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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一節書籍的生產材料

中國古代書籍史話 李致忠 7518 2018-03-20
我們在前邊說過,書籍有兩種形態,一種是意識形態,一種是物質形態。而當著意識形態要用文字加以表述時,就有個著附材料的問題了。而文字的著附材料,或者說是文字的載體,從廣義上說,就是書籍的生產材料,或者叫作書籍的製作材料。 書籍的生產材料,不是一開始就用紙來書寫或印刷的。紙寫文書的出現,在書籍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所以我們應當以紙書出現劃一界限,分兩段講述書籍的生產材料。 紙書出現以前,書籍的生產材料是經歷了漫長的演進過程的。這不僅是我們中華民族如此,世界上一些文明較早的民族也是如此。我國初期書籍是以甲骨文書、青銅器銘文、早期石刻文字為例來表述的,所以我國初期書籍的製作材料就是龜甲、獸骨、青銅器和玉、石質材料。而隨著內容的不斷豐富,文字的不斷加長,甲骨、青銅器或石片、玉片就難以容納,於是又出現了竹木簡書。而在竹木簡書盛行的同時,絲織品的縑帛也用來製作書籍了。墨翟是春秋戰國之交的人,由後人整理墨家學派言論、著作而成的《墨子》書中,多處涉及中國早期書籍的製作材料問題,使我們從中可以得到啟示。

《墨子·貴義篇》中說:古聖賢王為了將他們的治世之道傳給後世子孫,以便使後世子孫有所遵循,有所效法,就將他們的治世之道“書之竹帛,鏤之金石。”所謂“書之竹帛”,就是書寫在竹簡或縑帛上;所謂“鏤之金石”,指的就是雕刻在金屬的器皿上或是石質材料上。 《墨子·明鬼篇》中說:“古者聖王必以鬼神為,其務鬼神厚矣。 又恐後世子孫不能知也,故書之竹帛,傳遺後世子孫。咸恐其腐蠹絕滅,後世子孫不得而記,故琢之盤盂,鏤之金石以重之。”這是說古聖賢王是很敬信鬼神的,對鬼神的祭祀是很豐厚的。恐怕後世子孫不懂這些道理,所以要將這種事情書寫在竹簡、縑帛上,以便傳告給後世子孫。而書寫在竹簡、縑帛上,又都怕這種材料容易腐朽或被蟲蛀蠹而滅絕,後世子孫無從知道,於是又將這些事磨刻在盤盂器皿上,雕刻在金屬、石頭上,以表示對此類事情的重視。可見古人將什麼事情書寫在竹帛上,什麼事情雕刻在金、石、盤盂上,是輕重有別的。

《墨子·兼愛篇》中說:“何知先聖六王之親行也?子墨子曰:'吾非與之並世同時,親聞其聲,見其色也,以其所書於竹帛,鏤於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者知之。'”這是墨翟談自己的感受,現身說法,申明自己並未與先聖六王生在同時,既未親聆其聲,也未親見其顏。但我怎麼會知道他們的賢德懿行呢?就是依靠他們那時書寫在竹簡、縑帛,雕刻在金屬、石頭,鐫刻在盤盂器具上的文字記載所知道的。 上述《墨子》書中的這些說法,雖然是墨翟站在他生活的時代,追述以前,描繪當世,而且也並不是為了說明書籍製作材料的,但他這種深刻的總結,亦未嘗不是紙書出現以前書籍製作材料的高度概括。的確,在墨翟生活的春秋戰國之際以前,中國文字的載體、中國書籍的製作材料,曾經有過金、石、竹、帛並行的時期。而隨著正規書籍的產生和發展,竹、帛逐漸成了書籍製作的主要材料,並流行了相當長的歷史時期。

王充《論衡·量知篇》中說:“竹生於山,木長於林,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還說:“斷木為槧〔qian欠〕,柝〔xi西〕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du讀〕。”這是說要把竹子截為一段一段的圓筒,再劈成若干竹片,才能製成可以寫字的竹簡。木料也要截成段,開成板,才能製成可以寫字的版牘。並且新竹帶有青皮,不易著墨。同時還含有水分,容易朽蠹,需經過加工處理才能使用。西漢末年的劉向曾在他所作的《別錄》中說:“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以火炙簡,令汗去其青,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青,亦曰汗簡。”(見吳樹平《風俗通義校釋·佚文十一》)可見古人在以竹木作為書籍製作材料時,不但懂得整治刮削,便利使用,而且懂得如何防蟲避蠹,以利於書籍的保護。

