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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十一節簡牘、帛書與帛畫

商周青銅文化 李先登 1412 2018-03-20
1949年以來在楚、曾、秦等國的墓葬中,由於當地地下保存條件較好,出土了幾批戰國時期的簡牘。主要有湖北隨州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簡、河南信陽長台關楚墓出土的竹簡、湖北江陵楚墓出土的幾批竹簡、湖北荊門包山楚墓出土的竹簡、湖南長沙楚墓出土的竹簡以及四川青川戰國時期秦墓出土的木牘等。這是中國目前已發現的時代最早的簡牘。簡牘是中國古代在紙張發明以前使用的主要的書寫材料,簡是修治好的細長的竹片,牘是修治好的較寬的長方形薄木板(或竹版),在上面用毛筆書寫文書等。其中時代最早的是戰國初期(約公元前433年)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簡,共計240餘枚,6686字。簡長72厘米至75厘米,寬約一厘米。內容記載用於喪儀的車馬兵甲,屬於“遣策”一類。遣策即墓中隨葬品的清單,是竹簡中最常見的。例如湖南長沙仰天湖一號墓及湖北江陵望山二號墓出土的竹簡,可與墓中隨葬品相互對照。而在信陽長台關一號墓出土的竹簡中有一組108支竹簡,約600字,內容有“周公”、“先王”、“三代”等,反映了儒家的思想,是目前發現的時代最早的真正的書籍。此外,湖北江陵望山一號墓出土的竹簡中,又有記載墓主人患病期間進行占卜及祭祀禱告於神祇和祖先等的內容。荊門包山二號墓(左尹邵□墓)出土有字竹簡278枚,共計12472字,內容有遣策、卜筮祭禱記錄及文書三類。在祭禱簡中記載了楚人先祖老僮、祝融和媸酓〔xiong熊〕(鬻熊)的先後世系,可與《史記·楚世家》相互印證。文書簡中包括有獄訟、審理案件的記錄,對了解楚國的司法制度有重要價值。青川木牘內容則是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命丞相甘茂等修訂的《為田律》等。

楚帛書,1942年湖南長沙子彈庫戰國中晚期楚墓出土。書寫於白色絲帛之上,長47厘米,寬38.7厘米。中間有墨書兩段。一段8行,為正書;一段13行,方向相反。內容提到伏羲、女媧、共工、禹、契等,還涉及天象災異及四時、晝夜形成的神話,可能是數術性質的佚書。周圍用彩色繪出12個神的形象,有的三頭,有的鳥身等,旁邊題有神名,與《爾雅·釋天》12月名相合,分別代表一年中的12個月,按上夏、下冬、左春、右秋排列。每個神旁又附有一段關於本月宜忌的文字。整幅帛書總計共900餘字。四角又繪有青、赤、白、黑四色植物枝葉圖像。中國古代在紙張發明以前,除用簡牘外,還用絲帛作為書寫材料。根據《晏子》外篇第七:“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與榖其縣十七,著之於帛,申之以策,通之諸侯。”至遲在春秋齊桓公時已經有了帛書。但由於絲帛在地下不易保存,所以楚帛書是目前發現的時代最早的用絲帛書寫的書籍,彌足珍貴。

楚帛畫。已發現兩件。一件為1946年湖南長沙陳家大山楚墓出土。畫在白色絲帛上,長31厘米,寬22.5厘米。畫一個側立的廣袖細腰長髻女子合掌立於新月形物體之上,左上方有一龍一鳳。另一件1973年出土於長沙子彈庫楚墓之中,與上述楚帛書同出於一座墓。長37.5厘米,寬28厘米,上緣包裹著一根細竹條,上係有棕色絲繩。出土時平放在槨蓋板與外棺中間的隔板上面,畫面向上。上面繪有一個高冠長袍佩劍男子馭龍而行,龍作船行,下面有魚,後面有鶴。據研究,帛畫上的人物就是墓主人的肖像,帛畫的內容是表示墓主人的靈魂在神靈動物的引導下飛升登遐,與當時流行的神仙思想有密切關係。這種帛畫的性質是葬儀時使用的銘旌。這兩幅帛畫構圖巧妙,形像簡潔,線條流暢,代表了戰國時期繪畫達到的高度水平,在中國美術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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