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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

知道點中國歷史 邱立坤 1100 2018-03-20
清代某文人,一日正在窗前讀書,一陣微風吹過,將書吹翻過幾頁,這位文人詩興大發,隨口吟出兩句詩:“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誰知,被人告知官府,無意之間招來大禍,官府以蔑視清王朝罪將其斬首,這就是典型的文字獄。 “文字獄”就是因為文字原因而鑄成的冤獄,在封建社會裡,統治者為了鎮壓知識分子,使用了種種手段,文字獄便是其中一種。 早在漢代元帝時就有“楊惲事件”。楊惲是司馬遷的外孫,因事下獄,官府從其家中搜出一封家信,內容多為牢騷話,激怒了漢元帝,下令處楊惲以腰斬,楊妻判流刑。明朝以來,為了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統治者在思想上對人們的控制防範更為嚴密。自明太祖朱元璋起,文字獄迭出。朱元璋曾當過和尚,十分忌諱這段歷史。因此當他在表章和詩詞中看到“賊”、“僧”、“光”等字,就認為是對他的不敬,常不問青紅皂白,將作者誅殺,以洩恨。這一來文人提心吊膽,不敢“隨情談世事,縱意寫文章”,否則一不小心哪處不合上意,就會惹來殺身之禍。

滿人以少數民族入關建立一統天下的王朝,對於作為被征服者的漢人自然尤為敏感,在思想上實施的控制就愈發嚴緊,出現了更多更大的文字獄,康熙年間莊廷壟“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年間浙江查嗣庭“試題案”,乾隆年間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等就是其中影響較大的幾個。清廷羅織罪名,對當事者或誅殺或革職或流放,沉重打擊了大批文人學者及其親朋故舊。 其中以明史案最為典型。清初,明末遺民湖州定戶莊廷壟從朱國楨的後人手中買到一本朱所著明朝史書,書內有《列朝諸臣傳》等稿本。此時莊廷壟雙目失明,他想效法春秋時期的左丘失明而著《國語》的事蹟,將這一稿本與招集門客所補的崇禎歷史編合在一起,然後用自己的名字加以刊刻。書中,稱努爾哈赤為建州都督,並使用隆武、永曆等南明年號。康熙二年(1663年),此事被人告發,報到京師,引得康熙皇帝勃然大怒,立即嚴加追查。

此時莊廷壟已因病去世,官府仍然沒有放過他。莊廷壟被刨棺戮屍,在世的四個兒子、一個弟弟以及為莊刻《明史》作序的李令哲均被逮捕處斬。 南潯富紳朱佑明原本與此毫無牽連,卻被人誣告陷害。結果,朱佑明和他的5個兒子也被處以死刑。此外,凡是為書作序、校閱、刻字、印刷、賣書以及與此案有牽連的地方官吏等上百人,誅殺的誅殺,流放的流放,革職的革職,最後,共殺了73人。 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出任江西主考,據科舉八股文命題的慣例,選用上的“正”、“止”二字命題。由於“正”字與雍正名諱,“止”又是“正”字無頭,遂被說成是藉出考題諷刺皇帝,遂被革職查辦。查嗣庭死於獄中,被戮屍梟首,子女也因此事被判死罪,其他家屬則被流放邊遠地區,雍正還下令停其原籍浙江鄉試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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