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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一節《詩經》的編集和“六義”

五經四書說略 李思敬 2249 2018-03-20
是我國上古的詩歌集,共收305篇詩,所以又稱“三百篇”。集中所收作品,早的有西周貴族祭祖的詩章,晚的有秦穆公時代的民謠,可知這些詩的產生時代上自殷末周初,下迄春秋中葉,大體在公元前11世紀到公元前6世紀之間。 據古籍記載,我國古代有“采詩”的製度,就是由中央主管詩歌、音樂的官員——太師,負責徵集各地民歌獻給君主,以考察民情、政績。 《禮記·王制》說:“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師陳風(介紹民歌)以觀民風。”說的就是“采詩”。 舊說古代全國採來的詩歌,加上各諸侯國貴族的獻詩,以及王朝宗廟裡的祭歌,有3000首之多,孔子從中選取305首編為。但是據《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記載,吳國公子季札訪問魯國考察周樂,魯國太師開音樂會招待他,所演唱的歌全在三百篇之內。可見早在公元前544年以前,已經定型了。季札訪魯時孔子才八歲。可見並不是孔子編定的。孔子說過“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的話(《論語·子罕》)只是說他整理過樂曲而已。

有今古文之別。 《漢書·藝文志》著錄的“《詩》:經二十八卷(魯、齊、韓三家)”,是今文經;“《毛詩》二十九卷”,是古文經。此外還著錄有各家詩說十來種。其中今文經詩說除《韓詩外傳》以外,均已亡佚;古文經詩說有《毛詩故訓傳》30卷,即《十三經註疏》所收今本。 按照傳統習慣,讀先要明白“六義”。所謂“六義”,就是“風、雅、頌、賦、比、興”這六個概念。其中,“風、雅、頌”說的是所收詩章的樂曲類別(也就是詩歌的類別);“賦、比、興”說的是所收詩章的寫作技巧。下邊分別介紹。 的樂曲(詩歌)類別:風、雅、頌。 風:就是地方歌曲的意思。因為主要是從各諸侯國征集來的民歌,所以又叫“國風”。共有15個地方,所以又叫“十五國風”。它們是:“周南、召〔shao紹〕南、邶〔bei貝〕風、鄘〔yong擁〕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bin賓〕風”,共160首。這些地方大體在今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以及湖北北部,主要是黃河流域的中原地帶。

雅:就是正規樂曲的意思。其中又分“小雅”、“大雅”,合稱“二雅”。其中大多是朝會、飲燕、典禮等正式場合演唱的詩歌。歌詞多為上層人士所作,有些詩還留下了作者的姓名。比如《大雅·烝民》中有“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之句,可知是周宣王時輔政大臣尹吉甫的作品。 “雅”大體以10首歌為一組,叫做“什”。 “大雅”計有《文王之什》、《生民之什》、《蕩之什》(11首)。 “小雅”計有《鹿鳴之什》、《南有嘉魚之什》、《鴻雁之什》、《節南山之什》、《谷風之什》、《甫田之什》、《魚藻之什》(14首)。總計“二雅”共105首。 頌:就是讚頌曲(頌歌)的意思。有“周頌”、“魯頌”、“商頌”三類,合稱“三頌”。 “周頌”大體是西周的祭歌。 “魯頌”是春秋時代魯國的祭歌。 “商頌”是殷商後人(宋國)保存下來的祭祀先祖的祭歌。 “周頌”有《清廟之什》、《臣工之什》、《閔於小子之什》(11首)。 “魯頌”只有四首。 “商頌”只有五首。 “三頌”合計共40首。

除以上“風、雅、頌”305首詩歌之外,“小雅”裡還有六個有目無詞的詩題。它們是:《南陔〔gai該〕》、《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這是六支用樂器演奏的曲牌名,叫做“笙詩”。有的書記載有311首詩,那是連這六個曲牌也算在內了。的樂曲類別,即這個詩集的結構,大體如此。 的寫作技巧:賦、比、興。 賦:就是開門見山,直接敘事或抒情。如:“彼狡童(美少年)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鄭風·狡童》)直接唱出女孩子相思之苦。 比:就是以比喻的手法敘事或抒情。如:“關關雎鳩〔jujiu居究〕,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qiu求〕。”(《周南·關雎》)用水鳥的求偶,比喻青年男女的愛情。

興:就是先寫景、狀物,以引起連想,從而敘事、抒情。如“蒹葭〔jianxia堅霞〕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su素〕洄(逆水)從之,道阻且長。溯遊(順水)從之,宛在水中央。”(《秦風·蒹葭》)這首詩先描寫秋景的蒼涼,從而引起對遠方人的思念。 的“賦、比、興”三個字把詩歌的寫作技巧作了最簡要的概括。 “六義”的理論源於《周禮》的“六詩”。 《周禮·春官宗伯》:“太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六詩”到序裡改稱“六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六詩”和“六義”的次序可能因錯簡而混雜起來)

“風、雅、頌”和“賦、比、興”本來是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把這兩者合起來統稱為“六詩”或“六義”,是不大科學的,所以孔穎達在《毛詩正義》里特別作瞭如下的辨析:“'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併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非別有篇卷也。” 孔氏用“大小不同”來區分這兩個範疇固然不對(應該說標準不同),但他用傳統的“體用”觀念來區分“詩篇之異體”和“詩文之異辭”,說得還是很明白的。而且從他“非別有篇卷也”的話來看,孔氏分明也覺察到這種分類用的不是同一標準,但是礙於詩序的權威,也就只好強為之說了。

“六義”是學重要的術語,也是我國傳統的詩歌理論,所以我們研究首先要了解“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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