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金枝

第48章 吃神肉是一種順勢巫術

金枝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 4302 2018-03-20
關於殺神的做法,我們已經在社會發展達到農業階段的民族中考察過了。我們已經見到穀物或其他莊稼的精靈通常表現為人或動物;我們還看到某些地方還流行這樣一個風俗,每年殺掉神的人身代表或動物代表。為什麼殺谷精要用殺谷精代表這種方式來表示呢?有一個理由在本書前面已經暗示過了:我們可以認為目的是要防止他或她(谷精常常是女性的)年老體弱,趁谷精還健壯的時候把谷精轉到年輕力壯的繼承者身上。除了希望更新他的神靈精力而外,也許還認為在收割者的鐮或刀下面,谷精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它的崇拜者不得不勉強承認這種可悲的不可避免的事。但是,進一步看,我們發現一個很普遍的風俗,把神當聖餐吃,或是吃代表神的人或動物,或是吃人形或動物形的麵包。從原始的觀點看,這樣吃神的軀體的理由是相當簡單的。野蠻人大都認為吃一個動物或一個人的肉,他就不僅獲得了該動物或該人的體質特性,而且獲得了動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的特性。所以,如認為某生物是有靈性的,我們簡單的野蠻人自然希望吸收它的體質的特性同時也吸收它的一部分靈性。通過肉食的媒介就能獲得種種善惡,這種普遍的信念最好還是用例子來證明,有些例子甚至並不提出食物是神的軀體或血這種托詞。這種理論構成廣泛的門類眾多的交感或順勢巫術的一部分。

例如,克里克人、切羅基人和與他們同宗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都相信自然具有一種特性,能將人和動物所吃的東西或他們感官所接觸的物體的素質轉移給人和動物;以鹿肉為食的人,就身體素質來講,比以笨重的熊的肉為食的人,手腳要迅捷得多、靈活得多;和以無能的普通的家禽、粗笨馴服的牛、笨重的在泥裡打滾的豬為食的人比起來也是一樣。他們中的幾位老人就是提出這樣的理由,並且說,在從前,他們的一些最大的頭領在食物上總是遵守一條規矩,很少吃質地粗劣或行動笨重的禽獸,認為吃了這種動物會使全身遲鈍笨拙,沒有足夠的精力行使他們重大的、行政或宗教的職權”。厄瓜多爾的紮巴羅印第安人“除了不得已而外,在大多數情況下決不吃笨重的貘和野豬的肉,只吃鳥、猴、鹿、魚等等,他們辯解說主要是因為吃了笨肉,他們會像供給他們肉食的動物一樣,變成笨手笨腳,妨礙他們的靈敏,使他們不適於打獵”。同樣,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不吃跑得慢、飛得慢或游得慢的獸、鳥或魚類,唯恐吃了它們的肉,就失去敏捷能力,到緊要時刻不能逃脫他們的敵人。加勒比人不吃豬肉,怕吃了豬肉會使他們長出豬一樣的小眼睛;他們不吃烏龜,怕吃了烏龜,會變得跟烏龜一樣又笨又重。西非洲的范恩人為了類似的原因,壯年時絕不吃烏龜;他們覺得如果吃了烏龜,他們腿的精力和速度就會失去。但是老年人可以隨便吃烏龜,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跑動的能力,吃了走得慢的動物的肉也沒有什麼害處。

許多野蠻人不敢吃走得慢的動物,怕他們自己也變成手足遲緩。南極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區一個游牧部落的人卻故意吃這種動物的肉,他們為吃肉提出的理由表明野蠻哲學出奇的精細。他們認為他們追逐的獵物會受到獵人體內食物的感應,他如果吃了跑得快的動物,獵物也會跑得快,逃脫獵人;如果他吃跑得慢的動物,獵物也會跑得慢,獵人就能趕上殺掉它,為了這個緣故,打大羚羊的獵人決不吃又快又靈活的羚羊的肉;他們連用手摸都不摸它,因為他們認為羚羊是一個很活潑的動物,晚上也不睡覺,如果吃了羚羊,他們要獵取的大羚羊也會不願睡覺,連晚上也不睡。那麼,他們怎麼去捉它呢? 納馬誇人不吃野兔的肉,因為他們覺得野兔肉會使他們膽小,像野兔一樣,但是他們吃獅子肉,喝豹子或獅子血,以求獲得這些野獸的勇氣和力量。卡拉哈里游牧部落的人不讓孩子吃豺狗的心,怕豺狗的心會使孩子像豺狗一樣怯懦,但讓孩子吃豹子心,使孩子們像豹子一樣勇猛。東非洲的瓦戈戈人殺了一頭獅子,他就把獅子的心吃掉,為的是想要像獅子一樣勇敢;他認為吃母雞的心會使他膽怯。當嚴重的疾病侵襲祖魯人的村莊的時候,術士就拿一塊非常老的豹的骨頭,或是老母牛、老公牛,或其他非常老的動物的骨頭,讓健康人和病人都吃,為的是要他們吃了這種骨頭,能活得像該動物那麼老。為了使年老的阿松返老還童,女巫米迪阿用長命鹿的肝比九代人還活得久的一頭母牛的頭煎成藥水注射到老人的血管裡。