現在“簡牘”已成為一個專有名詞,竹、木簡也常是相提並論。但在實際上,竹簡之用於書寫要早於木牘。或者說在竹簡行用的啟發下,沒有竹子或不便於用竹簡的情況下,木牘便以竹簡替代物的身分充當書籍的製作材料,並與竹簡同時流行。這種情況,我們不但從上述的文獻中已經得到證明,從歷來出土的實物也可以得到驗證。 公元281年,有人在汲郡(今河南省北部)盜發魏襄王墓,發現了大批竹簡書,共計16種。內容包括史地、占卜、故事等。今傳本《竹書紀年》、《穆天子傳》,就是由那時盜發出來的竹簡整理傳寫而成。 公元479年,在今湖北襄陽附近的楚墓中,也曾經出土過一批竹簡,文字是蝌蚪文,大約是公元前505—278年之間的遺物。可惜這兩次發現的竹簡書籍原物都沒能流傳下來。而現存的古簡,都是近年發掘出土的。

1952年,五里牌出土竹簡37件。 1953年,仰天湖出土公元前4世紀竹簡43件。 1954年,長沙楊家灣出土公元前3世紀竹簡73件。 1972—1973年,長沙馬王堆兩座西漢墓先後出土竹簡近千件。 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秦昭王元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306—前217年)的竹簡1100多件。 1977年,安徽阜陽縣西漢開國功臣夏侯嬰之子夏侯灶墓中出土了《倉頡篇》、、《周易》以及《年表》、《大事記》、《作務員程》等10多種竹簡古籍。 1978年,湖北隨縣戰國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竹簡240多枚。 1983年,湖北江陵張家灣漢墓出土西漢初期竹簡1100多枚,是西漢文帝至武帝時的遺籍。所有上述這些出土的竹簡,都以實物的資格,雄辯地證明竹簡是正規書籍普遍使用的製作材料。

木牘的出土除中原外,以西北地區為最多。 1901年,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第一次來中亞考察,在和田境內的尼雅古址發現一批東漢時期的木牘,大約40枚。 1906—1908年,斯坦因又先後兩次來中亞考察,在敦煌附近廢墟及稍東的酒泉,又得簡、牘千餘件,約為公元前98年至公元153年之間的遺籍。內容涉及文學、數學、曆書、占卜及天文資料等。 1930年,中國西北科學考察團在居延進行發掘,得到大批的漢代簡牘。先後來這一地區進行考察的還有帝俄時期地理學會的科茲洛夫及英國的斯坦因等。在破城子處發現木牘5200餘枚,在紅城子等處發現木牘3500餘枚,約為公元前102年至公元30年之間的遺籍。 1959年,甘肅省博物館在武威郊區東漢墓中掘得385件簡牘,其中大多數是雲杉木牘。 1972年,武威旱灘坡東漢墓中又發現醫藥簡牘92件,多是松木和楊木。 1972—1976年,甘肅額濟納河流域的居延地區,又先後發現王莽新政時期的簡牘近兩萬件,其中絕大多數是木牘。 1978年,青海省大通縣上孫家寨西漢晚期墓中出土簡牘400餘枚,大多數也是雲杉木。 1979年,甘肅敦煌馬圈灣漢代烽燧遺址中,發掘簡牘1217枚,是公元前65年至王莽新政時期的遺籍。此外在樓蘭地區也先後出土過不少簡牘。所有上述這些,又說明在竹簡盛行的同時,木牘也先後盛行,而且主要是偏行在我國的西北地區。這是因為西北地區少竹而多木的緣故。而且多是松、柳、楊及檉〔sheng生〕柳。這類木材生長在本地,色白質松,易於吸墨,所以為中原及西北地區普遍採用為書籍的製作材料。

