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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八節燧發槍

中國古代兵器 王兆春 856 2018-03-20
燧發槍是利用燧石槍機點火發射的槍。初創於16世紀20年代的德國。 17世紀初,法國率先使用燧發槍。之後,其他國家也先後使用燧發槍。明末火器研製者畢懋康於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刊印的《軍器圖說》中,首次介紹了燧發槍,當時稱作自生火銃。這種槍是將火繩槍用火繩點火的裝置,改進為用燧石發火的裝置。它是在發火裝置上安置一塊燧石,發射時,由射手扣動扳機,安裝於扳機上的龍頭下擊,同燧石摩擊生火,火星落入藥室中,使火藥燃燒,產生氣體推力,將彈丸射出。燧發槍的優點有二,其一是不怕風雨,其二是不要事先點火,只要在使用時連續扣動扳機,摩擊燧石,便可連續發射。燧發槍的創制和推廣使用,使單兵槍又產生了一次更新。我國對燧發槍的研製並不算晚,但由於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所以直到康熙年間,才被用作皇帝打獵的御用槍。

連珠火銃的創制及其形制構造特點,已在本書發展簡史篇中作了闡述,請參見該節內容。 這是專為康熙皇帝打獵行圍製造的一種燧發槍。全槍長4.1尺,槍管長2.7尺,口徑三分。槍管前端安有準星,後部設有照門,安於特製的槍床上,採用轉輪式槍機。發射時,先用鑰匙將輪弦上滿絞緊,然後扣動扳機,輪弦遂急速鬆動,輪機即快捷旋轉,摩擊燧石,濺出火星,落入藥室中,點燃火藥,將彈丸射出。這是迄今所見傳世實物中最早的一種燧發槍。 此槍因在槍膛內開有幾根直槽而得名。北京故宮博物院內存有實物,經過測量,槍長為1500毫米、管長1065毫米、口徑16毫米。槍管上有準星、照門,膛內刻製的直槽減少了彈丸與膛壁的摩擦,有利於從槍口裝填彈丸,也便於在發射後清除殘存於膛內的火藥殘渣。為了避免火藥燃氣從直槽內的縫隙中洩出,所以又在彈丸外部包裹鬆軟的織物,使之起某種程度的緊塞作用。

北京故宮博物院內存有實物,經過測量,槍長為1185毫米、管長880毫米、口徑17毫米。槍機的龍頭上夾鉗一塊燧石,燧石前豎有火鐮,火鐮同時具有火門蓋的作用。發射時,先扳起龍頭,使壓簧被制動鎖控制,與扳機相屬。扣動扳機後,龍頭下旋,燧石與火鐮猛烈撞擊,濺出火星,把火藥點著,將彈丸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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