在婆羅洲西北部的達雅克人中,青年男子和武士都不吃鹿肉,因為鹿肉會使他們像鹿一樣怯懦;但婦女和很老的老頭可以隨便吃鹿肉。同一地區的卡亞人,他們對吃鹿肉的壞影響也有同樣的看法,不過,只要鹿肉是在露天下做熟的,他們就吃這種危險的食物,他們認為這時鹿的膽怯的精靈已經跑到叢林裡去了,所以不會進入吃肉者的身體。阿伊諾人認為秧雞的心特別聰明,它說起話來最有力量。所以殺了秧雞,得立即剖腹挖心,趁熱的時候或趁它未受任何損害的時候把它吞了。如果一個人這樣吞了秧雞心,他就會變得非常機靈和聰明,能夠駁倒所有和他爭辯的人。印度北部的人們認為如果誰吃了貓頭鷹的眼珠,誰就會和貓頭鷹一樣,黑夜也能看見東西。 堪薩斯印第安人出發打仗之前,常在酋長的小屋裡舉行宴會,主菜是狗肉。印第安人說,狗為了保護它的主人,寧願讓自己被砍成幾塊,這樣的動物準會激起勇氣。東印度群島的布魯人和阿魯人吃狗肉,為的是打仗時勇敢靈活。在新幾內亞的莫爾斯比港[今巴布亞幾內亞的首都]和莫圖莫圖地區的巴布亞人中,少年人吃壯豬、袋鼠和大魚,為的是獲得動物和魚的力量。澳大利亞北部有一些土人認為吃了袋鼠或鴯鶓的肉,他們就能比從前跳得高些,跑得快些。阿薩姆的米里人看重老虎肉,把它當作人的食物;老虎肉使他們有力、勇敢。但是“婦女不適於吃;那會使她們太意志堅強”。在高麗[即今朝鮮],作為使人勇敢的手段,老虎的骨頭比豹子的骨頭價錢要高。漢城有一位唐人買了一隻完整的老虎,全部吃下,以求能像老虎那樣勇猛。北歐神話中,國王奧楠德的兒子殷吉奧德年輕時很懦弱,但他吃了狼心以後,變得非常勇敢;希奧爾圖得到力量和勇氣是由於吃了熊心喝了熊血。

在摩洛哥,讓昏睡的病人咽螞蟻,吃獅子肉會使懦夫勇敢;但是人們不吃家禽的心,他們恐怕由此變得膽小。中亞的土耳其人遇到孩子學話很慢,就拿某種鳥的舌頭給他吃。有一個北美的印第安人認為白蘭地一定是心和舌頭製成的水。他說:“因為,我喝了之後,就什麼都不怕,話也說得好極了。”在爪哇有一種小蚯蚓,常常發出一種尖叫聲,像一個小鬧鐘的聲音一樣。因此,當一個舞女在履行自己的職業時嗓子喊得發啞,帶隊的人就讓她吃幾條這種蚯蚓,認為吃了之後,她的嗓子會恢復,能夠跟原來一樣尖叫。中非洲的達爾福爾人認為,肝是魂魄的所在地,人如吃了動物的肝就能壯大自己的魂魄。 “什麼時候殺死一頭動物,就把它的肝取出來吃掉,但是人們很細心,不用手去摸肝,因為他們認為肝是神聖的;肝是切成細塊生吃,用刀尖把小塊肝送到嘴裡,用尖棍子也可以。任何人偶然摸了肝一下,就不許他吃,禁止吃肝是他的大不幸”。婦女不許吃肝,因為她們沒有魂魄。

