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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裡提爾西斯:把活人當谷精處死

金枝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 6535 2018-03-20
方才描述的未開化民族的宗教儀式,提出了與歐洲人收穫風俗類似的例子。如穀精的增殖性能既表現在原始人用人牲的血和灰攪拌穀種的習俗中,也表現在歐洲農民用最後一捆穀穗上的穀粒摻拌春天新谷的習俗中。又如,認為人即是谷,這個看法也是一樣的,未開化民族的風俗選用人牲要其年齡和身材與穀物的年齡和高度(無論是實際的或是希望穀物能達到的)相適應;蘇格蘭人和施蒂里亞人的規矩,在谷精還是閨女的時候,最後的穀子由年輕的少女來收割,在谷精成了五穀媽媽的時候,就由年老的婦女來收割;在洛林地方,殺老太婆的時候,也就是說打最後的穀子的時候,人們警告年老的婦女要當心;蒂羅爾人希望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是個高個兒,那樣,來年的穀子也會長得很高。再進一步看;在未開化民族風俗中,用鋤頭或鏟子殺谷精的代表,或用兩塊石頭將他碾碎,在歐洲農民風俗中,也有與此相仿的表現,他們的做法是裝作用鐮刀或連枷殺死谷精。還有,孔德人把水潑在埋好後的人牲的肉上的風俗,與歐洲農民把水潑在谷精人身代表身上或將他投入溪流的風俗是一致的。孔德人和歐洲農民的風俗都是求雨巫法。

現在回頭來談談裡提爾西斯的故事。事實表明在野蠻的社會里通常是為了促進莊稼生長而殺死活人。因此,假定在弗里吉亞和歐洲,為了類似的目的也一度殺過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弗里吉亞的傳說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彼此非常相近,都表明這樣殺過人的結論,那麼,我們就不得不至少暫時接受這個結論。再說,裡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都表明處死的人牲是谷精的代表,這一點正好與某些未開化民族的觀點一致,那些未開化的野蠻人似乎認為被殺的人牲能使莊稼興旺。總起來看,我們大致可以認為在弗里吉亞和在歐洲,每年都在收割的田地裡殺死谷精的代表。我們也已經表明有理由相信歐洲同樣地每年殺谷精的代表。關於這兩種非常相近的風俗的證據完全是彼此獨立的。他們的同時存在似乎提供了對兩者都是有利的新的推斷。

怎樣選擇谷精的代表呢?對這個問題已經提出過一種答案。裡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民間風俗都表明過路的陌生人就是從割下或打下的穀子中逃出的谷精,並把他當作谷精捉住殺掉。但是證據提出的並非是唯一的答案。照弗里吉亞的傳說看來,裡提爾西斯的人牲並不是一個單純的過路人,他們是在收穫競賽中輸了,然後被用谷把子包起來斬首的。這一點表明谷精代表的選擇可以用收穫時在地裡競賽的辦法,競賽中比輸了的人不得不接受這個致命的榮譽。歐洲的收穫風俗也證實了這種假定。我們談到過,在歐洲,收割者之間有時競賽,都不願落在最後面,比輸了的人,也就是割了最後的穀子的人,常常受到虐待。不錯,我們是沒有發現假裝殺掉它的做法;但另一方面,我們知道,誰在打穀時打最後一下,亦即打穀比賽中比輸了,就假裝將誰殺掉。那麼,既然打最後一下的人是以穀精代表的身份被假裝殺掉的,既然割和捆最後一捆的人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具有代表谷精的身份,既然在這幾種勞動中收割者事事都怕落後,我們就可以推定:割最後一捆、捆最後一捆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通常是被假裝殺掉的,而在古代則是真正被殺死的。這種猜想已經由割最後的穀子的人馬上會死去這個流行的迷信證實。有時候,人們認為在地裡割最後一捆穀子的人將在來年內死去。把割、捆、打最後的穀子的人看作谷精的代表,理由可能是這樣:人們認為谷精盡可能地躲在穀子裡,在正乾著活的割谷、捆谷、打穀的人面前往後退。最後的莊稼割了,最後的一捆捆了,最後的穀子脫粒了,他躲無可躲,不得不在谷桿之外另找托身之地,這之前谷桿就是他的身體或衣服。他(谷精)剛從穀子裡被趕出來,離他最近的地方站著一個人,這時,除自然投向此人外,走投無路的谷精還能有其他托身之處嗎?而這個人必然是最後割、捆、打穀的人。所以就把他或她捉住當谷精本身對待。

