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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靈魂寄附於無生命的物體

金枝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 1527 2018-03-20
民間習俗中靈魂寄存於體外的觀念 許多民族的民間故事裡都有這樣一種思想,以為靈魂可以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寄存於體外某一安全的地方,至少可以藏在頭髮中。這種思想並非為渲染故事情節而虛構的,而是原始人信念中真實的內涵,並由此產生了相應的一整套習俗。我們已經看到,在那些民間故事裡,英雄在戰鬥前進行準備時,往往先把自己的靈魂從體內移出,使自己的身體在戰鬥中不會受到傷害、不會死亡。出於同樣的目的,未開化的人們面臨各種真實的或想像的危險的時刻,總是先把自己的靈魂移出體外。例如西里伯斯的米納哈薩人,如果哪家人家要遷入新居,便請一個祭司把那一家人的靈魂都收集在一個袋子裡,等他們搬定後再一一還回本人。其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遷入新房之際充滿著超自然的危險。在西里伯斯南方,婦女臨蓐時,派去請大夫或收生婆的人總要隨身帶一點鐵器,譬如一把砍刀,交給大夫。大夫便把這鐵器好好收藏在自己家裡直到產婦滿月以後再交回原主,這時原主還要酬謝他一筆錢作為報答。那把砍刀或其他這類的東西,寄附著產婦的靈魂。據說,在此緊要時刻把靈魂拿出體外收藏比在自己體內要安全得多。所以,大夫必須特別小心把它收藏好,如果丟失了這鐵器,人們便認為那位產婦的靈魂肯定也就隨之亡失了。

另外,在好些民間故事裡我們看到有人有時把自己的靈魂或力量系在自己的頭髮裡,當他的頭髮剪掉時就會死去或變得虛弱。安博伊拉[摩唐加群島的一個島嶼,在塞蘭島的西南,屬印度尼西亞領土。 ]的土人認為自己的有生力量在自己的頭髮中,如剃去頭髮,力量也就消失了。一名罪犯在該島荷蘭人的法庭上受刑時堅決否認他的罪行,可是一旦要剃去他的頭髮,便馬上承認了。有一個人因謀殺而受審訊,忍受一切嚴刑毫無畏縮,一見行刑人拿來一把大剪刀,便問拿這大剪刀來幹什麼,聽說是要剪掉他的頭髮的,便乞求不要剪掉他的頭髮,他寧願坦白招認。後來荷蘭殖民當局每逢囚犯忍受刑訊拒不招供時,便剪掉該犯的頭髮。 在歐洲,人們也常常以為男女巫覡的邪惡力量在於他們的頭髮,如果不剪除他們的頭髮,便無法制服這幫歹徒。因此,在法國,習慣做法是將被控告為使用巫術的人全身毛髮統統剃光,然後交付拷問。米萊厄斯先生曾在圖盧茲[法國南部城市,位於加龍河上。 ]看見過這種拷問,那些被拷問的人堅決不肯招認,直到後來把他們衣服完全脫光,把他們身上毛髮徹底剃光,他們才供認不諱。一個婦人顯然虔奉巫術,因而受到懷疑,加以拷問,備受捶楚,卻抵死不認,後來也是把她全身毛髮完全剃光,才迫使她招認了罪惡。著名的宗教法庭審問官斯樸仁格剃去了巫覡嫌疑犯的頭髮,為此感到滿意。可是他的同僚庫曼納斯比他做得更為徹底,把47個婦女赤身露體剃去全身毛髮,然後扔進火中燒死。他因這種嚴厲審訊而享有很高權威,因為撒旦曾經在北貝里克教堂的講壇上佈道時安慰他的許多奴僕,向他們保證說,“只要他們的頭髮在頭上,一根也不要脫落”,就任何東西也傷害不了他們。同樣,在印度巴斯塔地區“如果有人被判為犯有施行巫術罪,群眾就會揍他,剃去他的頭髮(因為人們認為頭髮構成他的危害力量),敲掉他的門牙(據說這是為了防止他念誦妖術咒語)……婦女如果犯有妖術的罪嫌,也必須經歷與此相同的嚴峻考驗;如果發現有罪,便給予同樣的懲罰,把她們身上毛髮全都剃光之後,再把她們的頭髮拴在公共場所的一棵樹上”。印度的比爾人對於一個經證實犯有行使巫術罪的婦女進行各種形式的懲治,如“腳朝上頭朝下地吊在樹上,把胡椒粉放進眼睛裡,最後採取的辦法是從她頭上剪下一綹頭髮埋在土裡,以斬斷她同她原來的邪惡法力的最終聯繫”。墨西哥的阿茲台克人在處死犯了惡行的男女巫覡之前,也採取類似的做法,即捉住他們,割去他們盤在頭頂的頭髮,以除去他們全部妖術魔法,從而置他們於死地,了結其腐惡的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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