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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講道理

中國思想通俗講話 钱穆 9941 2018-03-20
一 今先講第一論題,即“道理”兩字。道理兩字,在中國社會,己變成一句最普通的話。我們可以說,中國思想之主要論題,即在探討道理。我們也可說,中國文化,乃是一個特別尊重道理的文化。中國歷史,乃是一部嚮往於道理而前進的歷史。中國社會,乃一極端重視道理的社會。中國民族,乃一極端重視道理的民族。因此中國人常把道理兩字來批判一切。如說這是什麼道理?道理何在?又如問,你講不講道理?這一句質問,在中國人講來是很嚴重的。又如說大逆不道,豈有此理,那都是極嚴重的話。道理二字,豈不是普遍存在於中國現社會人人之心中與口中,而為中國人所極端重視嗎?但中國人如此極端重視的所謂道理,究竟是什麼一種道理呢?這不值得我們注意來作一番探討嗎?

依照常俗用法,“道理”二字,已混成為一名,語義似乎像是指一種規矩準繩言。在中國人一般思想裡,似乎均認為宇宙(此指自然界)乃至世界(此指人生界),形上及於形下,一切運行活動,均該有一個規矩準繩,而且也確乎有一個規矩準繩,在遵循著。但此項規矩準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我們人類的知識能力,又何從而認識此項規矩準繩呢?這正是中國思想史上所鄭重提出而又繼續不斷討論的一個大問題。 若我們進一步仔細分析,則“道”與“理”二字,本屬兩義,該分別研討,分別認識。大體言之,中國古代思想重視道,中國後代思想則重視理。大抵東漢以前重講道,而東漢以後則逐漸重講理。 《宋史》有《道學傳》,而後人則稱宋代理學家。今天我們通俗講話,則把此兩字聯結起來,混成為一觀念。這正是兩三千年來中國思想家所鄭重提出而審細討論的一個結晶品。

二 現在依次先講“道”。道究竟指的是什麼呢?說:“道行之而成。”這猶如說,道路是由人走出來的。唐代韓愈在《原道》篇裡說:“由是而之焉之謂道。”這是說,道指的由這裡往那裡的一條路。可見道應有一個嚮往的理想與目標,並加上人類的行為與活動,來到達完成此項理想與目標者始謂之道。因此道,必由我們之理想而確定,必又由我們之行動而完成。人之行動,必有其目的,由於實踐了整個歷程而到達此目的,若再回頭來看,此整個歷程便是道。因此道,實乃是人生慾望所在,必然是前進的,是活動的,又必然有其內在之目的與理想的。 由是演繹開來說,道是行之而成的。誰所行走著的,便得稱為誰之道。因此道可得有許多種。如說天道,地道,鬼神之道,人道等是。即就人道言,既是由是而之焉之謂道,則由此至彼,也盡可有好多條相異不同的道。而且由此至彼,由彼至此,皆可謂之道,於是遂可有相反對立之道。故說王道,霸道,大道,小道,君子之道,小人之道,堯舜之道,桀紂之道,皆得稱為道。臂如說,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孔子說:“道不同,不相為謀。”《中庸》又說:“道並行而不相悖。”

而且道有時也可行不通,孔子說:“道不行,乘桴浮於海。”這是指大道言。子夏說:“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這是指小道言。又說:“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因有相反對立之道,故若大家爭走著那一條,這一條一時便會行不通。於是又有所謂有道與無道。無道其實是走了一條不該走的道,那條該走的道反而不走,這等於無路可走,故說無道。 以上述說了道字大義。何以說先秦思想重於講道呢?如《孟子》多言道,六經亦常言道,少言理。莊老也重言道,所以後世稱之為道家。但書中已屢言理,惟書中的理字,多見於外雜篇。在《內篇》七篇,只有《養生主》“依乎天理”一語。若說外雜篇較後出,則理的觀念,雖由道家提出,而尚在晚期後出的道家。又如《韓非子·解老篇》:“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管子·君臣篇》:“順理而不失之謂道。”上引兩語,都可歸入晚期道家。他們都提到理字,與道字並說,但理字的地位顯然在道字之下。