由此看來,在收穫地裡被當作谷精代表而殺死的人,或者是一個陌生的過路人,或者是最後割、捆、打穀的收割者。但是古代傳說和現代民間風俗都表明還有第三種可能。裡提爾西斯不只處死陌生人;他自己也被殺了,方式顯然和他殺別人一樣,即:用谷捆包起來,砍掉頭,扔進河裡去;故事還表明這事發生在裡提爾西斯自己的土地上。同樣地,在現代的收穫風俗中,似乎主人(農場主或鄉紳)本人也和陌生人一樣常常被假殺。我們還記得,傳說裡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一個國王的兒子,還有一種說法,說他自己就是國王。我們把這一點和他明明以穀精代表的身份而被處死的傳說聯繫起來看,我們不得不這樣推測,這裡又有一個每年殺一個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的風俗的跡象。我們知道,這些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在西亞許多地區(尤其是在弗里吉亞)進行過陰森的統治。我們談到過,看來這個風俗在有些地區有了修改,王的兒子可以代父親而死。裡提爾西斯的故事是修改後的風俗的遺跡,至少也是遺蹟的一種。現在,我們來看看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和弗里吉亞的阿蒂斯的關係。我們也許還記得在珀西納斯——專司祭祀之王的所在地——最高祭司似乎每年以植物神阿蒂斯的身份被殺,古代作者也把阿蒂斯描寫為“一根割下的穀穗”。這樣說來,谷精的體現者阿蒂斯每年由他的代表替死,我們可以認為他最終與里提爾西斯是一回事,裡提爾西斯不過是粗獷的原始宗教形式,阿蒂斯則是由此發展而成的正式的宗教。實情可能是如此,但從另一方面看,歐洲民間風俗卻提醒我們,在同一個民族中,兩種不同的植物神可以由他們各自的人身代表,在一年裡不同的時候,都以神的身份被殺。我們談到過,在歐洲一般似乎是在春天以樹精的身份殺一個,在秋天以穀精的身份再殺一個。弗里吉亞可能也是如此。阿蒂斯主要是樹神,他與穀物的聯繫不過是樹精威力的擴大,像五月收穫風俗裡所表現的那樣。而且阿蒂斯的代表似乎在春天被殺;而裡提爾西斯的代表則是在夏天或秋天被殺,依弗里吉亞收穫的時間而定。大體說來,我們沒有正當理由把裡提爾西斯看作阿蒂斯的原型,兩者可以看做同一宗教觀念的平行產物,彼此間的關係就像歐洲的收穫老人與春天野人、樹葉人等等的關係一樣。兩者都是植物精或植物神,兩者的人身代表都每年被殺掉。但是,對阿蒂斯的崇拜已升到正式宗教的尊嚴地位,還傳播到意大利;而裡提爾西斯的儀式好像從來沒有超越其本土弗里吉亞的範圍以外,永遠保持著粗獷儀式的性質,由農民在收割莊稼的地裡舉行。最多不過像孔德人那樣由少數幾個村子聯合在一起,為他們共同的福利弄一個人牲(從司祭祀之王或弱小之王的家族中挑出)作為谷精的代表而殺掉,這種人牲可以代表傳說中的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王子或國王的身份。如果幾個村子並未這樣聯合起來做,每一個村子或農場也可以自己找出穀神代表來,其做法是抓一個過路人處死,或者將最後割、捆、打的收割者處死。獵取人頭作為促進穀物生長的手段,在古代歐洲和西亞的野蠻土著中可能是普通的現象,正像阿薩姆、緬甸、菲律賓群島和印度群島原始農業部落中至今或迄至晚近還普遍流行的一樣。更無須說弗里吉亞也跟歐洲一樣,在莊稼地或打穀場上殺人的古老野蠻的風俗早在公元前5至4世紀就已經確實改進為假裝殺人了,收割人,打穀人自己也許都只把這種做法當作粗魯的玩笑而已,農家流行的習俗允許他們向過路的生人、同伴甚至主人開這種玩笑。

