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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巫術與宗教

金枝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 6193 2018-03-20
上一章所收集的事例,可能足以闡釋交感巫術兩個分支的一般原則。那兩個分支我們曾分別命名為“順勢巫術”和“接觸巫術”。我們看到,在前面所列舉的某些事例中,首先確認有神靈存在,並且還以祈禱和奉獻供品來贏得神靈的庇護。但總的說來,這類事例尚屬少數,它們只表明,巫術已染上了和摻和了某些宗教的色彩和成分而已。無論在任何地方,只要交感巫術是以其地道、純粹的形式出現,它就認定:在自然界一個事件總是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接著另一事件發生,並不需要任何神靈或人的干預。這樣一來,它的基本概念就與現代科學的基本概念相一致了。交感巫術整個體系的基礎是一種隱含但卻真實而堅定的信仰,它確信自然現象嚴整有序和前後一致。巫師從不懷疑同樣的起因總會導致同樣的結果,也不懷疑在完成正常的巫術儀式並伴之以適當的法術之後必將獲得預想的效果,除非他的法術確實被另一位巫師的更強有力的法術所阻擾或打破。他既不祈求更高的權力,也不祈求任何三心二意或恣意妄為之人的讚許;也不在可敬畏的神靈面前妄自菲薄,儘管他相信自己神通廣大,但決不蠻橫而沒有節制。他只有嚴格遵從其巫術的規則或他所相信的那些“自然規律”,才得以顯示其神通。哪怕是極小的疏忽或違反了這些規則或規律,都將招致失敗,甚至可能將他這笨拙的法師本人也置於最大的危險之中。如果他聲稱有某種駕馭自然的權力,那也只是嚴格地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完全符合古代習慣的基本威力。因而,巫術與科學在認識世界的概念上,兩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認定事件的演替是完全有規律的和肯定的。並且由於這些演變是由不變的規律所決定的,所以它們是可以準確地預見到和推算出來的。一切不定的、偶然的和意外的因素均被排除在自然進程之外。對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並能接觸到這部龐大復雜的宇宙自然機器運轉奧秘的發條的人來說,巫術與科學這二者似乎都為他開闢了具有無限可能性的前景。於是,巫術同科學一樣都在人們的頭腦中產生了強烈的吸引力;強有力地刺激著對於知識的追求。它們用對於未來的無限美好的憧憬,去引誘那疲倦了的探索者、困乏了的追求者,讓他穿越對當今現實感到失望的荒野。巫術與科學將他帶到極高極高的山峰之巔,在那裡,透過他腳下的滾滾濃霧和層層烏雲,可以看到天國之都的美景,它雖然遙遠,但卻沐浴在理想的光輝之中,放射著超凡的燦爛光華!

巫術的嚴重缺點,不在於它對某種由客觀規律決定的事件程序的一般假定,而在於它對控制這種程序的特殊規律的性質的完全錯誤的認識。如果分析一下前面考察過的交感巫術的各種情形(它們是作為恰當的實例而經過選擇的),我們就會發現,正如我曾指出過的那樣,它們都是對思維兩大基本規律中的這一或那一規律的錯誤運用。這兩種思維的基本規律就是空間或時間中的“相似聯想”和“接觸聯想”。錯誤的“相似聯想”產生了“順勢巫術”或“模擬巫術”,錯誤的“接觸聯想”產生的則是“接觸巫術”。這種聯想的原則,本身是優越的,而且它在人類的思維活動中也確實是極為基本的。運用合理便可結出科學之果。運用不合理,則只能產生科學的假姐妹——巫術。因此,說什麼“一切巫術必然是荒謬的和無益的”,這完全是多餘的老調。因為,如果巫術能變為真實並卓有成效,那它就不再是巫術而是科學了。早在歷史初期人們就從事探索那些能扭轉自然事件進程為自己利益服務的普遍規律。在長期的探索中他們一點一點地積累了大量的這類準則,其中有些是珍貴的,而另一些則只是廢物。那些屬於真理的或珍貴的規則成了我們稱之為技術的應用科學的主體,而那些謬誤的規則就是巫術。

