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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三章西周的青銅文化

商周青銅文化 李先登 7916 2018-03-20
西周時期的青銅冶鑄業較商代又有了很大的發展。考古工作者在洛陽北窯發掘的西周初、中期的鑄銅遺址,面積達10餘萬平方米,發現有用塊狀土坯砌成的大型熔銅豎爐,直徑已達1.6—1.7米。還發現有陶質鼓風嘴,可能此時已用皮製的橐〔tuo駝〕進行鼓風。經過對爐壁熔點進行測定分析,爐溫已達1200℃—1250℃。 在青銅冶鑄業進一步提高的基礎上,西周的青銅器,尤其是禮器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首先,由於社會政治的原因,禮器的種類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具體來說,西周初期周王鑑於商人酗酒亡國的教訓,曾嚴厲禁酒。如《尚書·酒誥》所說:“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大監撫於時……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週,予其殺!”因此,青銅酒器的種類與數量大大減少,尤其是飲酒器爵、角、斝、觚、觶及盛酒器尊、卣、方彝等大為減少,到了西周中期以後已很少見。此時青銅禮器以鼎最為重要,在西周時期出現了用鼎制度,一般稱為列鼎制度,用以表示使用者的身分等級。列鼎就是奴隸主貴族在祭祀、宴饗、喪葬等禮儀活動中使用的形制和紋飾相同,而尺寸大小依次遞減或相同的成組的奇數的鼎。據《春秋·公羊傳》桓公二年漢代人何休注:“禮祭,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各鼎所盛的肉食也有規定,如《儀禮·聘禮》等所記,九鼎的第一個鼎盛牛,稱為太牢,以下各鼎依次為羊、豕、魚、臘(乾肉)、腸胃、膚、鮮魚和鮮臘。七鼎所盛是去掉末尾的鮮魚和鮮臘,亦屬於太牢。五鼎,其第一鼎盛羊,稱為少牢。以下依次為豕、魚、臘、腸胃(或膚)。三鼎所盛為豕、魚、臘或羊、豕、魚,稱為“牲”。據《儀禮·士冠禮》所記,一鼎盛豚,為士一級所用,稱為“特”。並且,根據文獻記載與考古發現,奇數的鼎還要用偶數的簋來配合使用。即九鼎用八簋相配,七鼎用六簋相配,五鼎用四簋相配,三鼎用二簋相配。這種九、七、五、三、一鼎稱為正鼎,此外又有羞鼎(陪鼎)。羞鼎內盛用牛、羊、豕肉加菜並用芡調和的有滋味的羹。從考古發現來看,西周時期的王陵尚未發現。清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陝西扶風法門寺任村出土的西周中晚期小克鼎一套大小七件,克的官職為膳夫,被周王派遣“捨命於成周”,其地位約當周王之卿,正合七鼎之製。陝西寶雞茹家莊M1甲西周穆王時期(弓魚)〔yu魚〕伯後妻(兒)墓出土五件列鼎及四件簋。陝西長安普渡村西周穆王時期長甶〔si思〕墓出土四件圓鼎,為牲三鼎及羞一鼎,同出還有簋二件。陝西岐山賀家村西周中期五號墓出土銅鼎一件及簋一件。這些都是西周時期出現列鼎制度的證明。這種列鼎制度一直沿用至戰國時期,是中國古代奴隸社會禮制的最突出的代表。