我花了較多的篇幅說裡提爾西斯的歌,因為它與歐洲的以及野蠻民族的風俗有許多可能對比的地方。西亞和埃及的其他收穫歌曲前面已經提請注意,現在簡略地帶上一筆就夠了。比西尼亞的波姆斯和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之間的類似點有助於證明剛才提出的對裡提爾西斯的解釋。收割者每年用輓歌悲哭波姆斯的死亡或失踪,他和里提爾西斯一樣,是一個王子,或至少是一個出名的富家的兒子。受他監工的那些收割者是在他自己的土地上乾活,他去給他們取水時失踪了;根據一種說法,他是被女仙背走了,毫無疑問,是泉水、池溏、河流的女仙,他是到那裡去取水的。照裡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民間風俗的旁證來看,波姆斯的這種失踪可能是用谷把子把農場主捆起來扔進水里的風俗的遺跡。收割者唱的哀傷曲調也許是悲悼谷精死亡的悼歌,谷精或是在割下的谷中被殺,或者在一個人身代表的身上被殺;他們對他發出的呼喚可能是他們求他來年復生的禱詞。

腓尼基人的里納斯歌是在收穫葡萄時唱的,我們從荷馬的作品裡知道,至少在小亞細亞西部是如此;這首歌和西里厄斯的傳說都表明在古代,收葡萄的人和挖葡萄的人對待過往的路人與收割者裡提爾西斯對待路人的做法非常相近。有個傳說,利迪亞[小亞細亞西部的一個古代王國]的西里厄斯強迫過路的人給他挖葡萄園子,最後赫庫里斯來了,殺了他,把他的葡萄連根挖起來。傳說大體上似乎就是如此,很像裡提爾西斯的傳說;但是古代作家和現代民間風俗都沒有為我們補充傳說的詳細內容。不過,進一步看,腓尼基收割者大概也唱里納斯之歌,因為希羅多圖斯曾把這首歌比作曼尼羅斯之歌。我們說過,曼尼羅斯之歌是埃及收割者對割下的穀物唱的悼詞。並且,有種看法認為里納斯即阿多尼斯,而阿多尼斯在某種程度上是專指穀神的。這樣說來,收穫時唱的里納斯悼歌可以說就是阿多尼斯的悼歌;兩者都是收割者對死去的穀物精靈唱的輓歌。但是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樣,已發展成為神話的莊嚴形象,在華麗的城市裡受到供奉和哀悼,遠遠超出他腓尼基老家的界限以外,而里納斯似乎始終不過是一支簡單的小調,由收莊稼和收葡萄的人在谷堆旁和葡萄園中歌唱。裡提爾西斯和歐洲民間的以及野蠻人的風俗相近,表明在腓尼基被殺的谷精(死去的阿多尼斯),以前可能是由人牲代表;這種假說可能得到哈蘭的傳說故事的證實。哈蘭的故事說:塔穆茲(阿多尼斯)被他殘暴的主人殺了,骨頭被碾碎隨風飄散。我們談到過,在墨西哥,收穫時的人牲是用兩塊大石壓碎;在非洲和印度,人牲的骨灰和屍體的殘餘部分都撒在田裡。哈蘭的傳說可能只是關於磨谷和撒種的一種神話表現方式。還有一點似乎也值得提一下:勞斯月的第十六日是巴比倫人的撒卡亞節,每年這個節日要殺一個假王,這個假王可能是代表塔穆茲的。記載這個節日名稱及其日期的歷史學家比羅蘇斯,他採用的可能是馬其頓人的曆法,因為他把他的歷史著作獻給安提奧契斯匪魈兀輝謁鞘焙潁砥潿偃說睦退乖濾坪跤氚捅嚷茲說乃倫仍掄轡嗆稀H綣飧鐾貧喜淮淼幕埃敲矗隹ㄑ牆諫鋇募僂蹙哂猩竦納矸菡庵摯捶n塗梢猿閃⒘恕?

