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勇敢地指斥光緒皇帝為小丑。章太炎在這裡直呼其名,表示蔑視,說他是個小小的壞東西,愚蠢,沒有常識,連哪是菽、麥也分辨不清。反對皇帝,在當時是件了不起的事。清政府製造“蘇報案”,把章太炎逮捕下獄,這不能不是個重要原因。
清政府延請英國律師古柏·哈托華作為代表,以原名起訴,向租界當局控告章太炎等人“大逆不道,煽惑亂黨,謀為不軌”罪。
審訊那天,章太炎身穿漢服,其衣不東不西,頗像袈裟衣,兩髮長垂兩肩,氣宇軒昂地走上法庭,對審訊極為藐視,說:“噫嘻!彼自稱為中國政府,以中國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國法院,而在己所管轄最小之新衙,真千古笑柄矣!”
這時,有個承審員問:“章太炎,你是哪一科的?”章太炎回顧鄒容,相視而笑,詼諧地回答說:“問我是那一窠(科)的?倒問得奇怪,我本來是滿天飛,哪有什麼窠呢!”一番話引得場內鬨堂大笑。
承審員又問:“章太炎,你書中的'載湉小丑'四字,觸犯了清帝的'聖諱',你知道嗎?”章太炎笑道:“我只知道載湉是滿清人,不知道所謂'聖諱',而且西律是不避的,故而直書。至於'小丑'二字,'醜'本作類字,或作小孩解,小丑也就是小東西,並不毀謗。”
章太炎義正辭嚴加以反駁,承審員無話以對,只好宣布審訊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