此外,在西周中晚期還出現了新的盛黍稷稻樑的青銅食器簠與盨。簠,古代文獻稱為瑚〔hu胡〕。長方體,其特點是蓋與器的形狀和大小基本相同,並且大都有雙耳及矩形足。一直流行到春秋、戰國時期。盨,體為長方形圓角,斂口,鼓腹,雙耳,圈足或四足,有蓋。使用時間不長,春秋初期已較少見。再有,西周中晚期又出現了新的水器匜,形狀似觥,橢圓形腹,前有流,後有鋬,下有四足或三足。用來代替盉,盥洗時用來澆水,與盤配合使用。匜一直流行到春秋戰國時期,下有圈足或無足。 在西周時期,青銅樂器有了飛躍的發展,最重要的是開始出現了鐘(圖13)。這是西周時期青銅冶鑄技術與音樂達到一定水平的產物。鐘是懸掛起來、用木槌(或木棒)敲(或撞)擊的樂器,是中國古代金石之樂的主體。從形制上來說,鐘頂上有圓柱狀的甬的稱為甬鐘,用來側懸;鐘頂有半環形鈕的稱為鈕鐘,用來直懸;鐘頂為扁平獸形鈕、下端為平口的稱為鎛〔bo博〕,亦為直懸。甬鐘各部分皆有專名。甬頂稱為衡,甬中下部外弧有鈕之處稱為旋,鈕稱為斡。鐘體頂部稱為舞,上部謂之鉦〔zheng徵〕,下部謂之鼓。鉦部的鐘乳稱為枚,枚端稱為景。鐘乳之間的花紋帶稱為篆。鉦部正中部位亦稱為鉦,經常鑄有銘文。鼓部下端兩角稱為銑,中部稱為於。鼓內部為調音而製出的凹槽稱為隧。單獨一個懸掛使用的鐘稱為特鐘;大小相次、成組懸掛使用的稱為編鐘。例如1954年在陝西長安普渡村西周中期長甶墓出土了三件一組的編鐘;1960年扶風齊家村出土的西周晚期的柞鐘八件一組。一般每個鐘可以發出兩個樂音,鼓部正中發一個音(正鼓音),側(右)鼓部又發一個音(側鼓音),大多高於正鼓音二度,即其音程關係以小三度居多。例如柞鐘第三件,正鼓音為角(e),側鼓音為徵(g)。鐘出現以後,一直盛行到戰國時期,“鐘鳴鼎食”就成為奴隸主貴族奢侈生活的寫照。


圖13 西周青銅甬鐘各部分名稱圖
西周初期,青銅禮器的形制、紋飾基本上沿襲商代晚期的風格,到了西周中、晚期,發展形成了周人青銅禮器的特有風格。從造型上看,穩重謹嚴。例如鼎多為直耳、深腹、蹄足,簋多為帶蓋、斂口、矮扁腹、圈足下面附有三個短足。紋飾上變化更大,一改商代晚期神秘繁縟的風格,變為素樸粗放;通體裝飾花紋以及主紋突出於地紋之上者已較少見;紋飾的母題不再是神秘的獸面紋與夔紋等,而是由粗寬帶組成的竊曲紋、環帶紋、重環紋與鱗紋等,而且一般沒有地紋。雖然這些紋飾是由神秘的動物紋發展而來,但神秘的意味已大為減弱。這些紋飾一直延續使用到春秋初期,個別更晚。具體來講,竊曲紋,大多由雙線構成S形或C形圖案,中間常有目形紋。環帶紋,中間為波浪起伏的寬帶,上下填以角形或口形紋。重環紋,由一端圓弧的長方形組成兩重或三重的環形圖案,大多左右排列成行。鱗紋,形似魚鱗,大多上下重迭組成圖案。

西周時期青銅禮器的最大變化是銘文有了高度的發展,是中國古代青銅器銘文的鼎盛時期。長篇銘文大量出現,目前已發現的最長的銘文是西周晚期的毛公鼎,長達499字。究其原因,是因週人以小邦周克大邑商,為了鞏固統治,就必須大造輿論,必須藉助於禮器上的銘文來宣揚周王的善德天命、文治武功以及臣下所受到的恩寵與封賞,並傳之久遠,“子子孫孫永寶用”,作為其世官世祿的憑證與護身符。反過來,豐富的青銅器銘文又大大加強了青銅禮器維護禮制、維護奴隸主貴族統治的作用。 西周青銅器銘文內容十分豐富而廣泛,包括記載重大歷史事件、諸侯分封、賞賜采邑或田地、賞賜民眾或奴隸、買賣人口、土地交易、周王舉行的祭祀典禮或錫命典禮、對臣下的訓誥和頌揚先祖、記載西周的軍制以及對少數民族的征伐、法律判決書、西周時期的商業等等,為研究西周歷史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的珍貴資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價值。下面分別舉例予以介紹。