巫術就這樣成為了科學的近親。但我們仍須追問:它與宗教又是一種什麼關係呢?我們頭腦裡早已形成的關於宗教本質的概念,將必然影響我們對這兩者關係的認識。因此,每一個作者在著手調查宗教與巫術的關係之前,總是先提出他自己關於宗教的概念。世界上大概沒有比關於宗教性質這一課題更意見紛紜的了。要給它擬定出一個人人都滿意的定義顯然是不可能。一個作者所能做的僅僅是:首先講清楚自己所說的宗教指的是什麼,然後在整個作品中前後一致地使用這同一含義的字詞。我說的宗教,指的是對被認為能夠指導和控制自然與人生進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撫慰。這樣說來,宗教包含理論和實踐兩大部分,就是:對超人力量的信仰,以及討其歡心、使其息怒的種種企圖。這兩者中,顯然信仰在先,因為必須相信神的存在才會想要取悅於神。但這種信仰如不導致相應的行動,那它仍然不是宗教而只是神學。用聖費鷗鱗耶穌的十二大門徒之一]的話說:“信仰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換句話說,如果某人的立身處事不是出於對神的某種程度的敬畏或愛戴,那他就不是一個宗教信徒。另一方面,若只有行動卻排除了一切宗教信仰,那也不是宗教。兩個人的行為可能完全一致,然而可能一個是宗教信徒,而另一個卻不是:如果其中一人的行為是出於對於神的愛或怕,他就是一個教徒。如果另一個人的行為是出於對於人的愛或怕,那他就是一個品行端正或不端的人,這需根據其行為與公眾利益相一致或相抵觸而定。因而信仰和實踐,或者用神學的語言說即道和行,同樣都是宗教的基礎,二者缺一不可。但宗教實踐並不總是非要舉行儀式不可,也就是說它並不一定要供獻祭物、背誦禱詞及採取其他外表形式。這些形式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悅於神。如果這位神喜歡仁愛、慈悲和貞潔更甚於帶血的祭品、讚歌和香火,那麼他的信徒們使他高興的最好的做法,就不是拜倒在他腳下、吟誦對他的讚詞、或用貴重禮物擺滿他的廟宇,而是以廉潔、寬厚、仁慈去對待芸芸眾生。因為這樣做人們就會盡人類柔弱心靈之可能去模仿神性的完美無缺。希伯來的先知們出於對上帝的美好與神聖的崇高信念而孜孜不倦地教誨人們的,正是宗教的這一倫理學的方面。正如彌迦[公元前8世紀希伯來的先知之一]所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見基督教《聖經舊約全書訪皺仁欏返諏碌詘私赸而在以後的一個時期裡,基督教用以征服世界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來源於這種對上帝的道德性質的崇高信念和人們使自己遵奉上帝的責任感。聖雅各說:“在神即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但是,如果宗教所包含的首先是對統治世界的神靈的信仰,其次是要取悅於它們的企圖,那麼這種宗教顯然是認定自然的進程在某種程度上是可塑的或可變的,可以說服或誘使這些控制自然進程的強有力的神靈們,按照我們的利益改變事物發展的趨向。現在,這種關於自然具有可塑性或可變性的暗示,恰恰同巫術以及科學的原則相對立,它們都認定自然的運轉過程是固定不變的,既不可能用說服和哀求,也不可能用威脅和恐嚇來稍加改變。這兩種互相矛盾的宇宙觀的差異,取決於它們對這樣一個關鍵性問題的回答:統治世界的力量,究竟是有意識的和具有人格的,還是無意識的、不具人格的?宗教,作為一種對超人力量的邀寵,所認定的是兩個答案中的前者。因為所有的邀寵做法都暗示著那位被討好者是一個具有意識或人格的行為者,他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定的,可以被勸說來按照人們所希望的方向改變,只要這種勸說審慎地投合他的興趣、口味和感情。人們決不能去向那些被看成是無生命的東西討好,也不會向那些在特殊情況下已知其行為確實被絕對限定了的人去討好。