還有大量的證據,表明在埃及被殺的谷精——死去的奧錫利斯——是以人牲代表的,收穫者在谷田裡將他殺掉,唱輓歌悲悼他的逝世。希臘人由於文字上的誤解把這首歌叫做曼尼羅斯。關於布錫利斯的傳說似乎保存了一點人牲的遺跡,這個傳說中提到埃及人在對奧錫利斯的崇拜中曾經以人牲獻祭。據說布錫利斯是埃及的一個國王,他把外來陌生人都殺了在宙斯的祭壇前獻祭。這個習俗的起源可能追溯到一次在埃及土地上持續九年的災荒。一個塞浦路斯的占卜者對布錫利斯說如果每年給宙斯獻一個人牲,災荒就會停止。於是布錫利斯訂立了這個祭禮。但是當赫拉克勒斯來到埃及,被人拖到祭壇上獻祭的時候,他崩斷繩索,把布錫利斯和他的兒子都殺了。這個傳說是講埃及每年要獻祭人牲,其目的是防止穀物歉收,這也表明一種信念,如果有一次不獻祭就會引起歉收,而祭祀的目的正是為了防止這樣引起的歉收。所以,像我們談到的那樣,波尼人認為如果有一次不獻祭人牲,莊稼就將顆粒無收。布錫利斯的名字實際上是一個城市的名字,即:“皮-阿撒”,意思是“奧錫利斯的房子”,這麼稱呼的原因,是因為城裡有奧錫利斯的墳墓。的確,某些現代高級權威人士認為布錫利斯是奧錫利斯的老家,對奧錫利斯的崇奉是從這里傳到埃及其他地區去的。傳說人牲就在他的墳墓上獻祭,人牲是長紅頭髮的人,用簸箕將他的骨灰四處散開。有碑銘記載可以佐證這個在奧錫利斯墓上獻祭人牲的傳說。

根據前面的討論,埃及的布錫利斯提出一個貫串的、很有可能性的說明。每年有一個陌生人在收穫時代表谷精奧錫利斯,他的紅頭髮使他適於做成熟了的穀物的代表。這個人以代表谷精的身份在谷田裡被殺,所有的收穫者都哀悼他,他們還祈禱谷精來年以新的生命力復活和回反(Maa-ne-rha,曼尼羅斯)。最後,這位人牲的某一部分被燒掉,骨灰用簸箕揚在田裡,使土地獲得增殖力。在這個例子裡,人牲代表穀神,選擇人牲的根據是他與穀物類似,這一點與已經描寫過的墨西哥和非洲的風俗是一致的。同樣,在墨西哥的仲夏節祭祀中,以五穀媽媽的身份而死去的婦女,臉上塗成紅色或黃色,以像徵穀物的顏色,她戴上一頂硬紙做的王冠,頂上飄著羽毛,這是模仿玉米鬚子的。另一方面,在白玉米女神的節日里,墨西哥人獻祭麻風病人。羅馬人在春天獻祭紅發偶像,用以迴避天狼星的所謂不利影響,認為獻偶像後穀物會長得又紅又熟。哈蘭的野人給太陽、月亮和行星獻偶人牲,選人的根據是所選者俱有與他們要祭的那個天體的所謂類似點;例如,穿紅袍、抹著血的祭司在一個有紅牆、掛紅幔的廟裡拿一個紅頭髮、紅臉頰的人獻給“紅色的火星”。這些例子和其他類似的例子都是要使獻祭的人牲和他所代表的神或自然現象相像,最終都是根據順勢或模擬巫術的原理,這種想法是用一個類似預定要產生的效果的犧牲就可以很快地達到既定的目的。