第一,記載重大歷史事件者。例如1976年陝西臨潼零口出土的西周武王時期的利簋,高28厘米,口徑22厘米。腹內底鑄有銘文32字:“武徵商,唯甲子朝,歲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闌〔lan蘭〕師,賜右吏利金,用作檀公寶尊彝。”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在甲子日那天早晨,正值歲(木)星當空(當位),一夜之間,滅亡了商。辛未那天武王在闌(管)地(今鄭州),賞賜給官員利銅,利因而作祭祀祖先檀公的寶器。其重要意義在於印證了《尚書·牧誓》、《逸周書·世俘》、《國語·週語下》及《史記·殷本紀》等古代文獻關於武王伐紂在甲子日,又恰逢歲星當空的記載。我國學者進一步結合天文學進行研究,確定了周武王伐紂在公元前1045年,甲子日是3月27日,解決了中國古代歷史紀年上長期未能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

又如1963年陝西寶雞賈村出土的西周成王時期的何尊,高38.8厘米,口徑28.8厘米。腹內底鑄有銘文122字。內容是記周成王在成周(今洛陽)京室一次祭典上對宗小子(周王宗室子弟)的訓誥。其中講到:“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則廷告於天,曰:余其宅茲中國,自之乂(薛)民。”即周武王在克商以後,就決定在中土洛陽營建成周,以統治全國。銘文又記載了成王繼承武王遺志,營建了成周,並“遷宅於成周”。銘文所記與《逸周書·度邑篇》等古代文獻記載相合,證實了西周初為鞏固對東方乃至全國的統治而營建成周這一重大歷史事件,不但對研究洛陽城市的歷史有重要意義,而且對西周歷史的研究也具有重大意義。 再如1976年陝西扶風莊白出土的西周恭王時的墻盤。高16.2厘米,口徑47.3厘米。腹內底鑄有銘文284字,系統地敘述了西周從文王到恭王諸王的主要政績,為研究西周歷史提供了系統的資料。例如其中談到:“弘魯昭王,廣批楚荊,唯寏〔huan環〕(貫)南行。”可與《古本竹書紀年》所記“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涉漢,遇大兕。”相互印證。

第二,記載西周初分封諸侯的。西周初年,“封建親戚,以蕃屏週。”(《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這在青銅器銘文中得到了印證。例如傳1931年河南浚〔xun訊〕縣辛村出土的西周成王時期的(氵杳)司徒□簋,銘文記載:“王刺伐商邑,誕令康侯鄙於衛。”鄙,《廣雅·釋詁》:“國也。”這與《史記·衛康叔世家》等古代文獻記載相合,證實了周成王時,因商紂之子武庚起兵叛週,成王派周公再次征伐商邑,殺武庚。爾後,為了鞏固統治,將康叔徙封於黃河與淇水之間的商人故地為衛侯,管理商遺民。 又如1986年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初期大墓(M1193)出土的克盉與克罍。兩器的蓋內與器口沿內鑄有相同的銘文43字,其中心內容是記載周王“令克侯於匽(燕)”。經研究,克是太保召公奭的長子,是第一代燕侯。銘文印證了《史記·燕召公世家》:“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以及唐代司馬貞索隱:“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並確證琉璃河發現的古城址為西周初燕國國都之所在,對北京建都史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又如1954年江蘇丹徒煙墩山出土的西周康王時期的宜(或釋俎)侯夨(ZHE 者)簋。高15.7厘米,口徑22.5厘米。腹內底鑄有銘文120餘字。記載了康王將虞侯夨改封於宜,並賜給土地及人民:“錫(賜)土:厥甽(畎)三百□,厥□百又廿,厥宅邑卅又五,厥□百又四十。錫在宜王人(王室下級官吏)□(十)又七姓,錫鄭七伯,厥盧(徒屬)□(千)又五十夫,錫宜庶人(農夫)六百又□(十)六夫。”提供了周初分封時“授民授疆土”(《大盂鼎》)的具體資料,可與《詩經·魯頌·閟〔bi必〕宮》“乃命魯公,俾侯於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相參證。 第三,記載賞賜采邑或田地的。例如周昭王時的遣尊。銘文記述:“唯十又三月辛卯,王在岸,賜遣採曰□。”即將名叫□的采邑賞賜給遣。在西周時期卿大夫的封邑稱為采邑或食邑,即《禮記·禮運》:“大夫有採,以處其子孫。”