通常還吃死人的血肉,以吸取那些死人所特有的勇敢、聰明或其他素質,或是認為勇敢聰明等素質是在某個被吃的特定部位。所以在東南非洲的山居部落中有一些組織年輕人加入行會或幫會的儀式,在入會的儀式上,有一項是要把勇敢、智慧和其他素質灌注到新入會的人身上。凡是行動突出勇敢的敵人被殺時,他的肝算是勇敢的所在地,他的耳朵是智慧的所在地,前額的皮膚是忍耐力的所在地,其他許多部位被認為是其他品德的所在地,這些部位都被燒成灰燼。用牛角細心地把灰保存好,舉行割禮時,和其他成分一起拌成糊,由族裡的祭司給青年吃。用這種辦法,被殺者的力量、勇氣、智慧和其他美德就傳給了吃的人。山居的巴蘇陀人殺死一個很勇敢的敵人時,他們立即把心挖出來吃掉,因為他們認為這會使他們打仗時有勇氣有力量。當查理仿罌ㄎ羰吭?824年被亞山蒂人殺死後,據說他的心被亞山蒂軍的首領吃了,他們希望用這種辦法吸入他的勇氣。他的肉曬乾切塊分給職位較低的軍官吃了,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他的骨頭長期地保存在庫馬西,作為全國禮拜的對象。新格拉納達的瑙拉印第安人遇到機會時就吃西班牙人的心,希望藉此可以使自己跟卡斯蒂利亞武士一樣無所畏懼。蘇[美國北部和加拿大毗連地區的蘇印第安人,也叫達科他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常把勇敢敵人的心碾成粉末咽進肚裡,希望以此取得死者的勇氣。

通常固然是吃人心,以求吃的人得到心的原有者的素質,但因此而吃掉的並不只是心這一部分,這點我們已經談到。如澳大利亞東南部的兩個部落色多拉和恩加里戈,他們的武士常吃被殺敵人的頭和腳,以為這樣就得到死者的素質和勇氣。新南威爾士的卡米拉羅伊人為了得到勇敢者的勇氣,吃他的肝和心。在通琴也有一個流行的迷信,認為勇敢者的肝使吃肝的人勇敢。出於類似的意圖,中國人吞食剛被處死的江洋大盜的膽汁。沙撈越的達雅克人常吃被殺者的手心和膝蓋肉,以增強他們自己的手和膝蓋的力氣。西里伯斯中部著名的獵取人頭的托拉基部族喝被他們殺死者的血,吃他們的腦子,以求使自己變得勇敢。菲律賓群島的伊塔隆人喝他們殺死的敵人的血,生吃他們的後腦和內臟,以求得到他們的勇氣。為了同樣的原因,菲律賓群島的另一部落,埃富高人吮吸敵人的腦髓。同樣,德屬新幾內亞的卡伊族人吃敵人的腦子以求得到他們的力量。在西非洲的基姆班達人中,新王繼位時要殺死一個勇敢的俘虜,新王和貴族都吃他的肉,藉以獲得他的力量和勇氣。出名的祖魯酋長馬圖阿納喝過三十個酋長的膽汁(這些酋長的人民也都被他毀滅了),以為這會使他強壯。祖魯人認為吃掉敵人前額的中部和眉毛,他們就得到凝視敵人的膽量。每次出征之前,西里伯斯的米納哈薩人拿一把被殺敵人的頭髮泡在開水里提取勇氣;然後戰士把這種勇氣水喝下。在新西蘭“酋長就是阿圖亞(神),但神有強大和軟弱之分;各個神自然設法使自己成為強大的神;所採取的辦法是使別人的精靈合併於自己;例如某武士殺了一個酋長的時候,他就立即挖下他的眼睛吞掉,因為阿圖亞誹瓶aㄉ窳椋┚妥≡諮劬錚灰虼耍喚鏨彼賴腥說那澹一拐季蕕腥說幕昶牽鋇牡星跤啵牧櫧陀蟆薄?

至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個野蠻人要吃他認為是神靈的動物或人的肉了。吃了神的肉,他就分得神的特性和權力。神是穀神,穀物就是他的主體;神是葡萄神,葡萄汁就是他的血;所以信徒吃了麵包喝了葡萄酒,就是吃了他的神的真正的血肉。所以在狄俄尼索斯這樣的葡萄神的儀式上喝葡萄酒並不是歡鬧的行為,那是一頓莊嚴的聖餐。不過終於這樣一個時候來臨了,清醒的人覺得很難理解若是頭腦清醒的人怎麼會認為吃了麵包,喝了葡萄酒,他就是吃神的血肉呢?西塞羅說:“我們把穀物叫西里斯,把葡萄酒叫巴克科斯,我們不過是用一個共同的修辭而已;難道你會認為真有人會那麼神誌不清、以為他吃的東西就是神嗎?”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