選 里柯克 13544 2018-03-21
第四輯A、B和C ——數學中的人性成份 學算術的學生在掌握了四則運算並能得心應手地計算錢財和分數之後,接下來便會遇到大量被稱為“應用題”的習題。這些應用題是一個略去結尾的冒險和若干的故事,儘管它們彼此之間頗多雷同之處,但其中還是不乏某種傳奇色彩的。 應用題故事裡的人物有三個,人們稱他們為A、B和C。習題一般是以下列形式出現的: “A、B和C一起幹某項工作,A一個小時所干的活兒相當於B兩個小時干的活兒,或C 四個小時干的活兒。問他們需要幹多少個小時。” 或者是這樣: “A、B和C一起受僱挖一條溝。A一個小時完成的活兒,相當於B兩個小時完成的,而B幹活兒的速度又是C的兩倍。問他們需要多長時間……等等,等等”。

要不然就是這樣: “A打賭說,他走路比B和C都要快。A走半個小時的路程,B要走一個小時,而C則走得更慢。問多遠的距離,等等,等等。” A、B和C所從事的活動是多種多樣的。在老式的算術課本里,他們滿足於乾“某一項工作”。不過這一表述讓人覺得太含糊玄虛,另外或許還缺少點兒浪漫魅力。後來新的表述應運而生並蔚然成風,他們所干的活兒也被描述得更為具體了,有競走、挖溝、划船以及壘木頭。有時候他們還合夥經商,所投資金額按老式的神秘說法是“若干”。不過他們最喜歡的還是運動項目。玩厭了競走比賽的時候,A會騎上一匹馬或一輛借來的自行車,叫他那兩個果頭呆腦的伙計徒步與他比賽。他們有時賽的是開火車;有時賽的是划船;有時還來點懷舊情調,弄幾輛驛站馬車來賽賽;還有時則充當水上能手,來點游泳比賽甚麼的。假如他們幹的是實實在在的工作,那麼他們樂意幹的是各人往一個貯水池裡抽水——其中有兩個貯水池下面漏水,有一個則滴水不漏。當然,不漏的那個貯水池屬於A。賽競走時A可以騎自行車,賽開火車時最好的火車屬於他,賽游泳時他還有順流遊的特權。他們三個都嗜賭成癖,無論做什麼都要打打賭什麼的。 A總是贏家。

在算術書的開頭幾章裡,他們的身份隱藏在約翰、威廉、亨利等名字後面,而且為分配石頭彈子的事爭論不休。在代數里他們經常被稱為X、Y、Z。但這些只不過是他們的教名而已,其實還是他們三個人。 你要是在做一頁又一頁應用題的過程中追踪過他們的歷史,觀看過他們在閒暇時間壘木頭玩兒,見過他們氣喘吁籲地往一個漏水的貯水池裡瘋狂灌水,那麼他們就不再是幾個乾巴巴的符號了,而是變成了三個有血有肉的活人——有自己的情感、雄心和渴望,就像我們其他的人一樣。讓我們依次看看他們吧。 A是一個血氣方剛、性情暴躁的人,他精力旺盛,易於衝動,而且意志堅強。提出和B比干活的是他,提出打賭的是他,迫使其他人屈從的也是他,反正做什麼都是他唱主角。他身強力壯,耐力也很強。眾所周知,他曾連續走過四十八小時的路,還曾連續抽過九十六個小時的水。他的生活是充滿艱辛和危險的。你一旦計算失誤,他可能就要繼續多挖兩個星期的溝而無覺可睡了。答案中出現的循環小數則很可能要他的命。

B是一個平和厚道、隨遇而安的人。他害怕A而且常被A欺負。但對矮小柔弱的C,他非常友善,親如兄弟。由於打賭輸光了錢,他大多是聽任A的擺佈。 可憐的C是一個身材矮小、體弱多病的人,整天愁眉苦臉的。成年累月的走路、挖溝和抽水已累壞他的身體,摧垮了他的神經系統。愁苦的日子迫使他過量地抽煙喝酒,結果他深受其害,挖溝的時候雙手總是打抖的。他沒有力氣像別人那麼幹活,事實上,正如漢姆林?史密斯所說:“A在一個小時內乾的活兒比C四個小時干的還要多。” 我第一次見到他們是在一個傍晚,當時划船比賽剛好結束。他們三個都參加了比賽,據說A一個小時劃行的距離,相當於B兩個小時或C四個小時劃的距離。比完賽回來的時候,B和C累得簡直要趴下了,而且C咳嗽得非常厲害。 “別擔心,老伙計,”我聽見B說, “我先扶你到沙發上躺下,再去給你弄點熱茶來。”接著A風風火火地跑了進來,咋咋呼呼地說:“餵,伙計們,漢姆林?史密斯讓我看了他花園裡的三個貯水池,他說我們可以用它們抽水玩到明天晚上。我打賭我能勝過你們倆。來吧,你們可以穿划船的衣服抽水,知道吧。我想你的貯水池有點兒漏水,C。”我聽見B在發牢騷,他說這種安排太不公平、太卑鄙了,還說C累得都快沒氣了。但牢騷歸牢騷,他們最終還是抽水去了,從抽水的聲音我立即可以聽出A抽水的速度是C的四倍。

自那以後的好幾年裡,我不斷在鎮上見到他們,他們總是忙忙碌碌的。我從沒聽說過他們任何一個吃飯或睡覺。後來因長時間離家,我隔了好久沒見著他們。回來的時候,我驚奇地發現再也不見A、B和C在幹原來那些活兒了。經打聽我得知,如今那類活已由N、 M和O來乾了,另外還有人雇了四個外國佬來幹代數活兒,那四個傢伙叫做阿爾法、貝塔、伽馬和德爾塔。 有一天我碰巧遇到了年邁的D,他當時在他屋子前面的小花園裡,正在頂著烈日鋤地。 D是一個賣苦力的老漢,過去時不時地被叫去替A、B和C打下手。 “先生,您問我認不認識他們?”他說,“嗨,打從他們還是括號裡的小不點兒的時候,我就認識他們了。 A君嘛,是一個挺好的小伙子,先生,雖然我常說,以心地善良而言我更喜歡B君。我們在一起做過很多事,先生,儘管我從不直接參與划船之類比賽,而只乾一些隨你怎麼稱呼的簡單活兒。如今我太老了,連那些活兒也乾不了啦——只好呆在這花園裡鋤鋤地,種植一點兒'對數'或栽一、兩個'公分母'什麼的。但為了證明那些定理,歐幾里德先生仍然還僱用我。他真是這樣。”