又如《易·繫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說卦傳》:“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乃及《小戴禮·樂記》篇:“天理滅矣。”此為經籍中言及理字之最要者。然《易傳》與《小戴記》本非正經,皆屬晚出,殆亦受道家影響。而後漢鄭康成注《樂記》“天理滅矣”一語,雲:“理猶性也。”可見直至東漢儒家,他們心中,還是看重性,看重道,而理字的觀念,尚未十分明白透出,因此遂把性來解釋理。許叔重《說文解字》曰:“理,治玉也。”又謂:“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玉不琢不成器,玉之本身,自有分理,故需依其分理加以琢工。孔門儒家重人,不重天,故僅言道不言理。但到宋儒,乃亦重言理字,卻說“性即理”,才開始把上引“理猶性也”一語倒轉過來,把理來解釋性。這是中國古代和後代人對理字的觀念看得輕重不同一個絕好的例證。此外如高誘《淮南子·原道訓》注,說:“理,道也。”《呂氏春秋·察傳篇》注,說:“理,道理也。”可見漢儒一般都對理字觀念不清楚,看得不重要,因此都把道來解釋理。但到宋儒則都把理來解釋道。

三 開始特別提出一“理”字,成為中國思想史上一突出觀念,成為中國思想史上一重要討論的題目者,其事始於三國時王弼。王弼注,說:“物無妄然,必有其理。”這是說宇宙間一切萬物,決不是隨便而成其為這樣的,宇宙萬物,必有其一個所以然之理。天地間任何一事物,必有其所以然,而決不是妄然的。妄然即是沒有其所以然之理,而隨便地成為這樣了。當知莊老亦只言自然,這一理字,乃經王弼特別提出,在本書中,並不曾如此說。即在《易·繫辭傳》也只說:“一陰一陽之謂道”,又說:“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者謂之道。”這是說宇宙間一切萬物,皆由陰陽之氣聚散分合,而才有形象之萬殊。有形象的便謂之器,故器是形而下。至於那氣如何由陰轉陽,由陽轉陰,如何聚散分合,那些運行活動,則只是一項過程。過程是變動不居的,是去而不留的,是無形象可指的。因此說它是形而上,而此形而上者則是道。 《易·系傳》只說到如此,而王弼卻於原有的道的觀念之外,另提出一理的觀念來,說宇宙萬物,各有它一個所以然之理。這是一個新觀點,而在後來的中國思想史上,卻演生出大影響。

王弼又接著說:“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這是說,宇宙間萬事萬物,既各有一個所以然之理,而萬事萬物又不勝其複雜,既是每一事物有每一事物之理,豈不理也成為很多很複雜嗎?但王弼的意思並不然。他說,事物之理好像很多很複雜,但若我們把它編排起來,會合起來,便成為一個元(即是同一的起始),一個宗(即同一的歸宿),由是才見得宇宙萬事萬物,在其背後,有一個最原始最基本的理,為宇宙一切萬象所由生。這真是一番了不起的大理論,後來的中國思想家,遂多轉移目光,注意到這一問題上。 郭象注,也說:“物無不理,但當順之。”以前道家著重在道字,故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宇宙萬物皆生於道,故宇宙萬物皆當法於道,即依順於道。而郭象則說,宇宙萬物皆有理,故當依順於理。這在說法上,便有些不同。王弼、郭像是魏晉時代的道家,其實已可說他們是新道家,與先秦莊老道家有不同。其次我們要提到稍後佛門中大和尚竺道生,即後代有名的生公。他也說:“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謂之頓悟。”他說理不可分,這即是王弼所謂“統之有宗,會之有元”了。從前人只說求道明道,而竺道生則轉移重點來說悟理。他在佛法中驚天動地的“頓悟”之說,原來是根據於理不可分的觀點上。而後來在唐代的華嚴宗,又演變出事理無礙,事事無礙的理論來。既是宇宙間每一事物之後面各有一個理,而那些理又是可以統宗會元,合一不分的,則自然可見事理無礙,甚至於事事無礙了。既是事理無礙,事事無礙,則何必有形上形下之分,又何必有入世出世之別?於是佛法便漸轉成世法,而開啟出後代宋儒的理學來。

宋儒稱為理學家,他們重視理的觀念,不問可知。所以朱子說:“合天地萬物而言,只是一個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此天地。”朱子這一番話,好像是重述了王弼意見,只是把王弼的文言翻譯成語體。若論其內容涵義,朱子、王弼之間,可說沒有大分別。所以朱子又說:“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一旦豁然貫通,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朱子這一番話,又很像竺道生。格物雖是漸,而悟理則屬頓。惟其理一而不可分,所以有一旦豁然貫通之悟境,而眾物之表裡精粗可以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可以無不明。試問朱子與竺道生所說,又有何甚大的分別呢? 所以理字觀念的提出,雖由先秦道家已開始,而直要到魏晉新道家,始發揮得精彩。佛家也因把握了這一觀點而闡揚出新佛法,而後來的宋明儒,他們注重理字,顯已融進了道佛兩家觀點,因此造成了儒、釋、道三教合一的新儒學。

