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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二節著名的話本

中國古代小說史話 张国风 6685 2018-03-20
這篇小說見於《京本通俗小說》第10卷。馮夢龍把它收入,改題為《崔待詔生死冤家》。小說的梗概如下:郡王府裡,碾玉匠崔寧和繡花女璩秀秀相互愛慕。崔寧好手藝,他碾出的玉觀音曾博得皇上的喜歡。秀秀好針線,她繡出的花朵,“引教蝶亂蜂狂”。有一次,“朝廷賜下一領團花繡戰袍。當時秀秀依樣繡出一件來”。春天,府裡失火,內外一片混亂。在秀秀的慫恿之下,崔寧當夜和她成了夫妻。兩人逃到兩千里外的潭州開店度日,自以為無人知曉,從此擺脫了郡王的羈縻〔mi迷〕。誰知一年以後,被府裡的排軍郭立無意中撞見。崔寧和秀秀款待郭排軍,請求他保守秘密,“到府中千萬莫說與郡王知道”。郭立當面滿口應承,轉身就向郡王告了密。崔寧和秀秀被捉拿歸案。郡王大發雷霆,“掣刀在手,睜起殺番人的眼兒,咬得牙齒剝剝地響”。他下令將秀秀送往後花園發落,把崔寧送臨安府去處治。崔寧在堂上交待了逃走的始末,把責任推給秀秀,獲得從寬發落,由差人押送建康府居住。秀秀跟踪而至。她說在後花園被打了30竹篦後趕了出來。崔寧信以為真,便和她結伴而行。兩人又在建康開了個碾玉作鋪。秀秀把父母也接來一起同住。不料好景不長,郭立來建康,找崔寧修補玉觀音,又發現了秀秀。郭立回府後,又一次向郡王告密。郡王聽了,十分奇怪:秀秀當年已經打死在後花園,建康的秀秀從何而來?郡王責令郭立勒下軍令狀,去把秀秀抓來。秀秀從容地坐上轎子,跟隨郭立一起回府。不料轎子到了府門,秀秀不見了,轎子裡空空如也。郭立目瞪口呆,挨了50軍棍。崔寧這才知道秀秀是鬼,回到家裡,問兩位老人,哪知兩位老人也投了河。原來秀秀的父母也是鬼。他們早在當年聽得秀秀的死訊以後就投河自盡了。崔寧走到房裡,只見秀秀坐在床上,十分吃驚。秀秀一把抓住崔寧,四個人一起做鬼去了。

秀秀是這篇小說的主角,崔寧處於陪襯的地位。作者懷著滿腔的同情來描寫這個主角。秀秀並非古代愛情小說中常見的小姐、佳人。她是裱褙匠的女兒,聰明、美麗、能幹、潑辣,沒有一點忸怩,也沒有一點做作,一切都像生活本身一樣的樸實無華。秀秀爭取愛情的鬥爭始終是和爭取人身自由的鬥爭結合在一起的。兩個手工業者的戀愛、兩個奴隸的結合,互相了解、互相愛慕,同處在被壓迫、被歧視的地位。秀秀的身上閃爍著叛逆的色彩。她藐視封建法紀,富有反抗精神。為了擺脫封建的人身束縛,為了爭取自主的愛情,她寧死不屈地去抗爭。在選擇命運的關鍵時刻,她是那麼積極主動、大膽熱情。她單刀直入地向崔寧發起進攻:“你記得當時在月台上賞月,把我許你,你兀自拜謝。你記得也不記得?”“當日眾人都替你喝彩,'好對夫妻!'你怎地倒忘了?”相形之下,作為男子漢的崔寧卻是那麼怯懦。他心裡戀著秀秀,卻不敢大膽地表露,更缺乏行動的勇氣。秀秀的大膽進攻使他不知所措,狼狽不堪。秀秀索性“訛”了他一下:“你知道不敢!我叫將起來,教壞了你,你卻如何將我到家中?我明日府裡去說。”秀秀死了以後,她的鬼魂也依然要和崔寧結為夫妻,還要把父母接來一起同住。可見她是多麼熱愛生活,又是多麼篤於伉儷。秀秀的反抗精神增加了這一形象的魅力。當崔寧同意和她結為夫妻,並建議她趁大火混亂之際連夜逃走的時候,秀秀毫不遲疑地一口答應:“我既和你做夫妻,憑你行。”這裡沒有半點羞澀不安,沒有絲毫文弱嬌態。秀秀第二次看見郭立,知道這奴才回去以後非告密不可,便乾脆不客氣地斥責他:“前者我好意留你吃酒,你卻歸來說與郡王,壞了我兩個的好事”,並警告他:“今日遭際御前,卻不怕你去說。”秀秀的鬼魂跟著郭立上轎回府,借郡王之手懲罰了這個奴才。