從這個愛嘮叨的老漢那兒我得知了先前那三位熟人的悲慘結局。他告訴我說,我離開鎮還沒多久,C就生病了。看來情況是這樣的:A和B在河上划船打賭,C沿河岸跟著跑,然後在河風中坐了下來。河風當然是不好慧的,結果C就生病了。 A和B回到家裡,發現C 病懨懨地躺在床上。 A粗魯地搖晃他,吼叫道:“起來,C,我們還要去壘木頭哩。”C 看上去那麼虛弱、那麼可憐,因此B說:“餵,A,這樣做叫我於心不忍,他今晚不合適再壘木頭。”C有氣無力地微微一笑,說:“我要是能在床上坐起來,或許還可以壘一些。”B頓時完全警覺起來了,他說:“聽我說,A,我馬上去請個大夫來,他快不行了。”A大光其火,回答說:“你根本就沒錢請來大夫。”“我要請他把價壓到最低,” B堅定地說,“那樣我就能請他來了。”C的生命到這裡本來還是獲救有望的,只可惜在用藥的時候出了差錯。藥就放在床頭的一個托架上,護士不小心把它從托架上拿了下來卻忘了變號。這一致命的錯誤使C的病情立即急轉直下。到第二天傍晚,當小房間的陰影越變越暗的時候,誰看了都明白:C的大限到了。我想這時恐怕連A最終都被當時的氣氛感染了,他低著頭站在那兒,漫無目的地和醫生賭C還能呼吸多久。 “A,”C喃喃地說,“我恐怕馬上就要走了。”“你會以多快的速度走呢,老伙計?”A低聲問道。 “我不知道。”C說,“反正我就要走了。”——接下來C去世的時辰馬上就要到了。 C 振作了一下,問起他放在樓下沒幹完的那一點活兒。 A把它放到C的懷抱裡,接著C就斷氣了。當他的靈魂朝天堂飛升的時候,A帶著憂鬱的欽羨看著它飄然而上,B則放聲大哭起來,淚水漣漣,泣不成聲:“把他的——小貯水——池——還有他以前划船的——衣服保存起來。我覺得我——恐怕再也——挖不了溝了。”葬禮簡單樸素,它和通常的葬禮沒多大區別,唯一不同的是,為了表達對運動員和數學家的敬意,A租來了兩輛靈車。兩輛靈車同時出發,由B駕駛那輛載著那個黑色平行六面體的靈車,裡面裝著他那位不幸的朋友的遺體。 A則駕駛那輛空蕩蕩的靈車,他慷慨地讓B在他前面一百碼的地方起跑。由於A的速度是B的四倍,結果還是A先到達墓地(求出到墓地的距離)。當石棺被放進墓穴的時候,墓地被《歐幾里德幾何學》第一冊裡那些破碎的圖形圍了個水洩不通。人們發現,自從C去世之後,A完全變了個人。他沒有興趣和B比賽了,挖起溝來也有氣無力的。最後他放棄了他的工作,靠吃打賭贏來的錢的利息度殘生去了。 B則一直沒有從C 的死對他的打擊中恢復過來。悲痛侵蝕了他的心智,它變得日益紊亂起來。他整天抑鬱苦悶,說話只用單音節詞。後來病情進一步惡化,他說話時所用的詞連小孩都不覺得難了。 B意識到了自己的危險病情,便自覺自願被送進了一家瘋人院。在那裡,他與數學一刀兩斷,全身心投入到了《瑞士羅賓遜家族史》的寫作之中,用的詞也全部都是單音節。

第四輯回到叢林去 我有一個叫比利的朋友是“叢林癖”。他的本行是行醫,因此我覺得他根本沒有必要去野外歇宿。在通常情況下,他的心智看來是健全的。當他向前弓著身子和你說話的時候,從他的金邊眼鏡上方流露出的唯有和藹與仁慈之光。像我們其他所有人一樣,他是一個極其有教養的人,或者說,在他把教養完全忘掉之前,他是這麼一個人。 我感覺不出他的血液中有任何犯罪素質。可實際上比利的反常已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他有一種“叢林露宿癖”。 更糟糕的是,他還經常癖性狂發,硬拖朋友們和他一塊兒到叢林深處去。 無論何時我們碰到一塊兒,他所談的總是去叢林露宿的事兒。 前不久,我在俱樂部碰到他。 “我希望,”他說,“你能跟我一起到蓋提諾去消遣消遣。”

“好呀,但願我能去,可我並不想去。”我在心裡自言自語,可是為了讓他高興高興,我說:“我們怎麼去呢,比利,是坐汽車還是火車呢?” “不,我們划船去。” “那豈不是要一直逆流而上?” “噢,沒錯。”比利興致勃勃地說。 “我們要劃多少天才能到達那兒呢?” “六天。” “能把時間縮短點嗎?” “可以。”比利回答說,他覺得我已開始進入角色,“要是我們每天早上天還沒亮就開始劃,一直劃到天黑,那我們只需五天半就可以到了。” “天啦!要帶行李嗎?” “要帶好多哩。” “為了搬運這些東西,我是不是每次得背二百磅翻山越嶺呢?” “是的。” “還要請個嚮導,一個臟兮兮的地地道道的印第安嚮導嗎?”