四 以上約略說明了東漢以上中國思想偏重在講道,魏晉以下中國思想偏重在講理,而簡單地舉出些實證。至於更詳細的證明,大家可向書本上自己尋求,我想是可以無需再多說了。 根據上述說法,我們若要和別人講道理,若要講我們中國人所傳統重視的道理,自然該懂得一些中國思想史的大概內容了。現在讓我再進一步,把此“道”“理”兩字,根據中國傳統思想,來作一更細的比較。 道是行之而然的,即是要人走了才有路,沒人走,即不成為是路。因此道是可以選擇的,如我愛向這邊走,你愛向那邊走。若有某一條路容易走得通,於是人人盡走向那一條,積而久之,這便成為大道了。因此大話道是常然的,又可說是當然的。譬如吃飯後需休息,不休息常易發胃病,因此飯後休息是當然。因其當然而大家如此,則成為常然。至於理,則是一個所以然。為何生胃病?因其飯後不休息,這是所以然。既有所以然,便連帶有必然。飯後不休息,便必然會發胃病。此項所以然與必然,我們則說是理。所以道是教人該怎樣,理是告訴人必這樣。為何該這樣呢?因其是常常這樣的。可以說,常然之謂道。又可說,當然之謂道。而理則是必然這樣的。如二加二等於四,此之謂數理,但只能說是數之理如此,卻不能說它是數之道。又如基督教徒宣揚耶穌教言,我們稱之為傳道,稱之為播道,卻不能說是傳理或播理。可見即在今天常俗用語,“道”“理”兩字,也分別得很清楚。

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所以理應該先事物而存在。譬如二加二等於四,此是一數理,即在人類沒有明白這一數理之前,那項數理早該已存在。又如蘋果落地,此是一物理,我們又稱之為萬有引力之理,但在牛頓沒有發明出此萬有引力之理以前,那理也早該已存在。因此理也可說是本然的,而道則待人行之而始然,並不是本然。故二加二等於四,是數理。若我先有兩個,想湊成四個,則必再加上兩個,那種再加上兩個來湊成四個的行為與活動,則可說是道。所以道是須待行為而始完成的,因此道字的觀念裡,必然已加進了某種的事業行為與活動。至於理,則不需有事業,不需有行為與活動,而早已存在著。 因此道可以創造,孔子說:“人能宏道,非道宏人。”若沒有人的活動與行為,即就沒有道。既如此,道何能來宏大人,只是人在宏大道。淺言之,道路是由人開闢修造的,人能開闢修造一條便利人的道,故說人能宏道。但縱使有了這條道,若人不在此道上行,則仍等於沒有這條道,而這條道也終必荒滅了。所以說非道宏人。惟其如此,所以既說宏道,又說行道、明道、善道。總之,道脫離不了人事,脫離不了人的行為與活動。沒有道,可以辟一條。道太小,可以放寬使之成大道。道之主動在於人。

