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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涉台外交的兩次鬥爭

外交十記 钱其琛 12492 2018-03-20
世界上的所有大國都承諾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但台灣問題一直是中國外交鬥爭的一個焦點。在各種反華勢力的挑動下,少數國家往往會做出一些違背承諾的行動。 1991~1992年法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和1995年美國允許李登輝訪美所引起的外交鬥爭,就是兩個突出的例子。 法國是和我國最早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的西方大國。在近40年的交往中,中法關係一向發展比較順利。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法國突然兩次向台灣出售武器,一度使兩國關係極度緊張,給中法之間長期的友好關係造成了嚴重損害。 1991年4月,法國外長迪馬訪問中國。作為1989年政治風波之後訪華的法政府最高級官員,我們給了他很高的接待規格。江澤民總書記和李鵬總理分別會見了他,我與他進行了長時間的會談,中法關係正在恢復。

想不到,在法國駐華大使馬騰為迪馬訪華舉行的酒會上,迪馬外長把我單獨請到一邊,像是不經意似地提出了法國擬向台灣出售護衛艦的問題。 迪馬的這一舉動讓我頗感意外。法國試圖向台灣出售武器的問題,在1989年時就曾出現過,後來經過中方的工作,法國正式決定不向台灣出售此類軍事裝備,並由迪馬外長本人於1990年1月6日向我國駐法大使周覺做出當面承諾:“法國國家最高領導決定,法將不再繼續與台做軍艦生意。”時間僅過去一年,中法關係正在恢復和改善之中,迪馬外長為何要舊事重提呢? 作為外長,迪馬顯然清楚這一問題的敏感性和嚴重性,也非常了解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堅定立場。此次訪華前,法方沒有透露任何有關此事的信息,同我的正式會談中也沒有提及這件事。這當然是為了避免雙方正面交鋒。酒會上的氛圍自然要輕鬆、隨便一點,迪馬是想先進行一些試探。

迪馬說,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各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政策也在進行調整。法國認為與台灣做生意的時機已經成熟。法國準備在環保、污水處理、高速火車、護衛艦等項目上與台灣合作。不過,法國不會向台出售對中國不利的進攻性軍事裝備,如戰鬥機等——這顯然是一種托詞。 迪馬接著解釋說,法國打算向台出售護衛艦,有兩個考慮:一是護衛艦是防禦性的,而非進攻性的。這筆生意對法國船廠來說,是一宗大買賣。二是美國已賣給台灣四艘護衛艦,法國作為主權國家,在這類問題上不應受到歧視。不能讓美國獨占便宜,單個發財。 為了售台武器,法國外長竟然擺出了反美姿態,卻又把當年美國人“利益均霑”的說辭當做理由。 儘管酒會不是辯論的場所,我感到仍有必要表明中方在此事上的嚴正立場。我說,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對法國與台灣做生意賺錢不持異議,但向台灣賣武器涉及中國的主權和安全,這是一個原則問題。至於美國售台武器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美國過去在台灣駐有軍隊,與台灣簽有軍事條約,中美建交時,雙方達成了美國與台灣斷交、廢約、撤軍的協議,而美售台武器是一個遺留問題。從1979年至1982年,經過三年的談判,中美雙方已達成協議,對美售台武器做出了種種限定,其中一條就是逐年減少,最後終止。