“沒錯。” “我可以睡在他旁邊嗎?” “噢,可以,假如你願意的話。” “上了小山頭之後,還要幹什麼呢?” “呃,那我們就翻越那兒的主峰。” “噢,是這樣,是嗎?那主峰是不是石壁嶙峋,有三百碼高呢?我是不是得背上一桶麵粉爬上去呢?它會不會在山那邊滾下來把我砸死呢?您瞧,比利,這次旅行真是件壯舉,不過它大壯偉了,我可不敢奢望它。要是你能劃一條帶雨篷的鐵船帶我逆流而上,能用一台轎子或像轎把我們的行裝運到主峰,再用一台起重機把東西放到山的另一邊,那我就去。否則,那就只好做罷了。” 比利灰心喪氣地撇下我走了。但是此後他又為此事和我折騰了好幾次。 他提出帶我到巴底斯坎河上游去。可我在下游就感到心滿意足了。

他要我跟他一同去阿塔瓦匹斯卡河的源頭。我不願去。 他說我應該去見識一下克瓦卡西斯大瀑布。可我憑什麼應該去呢? 我向比利提了一個相反的建議:他穿過阿第倫達克山(坐火車)到紐約,再從那兒轉車到大西洋城,再到華盛頓,然後帶上我們的食物(在餐車裡),去那兒(威勒德)露營幾天,然後返回,我坐火車回來,他背著所有裝備步行。 這事兒還是沒有談妥。 當然,比利只是成千上萬“叢林癖”患者中的一員,而秋天則是這種病肆虐最兇的時節。 每天都有多趟火車北上,裡面擠滿了律師、銀行家和經紀人,他們都是衝著叢林去的。他們的打扮有如海盜,頭上戴著垂邊帽,身上穿著法蘭絨襯衫和有皮帶的皮褲。他們能拿出比這些好得多的衣服來穿,可是他們不願那樣。我不清楚這些衣服他們從哪裡弄來的。我想大概是從鐵路上借的。他們的膝間別著槍支,腰間掛著大砍刀。他們抽的是他們所能找到的最低劣的煙草,而且他們每個人的行李車上都帶著十加侖老酒。

在互相說謊的間隙,他們靠讀鐵路上印發的關於打獵的小冊子消磨時光。從容不迫卻窮凶極惡地炮製這類東西,旨在激發他們的“叢林癖”,使之愈演愈瘋。對這類東西我太熟悉了,因為我就是寫這種東西的。比如說有一次,我全憑想像把位於一條鐵路支線終點的一個叫狗湖的小地方胡吹了一番。那個地方作為居留地已經衰敗了,鐵道部門決定把它變成狩獵勝地。這種改頭換面是由我實現的。我覺得我幹得非常出色,我不僅給它重新命了名,而且還為這裡生造了很多相應的玩法。那個小冊子是這樣寫的: “清澈的奧瓦塔威特尼斯湖(按當地印第安人的傳說,此名意為:'全能的上帝的鏡子')盛產各種名魚。它們就遊在水面下很近的地方,釣魚人一伸手就可以觸摸它們。梭子魚、小狗魚、馬鮫魚、打油詩魚和小雞魚可真多,在水里你擠我我擠你。它們常常飛速上躥,一口咬住釣餌就朝岸上游來。在湖水的較深處,有沙丁魚、龍蝦、青魚、鰣魚和其他各種罐頭魚在自個兒悠遊,顯然一個個都自得其樂。而在清澈的湖水的更深處,還有狗魚、豬魚、傻瓜魚和旗魚在永不停息地轉著圈兒尋開心。 “奧瓦塔威特尼斯湖不僅僅是釣魚愛好者的樂園。湖邊的坡地上有大片大片長滿古鬆的原始森林,經常有成群結隊的熊走出森林來到湖畔——有棕色的、綠色的和熊色的——而當夜幕垂降的時候,森林裡更是熱鬧非凡,麋鹿。馴鹿、羚羊、麝香牛、麝香鼠以及其他草食類哺乳動物的淺吟低唱不絕於耳。這些巨大的四足動物通常在晚上十點半鍾離去,從這時到晚上十一點十五分,整個湖濱就歸野牛和水牛了。 “午夜之後,充滿渴望的狩獵者只有雅興,可以選擇任何距離、任何速度,讓豺狼虎豹把他們追得飛跑。這些野獸的凶狠可是出了名的,它們隨時渴望撕下獵人們的褲子,把利齒扎進他們顫抖的肉裡。獵人們,注意啦!這樣的歷險多迷人呀,千萬別錯過良機。” 我見過不少人——文靜、體面、臉刮得乾乾淨淨的男人們——在旅館的大廳裡讀我寫的那個小冊子,眼中流露出激動萬分的光芒。我想準是關於虎豹之類的內容深深地打動了他們,因為我發現他們在讀那個小冊子的時候,禁不住用雙手在自己身上磨來擦去哩。 當然,你可以想見這類讀物對剛剛離開辦公室、打扮得像海盜的男人們的頭腦會產生什麼作用。 他們一讀就瘋了,而且一瘋就會沒完沒了。 看看他們進入叢林後的情形就知道了。 瞧那個富有的經紀人,他肚子貼地趴在灌木叢裡,兩個亮閃閃的眼鏡片像兩輪馬車的車燈似的。他在幹什麼呢?