但理則不然,人只能發現理,發明理,卻不能創造理。從前人不懂飛機之理,現在給人發現了、發明了。但人最多也只能發明此飛機之理.並不能說人創造了飛機之理。因飛機之理,乃飛機之所以然,在沒有飛機以前,應該先已有了飛機之理之存在。人類只能依據此早已存在的飛機之理來創造出飛機,但人類不能因想造飛機,先創造一飛機之理。一切創造替得依於理,不能於無理處創造出理來。因此,道是待人來創闢來完成的,其主動在於人。而理則先事物而存在,不待於人之創,其主動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變。道創生,變動不居。這是道與理之間一很大的不同點。 再言之,理是規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於一方法,一路線,所以道屬於多,可以變。而規定一切的理,則是惟一的,絕對的,不變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來說,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區喝茶,或些地區飲咖啡。解渴之道多端,盡可以不同,但論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則是一。茶與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則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雖多端,而理則一致。道雖可變,而理則前定。在人類未有發明茶與咖啡作為飲料之前,而如何始可以解渴之理則早已存在。人類發明了飲茶與喝咖啡之後,對於此項解渴之理之存在,則並沒有增添。在未發明茶與咖啡以前,對於此項解渴之理之存在,也並沒有減少。因此,理是不受搖動的,而道則是盡可變通的。只要合乎解渴之理,將來除卻茶與咖啡外,人類還盡可發明新飲料。惟其理是惟一的,絕對的,不變的,所以通常俗話也只說合理與不合理。簡言之,則只是對不對。合了便對,不合便不對。不合於解渴之理,即不解渴。不合於起飛之理,即不起飛。而道則可以多端,容許變通,所以我們通常也只說近於道,或遠於道,或說違道不遠,卻不說合道與不合道。 五 現在我們試再進一步,另換一方向講。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變。我們雖不能創造理,卻能發現理,發明理。換言之,理則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裡,而且又是老在那里而不變,因此我們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終可知。格物窮理之學,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則根本並不在那裡,尚有待於某一主動者之由行動來創出道,而道又可常常變,因此道屬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會找到飲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會喝茶而不飲咖啡呢?此又是理與道之間一絕大不同處。 上面說,理前定先在而可知,但人又何從來認識此先萬物而已存在已決定之理呢?其實此話也只是一理,在人類智識是無法認取此理而與以證實的。在人類,只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均有其所以然之理,在宇宙間,則並無無理而存在之事物,事物決不能無理而出現。既然事物出現,必然附有理,因此我們說理先事物而存在。若理不先事物而存在,豈不在宇宙間可以出現無理之事物?若此宇宙,容許有無理而出現而存在之事物,則此宇宙,可能有多角之圓形,可能沒有生而死,一切不可想像。明天的宇宙,可能變成一絕不可知的宇宙,人類將不能一日安心居住在此宇宙間。將無處可用心,並亦無所措手足。所幸者,則在此宇宙間一切事物,均有一所以然之理。縱使人類今日智識尚有許多說不出的理,但一切事物則老是這般存在著,好待人慢慢去思索,去探求,去發現。而且既然每一事物都有理,則最先必出於一大理。此一大理,在宋儒則稱之為“天理”。 何以說宇宙一切理,最先必出於一理?因宇宙間若有兩理或兩理以上,則此兩理必然形成兩宇宙,而且此兩宇宙將會永遠衝突,則仍是一不能安住,不可想像之宇宙。因此宇宙只是一完整的,故此形成此宇宙之理,其最先也必然只是一個理。我們只可說“道並行而不相悖”,卻不能說“理並在而不相悖”。若不相悖,則可會通,仍然是一理。因此,就理言,宇宙間必有理存在,而且像是先事物而存在,並且統宗會元,該是只有一個理,即天理,最大而無所不包之理,老是如此存在著。