迪馬顯然並不想接受我的解釋,他帶著怨氣,強詞奪理,說美國在同中國建交後,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向台灣出售武器,而法國遠遠早於美國同中國建交,難道因為當時未簽署售台武器協議,現在就不能向台灣出售武器了。 迪馬的這番話使我感到,他在酒會上談到向台出售護衛艦之事,不是隨便一說,也不是一般性的試探,而是刻意安排的。酒會上的輕鬆氣氛,並不能掩飾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從事後了解的情況得知,迪馬外長訪華前,曾為此事與密特朗總統進行過充分的討論,法國政府的意圖很明顯。 於是,我指示駐法使館和外交部,盡快向法國有關方面進行嚴正交涉。 1991年5月7日,中國駐法大使蔡方柏緊急約見法國總統府秘書長比昂科、總理外事顧問裡佩爾、外交部秘書長謝爾,就法國重新考慮向台灣出售軍艦一事提出嚴正交涉。

5月9日,外交部西歐司司長楊桂榮緊急約見法國駐華使館公使銜參贊史鼐,17日,外交部部長助理姜恩柱緊急召見法國駐華大使馬騰,分別就法擬售台軍艦事提出強硬交涉,要求法方信守迪馬外長1990年初對中方的承諾,不要做出售台軍艦的錯誤決定。 面對中方的交涉,法方幾位官員的反應大同小異。先是說,是從經濟利益考慮,售台軍艦對法國是多麼的重要。然後說,從軍事的角度講,護衛艦隻是防禦性的,對中國大陸不構成威脅。再就是拿美國當做擋箭牌。說什麼美國能向台灣出售武器,為什麼法國不能呢?最後辯解說,售台軍艦還只是意向,不是最後的決定。 1991年6月1日,李鵬總理會見並宴請了法國通用電氣阿爾斯通公司董事長德喬治及其一行。李總理著重談了法售台武器問題,讓德喬治董事長回國後向法國領導人傳遞信息:中國領導人重視中法關係,但堅決反對法國向台售武。

李鵬總理說,中國對西歐國家,包括法國,與台發展經貿關係不持異議,但要注意兩點:一是這種經貿往來只能是非官方性質的,民間的;二是這種往來不能包括軍火貿易,因為賣武器涉及防務問題。 據德喬治事後回憶說,在與李鵬總理的晚宴之後,他就立即打電話,向法國有關高級人士通報了信息。 6月6日,在返回巴黎後,他又於當晚向法國政府做了詳細報告。 然而,事態急轉直下,迅速向著中方所不願看到的方向發展。 1991年6月6日迪馬寫信給我,就法準備向台出售軍艦問題做瞭如下通報:法政府決定不反對法商和台商就法向台灣島出售護衛艦事進行談判,談判範圍限於艦體和不包括武器在內的艦上設備。法方做出這一決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並註意到了中方對其安全的合理的擔憂。這是一次純粹的商業行為,不牽涉與台灣當局的任何官方關係。法國政府強調,這一決定的執行,無論如何不會損害法國承認北京政府為中國惟一合法政府的一貫立場。

同一個總統,同一個外長,同樣是在社會黨政府執政的情況下,法國為什麼會改變一年前剛剛做出的“不再繼續與台灣做軍艦生意”的承諾呢? 從迪馬4月30日第一次向我提及此事,到6月6日向我通報法方的正式決定,這中間僅僅隔了36天,真是顯得迫不急待了。 一個如此重大的決定,一個明知必然會引起中方強烈不滿的決定,一個可能會導致兩國關係嚴重倒退的決定,法國政府為什麼會如此匆忙地做出呢? 坦率地說,我們當時並不清楚,只是感到中間蹊蹺。事後發現,在法國售台武器背後,有著一個大醜聞,被稱為“'拉斐特艦醜聞”。籠罩在這一丑聞頭上的疑雲,至今沒有完全消散。 1993年底,台灣蘇澳外海的海面上漂著一具屍體。經查,死者是台“海軍總部”失踪的上校尹清楓。尹清楓的死,使法國對台軍售的重大舞弊案浮出了水面。

據報導,尹清楓曾於1993年9月赴法,檢驗“拉斐特”護衛艦,發現有34處缺陷,因而反對購買計劃。不想,他於當年12月9日失踪。 尹清楓命案曝光後,台灣和法國方面都成立了專門機構進行調查。迄今尚未徹底揭開這宗舞弊案錯綜複雜的內幕。但從已有的線索看,此案不僅涉及金額巨大,而且牽扯到法、台的高層“政治人物”。 據台灣媒體透露,1991年法國售台六艘護衛艦,原先議定的總價為110億法郎,最終的成交價卻高達160億法郎(約合27億美元)。這個價格是新加坡購買同樣數量的“拉斐特”護衛艦的三倍多。 當年這起軍售案的主要當事人、法國前外長迪馬,在2001年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表示,“拉斐特”艦軍售案的秘密佣金高達五億美元,不少法國政界人士受惠。

迪馬本人也因涉嫌這起賄案,於2001年1月被法國司法機關判刑兩年半,緩期兩年執行。 這一丑聞,扯出了一個自稱為“共和國娼婦”的女人。她就是鍾古夫人,據說是迪馬當外長時的情婦。這個不尋常的女人,1991年時曾任法國埃爾夫石油公司的特別公關顧問。根據法國媒體的報導,為了打通向台出售軍艦的通道,知道迪馬與鍾古夫人之間“特殊關係”的“拉斐特”軍艦製造商湯姆遜公司,以600萬美元的酬金與埃爾夫公司簽約,請鐘古夫人遊說法國政府的關鍵人物。 不知是美色還是金錢最終起了作用,外人不得而知。如今人們知道的是,當年道貌岸然的迪馬外長,後來因“'拉斐特醜聞”案而官司纏身,直到2003年1月,法國巴黎上訴法院才改判迪馬無罪,但維持了對鍾古夫人兩年半刑期的判決。