他在追踪一隻根本不存在的馴鹿。他正在“追踪”它,用他的肚子。當然,在內心深處,他本來是明白的,這裡沒有馴鹿而且從來就沒有過;但是此公讀過我的小冊子,然後就發了瘋。他沒法不這樣:他總得去追踪些什麼呀。他是怎麼爬行的。瞧,他爬過黑山莓樹(非常小心,以致於馴鹿根本聽不見樹上的刺扎進他肉裡的聲音),接著他又爬過一個蜂窩,爬得那麼斯文緩慢,就連蜂群向他發起猛攻時他都沒有使馴鹿受到驚擾。多棒的森林技巧!是的,再好好觀察他一下。你愛怎麼觀察都行。在他向前爬行的時候,你不妨跑到他後面去,在他褲子的屁股部位畫一個藍色的十字架。他決不會注意到的。他以為自己是一條獵狗哩。不過,當他那十歲的兒子把一塊墊子披在肩上,在餐桌下面爬來爬去,假裝自己是一隻熊的時候,此公可是大大地嘲笑過一番的。 現在我們來看叢林裡其他人的情況。 有人已告訴他們——我想我在小冊子里首倡了這一種想法——野營就是睡在一堆鐵杉枝上。我想我告訴過他們注意聽風的歌吟(你明白我這個詞的意思),聽風在巨大的松樹間淺吟低唱。於是他們大夥兒就在一堆青綠的針刺上擠著仰天躺了下來——即使是聖塞巴斯蒂安躺上去,都會覺得要命的。他們躺在那裡,用充血的不安的眼睛瞪著天空,等著那淺吟低唱開始。可是看不到一點歌吟的跡象。 再看另一個人,他衣服破破爛爛的,鬍子已有六天沒刮過,他正在一小堆火上烤一塊用棍子穿著的熏肉。眼下他把自己當成什麼呢?是沃爾多夫?艾斯托里亞大酒店的首席廚師嗎?是的,他是這麼想,而且他還覺得那可憐的一小塊肉——他是用切煙刀從一大塊被雨水淋了六天的肉上面割下來——是適合食用的。而且,他馬上就要把牠吃掉了。其他的人也和他一樣。他們大夥兒全瘋了。 還有一個人(願上帝保佑他),他自以為具有當木匠的“能耐”。他正在往一棵樹上釘一塊又一塊放東西的擱板哩。在所有的擱板掉下來之前,他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能工巧匠。可也正是這個人,在他妻子要他在廚房裡釘一塊板子放東西的時候,曾經咒天詛地的。 “該死的,怎麼可能把那該死的東西釘上去呢?”他問道,“你以為我是一個鉛管工嗎?” 還好,這一切都是無所謂的。 只要他們呆在那兒快活,就讓他們呆著好了。 就我個人而言,我可不在乎他們是否回來並且就露宿的事大吹特吹。回到城裡的時候,他們因睡眠不足而疲憊不堪,因喝酒過多而沒精打采;他們被叢林蠅叮得連皮膚都變成了黃色,還曾被麋鹿踩過,被熊和臭鼬追得在叢林里四處逃竄——而他們居然還好意思說他們喜歡這樣。 不過有時我覺得他們真的喜歡這樣。 不管怎麼說,人畢竟不過是一種動物。他們喜歡跑出屋子到叢林裡去,在夜間四處嗥叫並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叮咬他們。 只是為什麼他們怎麼也想像不出犯不著那麼麻煩就可以做同樣的事情呢?為什麼他們不在辦公室裡脫掉衣服,在地板上爬來爬去,並且互相嗥叫一氣呢?其實這也有異曲同工之妙的。 第四輯瑪麗波莎銀行奇案(1) 自殺這種事兒是不應該干的,除非經過了深思熟慮。它經常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有時帶給別人的痛苦比帶給自殺者的還多。 我並不是說自殺一無是處,通常它也是有其可取之處的。無論是誰,在聽了某種類型的音樂,讀了某些種類的詩歌,或是領教了六角手風琴上的某種演奏之後,都會覺得有些生命真不該繼續下去,覺得甚至連自殺都有其光明美好的一面。 但是以愛情為藉口自殺,充其量也只是一種非常值得懷疑的試驗而已。我知道,我的這一看法與大多數死心塌地的癡情人的看法截然相反,他們只要受那麼一丁點兒刺激便會自殺,彷彿這是終止他們那本來就不該開始的生命的唯一榮耀的方式似的。 我完全同意,這種殉情之舉有其自身的魅力,足以令人激動萬分,痴迷不已。而且我還承認,為了讓一個姑娘意識到一個被她傷透心的人的價值,沒有什麼比殉情更妙的了。