人身的自由和愛情的自由,這本是一個人最起碼的權利。可是,為了這兩項人生最起碼的權利,裱褙匠的女兒、郡王府的女奴卻付出了最昂貴的代價。秀秀的悲劇命運構成了對統治者的強烈控訴。 這篇小說的結構十分嚴謹。秀秀之死,秀秀雙親之死,一直快到故事的結尾才告訴讀者。郭立第二次見到秀秀時,連說“作怪”,轉身就走。這時讀者心中產生秀秀是否鬼魂的疑慮,但還不能肯定。郭立回去告密,讀者才從郡王的嘴裡得知,秀秀早已在當年被打死在後花園。可是,建康的秀秀又是怎麼回事呢?這個懸念繼續吸引著讀者往下看。一直到轎子裡不見了秀秀,讀者這才恍然大悟。讀者從這個結尾再回頭去體味前面的情節,特別是追索秀秀化為鬼魂以後的情節,便會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整個故事的悲劇性質:秀秀已經悲慘地死去,可郡王依然不能放過她;秀秀已經化為鬼魂,可她仍然要執拗地追求作為一個人的生活權利。故事寫到秀秀之死,似乎也可以結束。可是,如果沒有後半段,故事的悲劇意味,人物形象的表現,都將會大打折扣。

全篇小說都以郭排軍、玉觀音這一人一物作為故事發展的線索。郡王讓崔寧做玉觀音,引出崔寧、秀秀的遇合。郭立送錢給劉兩府到潭州,這才發現了私自逃跑的崔寧和秀秀,從而造成家破人亡的結果。以後郭立找崔寧修補玉觀音,這就引起秀秀的第二次暴露。郭立和玉觀音這一人一物總是在關鍵的時刻出現,推動情節向悲劇的高潮發展。郭立的背後是操有生殺予奪大權的郡王,玉觀音的背後是統治者的窮奢極欲。這一人一物都使人聯想到崔寧和秀秀的奴隸地位,聯想到悲劇的根源。 這篇小說見於《京本通俗小說》第15卷,馮夢龍把它收入,改名為《十五貫戲言成巧禍》。清人朱素臣據此改編成傳奇《十五貫》。 小說寫的是一樁冤案、錯案。案情大致如下:劉貴貧窮窩囊,岳父可憐他,給了他15貫錢,讓他做本錢開個小店,湊合生活。劉貴背錢回家。他的妾陳二姐開門遲了一點,劉貴有點不高興,就開玩笑嚇唬她,說是已經將她賣了,這15貫錢就是她的身價。陳二姐信以為真,想著乘劉貴熟睡連夜回娘家找爹娘商量一下。她先去鄰居朱三媽家借宿了一夜,訴說了事情的原委。早晨,她匆匆上路,往娘家趕去。半路上,遇到一個賣絲的後生崔寧。這崔寧身上恰好帶了15貫錢。兩人便結伴而行。誰知陳二姐離家以後,小偷摸進劉貴家,發現了那15貫錢。劉貴驚醒,小偷怕他聲張,一斧將他劈死。順手將15貫錢取走。第二天鄰居起來,發現劉貴被害,劉貴的妻子兩天前回娘家還沒有回來,陳二姐不知下落。朱三媽訴說了陳二姐借宿的經過。結果,陳二姐、崔寧半路上被追了回來。男女結伴而行,15貫之數也恰好相符。眾人咬定陳、崔通姦、謀財、殺人。兩人被扭送府衙。府尹不問情由,一味用刑逼供。陳、崔屈打成招,自誣服罪。此案逐級上報,聖旨下來,判了死刑。陳、崔含冤死去。小偷後來做了強盜,終於敗露,前罪並發,劉貴一案也真相大白。陳、崔一案得以昭雪。劉貴的妻子看破紅塵、自願出家。

