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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非攻和兼愛

墨子與墨家 任继愈 4201 2018-03-20
春秋無義戰。當時貴族之間不斷地進行殘酷的掠奪戰爭。墨子接近勞動者,同情小生產者、小私有者,對他們在戰爭中所遭受的痛苦有深刻的認識,因而他反對侵略戰爭的思想感情也非常強烈。他堅決地、無情地揭發了當時侵略戰爭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的災難。 《墨子》書中寫道: 以攻伐無罪之國,入其邊境,刈〔yi義〕其禾稼,斬其樹木,殘其城郭,以抑(填平)其溝池,焚燒其祖廟,攘殺其犧牲。民之格者(抵抗的),則勁拔之(殺死);不格者,則係累而歸(用繩子一串串牽回)。丈夫以為僕、圉〔yu雨〕、胥、靡,婦人以為舂、酋(僕、圉、胥、靡、舂、酋是指做不同工作的奴隸)。 (《天志下》) 《墨子》書中詳盡描述了那些被圍困在城內的人民痛苦的遭遇:男女老幼皆參加守城,民間糧食、布帛、金錢、牛馬畜產等一切可用的物品,都被公家徵用。自圍城之日起,百姓便食不果腹,平均每天只吃三升多糧食,約合現在大半升。既有作戰死傷,又要忍餓破產。沉重的力役負擔和不可估計的財產損失已很驚人,如果戰爭長期不結束,圍城中的人民就要遭受到更多的苦難。由於和侵略者的軍隊長期相持,有時甚至弄到“易子而食,析骨而爨〔cuan竄〕”(《左傳·宣公十五年》)。至於城池被攻破後,百姓的命運將會更加悲慘。總之,在戰爭中,不管勝利或失敗,受苦受難的永遠是雙方百姓。

被侵略的戰敗國人民的命運不消說是很悲慘的,那些強大的侵略國的人民又是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他們的命運和遭遇並不比被侵略的弱小國家的人民好多少,疾病、創傷、破產、死亡的命運也在等待著他們。發勝利財的是那些王公大人;倒霉的卻還是人民群眾、小生產者。墨子也無情地揭露戰爭給侵略國人民帶來的災難: 春則廢民耕稼樹藝,秋則廢民獲斂。今唯毋廢一時,則百姓飢寒凍餒而死者,不可勝數。今嘗計軍上(據孫詒讓校,“上”字應是“出”字),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撥劼〔jie傑〕(據吳毓江《墨子校注》改“劫”為“劼”),往而靡弊腑冷(據畢沅說,“腑冷”即“腐爛”),不反者,不可勝數;又與矛戟戈劍乘車其列往(整整齊齊地出發),碎折靡弊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塗道之修遠,糧食輟絕而不繼,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與其居處之不安,食飯之不時,飢飽之不節,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喪師盡不可勝計……國家發(廢)政,奪民之用,廢民之利,若此甚眾,然而何為為之? (《非攻中》)

罪惡的戰爭,對多數國家,對多數人民都是有害的。墨子曾用一個生動的比喻來說明戰爭的害處。他把戰爭比作醫病,說比如有一種藥,一萬人吃了,只好了四五個人,這種藥就是無效而有害的。戰爭的結果如果只便宜了荊吳之王、齊晉之君,這就肯定戰爭是極端有害的,所以應當反對(《非攻中》)。墨子在《非攻上》曾生動詳盡地論證了戰爭是虧人而自利的: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tun屯〕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滋)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厩,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滋)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tuo拖〕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厩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滋)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我們可以看出,墨子之所以反對戰爭,完全是為了反對統治階級的侵略和掠奪,是為了勞動者、小生產者的利益著想的。事實再清楚不過,只要有戰爭,無論是大國或小國,無論是戰勝國或戰敗國,首先遭到損失的總是出錢出力的老百姓。所以墨子希望實現和平,希望“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勞動者能獲得起碼的生活條件。他的主張是正義的,所以是正確的。這種憎恨侵略戰爭、嚮往和平的優良傳統,直到今天也還鼓舞著我們。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墨子哲學的全部精華,那就是他熱愛和平、反抗侵略的思想。墨子體現了中國古代勞動人民樸質、善良、堅貞不渝的性格。 墨子的“非攻”的主張不是無條件地反對一切戰爭,而是反對“強凌弱,眾暴寡”的非正義的戰爭。他並不反對抵抗暴力、保衛和平的戰爭。不但不反對,而且用實際行動來支持抵抗暴力、保衛和平的一方。他認為湯伐桀、武王伐紂的戰爭是代表人民除殘去暴的正義行為。湯對於桀,武王對於紂,雖然用兵,但不能算是侵略(攻),應該算是討伐(誅)。討伐人民的敵人,其性質和侵略戰爭根本不同,如果混淆了這兩者的根本區別,那就是不知“類”。

如果結合墨子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來看墨子的反對侵略戰爭的思想,就會發現他的主觀願望和歷史發展的道路是存在著矛盾的。歷史發展要求從分散割據的局面走向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局面。也只有迅速地結束了分散割據的局面以後,才會真正減少戰爭,而結束分散割據的唯一方式就是通過兼併戰爭。古代的歷史就是從許多表面上看來似乎盲目的行動中,體現了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的。歷史總是沿著必然的規律,向既定的方向前進著。墨子的主觀願望是好的,他不愧為一個同情人民、有高度善良願望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動家。但他無法科學地認識歷史發展的必然方向,因而他反對戰爭的理想固然反映了一部分現實情況(像戰爭給人民帶來的痛苦),卻對消滅或避免戰爭提出了極不現實的辦法,這一點集中表現在墨子的“兼愛”學說中。