否則若不先有此一理存在,又或併不止一理存在,又或雖存在而仍可變,則此宇宙到底為一不可想像者,到底將不能使人一日安心居。並亦不能活下去。因此就人類理智言,必然該信此宇宙,有一前定先在而終極為人可知之理存在著。宋儒提出“天理”一觀念,又提出“理先氣而存在”的觀念,大意只如此。其實此一說法,則仍只是一純抽象之理,而無法具體求實證。這一說法,其實在王弼時早已說盡了,即在宋儒也逃不出王弼所說之範圍。因此一說法.僅只是理當如此而止,無法具體說。具體說了,則又落到事像上,並非此先宇宙而存在的絕對惟一的大理。 六 講到此處,不免又要牽連到另一新問題。宇宙萬物同一理,但並不同一道。有些道屬於人,但有些道則並不屬於人。此等不屬於人之道,就整個宇宙論,顯見比人道的範圍更偉大,因此也更重要。中國古人則混稱凡此等道為“天道”。而天又是個什麼呢?此又是一不可知。 《孟子》說:“莫之為而為者謂之天。”我們明見有此等道,但不知此等道之背後主動者是誰,於是統歸之於天。人生則是從可知(人道)而進向於不可知(天道),也可說,乃由於不可知(天道)而產生出可知(人道),而可知則永遠包圍在不可知(天道)之內。換言之,天之境界高出於人,而人又永不能逃離天。因此人求明道、行道、善道、宏道,必先知道之有不可知,此乃孔孟儒家所謂知天知命之學。 所謂知天知命,淺言之,則是須知其有不可知。此一理論,道家莊周,亦如是主張。但人心不肯老包圍在此不可知之內,總想穿破此不可知,而達成為可知。老子即抱此想法。故老子乃試把道的地位倒裝在天之上,他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生夭地”,但那生天地之道,又是誰在背後作主動呢?這一問,不能不回答,不能不解決。於是老子又說:“道法自然。”在老子之意,他只說,道只是自己在如此,背後更沒有主動,故稱之為自然。既屬道自己在如此,則不須再求誰是其主動者。然就上述道字涵義說,道必該在其背後有一個主動。若說道自己在如此,道法自然,則道之本身,似乎已沒有一個規矩準繩了。道法自然之說,究是太無把柄,難於捉摸,所以又逼出王弼來,改提出一個理字,使問題較易於解決。 因天道雖不可知,而天理則可知。道之背後應有一個主動者,而理則是一切事物之所以然,在理之背後更不必求其一主動。這一說法,落到宋儒,便說得更清楚。朱子說:“帝是理為主。”這是說,縱使是上帝,也得依照理,故理便成為上帝的主宰了。若說上帝能創造世界,創造萬物,但上帝也得依照於理而創造。上帝創造了世界,但不能創造此創造世界之理。理規定了一切,同時也可以規定了上帝,因此上帝也只能遵照此理去創造出世界。或者你可說,上帝本身即是此創造世界之理,但上帝的地位,最高也僅能至此而止。故朱子要說,理即是上帝,上帝也由理為主了。因此宋儒說天理,那是理的地位高過了天。天理的天字,只成為理字的形容詞,與古人說天道絕不同。 若說天道,則是天在那裡走它的路,行它的道。如日月循環、寒署往來,太陽下去,月亮上升,夏天完了,冬天來到,這是天在那裡行它的路。但我們只能知道天在如此行,卻不知天究竟要行向何處去,而且也保不住它是否永遠如此般行。換言之,天是否有意志,有計劃,它的意志與計劃究竟是怎樣呢?這是一不可知。但若說自然,固然天的不可知的問題可以不存在,但自然也該有一個理,我們不能說自然便了,更不問它理。在此上,郭象思想便不如王弼。因郭象注,重視自然更勝過了理。而老子思想,也不如莊周。因莊周言道,還保留有一天,而老子想把那天輕淡地抹去,而僅存有一道。 《易系傳》則承續老子思想,也只存有一道,不再有天了。因此才逼出王弼來。現在再說到理,則顯見與道不同。因理是先定而不變的。正如此刻,諸位聽我講話,究竟不知道我下面定要講一些什麼。但若看我演算草,則幾乎可以不必看,只要懂得了公式,答數一定可得。不論是你演或我演,若不如此答,則準是演算者錯了。 七 我們如此講,豈不是宋儒的窮理精神,已遠勝過先理秦儒的明道精神嗎?這卻又不盡然。講到這裡,則又須牽進到另一問題上去。我們只聽說“天道”“人道”,卻不曾聽人說“物道”。我們也只聽說“天理”“物理”,卻很少有人說“人理”。可見若注重在講道,則天與人對立。若注重在講理,則成為天與物對立。人只包在物之內,不見有它自主自行的地位。若論天道,天屬不可知,因此天的地位高了,而人的地位也隨而高。若論天理,天屬可知,不僅天的地位低了,而人的地位也隨而低。因道之背後必有一主動,人類自身亦為道之主動,而有所謂人之道。因此“天”“人”對立,而人的地位自高了。由於天人對立而可以求達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境界,那是古代中國人求能明道之最高一境界。至於萬物,則並不能主動,因此不能有物之道,物之道則包括在天道之內了。至於理,它是先在那裡規定一切,主宰一切的。人也得受理之規定與主宰,因此人也包括在物之內而僅成為一物。因此只有天理物理,“天”“物”對立,另外更沒有人的地位了。而且天也只成為一物,也在受理之規定與支配。