關於竹木簡書的尺寸制度,過去的說法與實際並不完全相符,甚至是完全不相符。歸納起來,大體是如下幾種情況。 經書:過去說儒家經典用簡長二尺四寸。 法律書:過去說法律書用簡長三尺,或是二尺四寸。 (週尺一尺相當漢尺八寸) 諸子書:過去說諸子尺書,就是諸子著作用簡長一尺。 其實這些說法都有些以偏概全,以漢代書籍的用簡長度概括為先漢書籍的通制,實際並不完全如此。例如晉代汲冢出土的《穆天子傳》簡,長度約合漢尺二尺;南齊時襄陽出土的《周禮·考工記》簡,長度約合漢尺二尺四寸;定西西漢中期墓出土的簡,長度則不足漢尺一尺;阜陽雙古堆西漢早期汝陰侯墓出土的簡,長度只有漢尺的九寸五;《倉頡篇》簡,長度是漢尺的一尺一寸。而這些書都是後世所說的經部書,其簡長並不都是二尺四寸,而是參差不一,看不出一定的規制。近年出土的諸子書簡,有長二尺的,有長一尺二寸或一尺一寸的,甚至只有五寸的。而銀雀山西漢中期墓出土的《歷譜》簡,其長度約合漢尺三尺;大通上孫家寨西漢中晚期墓出土的軍規、軍法簡,長度只有漢尺的一尺一寸;雲夢出土的《秦律十八種》簡,長度也只有20多厘米,合漢尺不過一尺;張家山出土漢簡中的漢律簡,長度也是一尺左右。這說明無論周制、秦制還是漢制,法律書用簡都沒有三尺的長度,都不符合所謂“三尺法”的古制。所有這些現象,表明古人寫書用簡,長度沒有絕對的定制,只是約定俗成。既是約定俗成,就有很大的靈活性,特別是民間寫書,用簡長短的彈性更大。所以我們不能以偏概全,貿說哪一類的書一定用多長的簡。大概古人寫書用簡的長度也跟財力和崇尚有關,財力充裕,又尊崇某家某書,寫時用簡就長,反之用簡則短。這和現在出書一樣,內容重要,作者地位高,出版社又有錢,書出得開本就宏朗,版面就鋪陳,印紙就精良,反之就一般化了。

在竹木簡書盛行的同時,絲織品中的縑帛也用來製作書籍,這在我們前邊提到的《墨子》書中已不止一次提到。 《論語·衛靈公》說“子張書諸紳。”也就是子張把孔子說的一些話書寫在絲織品的大帶上。 《風俗通義》說:“漢劉向為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竹書,改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後漢書》記載東漢末年董卓作亂,國家圖籍橫遭破壞,士兵將帛書拿來作帳篷、提囊。直到《隋書·經籍志》記載晉荀勖〔xu序〕整理《晉中經簿》時談到當時的書,仍說是“盛以縹囊,書用緗素”。所有這些,都說明從春秋到東晉上千年的時間裡,縑帛和竹木簡一樣,是書籍普遍採用的製作材料。這是文獻方面的記載,歷年出土的實物也驗證了這種事實。

1908年,英人斯坦因在敦煌發現兩件帛書,一件9厘米見方,一件長15厘米,寬6.5厘米。內容是內地與邊疆的通信。大約是公元15—56年之間的遺籍。 1942年,長沙戰國時代楚墓出土過帛畫。 1949年,長沙另一座楚墓再度出土帛畫。 1973年,在1942年發掘的楚墓遺址中,再度出土人物帛畫。 1972年,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了彩色帛畫。 1976年,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墓出土了長幅帛畫。 1973年,長沙馬王堆西漢墓出土了20多種帛書,約10餘萬字。其中許多書的內容文字與現今通行本不同。如《老子》,出土了兩種帛寫本,均是德經在前,道經在後。甲本卷後與乙本卷前,均有四篇近三萬字的佚文。 《戰國策》有12000多字,大部分內容為今本所沒有。比今本多出4000多字。 《戰國縱橫家書》28篇,11000多字,是久已失傳的遺書。這批帛書的出土,提供了較為完整的帛書形象,進一步證明,縑帛的確曾是中國書籍的製作材料之一。