總之,宗教認定世界是由那些其意志可以被說服的、有意識的行為者加以引導的,就這一點來說,它就基本上是同巫術以及科學相對立的。巫術或科學都當然地認為,自然的進程不取決於個別人物的激情或任性,而是取決於機械進行著的不變的法則。不同的是,這種認識在巫術是暗含的,而在科學卻毫不隱諱。儘管巫術也確實經常和神靈打交道,它們正是宗教所假定的具有人格的神靈,但只要它按其正常的形式進行。它對待神靈的方式實際上就和它對待無生物完全一樣,也就是說,是強迫或壓制這些神靈,而不是像宗教那樣去取悅或討好它們。因此,巫術斷定,一切具有人格的對象,無論是人或神,最終總是從屬於那些控制著一切的非人力量。任何人只要懂得用適當的儀式和咒語來巧妙地操縱這種力量,他就能夠繼續利用它。例如在古埃及,巫師們宣稱他們有能力迫使甚至最高的天神去服從他們,並且確曾對天神發出過如若抗拒即予毀滅的威脅。有時巫師雖然尚未達到那種地步也宣稱過:如果奧錫利斯[古埃及神話中的死神,他能使人死,還能使人復生。 ]不服從他的命令,他將到處亂扔它的骨頭或揭露關於他的傳說;同樣,今天在印度還有類似的情況:偉大印度教的三相神婆羅賀摩、毘濕奴、濕婆[古代印度婆羅門教信奉多神,其主神有三,即婆羅賀摩(梵天,即創造之神),毘濕奴(遍人天,即保護之神)和濕婆(大自在天,即毀滅之神);並認為三者代表宇宙的“創造”“保全”和“毀滅”三個方面。 ]也受男巫師們支配。他們用其符咒指揮這些至高無上的神靈:無論在地下或在天上神們必須恭順地執行巫師們的任何要求。在印度到處流傳著這樣的話:“整個宇宙聽從天神的支配,天神們聽從符咒(曼哈斯)的支配,符咒聽從婆羅門支配,因此,婆羅門是我們的天神。”

巫術與宗教之間的這種原則上的根本抵觸,足以說明在歷史上為何存在祭司經常追擊巫師的這種無情的敵意。巫師的驕傲自滿和對更高權力的妄自尊大的態度以及滿不在乎地宣稱他擁有和神靈同樣權力的做法,都不能不引起祭司的厭惡。從祭司對神權的敬畏和在神面前那種卑躬屈膝的表現來說,這樣的聲稱和態度必然被看成是在篡奪僅屬於上帝的特權,而這是極邪惡而不恭的。我們還可以想到,巫師們的動機有時比較卑劣,這會更加激起祭司的敵意。祭司既然自稱是上帝和人之間的正當媒介、真正中間人的角色,無疑他的利益、以及他的感情常被對手巫師所傷害。這個競爭對手勸導人們走一條更為可靠和平坦的通往幸福的途徑,來代替為獲得神的恩惠所要走的崎嶇不平的、不可靠的道路。

然而,我們已如此熟悉的這種對立,似乎只是在宗教歷史的較晚時期才清楚地表現出來。在其較早階段,祭司和巫師的職能是經常合在一起的。或更確切地說,他們各自尚未從對方分化出來。為了實現其願望,人們一方面用祈禱和奉獻祭品來求得神靈們的賜福,而同時又求助於儀式和一定形式的話語,希望這些儀式和言詞本身也許能帶來所盼望的結果而不必求助於鬼神。簡言之,他同時舉行著宗教和巫術的儀式。他幾乎是同時在喃喃地念著禱詞又念著咒語,他並不注意他的行為和理論之間的矛盾,只要能設法獲得其所需就好。我們已在美拉尼西亞人及其他民族中見到過這種把宗教和巫術融合或混淆在一起的事例了。 宗教和巫術的這種混淆還一直殘留在那些文化程度較高的民族中,既曾經流傳在古印度和古埃及,也絕沒有從現代歐洲農民中消失。關於古印度的情況,一位名聲顯赫的梵文學者告訴我們說:“據我們掌握的詳細資料,早期歷史上的獻祭儀式普遍帶有最原始的巫術的精神。”在談到巫術在東方特別是在埃及的重要性時,馬伯樂教授[1846~1916,法國學者,東方學家。 ]強調說:“我們不應當對巫術這個字眼抱有那種在現代人心目中幾乎不可避免地引起的鄙夷的看法。古代巫術正是宗教的基礎。虔誠的、要想獲得神的恩惠的人,除非雙手抓住神,否則就沒有成功的機會。而這只有通過一定數量的典儀、祭品、禱詞和讚歌等等才能得到。神自己也啟示過,只有這樣對待他,才能使他去做那些要求他做的事。”在現代歐洲愚昧的階層中,這種類似的觀念上的混淆、這種把宗教和巫術混在一起的情況,常以不同的方式出現。我們曾聽說:“在法蘭西,大多數農民仍然相信祭司擁有一種神秘的、不可抗拒的、駕馭自然的力量。一旦遇到燃眉之急通過背誦那種只有他才知道和有權說出的禱詞,他便能夠在一段時間內阻止或顛倒物質世界的永恆運轉規律,儘管為了這種禱告,他必須緊跟著就請求神的赦免。