當這個傷心的人托起即將永遠終止他的心跳的半品脫氫氰酸,在壯烈殉情的同時喃喃說出對她的原諒的時候,人世間還有什麼比這更感人的呢? 撇開殉情的一般價值不談,我想情場以外的人是沒有幾個知道五個星期自殺四次的滋味的。 然而瑪麗波莎兌換銀行的帕普金先生所經歷的正是這類事情。 自從和讚娜?佩帕萊相識那時起,他就已意識到他對她的愛是毫無希望的。她大漂亮了,他配不上他;她人太好了,他也配不上她;她的父親憎恨他,她的母親又瞧不起他;他本人的薪水太少了,而他父親的錢卻太多了。 除了以上所說,要是再進一步了解的話,那你就會理解帕普金的第一次自殺了。有一天晚上他去法官家,發現竟有一位詩人在那兒給贊娜背詩歌。那傢伙和通常的詩人沒什麼兩樣,長著一張公驢似的一本正經的臉,頭髮平直地梳向兩邊,兩隻眼睛像兩滴渾濁的糖漿似的。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上那兒去的——也許是從城裡來的吧——反正那個八月之夜他呆在佩帕萊家的遊廊裡。他在背誦詩歌——不是丁尼生的,就是雪萊的,要不就是他自己的,誰也說不准——贊娜坐在他旁邊,雙手握在一起;諾拉?蓋拉格爾也在場,她正在看著夜幕;喬絲琳?周恩也在,她正凝視著無限的夜空神遊萬里,另外還有一個又矮又胖的小女人,她腦袋歪向一邊,正在看著詩人哩——總之,就是這樣一群人。 我不知道詩人們到底有什麼魅力能這樣吸引女人們。但每一個人都知道,一個詩人只需坐下來,雙手像拉鋸似的在空中比劃,同時用深沉傻氣的聲音背詩文,所有的女人便會對他如痴如狂。男人們鄙視他,膽子夠大的話,早就把他踢出走廊了。女人們卻恰恰相反,她們為他著迷得簡直要發狂。 帕普金鬱悶不樂地坐在那兒聽那個詩人背誦勃朗寧的詩,他意識到在場的人除了他誰都懂。他能看出贊娜在盯著詩人看,彷彿正在捕捉每一個音節似的(的確如此,她需要這樣)。他忍受了大約只十五分鐘,然後從遊廊的一邊溜開,連“晚安”都沒說一聲就無影無踪了。 他徑直沿奧內達街然後又沿主大街拼命往前衝。他的心裡只有一個目標——自殺。他徑直奔往位於大拐角的吉姆?艾略特藥店,準備買一瓶氯仿喝下去,當場死在那裡。 沿大街走的時候,一切在他的心裡是那麼真切,連最微小的細節他都可以描摹出來。他甚至能看見第二天的報紙上用大號鉛字排出的通欄標題: 驚人的自殺 彼得?帕普金服毒身亡 他或許希望這一事件能導致一次公眾調查,那麼有關勃朗寧詩歌的問題以及允許這種詩歌廣泛流傳是否正當的問題,會在各家報紙上披露出來並得到徹底論證。 想著這一切,帕普金不知不覺已來到大拐角處。 在溫暖的八月之夜,如你所知,瑪麗波莎的藥店燈火通明。在半個街區以外,你就能聽到汽水機裡汽水發出的嘶嘶聲了。店子裡擠滿顧客,人太多了——有男孩,有女孩,還有老人——大家都在喝菝葜汽水,吃巧克力冰淇淋,喝檸檬酸以及其他用長麥管喝的起泡沫的飲料。大家笑得那麼開心,談得那麼熱烈,那熱鬧勁兒真是見所未見。姑娘們都穿著淺色衣服,有白色的,有淡紅色的,還有劍橋藍的。汽水機外殼是大理石白的,裝著一個個銀色的龍頭,在不斷發出嘶嘶聲和嘩啦聲。吉姆?艾略特和他的助手穿著帶紅色天竺葵圖案的白外套。那場面要多開心有多開心。 說到真正的歡快和生活之樂,巴黎劇院的門廳當然是很好的寫照,然而和瑪麗波莎的艾略特藥店內的情景相比,它恐怕要遜色幾分了。 這天晚上藥店裡的人特別多,因為恰好是星期六,這意味著所有的旅館都提前關門,當然史密斯旅館除外。由於所有的旅館都關門了,所有的人都來到了藥店,像魚似的大喝特喝。這只說明當地居民的酒類選擇自主權和禁酒運動之類的愚蠢可笑。唉,假如你把旅館都關閉起來,那豈不是趕著人們去喝汽水之類嗎?再說可喝的東西比以往多得多,不僅有男人們喝的,還有供姑娘們、小伙子們和孩子們喝的。我見過幾個要抱起來才能坐到艾略特藥店的高凳子上去的小傢伙,他們正捧著大大的高腳杯拼命喝檸檬汽水,那麼大的量簡直足以把他們脹死——他們都是他們自己的父親帶到那兒去的,這是為什麼呢?就因為所有旅館的酒吧全關門了。 滿以為只要禁絕威士忌和白蘭地就可以阻止人們狂飲濫喝,這樣想有什麼用呢?