又如1969年陝西蘭田出土的西周中期的永盂。銘文記載:“唯十又二年初吉丁卯,益公入即命於天子。公乃出厥命,賜矢師永厥田陰陽洛疆眔(及)師俗父田。”即益公傳達恭王的命令,賞賜給官員永兩處田地:陰陽洛及原為師俗父的田地。根據銘文,當時師俗父也在場。永盂銘文說明周王有權將田地改賜,因而具有重要價值。 第四,關於賞賜民眾或奴隸以及其他物品的。例如清朝道光初年陝西岐山禮村出土的現藏於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西周康王時期的大盂鼎。高101.9厘米,口徑77.8厘米。腹內壁鑄有銘文291字,記載了周康王二十三年賞賜給貴族盂:“錫汝邦司(邦國官員)四伯,人鬲(民眾,郭沫若先生認為是奴隸)自馭(禦,趕馬的)至於庶人(種田的)六百五十又九夫。錫夷司(異族)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即一次共賞賜給盂官員17人及1709名民眾,總計1726人,其數量之多是驚人的。

又如1973年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墓葬(M52)出土的周成王時期的複尊。銘文記載:“燕侯賞复冕〔mian免〕衣、臣妾、貝。”臣妾就是男女奴隸,可與衣服、貨貝一同賞賜。必須指出的是,在西周青銅器銘文中記述賞賜禮器、命服、車馬及貨貝等,是很普遍與常見的,茲不贅述。 第五,關於買賣人口及其價格的。中國古代文獻中缺乏關於古代人口買賣價格的記載,而清代陝西出土的西周中期的曶〔hu忽〕鼎銘文卻為我們提供了迄今為止唯一的資料。這就是:“我既贖(買)汝五(於)父,用匹馬束絲……用(上(左彳右屮)下貝)(金屬稱量貨幣),誕贖茲五夫,用百鍰〔huan環〕。”即最初議定五個人(或認為是奴隸)的價值為一匹馬加一束絲,但最後以一百鍰銅的金屬稱量貨幣成交。一鍰銅約為6兩,百鍰約為60斤。即一個人(或奴隸)的價格為20鍰即約為12斤銅。說明在西周時期人(奴隸)遠不如牛馬值錢,人(奴隸)的地位比牛馬還要低下。

