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別鬧了,費曼先生

第24章 第四部堂堂大教授-3

在康奈爾教書時,隔沒多久我就回法洛克衛老家一趟。 有一回當我在家時,電話響起來:是加州打來的長途電話! 那時候長途電話代表發生了很重大的事件,特別是從加州這等神奇的地方打來的。 電話另一頭的傢伙說:“你是康奈爾大學的費曼教授嗎?” “沒錯。” “這是×××飛機公司的×××。”那是加州一家很大的飛機公司,可惜我忘了它的名字。那人繼續說:“我們計劃設立一個研究核動力飛機的實驗室。我們每年的預算有多少多少百萬美元……”天文數字! 我說:“等一下,先生,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跟我談這些事情。” “讓我說,”他說:“先讓我把事情說清楚,請讓我用我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於是他繼續講下去,說實驗室將來會有多少人、有多少個博士級的研究人員……。

“對不起,先生,”我說:“但我想你找錯人了。” “你不是理查德·費曼嗎?” “對,沒錯,但你在……” “請你讓我先把話說完,然後我們再討論。” “好啦!”我坐下來,半閉著眼,聽他說了一大堆所有關於這個計劃的細節;但我還是完全搞不懂,為什麼他要告訴我這些事情。 終於他解釋完之後說:“我把計劃告訴你,是因為我們想知道,你願不願意來當實驗室的所長?” “你真的找對人嗎?”我說:“我是教理論物理的教授。我不是火箭工程師,也不是飛機工程師。” “我們很確定沒找錯人。” “你們從哪裡找到我的名字的?為什麼會找我?” “你是核動力火箭推進飛機的專利權擁有人,先生。”

“噢,”我這才想起來為什麼我的名字會被登記為這項專利的擁有人。我告訴那個人:“對不起,我只想繼續在康奈爾當教授。”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戰時在羅沙拉摩斯有個官方的專利辦公室、負責人施密斯(Smith)上尉是個大好人。 有次他下了個通告給大家,大意是“專利辦公室擬就各位正在研究的每一構想,以美國政府之名義申請專利。任何你估計大家都知道或不知道的,關於核能或其應用之構想,均請到專利辦公室,告訴我們為荷。” 吃中飯時我碰到施密斯,我們一起回到技術區。在路上我告訴他:“你發出通告要我們告訴你每個構想,好像有點神經病。” 我們繼續交換意見,不知不覺已走到他的辦公室了。 我說,“關於核能的構想太多、太明顯了,我跟你一整天也講不完呢。”

“像什麼呀?” “沒什麼大不了!”我說:“例如:核反應堆……水底……水從這裡進去……蒸氣從那邊出去……這就是潛水艇。或者:核反應堆……空氣從前面湧進……核反應把它加熱……從後面出去……穿過空氣——這就成了飛機。或者:核反應堆……氫氣通過去……隆!這是火箭。又或者: 核反應堆……不用一般的鈾,而用加了氧化鈹的鈾,高溫時效率提高……這是發電廠。隨便就有幾百萬種構想啦! ” 我一邊說,一邊走出辦公室。 一切平靜如常。 大約3個月後,施密斯打電話給我說:“費曼,潛水艇已有人認領了,但其他3項都是你的。”因此當加州那家飛機公司的人策劃設計實驗室時,他們要知道誰是火箭什麼、推動什麼的專家,他們便用這個簡便的方法:“看看誰在這方面登記有專利!”

總之,施密斯要我簽了一些文件,答應把那3項構想轉交政府。這是些法律程序,但當你要將專利交給政府時,法律規定其中必須要有某些“交易”,否則文件便不生效。 因此我籤的那份文件上寫著:“我,理查德·費曼,願以一塊錢的代價,出讓此項專利給政府……” 我簽了這份文件。 “我的一塊錢呢?” “那隻是形式,”他說:“我們沒有編列這項預算。” “你搞了老半天,要我為了一塊錢來簽這份東西,” 我說:“一塊錢還我!” “這太無聊了吧!”施密斯抗議說。 “不,這才不是無聊呢,”我說,“這是一份合法的文件。你要我簽,我可是個正直的人呢,我是認真的!” “好啦,好啦!”他氣急敗壞的說:“我自己掏腰包給你一塊錢好了!”

“好呀。” 我拿了一塊錢,想到個好主意。我跑到雜貨店,買了一塊錢的餅乾糖果(那時候一塊錢可買很多東西),跑回理論組請大家吃,我說:“我發大財啦,各位!請你們吃片餅乾!我的專利賣了一塊錢!專利賣了一塊錢!” 每個有登記專利的人——很多人都簽過文件——立刻跑到施密斯上尉那裡:他們要拿那一塊錢! 開始時他還從自己腰包掏錢出來付,但很快就發覺自己快要破產!他急瘋了,拼命想辦法找些經費回來付這些錢。我不知道他後來是怎麼把這件事擺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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