唯一的結果就是迫使他們去喝檸檬酸、菝葜汽水、櫻桃止咳露、提神藥酒以及其他他們以前決不會沾一點的東西。因此,從長遠來看,他們喝得比以前更多了。問題在於:你無法阻止別人尋求痛快,無論怎麼努力都辦不到。假如不能通過陳啤酒和白蘭地來取樂,那他們就喝白汽水或檸檬汽水來過癮,於是整個令人沮喪的禁酒陰謀也就破產了,能怎麼著呢? 不過我想要說的只是,瑪麗波莎的艾略特藥店在星期六晚上是全世界最快樂最明亮的地方。 請想像一下,到這麼一個地方去自殺多可笑啊! 請想像一下,走到汽水機跟前,買五分錢的氯仿加汽水!唉,怎麼說得出口呢? 帕普金當時的感覺就是這樣。你瞧,他剛一走進店,就有人在和他打招呼了:“哈羅,佩特!”另外還有一兩個人在叫他:“哈羅,帕普!”有人問他:“近來怎麼樣?”還有人說:“最近混得如何?”等等。你會發現,這些人由於或多或少都喝過了,因此自然而然感到非常暢快。 結果帕普金沒有買氯仿,而是走到放汽水機的櫃檯前,要了一杯對有櫻桃汽水的含澳人造礦泉水,接著他又喝了一杯碳酸礦泉水,然後他又喝了兩杯檸檬礦泉水和一杯含澳礦泉水。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含溴礦泉水對人的精神會產生什麼作用。 反正喝了這種東西後你要自殺就難了。 你辦不到。 你感到非常舒暢。 總之,在人造礦泉水、輝煌的燈光和靚麗的姑娘們的共同作用下,鬱悶和氣惱被一掃而光了,帕普金開始感到一身暢快,精神大振。他才不在乎世界上有多少勃朗寧哩,讓他們滾蛋吧——至於說那個詩人,他算什麼東西?讓他見鬼去吧!詩歌是什麼玩意兒呢,呃? ——不過是些蹩腳的押韻而已。 於是,信不信由你,大約十分鐘以後彼得?帕普金又離開了藥店,徑直朝佩帕萊府奔去。管他有詩人沒詩人,最得要領的是,他帶去了從文略特店子裡買的三大塊冰淇淋——每一塊都分綠色、粉紅和褐色的三層。他剛好在勃朗寧的詩句越來越乏味的時候趕回了遊廊。由於喝了人造含澳礦泉水,他此時頭腦還怪興奮的。當他拿出冰淇淋的時候,贊娜喜出望外,馬上跑去拿盤子和匙子。帕普金跟過去幫她,他們倆一起把匙子之類拿了出來。他們笑得那麼開心,那快樂無比的狂勁兒令人嘖嘖稱奇。要知道,姑娘們才不需要喝什麼人造含溴礦泉水哩。她們體內時時刻刻都飽含著這種東西。 至於那個詩人嘛,贊娜告訴帕普金說詩人已結婚,那個歪斜著腦袋的矮胖的小女人就是他妻子,你能想像出這時候帕普金心情如何嗎? 他們於是吃了冰淇淋,那個詩人吃得最多——成桶成桶地吃才過癮哩!大凡詩人們都有這種胃口,他們需要這樣吃。吃完之後,詩人背誦了幾段他自己的詩,帕普金發現自己錯看他了,因為他的詩句確實漂亮極了。是一流的佳作。那天晚上帕普金興高采烈地回了家,把氯仿忘到了九霄雲外,結果他沒有自殺。但像所有墮入情網的人一樣,他還是為此付出了代價。 我沒有必要詳盡地介紹帕普金先生後來的幾次自殺了。因為它們的動機和方式與前面講的基本相同。 有時候,他會在半夜裡走出臥室,到樓下的銀行辦公室去拿他那支防範不測用的左輪手槍,準備用它來了結良己的一生。他能看見第二天的報紙以下面的通欄大標題報導此事: 第四輯瑪麗波莎銀行奇案(2) 年輕有為的銀行職員飲彈身亡 腦漿塗地 但用槍射穿腦袋響聲太大,怪嘈雜的,帕普金很快發覺只有特種腦袋才受得了那種吵鬧。因此他往往會在半夜過後躡手躡腳走回去把槍放回原處,同時決定改成投河自盡。然而,每一次走到奧莎威皮河上的特雷斯托橋上,他都發現在那兒投河很不合適——橋太高,水太急太黑,激流太令人毛骨悚然——一句話,根本不是投河自殺的理想場所。 他意識到臥軌自殺要好得多,只需在鐵路邊等著,待到一列快車開來時往輪子底下一鑽,就一了百了啦。然而,儘管帕普金經常抱著這種想法等待列車開來,但是他始終沒找到那對適合他的輪子。再說,要區分出到底是一列快車還是一列高速貨車也實在是難。 我本來不想多說這些自殺未遂的事兒。我之所以還是要說,是因為其中的一個自殺企圖最終使彼得?帕普金成了英雄,從而為他和讚娜?佩帕萊那錯綜複雜的愛情糾葛徹底解決了問題。