在台灣方面,媒體透露出來的案情更是撲朔迷離,一團迷霧,而且還瀰漫著血腥味。除了尹清楓外,至少還有七位知情人為此命喪黃泉,其中有情報官員、“政府官員”、銀行業務主管等。 此案已成為島內各黨派相互攻訐的政治素材。台灣當年的“總參謀長”郝柏村在其《參謀長日記》中透露,台灣的一些高層人物都是當年的知情人。 一直脫不了乾系的李登輝則竭力想把事情搞得更加聳人聽聞。 2001年11月,他在接受調查組詢問時聲稱,採購“拉斐特”軍艦,是由前“總參謀長”郝柏村、前“海軍司令”葉昌桐等人欺騙“統帥”擅自做出的決定。當年,他如不同意此宗買賣,台灣“絕對會發生兵變”。 李登輝本人在此宗舞弊案中扮演了何種角色,相信時間終會撥開歷史的迷霧。

考慮到法國外長迪馬在6月6日就售台軍艦一事給我信中的幾點承諾,我們向法方提出,願就此事進行磋商。 當然,我們很清楚,磋商已不可能改變法國政府的決定了。但是,我們可以通過磋商,進一步闡明立場,向法方曉以利害,防止其今後在這一條危險的路上愈走愈遠。同時,還可以商談出一些技術性措施,盡可能地減少法方這一錯誤決定對兩國關係所造成的損害。 6月7日,外交部部長助理姜恩柱緊急召見法國駐華大使馬騰,表示對法方的決定感到震驚,要求法方立即改變售台軍艦的決定,同時建議中法兩國盡快就這一問題舉行磋商。為保證磋商不受干擾地進行,中方要求法方在磋商期間不向外界透露售台軍艦之事。 同日,蔡方柏大使亦向法外交部部長辦公室主任凱賽吉揚提出了同樣的建議。 法方先是以“決定已經做出,不必再談”為由,拒絕就售台軍艦事同中方磋商。法國擔心,在雙邊磋商中面臨中方的巨大壓力,弄不好會把售台武器合同額高達20多億美元的買賣給攪黃了,讓“煮熟的鴨子”飛掉。後來,又怕真跟中國硬碰,會導致兩國關係嚴重倒退,而這並不符合法國的利益。權衡得失利害後,決定採取敷衍應付的策略來對付中方。 6月11日,法國正式答复,同意與中方磋商。 1991年6月25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田曾佩率中方代表團赴巴黎,與法方就法售台軍艦問題進行磋商。 磋商中,我方還是極力說服法國,從中法兩國關係的大局出發,改變售台軍艦的決定。法方的態度頑固僵硬。 在此情況下,這次磋商的主要著眼點就放在瞭如何控制和減少法方的錯誤決定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上。中方要求法國政府在公佈批准法國企業向台灣出售護衛艦的消息時,發表一份公報,重申法國的對華政策,特別是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 經過反復交鋒,法方同意發表這份公報,並在其中聲明:“法國政府決定批准法國工業家就出售不裝備武器的護衛艦船體同台灣進行談判。這是一項純商業交易,不意味著與台灣當局發生任何官方關係。法國政府在做出這一決定時,考慮到了中國對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關切。法國重申1964年1月法中聯合聲明的表述,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法國將繼續致力於發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各個領域的友好關係。” 除了發表上述公報外,迪馬外長在7月4日會見田副外長時,再一次口頭確認了處理法台關係的幾項原則:“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法國不改變它的立場,即不同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官方接觸;法國在同該島發展貿易時,無意影響台灣海峽的安全態勢。” 通過艱苦磋商,我們與法國方面達成了“最低限度的諒解”,對法在售台武器問題上有了某種程度的約束。這樣做的目的是,一方面,避免中法關係的全面倒退,而穩住中法關係,對推動我國與西方大國關係的改善有著重大意義,也是遏制台“務實外交”的有效途徑;另一方面,通過磋商,中方表明了堅持反對售台武器的立場,並為必要時做出適度的反應留出了余地。 