這篇小說的內容和主題很有意義,它通過一樁冤案、錯案,寫盡當時官吏的昏庸無能、司法的弊病,寫出了人民毫無民主權利的現實。從表面上看,一連串的巧合鑄成了陳二姐、崔寧的悲劇。劉貴開了一句玩笑,陳二姐居然信了;陳二姐剛走,偏偏就有小偷進門;陳二姐出走,剛好會遇到年青人崔寧,而崔寧身上又恰巧帶了15貫錢。可是,封建社會中婦女地位的低下(妾可以隨意典賣他人)、街坊鄰居的害怕連累,怕“打沒頭的官司”,小市民那種明哲保身的人生哲學、刑訊逼供的審訊制度、問官的主觀武斷、草菅人命,一男一女結伴同行便會受人懷疑,這一切卻並非偶然。因為一連串的巧合中隱藏著如此豐富的必然性,才使這些巧合沒有沖淡小說所包含的社會意義。

作者十分注重材料的剪裁。例如,小說詳細描寫了劉貴開玩笑以後陳二姐的心理活動:“那小娘子聽了,欲待不信,又見15貫錢,堆在面前。欲待信來,他平白與我沒半句言語,大娘子又過得好,怎麼便下得這等狠心辣手!狐疑不決。”這段心理活動的交待對說明案情很有幫助。案情的疑點主要在陳二姐的出走,所以,作者不厭其詳地介紹陳二姐出走的動機。通過陳二姐的將信將疑,讀者也看到了陳二姐的單純、善良,以及她作為一個妾在家中可憐的地位。臨安府的判決過程,寫得極為簡略,作者藉以突出審訊的草率。 作為一篇公案小說,作者特別注意情節的前後照應。陳二姐出走時,作者沒有讓她直接回娘家,而是讓她先去鄰居家借宿一夜。這種安排有多方面的好處。如果讓陳二姐直接回家,那麼,第二天案發時,陳二姐早已在娘家,也就不會遇到崔寧,15貫錢也對不上,通姦、謀財、殺人的罪名就會完全落空。陳二姐在鄰居家借宿,更說明了問官的糊塗:“果然是小娘子與那崔寧謀財害命的時節,他兩人須連夜逃走他方,怎的又去鄰舍人家借宿一宵?明早又走到爹娘家去,卻被人捉住了?”再如劉貴背錢回家,作者又讓他半路上被熟人拉去,喝了幾杯酒。這一個小小的穿插有多方面的用意。因為這樣一耽擱,劉貴到家才“已是點燈時分”。因為多喝了幾杯,才借了酒性和陳二姐開起玩笑來。陳二姐問他在哪裡喝的酒,他索性騙陳二姐說“便是把你典與人,寫了文書,吃他的酒,才來的”。劉貴喝醉入睡,才使陳二姐輕易地連夜出走。由此可見,作者在構思情節的時候,考慮得十分仔細,一切都讓它入情合理。不但使整個案情符合邏輯,而且要使每個人物的言語行動符合當時的環境,符合他們的身份、性格、心理。

《簡帖和尚》最早見於明朝嘉靖年間洪楩所編刻的《清平山堂話本》,又名《錯下書》。馮夢龍把它收入《古今小說》(即),改名為《簡帖僧巧騙皇甫妻》。 這篇小說寫了一個設局謀騙的故事。開封府蟠台寺的一個和尚垂涎左班殿直官皇甫鬆的妻子。他用匿名信造成皇甫鬆的誤會。皇甫松果然上當,他以為妻子有了外遇,竟把妻子送到官府究治。官府聽信皇甫鬆的一面之詞,先用酷刑嚇唬,沒有套得口供。最後按照皇甫鬆的意見,讓他把妻子休了。皇甫鬆的妻子走投無路,跳河自盡,不料被一個老婆婆救了。後來在老婆婆的撮合下,嫁給了一個姓洪的和尚。有一次,皇甫妻在大相國寺遇到前夫,兩人相視,默默無語。回家後,皇甫妻思念舊情,不由得淚水汪汪。和尚這才透露真情,原來他就是設局謀騙的僧人。皇甫妻要去告發,和尚便要害她性命。幸好皇甫松及時趕到,把和尚扭送府衙。和尚被處死。皇甫松夫妻破鏡重圓。