如是則天地萬物合成一體,只有理高出於其上。 如是講來,唯理的世界,其實只是一唯物的世界。不僅沒有上帝,而且也沒有人。此宇宙則僅是一理在主宰而支配著,而此理又只有在物上去求,所以說“格物窮理”。所以此唯理的世界,其實仍是人類所不能忍受的世界。因此,偏重道與偏重理,必然會形成兩種宇宙觀,與兩種人生觀。道的宇宙,是在創造過程中,有多種可能的變動,而且有些處盡可由人來作主。理的宇宙,則先已規定了,在此規定中,無法有變動,誰也不能另有主張,另有活動之餘地。 然則哪一種看法對了呢?我想,照中國人看法,即是照中國思想史來講,宇宙本可有此兩種的看法。從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動的,能創造,許人插手作主的。另從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定的,被規定了,不許人插手作主的。宇宙如此,人生也如此。再換言之,此一宇宙,有些是可知的,而有些則終極不可知。此宇宙決不是全不可知,但也決不是全可知。此宇宙決不是全不可改造,但也決不是全可改造的。此宇宙是被限定的,而在其被限定之內,卻有無限的可能。宇宙如此,人生亦如此。 我想中國人所講宇宙人生的大道理,應該是如上所述的。因此我們若要問,這一個世界,照中國人看法,究竟是道的世界呢?抑還是理的世界?則不如說這一世界乃是道理合一相成的世界。不過古代中國人,在道字的觀念上,多用了些思想。而後代中國人,則在理字的觀念上,多用了些思想。因此,王弼、郭象雖與莊、老立說有異,而畢竟是大處仍相通。程頤、朱熹雖與孔、孟立說有異,而畢竟也是大處仍相通。而孔、孟與莊、老,也仍有其大處之相通,這便成其為中國思想之共通性。 八 現在我們若把中國思想來和西方歐洲人思想相比,讓我們僅從粗大處看,我想,中國人講道,有些處頗近於西方宗教的精神。而中國人講理,則有些處頗近於西方科學的精神。此只如耶穌教傳道,不能說傳理,物理學不能稱物道學,即可見。在中國人思想,相信此整個宇宙,應該有一個內在當然之道在遵循著,也應該有一個主宰,這一個主宰,雖為人類智識之所不可知,而人類仍可就其所知而上通於此不可知,而使此二者之合一而相通,這便是中國人的宗教精神之所在。 中國人又相信此宇宙有一個必然之理在規定著,而此項必然之理,就人類智識,可以隨時隨地隨於每一事物而研討窮格之,以達於豁然大通之一境,此即中國人的科學精神之所在。中國沒有自創的宗教而愛講道,中國沒有現代西方那一套完整的科學而愛講理。在西方,宗教和科學,分道揚鑣,各走一端,正苦無法調和。而在中國則認為道即理,理即道。道與理,雖有時應分言之,而有時又常合言之,似乎雖可分而不必嚴格分。若我們依照朱子“格物窮理”的精神直推下去,就成為科學。若我們依照孔子“天生德於予,知我者其天乎”的精神直推下去,也就成為宗教。正因為中國人抱著一種“道理合一相成”的宇宙觀,因此宗教和科學的界線,在中國思想裡,也就融會調和,不見有甚大的衝突。茲再大體比較言之,似乎中國人更重講道.而西方人則偏向於求理。 在西方中古時期,因於宗教精神之太偏於一條路上發展,而彼方遂有所謂黑暗時代之出現。最近兩百年來,又因於新科學之突飛猛進,仍是太偏發展,而與社會人文脫了節,又引生出種種毛病。更有一輩思想家,試想把自然科學方面的種種律令,來推測整個宇宙,於是唯物論哲學風行一時。若就中國思想觀點來評判,那是只見了理世界,而不見有道世界。仍然只見了此宇宙之一面相,而忽略了另一面。尤其是他們試將自然科學的律令,應用到人文界。其最極端者,如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與其純經濟的歷史觀,一切皆屬命定必然,個人的地位也全抹殺了。他不知在人類社會中,個人的因素佔有重要的成分。而人類的一切活動與創造,在此有限宇宙的規定中,還容許有無限之可能。他重視了物理,忽略了人道。如我上面所講,他是把在天的觀念中所應有的人的成分抹去了,而僅留著物的成分。最多是只見天理,沒有見天道。因此,又把天的觀念中之神的成分,即為人類智識中所不可知的那一面抹去了。 只有在中國,不純粹講理智,不認為純理智的思辨,可以解答一切宇宙秘奧。中國人認定此宇宙,在理的規定之外,尚有道的運行。人性原於天,而仍可通於天,合於天。因此在人道中,亦帶有一部分神的成分。在天,有部分可知.而部分不可知。在人,也同樣地有部分可知,而部分不可知。而在此不可知之部分中,卻留有人類多方活動之可能。因此宇宙仍可逐步創造,而非一切前定。這有待於人之打開局面,衝前去,創闢一新道。此等理論,即帶有宗教精神,而非純科學觀者所肯接受。這是中國全部思想史所不斷探討而獲得的一項可值重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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