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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五節反對西班牙的殖民統治

美洲華僑史話 陆国俊 3288 2018-03-20
1847年,英國帆船“阿蓋爾公爵”號從廈門販運365名契約華工駛入哈瓦那港,開創了契約華工進入古巴的先河。僅從1847—1854年移入古巴的契約華工就達42501人(不包括途中的死亡數),約佔當時古巴人口總數的1/30左右。其後約有50萬華工赴古巴島。契約華工在途中受盡各種折磨,死亡率十分驚人。據古巴《馬利納日報》對契約華工船抵達古巴的調查統計,1847—1859年共有50123名契約華工從香港和澳門赴哈瓦那,而死於途中者7722名,死亡率竟高達15.2%。 契約華工抵達哈瓦那港後,就被賣到“賣人行”。拍賣時,華工要脫光衣服,任憑雇主檢驗、挑選。契約華工一般被賣到種植園,從事甘蔗生產。在西班牙殖民統治者和古巴種植園主的監督下,華工掉進了痛苦的深淵。根據合同規定,“工作時間要根據工作性質由買主決定”,所以華工每日勞動有時長達18小時乃至20小時,聽憑種植園主或監工的安排。更有甚者,1849年4月10日古巴當局還公佈了《古巴運進華工管理法》,對華工作了種種懲罰性的規定。它規定“華工必須絕對服從官方及帶領他工作的任何人”,“不論在工作方面還是在其他方面,凡不服從上司命令的應打十二鞭。若有所反抗就增加十八鞭。如果還不服從可給他戴上鐐銬,也可叫他帶上腳枷睡覺……”。 “凡超過兩人以上共同拒絕乾活的,每人打二十五鞭後,戴上鐐銬、夜間戴腳枷兩個月”。逃跑者除逃亡在外期間工資停發、搜捕及遣返費用均從該華工的工資內扣除外,“還應戴腳枷兩個月。如再次逃跑,懲罰期(包括戴腳枷)延長四個月”。華工管理法的規定,使古巴種植園主和監工虐殺華工合法化,使他們更加有恃無恐。這些華工按規定工作八年契約期滿,眼看可以得到自由,但古巴當局又於1858年下令,滿了契約期的華工必須在兩個月內重新簽訂契約,否則勒令出境。華工因缺乏回祖國的路費,走投無路,只好被迫再次賣身。有的契約華工由於不堪忍受契約期間這種牛馬不如的生活,往往採取自殺形式草草了此一生。據統計,1865年華工自殺人數達101人,1857年自殺人數達142人;有的華工則採取暴力的形式,與殖民者和種植園主同歸於盡。僅1856年,華工殺人者就有129例,傷人者10例,暴動兩起。西班牙在古巴的殖民統治使契約華工陷於水深火熱之中,使契約華工成為古巴人民反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天然同盟軍。

19世紀初,西班牙美洲殖民地先後獲得解放,成立了一系列獨立國家,只有加勒比海的兩個島國古巴和波多黎各仍然在西班牙的殖民統治之下。在拉丁美洲各地區獨立運動的鼓舞和推動下,從19世紀初起古巴就開始進行獨立鬥爭,掀起了早期獨立運動。從19世紀中葉起,古巴先後進行了兩次獨立戰爭:第一次獨立戰爭——十年戰爭(1868—1878年);第二次獨立戰爭(1895—1898年)。經過兩次獨立戰爭,古巴終於結束了西班牙300餘年之久的殖民統治。古巴之所以贏得勝利和獨立,這是該國人民其中包括古巴黑奴、自由黑人、混血種人以及部分種植園主共同鬥爭的結果,也是華工積極鬥爭的結果。 1866年4月7日,一批流亡在美國紐約的古巴種植園主成立“古巴和波多黎各共和協會”,該協會的宗旨是“堅定不移地爭取安的列斯的獨立,爭取實現不分種族、膚色的居民絕對自由”。 1867年7月,古巴土生白人弗朗西斯科·維森特·何吉萊拉在奧連特省巴亞莫組織“獨立委員會”,宣布以武力推翻西班牙殖民統治,爭取古巴徹底獨立。 1868年10月10日,以卡·曼·德·塞斯佩德斯為首的38名種植園主在奧連特省亞拉附近的迪馬哈瓜製糖廠敲響大鐘,召集奴隸,以舊式步槍和長矛等武器裝備這些奴隸,正式舉行武裝起義,宣布古巴獨立,並發表了《獨立宣言》(即“亞拉號召書”),從而揭開了古巴人民反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序幕。