帛書的形象仍然是模仿竹木簡書。一般用來作為書籍製作材料的縑帛,都要在上面畫出或織出行格,稱為界行或欄線。黑色的叫作“烏絲欄”,紅色的叫作“朱絲欄”,而兩道欄線之間形成的條狀行格,則完全是條條竹木簡形象的模仿和再現。 《後漢書·襄楷傳》記載漢順帝時,琅邪宮崇曾經到宮門呈獻一部他師傅于吉在曲陽泉上得到的道家作品《太平清領書》,共170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描繪的就是在潔白的縑帛上寫著烏黑的文字,在行行文字之間畫著朱紅的界行。卷首接著青色的綾子,綾子上再用紅筆寫上劃分段落的小標題。想來是賞心悅目,朱墨燦然。可見中國古代的帛書,其卷面設計已是相當精美了。但帛書出現之後並沒能取代竹木簡書,而是和竹木簡同時作為書籍的製作材料一併流行,最後同為紙書所取代。 我們現代人關於紙的概念,是指將植物纖維搗碎,做成紙漿而後抄造的紙。用造紙技術的專門術語講,就是經過帚化過程的紙,才是現代科學概念的紙。歷年出土實物證明,早在蔡倫以前中國已有了這種植物纖維紙。 1957年,西安霸橋磚瓦廠工地出土了西漢武帝時(公元前144—前88年)的文物,其中有古紙的碎片。質地粗糙,未寫字。出土時發現是當時用來包裹隨葬銅鏡的。出土後的幾十年中,這些古紙碎片迭經中外學者用現代科學方法化驗,發現它有帚化過程,證明是麻類纖維所造的紙。 1933年,中國西北科學考察團在新疆羅布泊發現過一片古紙,長10厘米,寬4厘米,呈白色,質地粗糙。經用現代手段化驗,認定也是麻類纖維所造的紙,紙面有尚未搗碎的麻筋兒。同墓出土的還有西漢宣帝黃龍元年(公元前49年)的木簡,因之被測定為公元前49年左右的遺物。 1978年,又發現了西漢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時期的古紙。紙質粗糙,也是麻類纖維所造。 1942年,在內蒙古額濟納河附近發現了寫有文字的紙團,經化驗測定,也是植物纖維所造的紙。根據同時出土的東漢和帝永元年間的若干木簡判斷,當為公元39—98年左右的紙。 1973年,在甘肅旱灘坡工地又發現了東漢時代的古紙。紙上寫有隸體字。經化驗證明,也是麻類纖維所造的紙。紙的質地較之霸橋紙要精細得多。表明造紙技術在不斷進步。 上述的考古發現,充分證明早在蔡倫以前,中國已發明了造紙技術。但蔡倫與紙又不無關係。蔡倫是東漢和帝時代前後的人物。 《東觀漢紀》說“蔡倫典尚方,用樹皮為紙,名谷紙;故魚網為紙,名網紙;……麻,名麻紙也。”可證蔡倫是拓展了造紙原料,改進了造紙技術,提高了造紙工藝。 《後漢書·蔡倫傳》說蔡倫感覺到“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紙。縑貴而簡重,並不便於人。倫乃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為紙。元興元年(公元105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天下莫不從用焉,故天下咸稱蔡侯紙。”可證造紙技術經蔡倫改進以後,質量提高,行用天下。 中國很早就有了造紙術,但紙張作為書籍的製作材料,或者說是以紙來寫書又開始於何時呢?公元2世紀應劭寫的《風俗通義》,記載東漢首帝光武帝劉秀,在公元25年把首都從長安遷往洛陽。在遷都過程中,搬運書籍的車,據說是“載素、簡、紙經凡二千輛”。這裡的素書,指的是帛書;簡指的是竹木簡書;紙指的就是紙寫的書了。古人曾把縑帛也稱為紙,但這裡已有素、簡、紙的區分了。素已經是帛書了,紙就不可能仍指帛書了,若是仍指帛書,又何必分稱“載素、簡、紙經凡二千輛”呢!可見這裡的紙書應該是指用紙寫的書了。如果這是事實,那麼至少可以說我國在西漢末年或東漢初年已經懂得用紙作為書籍的製作材料了。與應劭同時代還有個叫劉珍的,在他寫的《東觀漢紀·賈逵傳》中也說漢章帝劉炟〔da 達〕曾經在公元76年命博士賈逵(公元29—101年)給學生講授《春秋左氏傳》。為了使賈逵所用的教本有所參照,特賜給他“簡、紙經傳各一通”。這裡的所謂紙寫《春秋》經傳,很可能也是名符其實的紙質書籍了。