第六,關於土地交易的。例如1975年陝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西周恭王三年的衛盉。高29厘米,口徑20.2厘米。蓋內鑄有銘文132字,其中有:“矩伯庶人取瑾璋於裘衛,裁(作價)八十朋,厥賈(價),其舍(予)田十田。矩或(又)取赤琥兩、麂(上卉下仐)〔BAI拜〕兩、(上卉下仐)韐〔ge革〕一,裁廿朋,其舍田三田。”即裘衛用價值貝幣百朋的玉器和皮毛換取矩伯的13塊田地。但銘文在下面又提到,這件事還要報告伯邑父等執政大臣同意,伯邑父等執政大臣還要派官員司徒、司馬、司工來參加田地交割。這說明西周初期那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田裡不鬻。”(《禮記·王制》)的土地國有製,到了西周中期已經開始動搖,貴族之間土地已經可以交易。這是西周中、晚期奴隸制開始沒落的具體反映。 第七,記述周王舉行的祭祀典禮或錫命典禮的。商周時期,“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而青銅禮器中又有許多是祭器,因而在銘文中有大量的關於祭祀典禮的記載。例如現藏於廣州市博物館的剌鼎,其銘文曰:“唯五月,王在□,辰在丁卯,王褅〔di帝〕。用牡於大室,褅昭王。”即記載了周穆王為其父昭王舉行褅祭的典禮。 記述周王對臣下的冊命典禮的西周青銅器銘文數量較多,例如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的西周中晚期的頌壺(另一件現藏台灣故宮博物館),高63厘米,口長21.2厘米,寬16.9厘米。其銘曰:“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戍,王在周康昭宮,旦,王格大室,即位。宰引佑頌入門立中庭,尹氏授王命書,王呼史虢生冊命頌。王曰:'頌,命汝官司成周賈廿家,監司新造賈,用宮禦。錫汝玄衣黹〔zhi旨〕純、赤市(紱)朱黃(衡)、鑾旂、攸〔tiao條〕勒,用事。'頌拜稽首,受命冊佩以出,返入(納)瑾璋……”共151字,詳記冊命典禮的時間、地點、冊命典禮過程、受冊命者與佑者、王命的內容,受命者還要返納玉幣等等,較古代文獻諸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所記周襄王策命晉文公的典禮還要詳盡。說明西周中、晚期時已經形成一套完整的冊命典禮制度,這對於研究西周的禮制及官制提供了重要資料。 第八,記載周王對臣下的訓誥以及稱揚先祖的業績與美德的。例如傳清代道光年間陝西岐山出土的現藏台灣故宮博物院的西周宣王時期的毛公鼎。高53.8厘米,口徑47.9厘米。圓形,鼓腹,口上有兩個直耳,腹下有三個蹄足。頸部飾重環紋一道及凸弦紋一道。器內鑄有銘文499字,這是中國古代青銅器銘文中之最長者。其內容記周王在錫命毛公時,對毛公的五次訓誥。其中談到當時西周社會已是“□〔CE冊〕□四方,大縱不寧。”為了挽救周王室的危機,要求毛公率領下屬官員,勤勞政事,不要沉湎於酒,不要侮辱鰥寡,努力輔弼王位。反复叮嚀,憂心溢於言表。與《尚書·文侯之命》相似,而實較《尚書》為勝。 《禮記·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銘也,自銘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西周的青銅器銘文中就有大量的稱揚其先祖的業績與美德的內容。例如周恭王時期的師望鼎,銘文稱揚“丕顯皇考宄〔gui軌〕公,穆穆克盟厥心,哲厥德,用闢於先王,得屯無敃。”因此“用作朕皇考宄公尊鼎,師望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第九,記載西周軍制以及對少數民族的征伐的。西周的軍制,古代文獻記載僅有六師,例如《詩經·大雅·常武》:“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但從西周的青銅器銘文來看,除六師(又稱西六師)外,還有成周八師,或稱殷八師。例如傳1930年河南汲縣出土的周康王時的小臣(訁速)〔cu促〕簋,其銘曰:“伯懋父以殷八師征東夷。”又如1942年陝西扶風任家村出土的西周厲王時的禹鼎,其銘曰:“王乃命西六師、殷八師曰:撲伐噩侯馭方。”西周時期作為通稱,師與軍同。據《周禮·夏官》序官記載,每師(軍)為12500人。 關於記載周王朝對少數民族征伐的,重要的有清代道光年間陝西寶雞虢〔guo國〕川司出土的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西周晚期的虢季子白盤。高40.8厘米,口縱86厘米,橫137.3厘米,重215.3公斤,是目前已發現的中國古代最大的青銅盤。內底鑄有銘文111字(圖14):“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寶盤。丕顯子白,壯武於戎工,經維四方,博伐玁狁〔xianyun顯允〕,於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趙字乂換亙)〔yuan元〕(趙字乂換亙)子白,獻馘〔guo國〕於王。王孔嘉子白義,王格週廟宣榭,爰饗。王曰:'伯父,孔有光。'王錫乘馬,是用佐王。錫用弓彤矢,其央。錫用鉞,用徵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銘文記載周王命虢季子白征伐西北的少數民族玁狁(匈奴的前身),獲得了勝利。周王在周廟予以賞賜和宴饗。全篇銘文以四言為主,句式整齊,方、陽、行、王、饗、光、王、央、方、疆,陽部協韻,是一首優美的散文詩。

