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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五節民族婚姻

中國歷代婚姻與家庭 顾鸣塘 1007 2018-03-20
中國歷史上的絕大部分時期,政府對於不同民族之間的通婚持寬容態度。中華民族的形成,與族際間的通婚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先秦時代,納“夷狄”之女為妻的事例已有很多。到秦漢時代,統治階級對民族間的通婚採取了縱容和鼓勵的政策,民族通婚呈現出多種形態,其中,有遷居內地的少數民族與漢民族通婚的,也有漢民族遷往少數民族聚居區與當地少數民族通婚的,另外,在多民族雜居的邊境地區,不同民族的男女互相通婚的情況也不少見。 民間族際通婚的情況與統治者推行的“和親”政策有著很大關係。 西漢初年,匈奴族屢犯北境,漢高祖劉邦依從婁敬的計策,選一宗室女子為公主,嫁給冒頓單于,首開和親之舉。之後,漢代歷朝皇帝,都有這類舉動,最出名的就是“王昭君出塞”。昭君是漢元帝時的宮女,她遠嫁給了匈奴呼韓邪單于。

兩晉南北朝時期,民族間的通婚也十分常見,特別是北朝歷代,本是由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相繼建立的,統治者往往以漢族後代自居,改服易名立姓,加速了漢化的進程,此時族際間的通婚更是十分頻繁,呈現出民族大融合的態勢。 唐代是個開放的社會,疆域遼闊,與少數民族接觸頻繁,尤其與吐蕃、回紇〔he合〕、南詔等保持著密切的關係,漢族和邊疆民族的心理、文化距離日益縮短,民族通婚的政策一再受到提倡,並被積極實行。據載,唐代前期,僅京都長安,定居的“胡客”就有4000餘人,而且皆娶漢人為妻,繁育後代。陳鴻在傳奇《東城老父傳》中描述道:“今北胡與京師雜處,娶妻生子,長安中少年有胡心矣。” 唐代對和親政策也十分看重,如果說漢代的和親還帶有被動性和防禦性的話,唐帝國的民族通婚就呈現出盛世風貌,即不僅僅是為了“招撫”與“開拓”,也有文化交融與睦鄰的願望,帶有相當的主動性。唐代的后妃中就有一些是少數民族人,著名的如唐太宗的長孫皇后。唐代還先後有10餘位公主為和親而下嫁吐蕃、回紇、突厥等族的首領。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太宗時代文成公主入藏。

唐初,吐蕃民族興起,他們十分嚮往富庶昌盛的唐帝國,吐蕃王(吐蕃語稱為贊普)松贊乾布幾次遣使向唐求婚,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派禮部尚書李道宗持節護送宗室女文成公主入藏聯姻。松贊乾布親自到柏海(今青海鄂陵湖、札陵湖)迎接。文成公主入藏時攜帶了大量金銀器皿、絲絹、營造工程和醫藥方面的書籍,以及許多工匠。文成公主帶去的唐代文化和先進生產技術,對藏民族社會的發展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拉薩城至今還以其獨特的風姿向人民訴說著民族友好通婚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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