關於奧錫利斯軀體的殘塊被四處拋散,伊希思把它們就地埋葬了的故事,很可能就是一種風俗的遺跡,這個風俗就像孔德人的風俗一樣,把人牲的軀體分成許多塊,埋在田裡,其間相距常常有好幾英里遠。 這樣(如果我說得正確的話),埃及收穫人的哀哭提供了解釋奧錫利斯神話的鑰匙,直到羅馬時代,年年都可以聽見這個哭聲穿過田疇,宣布穀精(奧錫利斯的粗獷的原始形式)的死亡。我們談到過,在西亞所有的收穫地裡都可以聽見類似的哭號。古人把這種哭號叫做歌;但是根據里納斯和曼尼羅斯這兩個名字的分析來判斷,那些歌大半只有幾個字,拖著唱歌的調子喊出來,老遠處就能聽見。許多有力的聲音同時響亮地、拖長調子地哭喊著,一定產生驚人的效果,凡是偶爾走過的旅客聽到這歌聲不可能不予以注意。這種聲音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也許就是在遠處也能相當容易地辨明;不過,在一個在亞洲或者在埃及旅行的希臘人聽起來,那些外國字一般都沒有意義,他可能很自然地把它們都當作收穫人在喊某人的名字了(如:曼尼羅斯、里納斯、裡提爾西斯、波姆斯等等)。如果他的旅程領著他走過不只一個國家,如比西尼亞和弗里吉亞,或腓尼基和埃及,而當時又正在收割穀物,他就會有機會把不同民族的各種收穫時的喊聲比較一下。因此,我們就很能夠理解希臘人為什麼常常注意到這些收穫時的喊聲並對它們進行比較。如果他們是正式的歌曲,在那麼遠的地方就不可能聽見,也就不可能吸引那麼多的旅行者註意;而且,即使行人走到能聽見的地方,也不可能那麼容易地辨出詞句來。

在上述風俗中,人們認為有一把穀穗(一般是田裡的最後一把穀物)是谷精的頸,割了這把穀子也就砍了谷精的頭。同樣,在希羅普郡,所有的穀子割完後,田的正當中留下最後一把穀子,過去一般稱之為“脖子”或“公鵝的脖子”。人們把它編在一起,收割者都站在十步、二十步以外,揮鐮砍它。誰把它砍下來了,就說誰砍掉了公鵝的脖子。人們把脖子拿到場主的妻子那裡去,她就把它保存在自己的家裡,以求走好運,一直要保存到第二年收穫的時候。在特里夫斯[德國一城市]附近,收割地裡最後一把穀子的人就是“割下了山羊的脖子”。在格爾洛克河上的弗斯蘭村(丹巴登郡),有時把田裡的最後一把穀子叫做“頭”。在東弗里斯萄[荷蘭北部一個省]的奧里希村,收割最後一把穀子的人是“砍掉兔子的尾巴”。法國收割者在收割田裡最後一角穀子的時候,有時喊道:“我們抓住貓尾巴了。”在布列斯(布爾戈尼[法國東南部一個地區,古時曾是一個小王國。])地區,最後一捆穀子代表狐狸。在這捆穀子旁邊留一二十根穀穗不割,當作尾巴,每一個收割者後退幾步,對准他扔鐮刀。誰把它砍斷了,誰就是“割斷了狐狸尾巴”,大家喊“你高,你高”來慶祝他。這些例證不容我們懷疑德文郡和康沃耳郡的“脖子”一詞,其含義是指最後一捆穀子。人們認為谷精具有人類或動物的形體,田裡最後的穀子是它身體的一部分——是它的脖子,它的頭或它的尾巴。最後,德文郡用水淋澆拿回“脖子”的人。這個風俗也是一個求雨巫術,跟我們已經談到的許多求雨巫術一樣。在奧錫利斯的宗教儀式裡也有類似的習俗,那就是把水澆在奧錫利斯的塑像上或澆在代表他的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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