圖14 西周虢季子白盤銘文
第十,記載法律判決書的。 《尚書·呂刑》:“五刑(墨、劓〔yi藝〕、剕〔fei費〕、宮、大辟)之屬三千。”在西周青銅器銘文中也有生動的反映。例如1975年陝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西周中晚期的(亻朕)〔ying硬〕匜。高20.5厘米,流至鋬長31.5厘米。器上的銘文與蓋上的銘文相連組成一篇完整的銘文,共計157字。銘文內容是記錄一篇法律判決書。 (亻朕)的下屬牧牛因為與上司(亻朕)爭五夫敗訴,最初被判墨刑及鞭千,後來被赦免了500鞭,其餘500鞭及墨刑改用銅300鍰來贖,並立誓今後不敢再擾亂(亻朕)。 (亻朕)勝訴後,將此判決書鑄在這件青銅禮器之上。這是古代文獻所載:“凡大約劑書於宗彝,小約劑書於丹圖。”(《周禮·秋官·司約》)的具體例證。並為研究西周時期的法律提供了具體的資料。 第十一,反映西周時期商業情況的。例如宋代出土的周宣王時期的兮甲盤。今僅有拓本傳世,器已不知下落。腹內底鑄有銘文133字,其中有:“其(南淮夷)賈(商人)毋敢不即(師字去帀換束)(師次)即市(市場),敢不用令,則即刑撲伐。其唯我諸侯百姓厥賈(商人)毋不即市,毋敢或入蠻宄(姦)賈(買賣),則亦刑。”該文字說明西周晚期諸侯百姓與南淮夷之間的商業貿易已有相當發展,南淮夷盛產的絲帛及銅錫,對西周的經濟有重大影響。因而周王室嚴加管理,要求雙方商人必須到指定的由官方管理的市場上交易,否則要嚴刑處罰。又如1981年陝西岐山流龍嘴村出土的西周恭王時期的魯方彝蓋,銘文記載:“齊生魯肇賈,休,多嬴。”即記述齊國人名魯者(即這件器物的作者)經商獲利,這與《史記·齊世家》等古代文獻記載的齊國自太公以來重視商業的情況恰相符合。以上這些都說明西周時期的商業是發達的。 西周時期青銅器銘文在內容上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出現了“月相”(月亮盈虧變化)。即周人把一個月分為四段,自初一至初七、八日稱為“初吉”,初八、九日至十四、五日稱為“既生霸”,十五、六日至二十二、三日稱為“既望”,二十三日以後至月末(晦)稱為“既死霸”(王國維《生霸死霸考》,《觀堂集林》卷一)。 西周青銅器銘文的書體,在初期時,與商代晚期波磔體近似,首尾出鋒,風格雄肆。如上述大盂鼎的銘文。到了西周中晚期,字形長方規整,筆道勻稱,首尾如一,不露鋒芒,稱為“玉箸體”。如上述虢季子白盤的銘文。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周宣王時的太史籀〔zhou宙〕作《史籀》15篇,可能就是玉箸體;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稱之為大篆,或稱為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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