風、雹、雷、雨都聽從他的指揮,服從他的意志,連火也聽他調遣,只要他一句話就可撲滅一場火災的烈焰。”例如,法國的農民也許至今仍在相信祭司們能夠以一種特定的儀式來做“聖靈彌撒”。這種彌撒具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它從未遇到過任何神靈的反對。上帝也不得不在這種情況下同意他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不管這種要求是多麼輕率和糾纏不休。在那些生活極為窮困的人們心裡,由於企望以這種簡單的手段佔領天國,所以對這樣的儀式決無任何不虔誠或不恭敬的想法。世俗祭司通常拒絕這種聖靈彌撒。但僧侶們,特別是聖方濟清教派的僧侶們,卻孚有盛名,願意滿足急切而痛苦的懇求。天主教國家的鄉下人認為神父們具有敦促神做這做那的本領,這同古埃及人認為他們的巫師所具有的那種特殊本領極為相似。

讀者可能要提出如下問題:為什麼有智慧的人們竟沒能更早地識破巫術的謬誤呢?他們怎麼會繼續去對那些根本無望之事懷抱希望呢?他們出於什麼心理要去堅持表演那些毫無效果的古老的滑稽動作和念叨那些不起任何作用的莊嚴的胡言亂語呢?他們為什麼對那些跟自己的經驗有著如此明顯矛盾的信念戀戀不捨呢?怎麼會如此地勇於重蹈覆轍呢?這些問題的答案似乎應當是這樣的:巫術的謬誤遠非易於識破,它的失敗也不明顯。這是因為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是在大多數情況下,隨著某種巫術儀式的完成,它想要產生的結果多半會在隔了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之後真的產生出來。要想在這種情況下仍能察覺到這些結果之產生並非由於巫術,就需要比一般人具有更為敏銳的頭腦才行。在舉行了一次或為呼風喚雨或欲置敵人於死地的巫術儀式之後,或遲或早,經常會隨之出現它所希望產生的結果。這就可以理解原始人為什麼將這些事變視為儀式的直接後果和對它的效力的最好證明。與此類似,那些在早上呼喚日出和在春天喚醒冬眠大地的儀式,將肯定獲得成功,至少在溫帶地區是如此。因為在這些地區,太陽總是每天早晨在東方點燃它金色的明燈,春天的大地總是年復一年地在春回大地之時將她自己重新用綠色的罩衫打扮起來。因此講求實際的野蠻人,出於他保守的天性,就決不會去理睬理論上的懷疑者,和過激的哲學家的“詭辯”了。後者竟然敢於暗示日出和春歸併不是每日每年準時舉行的巫術的直接的結果,敢於暗示即使這種儀式偶然中斷或是完全停止舉行,太陽也仍可能繼續上升、樹木也仍可能繼續開花結果。這些懷疑論者的疑惑將很自然地被聽者懷著義憤和譴責加以拒絕。因為這些懷疑以虛妄的幻想破壞了他的信仰,並明顯地和他的經驗相衝突。他可能說:“我在地上點著了我的值兩個便士的蠟燭,然後太陽就會在天上點亮他那偉大的火光。還有比這更明白的事麼?我倒想知道:在我春天穿上綠袍的時候而樹木卻能不這樣作!這些是每個人都明白無誤的事實,我的立場正是建立在這些事實之上。我是一個直率的講求實際的人,而不是像你們這樣的理論家、吹毛求疵的人和詭辯家。理論和思考以及所有這類的事,就其本身而論也許並不壞,對於你們這樣耽迷於其中,我也沒有絲毫的反對。倘若你們並不將其見諸行動的話。你們不要干擾我,讓我忠於事實,遲早我能弄清楚事情的真相。”這種論調的錯誤對於我們來說是很明顯的,因為他所討論的事實的荒謬性在我們說來早已是毫無疑義的了。但假如類似這樣的辯詞是涉及正處於討論階段的問題,那就可以問一問,英國的聽眾能不認為這是鑿鑿有理的辯詞而為它鼓掌嗎?能不認為這位辯論家是個精明細心的人嗎?他雖不是才華橫溢、追求炫人的效果,但卻絕對地通情達理和講求實際。如果上述那些論點在當今社會尚且可以認為是合於情理,那又何須為原始人長期不能察覺這種錯誤而感到驚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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