當時的法國政府,對中方的原則立場和忍耐限度顯然有了錯誤的估計,不思罷手,反而得寸進尺。 1992年1月31日,法國外長迪馬在聯合國安理會與我會晤時,又提出了法國正在考慮向台灣出售性能先進的“幻影2000”戰鬥機。這距法國外長迪馬1991年7月4日會見田曾佩副外長時所做的相關承諾以及法外交部1991年8月27日發表公報的時間,還不到半年。言猶在耳,墨跡未乾,法國政府又背信棄義,想故伎重演。 “幻影2000”戰鬥機不是一般性的武器,而是一種進攻性的武器,其作戰效能較高。法國在售台軍艦時曾辯解說,護衛艦是防禦性武器,法國不會出售進攻性的戰鬥機給台灣。現在,又想售台“幻影”戰鬥機,連先前的托詞也不要了。 為了阻止法國向台灣出售“幻影”戰鬥機,中方立即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先是向法方提出嚴正交涉,指出這一問題的嚴重性質,表示中方絕不會容忍。同時,還積極採取措施,回應法方提出的所謂“法對華貿易嚴重不平衡”的問題。中方派出經貿代表團訪問法國,明確表示,如法方放棄售台“幻影”戰鬥機,中方將派採購團訪法,簽訂一批合作項目,並可現匯購買20億美元的法國產品。代表團還向法方提供了一個可能同法方合作的項目單子,共8大類,50個項目,總金額達154億美元。 面對中方的交涉,法國政府無動於衷,無視中方為穩定和發展中法關係所做的各種努力,堅持向台出售戰鬥機的立場。 1992年11月18日,法新社援引台灣方面的消息稱,法台已於當日簽訂了法國向台灣出售60架“幻影2000”戰鬥機的合同,但出於外交上的考慮,雙方都沒有正式公佈此事。 到了12月22日,法方才向我國駐法大使做出正式答复:法國政府已決定批准法企業向台灣出售60架“幻影2000—5”防禦型飛機,同時表示,法方對飛機做了必要的技術限制,飛機是防禦型的,不帶空中加油裝置,不配備空地導彈,不會對中國的領土完整和安全構成威脅。 法方還辯稱,此項合同屬一般性商業行為。法國反對在任何市場上的任何歧視。如果美國能向台灣賣武器,法國為何不能?法國對華貿易存在巨額逆差。法國航空工業處境困難,需要尋找出路。 當時的法國社會黨政府正面臨國內大選,乏善可陳,於是言而無信,孤注一擲,想撈取眼前實惠,以售台60架“幻影2000—5”戰鬥機的近40億美元的合同,作為執政“業績”。而當時法國決策層內還有不少人,甚至將中方在法售台軍艦一事上顧全中法關係大局的做法視為軟弱可欺,以為中國會嚥下法國售台戰鬥機這杯苦酒。 法國的如意算盤打錯了。中方開始做出反應,其猛烈程度完全超出法方預料。 中國政府宣布:撤銷部分擬議中與法方的大型合作項目,如廣州地鐵、大亞灣核電站二期工程、購買法國小麥等;不再與法國商談新的重大經貿合作項目;嚴格控制兩國副部長級以上人員的往來;立即關閉法國駐廣州總領事館。 這些外交行動,使法國社會黨政府受到痛擊,開始感到疼了。 1993年3月,法國社會黨政府在大選中失敗,法國傳統右翼力量保衛共和聯盟取而代之,組成了新政府。 新政府上台伊始,便謀求改善對華關係。 5月5日,法國新外長朱佩給我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法新一屆政府首腦認為有必要立即開始對中法關係的狀況進行思考,這樣的思考是出於對一個理所當然地期望團結建國的中國的友好考慮,是基於我們充分認識到貴國在世界上正在發揮並應繼續發揮的重要作用,是本著恢復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基礎上的兩國關係的意願”。 巴拉迪爾總理6月1日致信李鵬總理,希望派特使來商談恢復兩國關係之事。 當然,中法關係要恢復正常,需要法方拿出足夠的政治誠意,解決中方關切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對待前政府售台武器的交易,以及法國新政府今後如何處理售台武器之事。解決好了這兩個問題,中法關係的發展是具有廣闊前景的。 圍繞改善中法關係問題,法國總理巴拉迪爾於1993年7月和12月兩次派特使弗里德曼來華磋商。 弗里德曼時任法國聯合保險公司董事,不屬政府官員。他是現任法國總統希拉克的同學和密友,又與當時新上任的總理巴拉迪爾私交甚篤。巴拉迪爾1986年任財經和私有化部長時,弗里德曼就擔任巴拉迪爾的特派員。他為人低調,處事謹慎。 