作者很善於製造懸念。故事一開始,並沒有點破支使僧兒送帖的是什麼人,只是特意介紹了這個人的相貌特點。這個人為什麼要送帖,帖上寫的是什麼,都沒有交待。讀者很快就知道了帖的內容,而且看到了簡帖帶來的嚴重後果。一直到皇甫松妻子在老婆婆家裡第一次見到和尚,心中納悶,這和尚的長相為何很像送帖的僧兒所描繪的那個人時,讀者才隱約地產生這樣的猜測:行騙的人大概就是他。作者把皇甫松夫妻放在明處,把設局行騙的和尚放在暗處,藉此寫出皇甫妻的善良和無辜,以此突出和尚的工於心計、陰險毒辣。 通過這個故事,我們也看到了婦女地位的卑微。皇甫妻無緣無故地被人誣陷,丈夫不問情由,“左手指,右手舉,一個漏風掌打將去”。也不容她辯解,送到衙門,非得要休了她。皇甫妻挨了丈夫的打,“則叫得一聲,掩著面,哭將入去”。後來,丈夫無理將她休棄,她也只是“哭出州衙門來”。皇甫妻是那樣的軟弱,她總是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她的遭遇反映了封建社會婦女的悲慘命運。

本篇見於卷十四。從文中所描寫的汴京街坊、風習和方言來看,本篇當屬宋代話本。這是一個癡情男女的悲劇故事。作者自始至終對女主角周勝仙作了突出的描寫,男主角範二郎自然地成為周勝仙的陪襯。女主角周勝仙既非大家閨秀,亦非舞姬歌女。她是一個市井長大的女孩子。男女主角的相識也並沒有落入才子佳人一見鍾情、詩詞唱和的俗套,而是通過一個富於戲劇性的場面而得以實現。只見她斥責賣水人要“暗害”她,同時自報姓名、家世、居址、年齡,並特意點明“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兒”。說者有心,聽者有意,範二郎也用同樣的方式向周勝仙介紹了自己,並故意點明“兼我不曾娶渾家”。儘管周勝仙大膽潑辣,通過特殊方式向意中人表達了自己的愛情,但是,在封建社會,從眉目傳情、兩下有意到結為夫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於是,又有了王婆說媒的情節發展。故事進行到這裡,一直是一種輕鬆樂觀的喜劇氣氛。男女主角似乎離自己的目標越來越近。可是,周勝仙父親周大郎的歸來,使情節的發展急轉直下。富商周大郎的嫌貧愛富、頑固專橫斷送了女兒的幸福,周勝仙一氣身亡。故事至此,似乎已經接近尾聲,可是,作者又安排一個盜墓賊朱真,使情節自然延伸,以便在新的層次上刻劃女主角對自由愛情的追求。朱真的盜墓使故事更加曲折離奇,也使女主角對愛情的追求顯得更加執著動人。趁朱真外出、鄰里失火的機會,周勝仙逃出朱家,急忙之中找到範二郎。誰知範二郎以為她是鬼,惶恐之中,竟失手將周勝仙打死。週的鬼魂又到獄中與範歡會,並求神相助,使范得以無罪釋放。

因為家長的阻撓、貧富的差別,有情人難成眷屬,這本是封建社會中常有的事。可是,作者為女主角所設計的死而復生、生而復死的獨特情節,使這位市井女子的一往情深在生和死的考驗中得到了深刻的表現。喜劇因素和悲劇因素的自然結合、對於男女主角愛情心理的細膩把握、濃郁的生活氣息、流暢的風習描繪,都是本篇明顯的特點。 見於卷十六。兼善堂本題作《小夫人金錢贈年少》,三桂堂本題作《張主管志誠脫奇禍》。 《京本通俗小說》卷十三收入此篇,題作《志誠張主管》。小說寫汴京城裡一位商人張士廉,年過六旬,續娶王招宣府遣出的小夫人為妻。小夫人見士廉年邁,心下不足。她主動追求店中主管張勝,張勝不敢接受,辭職回家。不久,王招宣府發現小夫人曾經偷竊寶珠,追索時小夫人畏罪自縊。張士廉受到牽連,家財被查封。小夫人死後,不能忘情,其鬼魂繼續追求張勝,張勝“只以主母相待,並不及亂”。後來,張勝遇到張士廉,得知原委,小夫人的鬼魂便悄然隱去。