晉人袁宏所寫《後漢紀·和帝紀》,說鄧貴妃於公元102年即皇后位,下令禁止萬國進貢珍麗之物,只要求“歲時但貢紙、墨而已”。可見在東漢初期的近百年中,紙張已開始用來製作書籍了。 待到蔡倫改進造紙技術,特別是山東東萊左伯進一步改進造紙技術之後,用紙來作為書寫材料或書籍製作材料就更日漸頻繁了。 《北堂書鈔》卷一○四引崔瑗寫給葛元甫的信說,送給你《許子》10卷,“貧不及素,但以紙耳”。意思是說,由於我家不富裕,送給你的書用不起縑帛來寫,只好用紙書寫了。 《後漢書·延篤傳》注引《先賢行狀》說,延篤打算自己抄寫一部《春秋左氏傳》,沒有紙。他的師傅唐溪典就送給他一些廢箋記,讓他用這種紙的背面抄寫。結果是這種紙的背面無法寫字,延篤只得向別人借一部來讀。漢末趙岐的《三輔決錄》引證韋誕(公元179—253年),奏言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張芝造的筆,左伯造的紙和自己造的墨,寫起字來大小可以盡得其妙。 《後漢書·蔡琰傳》,記載蔡邕蔡中郎的女兒蔡文姬受曹操委託,曾率領曹操派的10來個人為曹操抄書。為了完成這項任務,蔡文姬曾向曹操“乞給紙、筆”,有了紙、筆之後,至於是寫楷書還是寫草書,那就隨意而行了。結果是曹操送給了她紙、筆,她們寫好之後將書送給曹操,文字無一遺誤。上述這些故事都發生在東漢,可見東漢時期(公元25—220年)用紙來寫字或用紙來寫書已是屢見不鮮的事情了。 進入三國兩晉,造紙的原料進一步擴大,造紙的地域進一步擴展,造紙的設備進一步改進,造紙的工藝進一步提高。晉代造的紙,有的帚化程度達到70%,幾乎接近後世的機製紙了。由於紙質精美,所以紙張也成了詩人騷客吟詩作賦歌詠的題材。如晉代傅咸就作有《紙賦》,稱頌紙張“夫其為物,厥美可珍。廉方有則,體潔性真。含章蘊藻,實好斯文。取彼之弊,以為己新。攬之則舒,舍之則卷。可屈可伸,能幽能顯。”可見這時不但紙的質量已是十分精美,而且紙張的特點、優長也已為詩人所吟詠。我們知道,三國時魏文帝曹丕曾經用縑帛書寫他自己的文學理論著作《典論》和詩賦,送給東吳的孫權;又用紙張同樣抄寫一部送給大臣張昭,可見那時紙張還不夠普遍,地位也還不能與縑帛相比。但到晉代,紙已成為支配地位的書寫材料,縑帛、簡牘已處在被取代的前夜了。 《太平御覽》卷六○五引證《語林》中記載王羲之曾經為會稽(今浙江紹興)謝安請賜箋紙,庫中只剩下九萬張,結果都給了他。 《初學記》卷二一引述晉人虞預《請秘府紙表》說,秘府中有紙三萬多張,請求400張給著作史,用來書寫起居注。從這些記載中,我們可以想見當時用紙的數量之大。從當時政府藏書的數量上也可以看出這種趨勢。三國時曹魏官府藏書只有4562卷;西晉初年官府藏書就達到了29945卷;到東晉孝武帝時,官府藏書就多至36000卷。與此同時,私人藏書也逐漸多了起來,還出現了職業的抄書人員和抄書機構。日常公私文件也經常用紙來書寫。到東晉末年,豪族桓玄(公元369—404年)掌握朝中大權。據《初學記》卷一一所引《桓公偽事》記載,桓玄在辭世的那一年(公元404年)曾下令:“古無紙,故用簡,非主於敬也。今諸用簡者,皆以黃紙代之。”這道命令的意思是說,古時候沒有紙,所以都用竹木簡書寫,並不是對什麼人表示敬重。現在紙張盛行,凡用竹木簡所寫者,今後全都要以黃色紙張代替。這是政府第一次明令規定停止用簡而代之以紙的記載。表明從公元404年起,行用一兩千年的竹木簡宣告退出書籍史的舞台,而紙張在幾百年漸用的過程中正式成為主要的或者說是唯一的書籍製作材料了。自此之後,紙寫書籍飛速發展,盛行於世。本世紀初,從甘肅敦煌千佛洞莫高窟發現的大批遺書,也以實物的身分證明了這一點。敦煌遺書中年代最早的是《陀羅尼神咒經》,寫於公元278年,即西晉咸寧四年。而大量的還是唐、五代時期的遺籍。表明從晉到五代,即公元3世紀至10世紀,是我國手寫紙書的鼎盛時期。進入北宋以後,雕版印製的書籍大興起來,紙張則成了製作書籍的唯一材料了。而由於中國造紙術的外傳,促使全世界都採用紙張製作書籍。全人類正是依靠書籍這條航船,不斷向光輝的未來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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