中法磋商是秘密進行的,經過長達半年的多輪磋商,兩國終於就恢復兩國關係達成協議。 12月28日,外交部副部長姜恩柱與弗里德曼草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 聯合公報中最核心的內容只有一句,即“法國政府承諾今後不批准法國企業參與武裝台灣”。 至於如何處理法國前政府售台武器問題,公報裡沒有提及。在這一點上,雙方進行了艱苦的談判。法方說,法新政府不贊成前政府售台武器,但已簽署的合同法國必須履行,法方承諾今後絕不會再向台灣出售戰爭武器。同時,在落實前政府的承諾過程中,將採取最為限制性的措施,諸如不向台灣出售15架用於訓練“幻影2000”飛行員的飛機等等。對中方來講,力爭使法新政府廢除前法國政府簽署的售台武器合同,符合我方的一貫要求,但更重要的是著眼未來,堵住法國售台武器的門路,打消其他歐洲國家企圖效仿法國向台售武的念頭。 1994年1月3日,法國外長朱佩致信給我,進一步明確表示:“法國政府承諾今後不再批准向台灣出售戰爭武器。”隨函還附上了法國政府將嚴格禁止法國企業向台灣出售的武器裝備的清單。清單內容規定不向台出售的武器,包括裝甲車、火砲、潛艇、艦隻、戰鬥機、軍用直升機、地空、空地導彈等,並做了詳細的說明。 1月5日,我回信朱佩外長,對雙方已經達成一致的《聯合公報》的內容予以確認。 1月12日,中法雙方發表兩國政府聯合公報。中法關係從此恢復正常:副部長級以上的人員開始重新往來;法國企業可與其他外國企業一樣,在中國市場上參與競爭;一些因法售台戰鬥機而受到影響的大型合作項目也得以繼續進行。對直接參與售台武器的四家法國公司,中方實行嚴格的製裁措施。 1994年1月22日至24日,我對法國進行了正式訪問。起初,我並無訪問法國的計劃,只是準備在訪問非洲回國的途中經停巴黎,在那裡會見美國國務卿克里斯托弗。法方得到消息後迅速反應,提出將視我在巴黎與法國領導人的會晤為對法的正式訪問。 在巴黎期間,法國總統、總理、外長分別與我會見、會談。 密特朗總統一向以人權衛士自居,相當傲慢,每次會見必談人權問題,這次卻表現得謙恭有禮,站在門口迎接客人。會見中,又避而不談他最喜好的話題,而是大談他如何欽佩中國經濟的驚人發展速度和我國領導人治理12億人口大國的能力。 在離開愛麗舍宮的時候,有記者高聲提問,和密特朗總統就人權問題談得如何?我回答說,我們這次沒有談這個問題。眾記者都面露驚訝之色。 1995年5月22日,美國突然宣布,克林頓總統決定允許李登輝於那年6月的第一周到美進行所謂“非官方的、私人的訪問”,參加康奈爾大學的畢業典禮。 儘管此前兩天,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萊克和副國務卿塔諾夫已正式約告中國駐美大使李道豫,這一宣布仍令人震驚。僅一個月之前,美國國務卿親口對我做出過承諾,說美國不會允許李登輝訪美。 那是這一年的4月中旬,我去紐約出席《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和延期大會。期間,應美方的要求,17日與美國國務卿克里斯托弗在華爾道夫飯店進行了會談。 談到李登輝圖謀訪美時,克里斯托弗曾明確承諾,美不會允許李訪美,並說李訪美不符合美台間的非官方關係的性質,美最多是考慮給李延長過境簽證。 李登輝第一次過境美國是在夏威夷。當時,美方規定他只能在機場停留。李登輝對此很生氣,穿著睡衣,不下飛機。 如今,一個超級大國的外長對外做了承諾,竟然出爾反爾,這不能不令人感到震驚和氣憤。 6月7日,克里斯托弗致信給我,在信中稱,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以絕對多數通過了要求允許李登輝訪美的議案,在此情形下,“總統的考慮是採取先發製人的行動,以防止通過可能會使美台關係看起來具有官方性質的有約束力的立法”。 這當然只是強辯之辭。美國國會通過的所謂“決議”只是意向性的,而給不給入境簽證是行政當局的權力。克里斯托弗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有了兩種說法,只能解釋為美方言而無信。 當年,李登輝正在為競選台灣第一屆所謂“直選總統”而造勢,不惜重金聘請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為其遊說美國國會議員,以期博得美國對其政治上的支持。 