塞斯佩德斯在“獨立宣言”中提出了“自由和平等”的口號,強調要“尊重一切和平居民和生命和財產”的革命原則。這些革命口號和原則,打開了古巴契約華工的心扉。許多契約華工猶如久旱逢雨,迅速投入了革命的行列。正如何塞·馬蒂的親密戰友貢薩洛記載:“於1869(應為1868年——作者)年10月10日,也拿(Yara,地名)起義,登高一呼,萬山響應,白奴(指古巴人)高舉博愛之旗,無論何種奴隸,均可求自由於該旗之下。華人身雖受苦,而靈機猶存,彼如依賴之,則可恢復已失之自由,遂決隨之,自願加入革命軍隊。” 隨著時間的推移,起義軍在古巴東部地區逐步取得勝利。與此同時,奧連特省、卡馬圭省和拉斯維加斯省華工紛紛加入起義軍。僅參加起義軍將領加利斯托·加西亞隊伍的華工就有200名,參加納波萊昂隊伍的華工達到400名。在整個起義期間華工參加起義隊伍的總共1000餘人。

華工加入革命隊伍,給西班牙殖民政府的統治以嚴重威脅。 1870年7月20日古巴總督致信西班牙政府,全面闡述了華工對古巴政治、經濟方面的不良影響,並建議停止輸入華工。但西班牙政府尚未加以重視。同年8月29日,古巴總督又寫信給西班牙政府,望火速支持自己的上述建議,他說:“目前華工已公開拒絕履行契約條文,他們專門違法亂紀,攪亂治安,支援叛軍,嚴重威脅著古巴社會的安寧。” 華工們在起義隊伍中英勇殺敵,誓死如歸,令人欽佩。貢薩洛將軍曾抑制不住自己的激情,記述了華工在古巴獨立運動中的豐功偉績:“噫,華人不求名譽,且無個人之私慾,甘為古巴流此寶貴之熱血,則吾人宜有以表揚之,以盡吾人崇拜英雄之至意,其安可以鄙陋而輕賤之耶,是則表揚華人之美德,理所宜然也。”

奧連特省的華工王森在“亞拉號召書”一發表就立即參加了起義軍。他原是一位中草藥師,投入起義軍後便與華工於1868年底參加考托河口戰役,英勇地打敗了殖民軍將領巴爾馬塞達率領的西班牙軍隊,保衛了共和國首府巴亞莫。王森還曾參加米納德圖納和圭馬羅等戰役,屢立奇功,曾被古巴共和國總統讚譽為“此支那乃忠信愛國者之模範也”。 拉斯維加斯的華人塞瓦斯蒂安·謝安的英勇事蹟在古巴亦廣泛地傳頌著。謝安是起義軍托馬斯·霍爾丹將軍麾下北方營的一位少校,營裡有華人400名,謝安於1870年1月1日著名的米納斯、胡安·羅德里格斯戰鬥中,率部屢次打退敵人。霍爾丹將軍關於這次戰役的匯報中曾這樣寫道:其時,普埃約率西班牙軍隊2000人,……而古巴解放軍只有548人和霍爾丹的一支砲兵。戰鬥從中午打響,持續75分鐘。在這75分鐘內,我們連續打退敵軍長達500米的密集隊形的攻擊。子彈打光了,他們並不後退。謝安指揮北方營與敵人展開肉博戰、白刃戰,僅是謝安一個人就用槍托打死三個人。在他們的英勇打擊下,敵人終於後退了,留下了200名屍體和25匹馬。

在1874年2月16日的拉斯關息馬斯的著名戰役中,華人部隊起了重要作用。在這次戰役中,華人有500人參戰。最初是後備隊,後來在古巴解放軍撤退時,華人部隊又殿後,保證了解放軍的安全撤退。其中華人上尉胡安·桑切斯率領的部隊,機智勇敢,重創敵軍。 華人戰士不僅在戰場上猶如猛虎,而且在被俘後仍然表現出視死如歸的大無畏精神。拉斯維加斯省解放軍的華人中尉坦科雷多,曾在羅薩馬麗亞地區作戰被俘。西班牙軍官看到他就輕蔑地說:“這是一個中國孬種。”坦科雷多帶著嚴重的傷勢站立起來,靠在一棵樹上,立即從胸前掏出古巴軍官身份證,怒視著敵人大聲反駁道:“我不是中國孬種。不是,我是一名古巴解放軍的中尉!要殺就殺吧。”

有許多華人既參加了第一次古巴獨立戰爭,還參加了第二次古巴獨立戰爭,為古巴解放事業無私地貢獻了一切。其中包括參加西恩富戈斯等重要戰役,立過大功,最後榮獲中校軍銜的何塞布;奧連特省古巴解放軍第一軍團上尉托隆等等。正因為他們長期無私地參加古巴獨立戰爭,立下了豐功偉績,古巴政府為此在1901年憲法第65條規定,何塞布和托隆享有古巴總統候選人的權利。這是古巴政府給他們的最高榮譽。古巴人民為了緬懷在30年解放戰爭中犧牲的華工烈士們,在哈瓦那建立了兩丈多高的圓形紀念碑,上面銘刻著貢薩洛將軍對華工烈士的讚詞:“在古巴的獨立戰爭中,沒有一個中國人成為叛徒,也沒有一個中國人成為逃兵。”這是古巴華僑的驕傲,也是中華民族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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