此事純屬偶然,它使帕普金捲入一樁最難偵破的銀行奇案並成了其中的中心人物。這一案件使不少足智多謀的最優秀的法律人才束手無策,儘管他們在國內屬於這一最富於挑戰性的行業中的佼佼者。 事情發生在一天夜裡,帕普金決定到樓下的銀行辦公室去拿他那支左輪手槍,看能不能用它把腦漿打出來。正是在這個晚上,消防隊員們開了一個舞會,贊娜和城裡來的一個陌生人跳起了四次舞——那小子在大學讀四年級,天南地北什麼都知道。帕普金實在感到忍無可忍。那天晚上馬洛里?湯普金斯外出了,帕普金回來時銀行大樓裡只有他孤孤單單一個人,看守人吉里斯住在大樓後面加建的小屋裡。 他坐在自己的房間裡埋頭沉思了好幾個小時。有那麼兩三次他拿起了一本書——後來他清楚地記得那是康德的——他試圖讀下去,可是又感到它毫無意義,瑣碎極了。然後,出於一時衝動,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摸著黑走下樓梯,朝銀行的辦公室走去,準備拿起那支左輪手槍當場把自己幹掉,讓人們第二天早上發現他的屍體橫躺在地板上! 那時候夜已深而又深,空蕩蕩的銀行大樓像死一般寂靜。帕普金能聽見樓梯在他腳下吱嘎作響。正當他往下走的時候,他覺得他聽到了另一種聲音,像是開門或關門的聲音。不過,聽上去不像通常那種清脆的關門聲,而是一種低沉發問的聲音,好像有人在地下室里關保險箱的鐵門似的。帕普金打住腳步,站在原地聽了片刻,他的心怦怦直跳。然後他靈機一動,脫掉拖鞋,悄無聲息進了一樓的辦公室,從他那張出納桌裡取出了那支左輪手槍。他緊握著手槍,凝神屏氣地聽後樓梯上和地下庫房內有什麼動靜。 我該先解釋一下,瑪麗波莎匯兌銀行的辦公室都在一樓,與街面平齊。一樓下面是地下室,地下室分成很多低矮黑暗的小間,地上鋪著石板。這些小房間裡放著好多不用的辦公桌和箱子,箱子裡則裝著一捆捆的舊賬本之類。銀行的金庫正好在其中某個小間裡,值此秋收時節——糧食收割和買賣季節——金庫保管著一捆一捆的鈔票,少則五十元一扎,大則十萬元一捆。除了外面街燈的陰暗反光,金庫裡沒有任何亮光。昏暗的反光斑斑駁駁,滯留在庫房內的石地板上。 我想,當彼得?帕普金緊握手槍,站在銀行的辦公室裡嚴陣以待的時候,他一定把他當初來這裡時想達到的傷心目標忘得一干二淨了。此時此刻,什麼英雄呀、風流韻事呀,他統統忘到腦後去了。他的整個心身都在警戒著——深夜的死寂更是繃緊了他的每一根神經——他全神貫注,提心吊膽留意著他從銀行的地下室和後樓梯聽到的各種聲音。 片刻之間,帕普金明白了形勢的嚴峻,那就像白紙黑字一樣清清楚楚,毫不含糊。他忘記了當不當英雄之類,只知道銀行的地下室裡存有六萬元巨款,而他每年拿八百元錢正是為了看守它的。 彼得?帕普金只穿著襪子站在那兒,他豎著耳朵捕捉各種聲音。在穿過窗戶照進來的昏光之中,他的臉色一片死白。他的心臟像錘子一樣在狠狠地敲他的肋骨,但在他那顆猛烈跳蕩的心臟裡,湧流的是大英帝國的四代忠臣的熱血。強盜要想從瑪麗波莎銀行搶走那六萬元的巨款,他必須先跨過銀行出納員彼得?帕普金的屍體。 ” 帕普金沿著樓梯而下,朝地下室裡銀行金庫所在的那個房間走去,他腳步穩健有力,和他的祖先們當年在閱兵場上的步伐一模一樣。要是他知道就好了,正當他走下金庫前面的樓梯的時候。另外有一個人正貓在後樓梯邊的通道的陰暗處。這個人也手握左輪槍,而且,不管是不是罪犯,他的臉部表情也和帕普金的一樣勇敢。當他聽見出納員在樓梯上的腳步聲時,他側過身子,一聲不響地在門口的陰暗處等待著。 確實沒有必要嘮叨所有這些細節,它們唯一有趣之處是可以讓我們看到,一個穿著燈芯絨吸煙服、只穿襪子沒穿鞋的銀行出納員怎麼有時居然也能變成英雄,成為瑪麗波莎的姑娘們所夢想的那種非凡人物。 所有那一切一定是發生在夜間三點鐘左右。看守員吉里斯後來的證詞證明了這一點。第一次聽到響聲的時候他看了一下表,他注意到是兩點半,他知道他的表三天前慢了三刻鐘,後來又走快了,一慢一快相抵,想必是三點鐘。吉里斯聽到銀行里有腳步聲,便拿起手槍下樓去了地下室,當時的確切時間在後來的法庭盤問調查中頗有價值。 