支持台灣當局,推行“以台製華”,本來就是美國歷屆政府的既定政策,只不過會在不同歷史背景下表現出形式和力度上的不同。 從國際大背景來看,冷戰結束後,西方學術界就有人認為,中美間的戰略紐帶因蘇聯東歐集團的瓦解而不復存在。甚至有觀點認為,中國將取代蘇聯,成為美國的對手,因此主張儘早對中國進行戰略遏制。著名的英國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有一位叫西格爾的研究員,即以炮製“中國威脅論”而聞名。他在1995年初發表文章,明確提出了“以台灣牽制中國”的主張,說什麼人權問題、最惠國待遇問題都不能有效地牽制中國,惟獨台灣問題“最能刺痛中國的神經”。 在國際上反華勢力的推動下,美政府此時也想測試一下中方在台灣問題上的底線。 當然,台灣的金錢攻勢也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據美國報刊透露,台每年都要在美國公關公司身上花費數以百萬計的美元。 1994年,台灣就曾與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簽訂了為期三年、費用高達450萬美元的合同,專門為促成李登輝訪美進行公關遊說。同時,台灣不惜巨資,經常邀請美各級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和議員助手赴台訪問,又不斷向美有影響的智囊機構、大學和研究機構提供巨額資助,以影響美國的輿論和上層決策。 1994年,台灣方面又以李登輝的名義,分兩次向康奈爾大學捐款450萬美元。 台灣大把花的,實際上都是“買路錢”,目的就是讓李登輝訪美能夠成行。李登輝也以為錢既能通神,也能通鬼,從美國回來時,公然叫囂著要花十億美元進入聯合國。 美國允許李登輝訪美,打破了將近17年不准台灣最高層領導訪美的“禁令”,嚴重損害了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又為台灣當局推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政策打氣撐腰,助長了台灣當局和國際反華勢力的囂張氣焰。 面對美國方面的外交挑釁,中國政府不得不採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反擊措施,以打消克林頓政府以為中方在美稍做姿態後就會吞下李登輝訪美苦果的幻想,使美國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5月23日,我以國務院副總理兼外長的身份,召見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就美政府宣布允許李登輝訪美一事,向美方提出了強烈抗議。 同日,外交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分別發表聲明,譴責和抗議美國的這一錯誤行徑。 5月26日,外交部宣布,中國政府決定推遲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遲浩田原定6月對美國的訪問;李貴鮮國務委員及空軍司令員於振武也分別中止了對美國的訪問。 5月28日,中國政府決定暫停中美關於《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和核能合作的專家磋商。美國軍控與裁軍署署長和負責政治、軍事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幫辦原分別定於當年6月和7月來華的訪問,也被要求推遲。一時間,兩國間副部長級以上的高層訪問和一些重要的雙邊磋商戛然停止。 6月16日,我國駐美大使李道豫奉命正式通知美國政府,由於美國允許李登輝訪美,造成了惡劣後果,他奉召回國述職。對此,美國務院發言人伯恩斯表示了遺憾,稱美並未對中方的決定採取對等行動,美非常希望中方能盡快派回大使。 1995年7月和1996年3月,中國進行了兩次大規模導彈實彈發射演習,並推遲第二輪“汪辜會談”。 中方上述措施大大地震動了美國,促使美國國內關於對華政策的大辯論進入高潮。辯論的結果是,美兩黨主流派形成一個基本共識:中國的崛起和強大難以阻擋。 “孤立”和“遏制”中國不是上策,而與中國保持“接觸”才符合美國的長遠利益。 