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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六節禽戲

中國古代雜技 刘荫柏 570 2018-03-20
清代的民間藝人,為了謀生,出奇引人,比較喜歡弄猴戲、狗戲。弄猴在前面章節中已有論述,不再贅說。弄狗的歷史也很久遠,在戰國時已流行,《戰國策·齊策》中記載,山東臨淄一帶人喜歡“鬥雞走狗”。在《清稗類鈔》中輯錄有“韓七弄猴”、“犬能讀書”、“鼠戲”、“金魚排隊”、“蛙戲”、“排蟻成陣”等雜技內容,由此可以想見清代民間的禽戲內容是相當豐富的,比起宋元時代的禽戲有了新的發展,最為驚人的是清代還出現了一個新的極危險的項目馴虎技。清代康熙年間李聲振在《百戲竹枝詞》中《跳大蟲》雲: 李聲振還自註雲:“俗名虎為大蟲,生致而馴柙〔xia俠〕之。有健兒韓姓,能以棒觸,使跳舞,且鳴金助威焉。”在這首詩與註釋中,記載了清代馴虎表演的簡況。有位姓韓的壯士,手執著桿棒,在銅鑼的節奏聲中,指揮老虎當眾旋舞。清代詩人黃仲則在《圈虎行》中記載馴虎事更詳,而且馴虎者還有幾手絕活,尤其令人為之心悸:

虎舌舐人如舐彀〔kan看〕,忽按虎脊叱使行,虎便逡巡繞欄走。翻身踞地蹴凍塵,渾身抖開花錦茵,盤回舞勢學胡旋,似張虎威實媚人。少焉仰臥若佯死,投之以肉霍然起,觀者一笑爭醵〔ju具〕錢。 黃仲則筆下的這位馴虎者,能將威猛無比的山中之王馴化成“依人虎任人頤使”的程度,甚至驚險到將自己的手、頭先後伸入虎口之中,虎用舌頭親熱地舐人,溫順如貓。這樣高超的馴虎技能,就是在今日也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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