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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桀驁不遜的嵇康

知道點中國哲學 田小飞 1081 2018-03-20
嵇康,字叔夜,生於魏文帝黃初四年(公元223年),死於魏元帝(曹奐)景元三年(公元262年),活了40歲。他在魏做過中散大夫,故稱他嵇中散。他好學不倦,無師自通,喜歡老聃和莊周的著作,不涉獵儒家經典。他有奇才絕巧,好彈琴,喜吟詩,是哲學家、音樂家和詩人。同時又是有風儀的美男子,做了沛王曹林(曹操的兒子)的孫女婿。他性情剛烈,又愛直言不諱,得罪了一些人。 嵇康的朋友呂安被人誣告下獄,嵇康挺身而出,為呂安辯護。這時,嵇康的仇人鐘會趁機和呂安相勾結,合謀陷害嵇康。鐘會在司馬昭面前進讒言,說嵇康言論放蕩,非儒家經典,這是帝王所不容忍的事情,必須殺掉嵇康。嵇康在獄中時,京都的三千太學生為他請願,豪紳們也設法營救,但都沒有成功。嵇康自知不合時宜,所以對死亡並不恐懼。臨刑前,他舉目望天,月色尚早,便索琴而彈。

嵇康一生不愛做官。在他25歲那年,即公元249年,野心家司馬懿發動政變,殺害了曹爽、何晏,抄斬八族,控制了曹魏政權。一身正義的嵇康退出政界,拒絕為司馬氏效勞。 他隱居鄉村,和別人一起打鐵,一起灌澆菜園,吟詩彈琴,遊樂飲酒。 “托好老莊,賤物貴身,志在守樸,養素全真”。他和阮籍、山巨源、劉伶、阮咸、向秀、王戎結為朋友,經常聚集在鄉間竹林之中,開懷暢飲,促膝傾談。他們都是當時的名士,被稱為“竹林七賢”。 他不願意在司馬昭手下做官,說了七條不願做官的理由:我喜歡睡懶覺,做官以後公務繁忙,懶覺睡不成了,差役天天要催我早起;我喜歡獨自彈琴漫步,或者射鳥釣魚,觀賞野外風光,做官以後使卒隨身,行動極不自由;當了官天天坐辦公室,端端正正地坐著,腿發麻也不許搖動,我身上的蝨子多,癢起來了那可沒有辦法;當官的人事情多,要逢場作戲,要到處應酬,我偏偏又不喜歡這些俗套;我不喜歡弔喪,而人情世俗對此又極為重視,我很容易被人怨恨,遭到中傷;我雖然經常警惕和責備自己的缺點毛病,但是我的本性終究不能改變;我本想抑製本心(不喜歡和俗人共事)去隨順世俗,可是違背本心又感到痛苦,即使是勉強去違背本心吧,那也很難不表露出自己的本性。以上是從個人的喜好和習慣方面來論說自己不是做官的材料。

另外,他還說自己思想上喜歡非難統治者推薦的“聖人”,為世教(指當時提倡的儒教)所不容,這就不可以為官。更何況,自己的性格直爽,疾惡如仇,遇事便發作。嵇康處在黑暗的年代,對功名富貴看得很輕,好似過眼煙雲一樣。他反對野心家的“有為”,也反對山巨源不顧廉恥而賣身投靠的“有為”,而主張“無為”的政治和“無為”的人生。他自己決心忘掉榮華,“遊心於寂寞,以無為為貴”,過那種“濁酒一杯,彈琴一曲”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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