1995年6月7日,就在李登輝開始訪美的當天,美國務卿克里斯托弗給我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李登輝訪美將是一次“純粹的私人訪問”,行政部門的任何官員都不會與李登輝會見。李登輝不得從事任何有官方性質的活動。 我沒有理會他這番表白。 6月7日至11日,李登輝赴美,往返途中經停洛杉磯、錫拉丘茲(位於紐約州西北部,距康奈爾大學一小時汽車路程)、安克雷奇三個城市。 6月9日,李在康奈爾大學發表了名為“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政治性演說,宣揚所謂“台灣經驗”,叫嚷要“突破外交孤立”,強化台美關係,政治色彩濃厚。 從李登輝在美國活動的實際情況來看,美國政府的確也採取了一些相應的限制措施,將李的訪問維持在“非官方”的基調上,縮小其影響。李登輝經停之處,除了當地官員和個別幾名議員出面歡迎外,美聯邦政府官員都未與他接觸,州長也沒有會見。此外,沒有允許李經停紐約;在機場和康奈爾大學不許掛偽“國旗”、不放偽“國歌”;取消了李原定在康大舉行的記者招待會;沒有同意李的夫人訪問白宮,等等。 美方在華盛頓也做了點姿態。就在李登輝到康奈爾大學的當天,6月8日下午,美國總統克林頓在白宮緊急約見我國駐美大使李道豫,除對允許李登輝訪美進行辯解外,也重申美執行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是“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他還說,不管台灣方面如何宣傳,李登輝的訪問完全是非官方和私人的,其來訪不代表美國政府承認台灣;美國將繼續謀求同中國建立建設性的關係,維護現行的對華政策。 此次克林頓總統會見李大使,一反慣例,特意安排了記者到現場照相,以烘托氣氛。 但是,美方的這些表態不足以消除李登輝訪美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更沒有就美國政府今後將如何處理此類事件給中方一個明確的答复。 李道豫大使當場向克林頓總統表示,不能接受美方的解釋。 1995年8月初,第二十八屆東盟外長會和隨後的東盟地區論壇在文萊的斯里巴加灣市舉行。作為東盟的對話國,中、美兩國都將先後與會。 赴會之前,美國務卿克里斯托弗積極表示,希望能與我在那裡會見,舉行雙邊會晤,並說克林頓總統有一封重要的信,要轉交給江澤民主席。 7月28日,在赴文萊之前,克里斯托弗在美國新聞俱樂部做了一個演講,談亞洲形勢,其中講到中國的篇幅最長,說中國如何重要,美國將繼續執行一個中國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美國不支持搞“兩個中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等等。 當時,中美間的高層往來尚未恢復,但是,為了體現對美鬥爭“有理、有利、有節”的外交策略,我同意在國際會議的場合與克里斯托弗會面。 8月1日下午,在斯里巴加灣市的國際會議中心,我與克里斯托弗進行了大約一個小時的會晤。 克里斯托弗首先轉交了克林頓總統致江澤民主席的一封信。信中提到,美國繼續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三個聯合公報,反對“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的主張,反對台灣獨立,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但是沒有提及今後將如何處理台灣當局領導人訪美的問題。 克里斯托弗在與我會談中,除了重複辯解和做出一些原則表態外,提出了兩點新的內容:一是美國非常希望與中國建立平等的伙伴關係;二是克林頓總統授權他告訴中方,願意邀請江主席“在不久的將來訪問華盛頓”,但未說明訪問的具體時間和訪問方式。 當時,美國1989年後對我國進行的所謂制裁仍在繼續,國家元首的正式互訪一直處於停頓狀態。克里斯托弗顯然是想以這兩點為“誘餌”,使我同意他提出的恢復中美間的一系列對話、 磋商和高層往來的建議。 中方最為關注的,是美方今後將如何處理台灣當局領導人訪美這一重大問題,對此,克里斯托弗沒有做出明確的表態。因此,我對美方的建議沒有給予積極回應,只是同意美方派塔諾夫副國務卿來北京與李肇星副外長進一步磋商。 