小夫人的命運顯然是一個雙重的悲劇。嫁給一個年齡相差懸殊、自己所不愛的人,已經是一個悲劇。愛非所愛,她的感情遭到冷漠與拒絕,這是更深的悲劇。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小夫人比較上篇的女主角周勝仙更加不幸。人們從這個故事中不難體會到當時婦女地位的卑賤屈辱。耐人尋味的是作者對男女主角的態度。張士廉續娶小夫人以後,作者寫張士廉“腰便添疼,眼便添淚,耳便添聾,鼻便添涕”。從作者對張士廉的嘲笑中,我們明顯地可以感到作者對小夫人的同情。可是,從作者對張勝的無保留的肯定中,我們又可以看到作者對小夫人的有所譴責。張勝的怯懦、冷漠,牢守主僕名分,也就是作者所謂“志誠”。儘管作者懷著如此矛盾的態度來描繪小夫人的形象,儘管小夫人所愛的人並不值得她去那樣地愛,可是,小夫人火一樣的追求、她的純樸執著,依然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見於明人洪楩所編《清平山堂話本》。本篇屬宋元話本。它的體制很特別,全篇以近似現在快板的唱詞為主,中間有少量文字綴連。主角李翠蓮的說話全用唱詞,以表現其能說會道。敘述部分和書中一切配角的說話都用散文。這種體制反映了早期話本韻、散結合,說唱結合的形態。作者選擇女主人公出嫁前後這麼一個生活斷面,將女主人公置於畫面的中心。以誇張的筆墨,抓住李翠蓮快人快語、伶牙俐齒的性格特徵,加以酣暢淋漓的描寫。李翠蓮的多言多語引起父母兄嫂的擔憂和不滿,成親以後更是遭到公婆、伯姆、小姑的一致責難,終於為丈夫所遺棄,為娘家所嫌棄,最後剃髮做了尼姑。李翠蓮“姿容出眾,女紅針指,書史百家,無所不通”,“只是口嘴快些”,便引起了她與周圍人的一系列的矛盾與衝突。這些矛盾和衝突中蘊含著封建社會中女性受到壓制、男女不能平等的冷酷事實。李翠蓮的多言多語只是表面現象,從多言多語背後可以看到李翠蓮那種當家作主、要與男子平起平坐的氣概。封建社會對女子的要求,首先就是溫順、馴服,一切以丈夫的意志為意志,以家長的意志為意志。但李翠蓮偏要自作主張,而且發表意見,滔滔不絕,當然要為禮法所不容,為社會所不容。 見於《清平山堂話本》。故事寫北宋慶曆年間,汴京城郊老兒村有兄弟二人,哥哥劉添祥、弟弟劉添瑞。其年旱澇不收,劉添瑞攜妻挈子,去路州高平縣逃荒,投奔姨夫張學究。臨行前,由李社長作證,兄弟倆立下合同文字,以證明田宅產業為兄弟共有。兩年後,劉二嫂病故,又過半年,劉添瑞也因病去世。 15年後,兒子劉安住長大成人,將父母骨殖回鄉安葬。劉添祥夫婦要獨吞家產,不認侄兒,並將侄兒打傷。李社長氣不公,收留安住。第二天,告到開封府包拯處。包拯驗明合同文字,要將劉添祥夫婦收監問罪,經安住苦苦哀求,才寬大處理,將劉添祥夫婦發放回家。朝廷旌表劉安住孝義雙全,加贈陳留縣尹。劉安住與李社長女兒李滿堂成親,拜辭兩家父母,去高平縣拜謝張學究,才赴陳留縣為官。 本篇取材民間家庭財產的糾紛,旨在褒揚主人公的孝義。後來據此改編的元雜劇《包待制智賺合同文字》、明凌濛初卷三十三《張員外義撫螟蛉子包龍圖智賺合同文》,卻改動情節,讓伯母將合同文字騙走,以增加斷案的難度來突出包拯的智慧。與此同時,故事中善與惡的對比也更加鮮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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