墨子“非攻”的主張的理論基礎就是“兼愛”的學說。 墨子不但反對一切侵略戰爭,並且企圖消除一切侵略戰爭發生的根源。他認為: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必知亂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當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謂亂也。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君而自利,此所謂亂也。雖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 (《兼愛上》) 根據以上的推論,墨子認為當時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都是由於“不相愛”。如果要天下治而不亂,那隻有做到“兼相愛、交相利”,以“兼”來代替“別”。 “兼”,在墨子看來是大公無私、不分彼此、關心別人如同關心自己一樣的高尚品質。具有這種高尚品質的士,墨子稱他做“兼士”;具有這種高尚品質的國君,墨子稱他做“兼君”。和“兼”相對立的是只顧自己、不為旁人設想的自私自利的惡劣品質,墨子把這種品質叫做“別”。具有這種壞品質的士,墨子稱他“別士”;具有這種壞品質的國君,墨子稱他“別君”。甚至後來墨家分化為好幾派,他們互相稱呼其他派別的墨家叫做“別墨”。

但是,墨子把戰爭的起源、社會的不合理現象,都歸結為道德品質問題,卻完全是以主觀臆測對待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 墨子從善良的願望出發,反對不義的戰爭,把反對戰爭的理論基礎安放在“兼愛”的學說上,卻沒有能夠找尋侵略戰爭和互相爭奪的社會根源,認為人間之所以有戰爭,是由於人們不明白“兼愛”的道理。墨子把社會混亂的根源歸結為人類的認識錯誤,這顯然是不符合事實的。 墨子把當時父子、兄弟之間的關係和國君、人民之間的關係看作同類性質的關係,這是原則上的錯誤。因為當時的國君和百姓根本不可能“兼相愛、交相利”,事實上他們之間的關係除了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外,還有對抗的一面。這種對抗關係在某種情況下還可能大大激化,演變成大規模的劇烈衝突。墨子的“兼愛”的道理並不難懂,可是以墨子的鍥而不捨的精神,以墨學幾百年來的廣泛傳播,卻沒有遇到一個“兼君”,倒是教育出了一些為國君忠心服務的敢死之士,其中的道理是值得深思的。

墨子“兼愛”的主張企圖使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相安無事,和平共處,盡量做到“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可是按照墨子的辦法,上下貴賤之分和舊秩序是實際存在而不能改變的。 當然我們也不應該僅僅根據墨子的思想方法的失誤,連墨子的反映廣大人民的求生存、愛和平、反侵略的合理的願望也一筆勾銷,這對於墨子和墨學的評價是不公平的,和當時的實際情況也是不符合的。 正因為反對侵略戰爭是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正義的願望,所以墨子的“非攻”的主張,構成了他的學說中強有力的核心部分。墨子對於侵略戰爭的認識是深刻的,他完全理解戰爭給當時的小生產者、勞動者帶來的痛苦。正因為如此,在“非攻”這一問題上,他接觸到了真理。無論如何,用千百萬人民的生命,用廣大人民創造出來的財富,去進行殘酷的侵略戰爭,人民是有權利提出質問的。用千百萬人民的生命爭奪一個城市,毀掉當時最缺少的——人,以換取當時不缺少的——地,人民是有權利提出抗議的。

墨子反對侵略戰爭的理論根據,就是“兼愛”的學說。根據上文的分析,墨子所說的“兼愛”,是從精神方面、心理狀態方面出發來對待人與人的社會關係的。墨子把千百萬人民群眾的正義的呼聲——反對侵略戰爭——安放在一個善良願望的基礎上,造成了理論上致命的弱點。這一點是墨子自己不可能認識到的,反而把“兼愛”當做他和他的學派的積極主張,把“非攻”當作實現他的“兼愛”和“天志”(墨子“天志”的主張,見下文專章論述)的理想的手段,顯然頭腳倒立了。孟子發現了這個問題,全力攻擊“兼愛”學說。孟子為了世襲貴族的利益,也提出了一些反對戰爭的口號。他也反對“爭城”、“爭地”的戰爭,也反對貴族過分地剝削人民。但孟子是因為擔心貴族這樣搞下去會垮台,認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良心上過不去,所以應當不要殺人。這和墨子所主張的為了百姓人民的大利,在基本立場上是不同的。

總之,墨子的“非攻”的主張,是有事實根據的,是墨子學說中的精華部分。但墨子把“非攻”這一正義主張,安放在“兼愛”和“天志”這樣的主觀願望的基礎上卻是錯誤的。墨子“非攻”的主張,誠然表達了當時人民群眾的主觀要求,但由於墨子受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還遠說不上從社會發展的整體利益來認識戰爭的意義。墨子固然也曾用“攻”和“誅”來劃分正義和非正義的戰爭,但他把正義的標準安放在“天”的意誌上,認為只有不敬鬼神的暴君,觸犯了“天”的意志,才成了被討伐的對象。這樣,就把戰爭的正義或非正義的標準歸結到不可捉摸的“上帝”或“鬼神”的意志方面去,人類也就不能掌握了。這種不正確的觀點是必須加以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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