根據兩國外長文萊會晤達成的一致,美國負責政治事務的副國務卿塔諾夫於8月24日至27日來華,與李肇星副外長就改善中美關係進行了磋商。 根據克林頓總統的授權,塔諾夫向中方通報了關於美方今後對台灣當局領導人訪問將採取的若干限制措施,其內容為:首先這類訪問必須是私人的、非官方的,只能是為個人目的,不能具有任何政治目的;其次,這類訪問不僅要避免實質性的官方性質,也要避免可能被人認為具有政治象徵意義的禮節性和標誌性;第三,這類訪問將是很少的,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被允許,並且是“個案處理”。 塔諾夫的通報基本上回應和解決了中方的嚴重關切。於是,中央決定逐步恢復中美間的高層往來。 是年10月,江澤民主席出席聯合國成立50週年大會之後,在紐約與美國總統克林頓進行了正式會晤。 當時,美國本有意邀請江主席到華盛頓進行訪問,但又表示難以按“正式國事訪問”來安排,提出要以“正式工作訪問”來進行。 所謂工作訪問和國事訪問的區別,主要是前者沒有白宮南草坪的歡迎儀式,沒有21響禮炮。通常情況下,安排工作訪問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雙方要討論某個重要而緊急的議題,時間上來不及安排正式的國事訪問,或訪問的內容較為單一,時間較短,禮儀也就從簡;一是雙方的關係似乎還沒有發展到鳴禮炮的熱烈程度,所需維繫的僅是兩國間的工作關係。工作訪問的形式,可以向外界顯示兩國關係的局限性。 從當時的情況看,江澤民國家主席如實現訪美,將是1985年之後中國國家元首對美國的第一次訪問,對恢復和改善中美關係具有重大意義。無論從內容和形式上都應該是正式國事訪問。 但是,美國堅持不安排正式國事訪問,這不僅僅是一個禮遇問題,而是反映出美國政府在改善和發展對華關係問題上還沒有足夠的政治意願。 為了走出這一僵局,我方提議,中美兩國元首在紐約會晤。 1995年10月24日,中美兩國元首在紐約林肯中心舉行會晤,就加強和發展中美關係達成戰略共識。這次會晤取得了積極的成果,為日後中美關係的恢復和發展鋪平了道路。 會談時,克林頓總統明確表示,贊成江澤民主席關於應從戰略全局和新世紀的高度處理兩國關係的觀點;在中美兩個大國間,孤立不是選擇,遏制不是選擇,對抗不是選擇,惟一正確的選擇,是保持建設性接觸。 關於台灣問題,克林頓說,美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承認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美方不希望台灣問題成為兩國分歧的來源。 克里斯托弗國務卿對處理台灣當局領導人訪美問題做了特別闡述,再次承諾,對此類訪問採取嚴格限制措施,“這種訪問將是私人的、非官方的,而且是很少的,並將個案處理”。當然,他也留了一個小尾巴,說美方不能完全排除今後會有這種訪問的可能性。 針對美方提出希望恢復中美有關導彈不擴散、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軍控和出口管制等問題的磋商,我也做了補充性發言,提出中美就不擴散問題的磋商,應當包括美售台武器問題,因為這是一種武器擴散,也是中方最關切的問題。 作為江主席的陪同人員,駐美大使李道豫前往紐約,參加了中美首腦會晤後留在美國,也就算是返任了。 此後,中美間的高層互訪和政治磋商逐步恢復。我國國防部長、司法部長於1996年訪美。至此,圍繞李登輝訪美問題與美國進行的鬥爭基本上告一段落。 經過這場鬥爭,克林頓政府比較清楚地認識到台灣問題的敏感性以及中美關係的重要性。中美關係因此得以在克林頓總統的第二任期內比較平穩地發展,並得到進一步提升。 1997年,江澤民主席對美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1998年,克林頓總統正式訪華,並在上海公開闡述了美國對台政策的“三不”主張。 那是6月30日上午,克林頓總統夫婦在上海圖書館與上海市民代表舉行圓桌會議時,闡述了對台“三不”政策的內容,即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 美國總統公開做出上述承諾,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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