不過不用著急,還是聽我慢慢道來。帕普金來到銀行的保險櫃前,在它前面跪了下來,在黑暗中摸索著被砸的鎖。正當他跪著的時候,他聽見背後有響動,他跪著轉過身去,看見那個竊賊躲在過道的半明半暗處,手裡的槍閃著亮光。接下來就是瞬息之間的事兒了。帕普金聽到一個聲音,是他自己的聲音,但聽上去是那麼陌生、空洞,那聲音喊道:“放下槍,否則我開槍了!”正當他舉起左輪手槍的時候,他眼前閃過一團眩目的火光,隨即彼德?帕普金——瑪麗波莎銀行的助理出納員——往前一傾,倒在了地板上,不省人事了。 講到上面的地方,當然,我應該結束一章甚至一部書的故事了,或者至少該用沙袋敲敲讀者的腦袋,迫使他停下來並且想一想。公平一點說,我們應該就此打住,從一數到一百調劑一下,或是起身到街上去散散步,要不就是在腦海裡自己描繪一下現場的情景:彼得?帕普金躺在銀行的地板上,一動不動的,雙臂伸向兩邊,左輪手槍仍緊緊地抓在手裡。但我還是沒法打住,忍不住要繼續講下去。 第二天早上七點半的時候,匯兌銀行的助理出納員彼得?帕普金在銀行大樓的地下金庫被劫匪槍殺的消息傳遍了瑪麗波莎鎮。另外有消息說,銀行看守員吉里斯也在樓梯腳被槍殺了,劫匪搶走了五萬元現鈔,現已逃之夭夭。還有人說,劫匪在人行道上留下了一行血跡,警局方面帶著警犬到鎮子北邊的大沼澤追踪去了。 以上所說——請注意,這一點很重要——只是人們七點半時知道的案情。當然,隨著時針的轉動,人們了解到的案情越來越多。八點鐘的時候,人們得知帕普金沒有死。不過肺部受了重傷。到八點半的時候,又得知他不是被打中肺部,但子彈打穿了他胸骨下方的凹進處。 九點正又得知帕普金的心窩安然無恙,但子彈打中了他的右耳並把它整個兒給打飛了。最後得知他的耳朵沒有真的被打掉,也就是說,子彈沒有一點不剩地刮掉他的耳朵,但擦傷了他的頭部,把他給震懵了,假如子彈再往左偏那麼一兩英寸,那它就打中他的腦髓了。當然,從公眾的興趣來說,這已和被槍殺沒什麼區別了。 的確,到九點鐘的時候,人們在街上已看到帕普金本人。他頭上斜扎著一條大大的繃帶,在指點著劫匪的去向。再說銀行看守員吉里斯,到八點時也弄清楚了,他也沒有死。據說他的腦袋被打穿了,至於傷勢是否嚴重純粹只是猜測。事實上,到十點鐘的時候,人們得知劫匪的第二顆子彈只在看守員的頭上擦了一下,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他的腦袋和案發之前沒什麼區別。在此我得補充一句,原先關於血跡,沼澤和警犬的傳聞是不確鑿的。那紅色的污蹟有可能是血跡,但是當那些斑斑點點延伸到奈特利肉舖的地窖時,好像又變成糖漿了。不過對此仍有爭議,有人說很可能劫匪非常狡猾,在血跡上倒了糖漿。 另外人們也想起來了,瑪麗波莎根本就沒有警犬,儘管其他種類的狗應有盡有。 因此,你瞧,到十點鐘的時候,整個案件便變成了一樁無法偵破的迷案,而且從此以後將永遠是懸案一樁了。 並不是說證據不足。除了帕普金本人的案情陳述,還有吉里斯的陳述,另外還有晚上聽見槍聲並看見那個劫匪(有人說是一幫劫匪)跑過街道(有人說是走過去的)的所有人的陳述。顯而易見,劫匪在銷聲匿蹟之前跑遍了瑪麗波莎半數以上的街道。 但帕普金和吉里斯的陳述已足以說明問題。帕普金說他聽見銀行里有響動,便及時趕到了地下室,剛好發現劫匪蹲伏在過道裡,那傢伙個頭很大,樣子很兇,穿著一件厚重的外套。吉里斯的說法與此吻合,他也是在同一時刻聽到了聲音,只不過他開頭把劫匪描繪成了一個又矮又瘦的傢伙(不過,即使是在黑暗中,他樣子也夠兇惡的),穿著一件短夾克,但後來經過仔細回想,吉里斯意識到他開頭把罪犯的個頭給弄錯了,他說罪犯的個頭可能比帕普金說的還要大。吉里斯朝歹徒開了槍,帕普金先生恰好也是在同一時間開的槍。 除了上述情況,剩下的全是謎團了,根本沒法看清,沒法猜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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